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穎:放風箏的人

來源:才華庫 2.86W

風箏能在天上自由自在地高高飛翔,都是因為有一根線牽著它,掌控方向,給它力量。

我爸爸常說,我們兄弟姐妹是他製作出來的風箏,他是一個努力讓風箏高高飛翔的人。但這個放風箏的人,曾經也是熱愛自由飛翔的“藝人”。

臺灣電視史上第一部連續劇的男主角,就是我爸爸林德雄扮演的。他和金馬獎影帝陳鬆勇先生一起主演了這部閩南語的電視劇《阿公店》。那時臺灣還只有臺視一家電視臺,所以1971年,這部六十集的電視連續劇讓我爸爸爆紅了好一陣子。當時他的風頭,一點也不遜於我剛出道的時候。

爸爸說那時民風樸實,有熱心觀眾把黃金包成紅包,往臺上扔,運氣好的能被砸好幾個包。還有一次巡演,他一上臺發現前兩排只有一個人坐著,後面卻人擠人都快打起來了。他就問旁邊的工作人員是怎麼回事,工作人員說,就是第一排那位小姐,把前兩排的票全買了,算是包場看你。

那時候還是黑白電視,電視劇或者電視節目還都是“直播”的時代。現場演,現場出訊號,效果就是你在家裡的電視機上看到的樣子。還沒有什麼錄製裝置和後期剪輯技術,不能NG(重拍),不能出錯。我爸爸雖為八點檔的男主角,可他背劇本臺詞的本領一點都不強,總是說錯,為此他非常頭痛。

他的專業是舞蹈,他說自己其實是綜藝咖,演藝生涯短暫完全是因為走錯了路線,哈哈。後來我們一起上《桃色蛋白質》接受訪談,果然印證了他確實是綜藝咖。那次節目現場,keyboard(鍵盤)老師任意彈奏舞曲,不管是倫巴、探戈還是迪斯科,他都能跟著音樂跳得自如流暢。爸爸15歲就會跳舞了,他完全是自學成才。他小時候生活很苦,在一個舞蹈教室做送茶小弟,送茶的時候會注意看老師是怎麼教人家跳舞的,等到教室沒人了,他就溜進去偷偷練習。

他是一個外向、敢秀、敢嘗試的人。他能進演藝圈就是因為他的勇敢。

當兵之前,他常常毛遂自薦,去各地跳舞給人家看,所以認識了一些演藝圈裡的人。後來當兵時被分到了康樂隊的燈光組。有一次他們隊舉行犒民演出,他看到一個認識的演藝圈大哥在前臺表演,等演出結束他就去後臺跟人家打招呼。那個大哥很高興地跟他聊天,知道他在康樂隊做燈光之後非常驚訝,就跟康樂隊隊長推薦說:“你們趕快把他招進去啊,他跳舞很厲害的!”於是,我爸爸就這樣變成了康樂隊的舞者。

爸爸是一個非常勤奮刻苦的人,他的勤奮和刻苦使他最後獲得成功,這種品質也深深地影響了我。先說在康樂隊吧,他好不容易能夠接觸自己最喜歡的舞蹈,就主動攬下了編舞的.工作。為了不斷求新,他隨時隨地都在設計和嘗試新的舞蹈動作,做不同的編排,再加上練習,常常一天只能睡三個小時。他很年輕就開始掉頭髮,有時還會累到暈倒,好幾次都是打強心針才救回來的。這樣的努力也換來了應得的回報,他成了康樂隊的主跳,後來又被臺視相中,簽約拍戲。

在臺視拍了兩年戲之後,他發現自己不適合演戲,於是轉而從商,從那以後就更加忙碌。爸爸做過好多工作:開過舞蹈教室、洗衣店、便利店、餐廳,也做過貿易生意。他點子多,待人好,又超級努力,雖然也被騙過幾次,但整體上生意做得還不錯。後來有了我們,他的一部分精力又分配到了我們身上。

想到小時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爸爸天天送我們上學。我們家五個小孩,每一個小孩上學,爸爸都是親自送的。我們兄弟姐妹年齡間隔拉得還蠻大,又上不同的學校,所以他一直需要起得很早。送我和哥哥弟弟的時候他最累。那時他身兼父職與母職,白天在外面賺錢養家,晚上回來還得做家務、教我們功課,每天都很晚才睡。第二天一早,又要早起,把孩子們一個個送到學校。

如此夜以繼日,一年又一年,直到我們兄弟姐妹中最小的一個都上了高中,他覺得已經很安全,可以完全放心了,這才停止了接送。

爸爸總覺得自己因為忙於事業,陪伴我們的時間太少,所以只要是他能付出的照顧,就一定親自做到;上學之後,我們每天能夠在一起的時間就更少了,所以他特別珍惜上學放學路上這段家人相處的寶貴時間。

爸爸從國小、國中開始,一直送我到高中,之前我認為這是理所當然,家長就應該接送孩子。後來慢慢長大了,才知道別的同學家根本不是這樣的,學校也並沒有這樣的要求。

上華岡藝校的時候我對爸爸說不要再送我了,可是爸爸堅持,原因是:他怕我偷騎摩托車。

華岡藝校在陽明山的山巔,他既擔心我偷騎摩托車可能出危險,又擔心我萬一被學校抓到了記過,所以乾脆堅持自己開車送我去學校——那時候我弟弟都不用送了。不過我只讓他送了一年,後來就住校了。這個放風箏的人對“風箏”有一套特別的理論,比較能因材施教。坦白講,我小時候不是很會念書,我們兄弟姐妹裡除了我,每個人都是大學畢業。爸爸看我學業沒有其他同學出色,但是總能收到很多情書,他就由此推斷我人緣好,送我上了華岡藝校,預備將來進演藝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