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自己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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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我都記一本日記,裡面是些柴米油鹽類的小事。小人物記小事情,似乎天經地義。我把我的日記命名為《小人物日記》。

讀自己的日記

很巧,我的手頭有一本書,也叫《小人物日記》,英國人喬治·哥羅斯密寫的,還是一部名著呢。錢鍾書一九三六年到英國,於舊書肆淘書,偶得此書。讀後的感覺是“嘆為奇書,絳亦有同好。”夫人楊絳也認同這是一本奇書。其實,這書的內容並非高頭講章,而是一地雞毛。

一場大雪飄然而至,我意識到又是一年將過去。翻開今年的日子,我發現一本厚厚的日記本上,我著筆最多的是兩件事。其一是戒菸,其二是散步。如果矯情地說:“我的2010……”大概就這兩件事我做得最成功。它們給我成就感。

很多熟人,在這一年裡進步很快,有人升副處了,有人買別墅了,有人買車了。人生到了四十歲,忽然發現身邊有了令人心驚的變化。此前,同齡人,都是踩著自行車上下班,在單位也都是孫子輩,見了面臉上的表情都是一致的。四十歲後,彷彿一覺醒來,一切都變了。你一如既往地蹬著自行車時,就發現了這種變化,有個人把豪車停在前面,搖下車窗玻璃叫你,這人目視前方,器宇軒昂……其實就是你住單間宿舍的鄰居。

名利如浮雲,我白眼望天、目空一切。因為我在日記裡常寫“這在我眼裡算個啥啊?”其實,客觀地說,我對這些還是很在意的,日記就是證據。我若真的不在意,怎麼會把它寫到日記裡?

當然,我更在意的是自己的生活。戒菸和散步,在小人物的生活裡,是翻天覆地的大事。戒菸,對菸民來說,意味著告別了不健康,是生活方式的革命,讓人有脫胎換骨的變化。而散步,有人說是“低碳生活”,我說是“反向生活”。藉助交通工具追求的快速,而我散步追求的是慢速。從A點到B點,有人非有車不能抵達,而我邁開雙腳就到了,你說誰更牛呢?

為此,我在日記裡沒少表揚自己“你真行,說戒就戒了!”還自問自答“走了那麼遠,你不累呀?不,一點都不。”當然說自己好話的還遠不止這些,“嘿嘿,一年出一本書,這幾年的時光沒有虛度啊。”你看,我顯然有點得意。見過我的人都說我低調,從日記裡看,我也是個有虛榮心的人,只是把它放到了暗處。當然,適度的虛榮心也使人進步。

回望一年,覺得匆匆而過,很平淡。但是,,發現瑣屑平凡的生活裡不乏趣味。

去往平天湖散步的路上,我記錄了一個奇怪的現象:“走到某個地點,總有一隻鳥朝我飛過來,彷彿有約定,數天如此,為什麼?”後來揭祕“附近一棵樹上有個很隱祕的'鳥窩。”生活的魅力,大概就是由這些一個個、小小的、有趣的發現構成的吧。

“今天,走在大街上,一位美女迎面而過,衝我笑。她把我當成熟人了,其實,我不認識她。為此,心情好了一天。”這段,我將塗掉,以免被某人發現。草民的日子,沒什麼大目標,有個好心情,這一天就算是賺了。每天都有好心情,一生算是賺了。

有時想,若是另外一個人讀到本日記,會有多好奇,會發現記日記的這個人是何等真實、坦率、可笑、甚至可愛。

我很珍視自己的日記。我正在看一本《歐洲民俗史》,我想,平民日記,正是民俗史的構成部分。時代的光與影,在一個小人物心靈成像。開啟它,撲面是生動鮮活的歲月畫面和生活氣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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