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普通高中生轉學如何在網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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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是使學生進入高等教育學校或社會的過渡階段,是基礎性教育,是面向大眾的教育,是終身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湛江市普通高中生轉學如何在網上辦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辦理機關

本公共服務事項辦理機關為:縣級(或市級)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按國家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實施,為湛江市教育局。

二、必要條件

1.滿足下列其中一項條件的,予以辦理:

(1)本市學生隨家庭跨縣(市、區)遷移戶籍和住所。

(2)本市戶籍學生從外市轉回原籍。

(3)外市學生隨家庭遷移戶籍到我市。

(4)外市學生隨法定監護人到我市務工或經商,法定監護人在我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其中從外省轉入的,須具有我省戶籍。

(5)隨法定監護人工作調動(包括人才引進等)。

(6)符合有關優待政策。

(7)本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其會考成績應不低於擬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同年級招生年度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8)外市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學生轉入我市普通高中學校,須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市參加會考的,其會考成績按經摺算後達到擬轉入普通高中學校同年級招生年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不予辦理的情形:

學生在休學和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高一年級第一學期和高三年級不接收轉學學生。

三、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入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湛江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第一步:進入網上辦事大廳,新使用者請註冊再登入;老使用者請直接登入。

第二步:確認資訊,點選【下一步】。

第三步:按要辦的事務提交資料點選提交。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在2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並材料齊全、格式規範、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請材料收件憑證》;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補正材料通知書》或《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後予以受理,並出具《申請受理通知書》。

3、審查。受理後,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8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辦理條件的,加蓋實施機關印章;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辦理決定書》。審查過程,發現材料需補正的,向申請學校提出補正要求,申請學校通知學生家長按要求補正後重新受理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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