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稅工作計劃

來源:才華庫 1.37W

一、強化增收措施,積極組織稅收收入

關於國稅工作計劃

1、認真落實組織收入原則。繼續堅持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防止和制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堅決杜絕寅吃卯糧收過頭稅、轉引稅款等行為。大力清繳陳欠,嚴格控制新欠,堅決防止和制止以各種名義拖欠稅款。科學分析稅收政策調整對經濟稅收的影響,及時向地方黨委政府彙報,充分發揮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作用。

2、加強稅收經濟分析。及時掌握影響稅收收入的主要經濟引數和企業財務指標變化情況。建立多級政策反饋機制,認真分析和評估重大稅收政策調整效應。繼續深化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和稅源分析工作。深入開展稅收徵管狀況監控分析,努力形成點面結合、逐級遞進的分析機制。

3、深化兩個系統應用。完善保障機制,通過改進工作講評、加大複審複核力度、加強督導考核、強化責任追究等手段,進一步提高系統執行成效。豐富評估方法和模板,強化生產要素分析方法應用,有針對性地加大重點行業、重點稅源企業評估力度,積極拓展評估範圍,以主體稅種帶動其他稅種實現綜合評估。依託兩個系統,全面落實稅源監控、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稅務稽查的互動機制。

4、繼續開展管理增收工作。在去年管理增收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管理增收工作長效機制。結合稅源調查工作,確定管理增收工作的任務目標和工作措施,並將任務分解落實到基層稅源管理單位和稽查部門,明確工作責任,抓好督導檢查,按月通報完成情況,確保管理增收工作取得明顯效果。

二、規範稅收執法行為,加大依法治稅力度

5、強化執法監督。制定重大執法事項聽取意見制度、聽證制度、合法性審查及集體決定製度,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嚴格執行稅收規範性檔案管理辦法,做好稽核把關、備案備查工作,健全規範性檔案定期清理、反饋評價及內部管控機制。落實新的重大稅務案件審理辦法,調整和優化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標準,強化對審理質量的考核。加強稅務行政聽證、複議、應訴工作,探索建立法律顧問制度。完善事前、事中、事後監督的內部工作機制,增強稅收執法監督效果。

6、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和改進稅收執法檢查和執法監察工作,建立分級分層次的'檢查模式,優化檢查結果評價考核辦法,加強發現問題的整改力度,提高檢查質量和效率。深化執法管理資訊系統應用,嚴把申辯調整質量關,及時處理系統執行中發現的問題,不斷提高執行成效。深化稅收執法責任制考核,與目標管理考核有機結合,強化考核結果應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7、加大稽查力度。全面完成上級安排的檢查專案的同時,結合全市徵管狀況,選擇部分專案開展檢查。積極利用現有資訊系統,實行資訊化選案,重點對醫藥、水泥等行業開展稅收專項檢查和區域專項整治。鞏固和擴大打擊發票違法犯罪專項鬥爭成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嚴厲查處各類虛開和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他抵扣憑證等稅收違法行為,保持對騙取出口退稅行為的高壓態勢。加大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增強稅務稽查的震懾力。發揮以查促管作用,深入分析稅收違法案件規律,有針對性地加強稅收管理。

三、深入推進資訊管稅,提高徵管服務水平

8、大力實施資訊管稅。加強資訊採集和資訊共享,嚴把資料採集關,保證各項資料及時、完整、準確。積極推進稅務機關內部之間、與政府有關部門和相關社會組織之間資訊共享。做好跨地區經營彙總納稅企業資訊交換等工作。加強資訊綜合分析利用,進一步拓展資訊集中的範圍,健全稅收風險預警等指標體系,加強資訊比對,查詢和堵塞徵管漏洞。強化資訊系統支撐,提高稅源管理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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