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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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入學是指為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均等化,以積分排名方式安排外來流動人員入戶、子女入讀公校。積分由基礎分、附加分和扣減分等三部分組成。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成都郫都區隨遷子女入學辦理材料

1、流動人員(以下簡稱申請人)隨遷子女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於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鎮政府)文教部門提出入學申請,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影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本市戶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與郫都區用人單位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或申請人在郫都區辦理的工商營業執照(含納稅或免於納稅相關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請人已在本市連續依法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的清單(且申請入學當月處於持續繳納狀態);

(5)截止2020年5月31日,申請人已在郫都區連續居住滿一年的相關材料;

(6)除申請國小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2、積分達到11分及以上(其中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得分不低於10分,合法穩定居住指標或累計居住指標不低於1分)但未入戶的居住證持有人,其隨遷子女在郫都區接受義務教育的.,應於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辦(鎮政府)文教部門提出入學申請,填報《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就學申請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影印件。

(1)申請人在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成都市居住證》;

(2)申請人及其子女同一戶籍的原籍戶口簿或其他能夠證明其法定監護關係的相關材料;

(3)申請人的居住證積分資訊;

(4)除申請國小一年級入學外,須提交原就讀學校簽章的學籍證明。

拓展:受理步驟

第一步:準備材料(根據本細則“提交資料”規定,申請人4月底前準備好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第二步:材料初審階段(5月的工作日,申請人將材料送到各街道或鎮的登記點進行申請登記和初審)。

第三步:材料複核階段(6月,由各職能部門對初審材料進行復審)。

第四步:發放通知書(7月第三週工作日,各登記點對通過稽核人員發放《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第五步:學校報到(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通過稽核人員持《成都市流動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戶口簿、《原學校就讀證明》到安排的學校報到,完善入學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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