福州大學轉專業需要什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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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學(Fuzhou University),簡稱福大,創建於1958年,是國家“世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國家教育部、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與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三所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福州大學轉專業需要的條件,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基本原則

1、學校確立自由申請、巨集觀控制、規定時間、公開考核、雙向選擇的基本原則。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學生自願申請,學生和專業雙向選擇,學校組織各學院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對學生進行考核,專業所在學院根據學生考核情況選拔錄取學生。

2、各專業應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和教學資源條件上報轉專業實施細則(包含轉入條件、具體考核內容和辦法、各專業擬接收轉入學生人數等),並經教務處初審和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稽核通過。大一學生轉專業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入學時實際招生數的10%;大二學生轉專業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該專業入學時實際招生數的3%。留學生、港澳臺僑生,以及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專業學習或者不適應本專業學習要求,但尚可在其他專業學習的學生,其轉專業人數指標可單列。

3、轉專業每學年辦理一次,學生可以在第一學期末或第三學期末自主申請轉專業。學生在學期間只能轉一次專業(包括進入轉專業公示名單者)。

基本條件

1、學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轉專業:

(一)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

(二)因患病或者有特殊困難、特別需要,無法繼續在本專業學習或者不適應本專業學習要求,但尚可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三)各專業應制定科學合理的轉專業轉入條件,對具有學術特長或較強創新特質學生以及留學生和港澳臺僑生,其轉專業的轉入條件可單獨制定,但應與普通學生的轉入條件一併同時公佈。

(四)屬於本辦法第六條中第二種情形的學生,其轉專業條件及相關證明材料由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認定。

(五)錄取時為單列招生院校程式碼專業的學生(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專案除外),入學後只能轉入相同招生院校程式碼的專業;錄取為藝術類專業的學生,入學後只能在藝術類專業內轉專業。

(六)錄取時對轉專業有特殊規定的按規定辦理。

(七)經學校批准休學創業後復學的學生,其創業經歷與轉入專業相關且轉專業後更有利於學生個人發展的,轉入專業應在同等情況下優先考慮。

(八)退役後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轉入專業應優先考慮。

2、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專業:

(一)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

(二)定向生、高水平運動隊;

(三)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專案的學生;

(四)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學籍、休學期間的;

(五)應予以退學或應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

(六)其他有失公平、公正的。

工作程式

1、教務處釋出通知啟動轉專業工作。

2、學院成立本科生轉專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轉專業工作的組織實施。各學院根據本學院教學資源情況和學校的規定,制定本學院轉專業實施細則(包含轉入條件、具體考核內容和辦法、各專業擬接收轉入學生人數等),上報教務處。

3、教務處根據本辦法有關規定及各學院的教學資源情況,對各學院上報的轉專業實施細則進行彙總初審,並將初審結果報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稽核通過後,由教務處在學校網站上統一公佈。

4、接收學院公佈諮詢時間,安排專人或通過學院網站接受學生諮詢。

5、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根據學校公佈的.轉專業計劃和自己的意願進行網上報名申請,通過教務處初審報名資格後再列印《福州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連同相應的證明材料(如可證明本人興趣愛好的證書影印件等)在規定時間內送交學生所在學院教學辦,所在學院教學辦彙總後分送各有關學院教學辦。

6、各接收學院遵照公佈的轉入條件和考核辦法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確定擬同意轉入的學生名單報送教務處。

8、屬於本規定第六條中第二種情形的學生,須由學生本人申請並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學生所在學院核實後上報教務處,教務處彙總後上報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研究確定擬同意轉專業學生名單,並將結果通知教務處和各相關學院。

8、教務處對擬同意轉專業學生進行彙總初審,報學校本科生學籍事務管理委員會稽核通過後,在學校網站上對擬批准轉專業的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發文正式公佈。

9、各學院收到學校同意轉專業的正式檔案後,通知相關學生並做好相應的轉專業後續工作。

10、學生在原專業已修課程學分可根據學校有關規定申請學分認定。轉專業學分認定後,學生應補修轉入專業培養方案中規定要求的、但在原專業未修讀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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