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連江縣幼兒園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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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是對3歲以上學齡前幼兒實施保育和教育的機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福州連江縣幼兒園招生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福州連江縣幼兒園招生

一、基本原則

1、堅持科學佈局,多渠道接納的原則。優化學前教育資源佈局,多種形式擴大學前教育資源,為社會提供多樣化的教育服務;多渠道接納適齡幼兒入園,確保入園率穩步提升。

2、堅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則。遵循學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導思想,強化政府職能,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逐步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努力滿足適齡兒童的入園需求。

3、堅持實事求是、穩步推進的原則。各幼兒園應根據本轄區適齡人口數和本區域學前教育資源發展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幼兒園的計劃招生數和班額數,並穩步推進公辦性質幼兒園招生改革試點工作。

4、堅持相對就近、免試入園的原則。各幼兒園應根據本轄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分佈情況,合理劃定其招生服務片區,不得隨意招生。兒童入園除進行健康檢查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入園、編班測試。

5、堅持公開、透明的原則。各幼兒園要建立幼兒園招生資訊公示制度,主動向社會公開當年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招生時間、收費標準等,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物件:

持有本地戶籍或暫住在本地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三週歲(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三、工作要求:

1、招生方式:

(1)秋季,我縣所有公辦性質的幼兒園繼續實行搖號或抽籤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城區公辦幼兒園應將招生計劃100℅比例學額實行搖號或抽籤,其它各公辦園應將不低於50%比例的學額,採取家長報名、搖號或抽籤的方式招生。剩餘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單于入園前報送縣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2)民辦幼兒園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民辦幼兒園的招生通告、相關簡章、招生計劃需經教育主管部門核准,不得進行不實宣傳,不得超計劃招生。民辦幼兒園的收費專案和標準應向社會公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收費專案和標準需按限價執行並報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不得違規收費。

2、屬地管理。各幼兒園根據本招生工作意見,制定具體的招生方案並組織實施。

3、招生人數。各公辦幼兒園要根據《幼兒園工作規程》的規定和縣教育局的要求,除城區公辦幼兒園已由縣局下達招生計劃外,其他各鄉鎮公辦幼兒園要結合當地實際,研究制定幼兒園招生計劃,確定招生人數,完成招生任務。並控制班級規模: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農村學前班最多不超過40人。個別公辦幼兒園學額和生源供求緊張,班生人數可以適當增加,但應當報縣教育局備案。

4、招生片區。各鄉鎮中心國小(園)應根據就近入園的原則和本區實際,科學合理劃定本區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並提供本服務片區內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幼兒園的具體資訊。

5、招生方案。各鄉鎮中心國小(園)要統籌區域內學前教育資源,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報名條件、招生程式等,於7月9日前報縣教育局備案,報送郵箱:。

6、招生管理。

(1)各鄉鎮中心國小(園)要加強對幼兒園招生工作的指導和管理,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稽核批准招生計劃,並指導幼兒園做好招生辦法、招生簡章制定等相關工作。民辦幼兒園招生辦法、招生簡章等需經所在鄉鎮中心國小稽核、教育主管部門備案後向社會公佈,並予以實施。

(2)各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平穩、規範、有序。

(3)各幼兒園自主招生工作應在統籌考慮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幼兒的戶籍地、居住地、政策照顧等因素後,由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錄取的幼兒的名單,禁止隨意招生。

7、主動公開。主動向社會公開幼兒園招生工作資訊,並做好政策宣傳和招生諮詢工作。

(1)各幼兒園應在7月20日底前向社會公佈如下資訊。

①幼兒園招生工作方案;

②公辦性質幼兒園的招生資訊,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招生服務片區、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

③經稽核准予招生的民辦幼兒園的招生資訊,包括幼兒園名稱、地址、等級、計劃招生數、收費標準等。

(2)各級各類幼兒園應在招生工作開始前1周釋出招生公告(簡章),包括報名條件、報名時間、招生程式、諮詢電話等;招生公告(簡章)應貼上於社群宣傳欄、園務公開欄,有條件的在幼兒園網站上釋出。

8、加強監管。我局進一步完善幼兒園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機制,監督招生有關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貫徹落實,協調解決本縣幼兒園招生工作中出現的突出問題,保障學前教育招生工作的有序開展。各幼兒園應準確掌握招生政策,嚴格招生紀律,共同維護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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