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轉專業會公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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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創立於1898年維新變法之際,初名京師大學堂,是中國近現代第一所國立綜合性大學,創辦之初也是國家最高教育行政機關。1912年改為國立北京大學。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北京大學轉專業會公示嗎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北京大學轉專業會公示嗎

會公示。

二、轉專業條件

轉院(系)轉專業遵循的原則

(一)公平、公開、公正。

(二)學生自願申請。

(三)尊重學生專業興趣。

(四)兼顧專業培養規模和學術要求。

除有下列情況外,學生都可以申請轉院(系)轉專業:

(一)教育部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不得轉專業的-;

(二)依據定向、委託培養協議或規定不能轉專業的學生;

(三)本科三年級(含)以上學生;

(四)正在休學或保留學籍的`學生;

(五)已達到退學程度的學生。

三、轉轉專業工作程式

(一)院系公佈當年擬接收轉入人數。各院系在每年春季公佈經學校批准的各專業培養規模上限、接收轉專業的基本學術要求和當年能夠接收轉入的學生人數。

(二)教務部彙總各院系相關資訊並在網上公佈。

(三)學生提交申請。申請轉院(系)轉專業的學生在“北京大學學生綜合資訊管理系統”填寫申請表,以備所在院系和擬轉入院系備案查詢,並列印紙質申請表,在規定時間內交到擬轉入院系,參加擬轉入院系組織的稽核。

(四)院系組織稽核。各院系需成立由教學主管領導參加的轉院(系)轉專業工作小組,依據已公佈的基本學術要求,對申請轉入學生進行稽核,並確定擬接收學生名單。

(五)結果公示及異議處理。接收院系應做到程式規範、公平公正。擬接收學生名單須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有異議者,須在公示結束前以書面形式向擬接收院系提出,擬接收院系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六)系統處理。轉院(系)轉專業名單經公示無異議後由接收院系在資訊管理系統做“稽核通過”或“稽核不通過”操作,並將稽核結果、公示網址等材料書面報教務部備案。

(七)接收院系終審。春季學期期末考試之後,接收院系對擬接收學生進行終審,與初審結果有變化的請附相關說明。

(八)學生學籍變更。每年8月底教務部網上公佈核准名單並進行學籍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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