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經驗的總結範文

來源:才華庫 1.34W

一、近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特點

關於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經驗的總結範文

從去年10月份以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各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加強了水上交通安全源頭管理,迅速扭轉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的不利局面,確保了我縣水上交通安全趨於穩定,杜絕了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1、強化了源頭管理。大力進行了船舶整治,我縣對22艘掛漿機船和XX水庫30艘貨船進行了客渡船技改;“9.27”過後,對全縣客渡船進行了一個月的停業整頓,重新對船舶進行質量技術檢驗。全面清查了航道,航道段對嘉陵江89公里水域進行了一次普查,對XX航電站設定了禁航標誌,並加強了現場監管,對楊家浩、牛毛璇等6處航道進行了清淤疏浚工作,加強了渡口管理,對相如、XX碼頭實施了逢場天鄉鎮領導帶班,海事人員全天守候的制度;合理歸併了碼頭,對所有碼頭、停靠點統一設定了標誌。加強了安全培訓,對全縣所有船主進行了安全培訓教訓,並形成了水上交通安全例會制度和船主、船員培訓制度,對海事執法人員進行了法律法規培訓和考試,對所有簽單發航人員進行了上崗培訓,並實行持證亮牌上崗,大力打擊了超載以及非客運船舶載客、冒險航行等違法行為,海事處對一艘嚴重超載的貨船進行了嚴肅處理,並全縣通報。

2、加強了基層基礎工作。一是形成了縣交通局、海事處、管船站三級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定期分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學習法律法規,傳達上級會議和檔案精神,部署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任務。二是健全了安全責任制,海事執法人員實行了“五定”責任制,即定有船鄉鎮、定碼頭、定船舶、定一主三員(船主、船員、管船員、簽單員)和定期彙報,各鄉鎮和各部門堅持了“誰分管、誰負責”以及“一崗雙責”的制度。三是建立了雙聯接力簽單制。四是建立了雙向承諾制。五是建立了隱患舉報和獎勵制。六是建立了安全暗訪制。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多次帶隊到各有船鄉鎮、全縣所有渡口碼頭進行了明查暗訪。

3、加大了獎勵逗硬力度。一方面進行了全縣水上交通安全隱患的大排查、大整改活動,先後排查各種安全隱患10餘處,並逐一進行了整改落實;另一方面加大了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安全監管不力的鄉鎮幹部進行了嚴肅處理,對水上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進行了懲處,依法沒收船舶1艘,處理船主2人。

4、加大了水上交通安全投入。從去年10月以來,縣政府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上的投入超過了100萬元,專門落實了海事機構的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由縣財政和交通局各負擔50%,落實了簽單發航人員經費。

5、切實抓好了春運、“兩會”期間水上安全工作。縣委、縣政府堅持把春運工作作為安全工作中重中之重,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落實責任,靠前指揮,深入一線,抓源頭管理,抓隱患整改,堅決杜絕船舶超載、冒險航行等違法行為,對全縣水上交通安全的重點部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實施安全監督管理和檢查指導。全縣組織巡查暗訪和拉網式大檢查組40餘次,暗訪檢查渡口、碼頭近百次,排查整改隱患10餘起。

二、當前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去年10月以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水上安全管理工作,解決了很多具體問題,基本做到了鄉鎮管船機構、人員、經費、責任“四落實”,但是,也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基礎設施建設滯後。我縣相如、XX等中心港口的總體規劃佈局已上報市海事處,但因多種原因,進展緩慢。各鄉鎮小碼頭建設極不平衡,有的鄉鎮嚴重滯後。

二是航道安全隱患仍然沒有完全消除。XX至周口段的航道清淤工作沒有完全鋪開,汛期水位上漲後,雖然其危險係數降低,但安全隱患始終存在。楊家浩水域的安全隱患整改,縣政府將在近期召開政府常務會,研究落實整改方案、經費。

三是個別有船鄉鎮的基礎工作還沒到位,監管力度不夠,有漏管斷檔的現象。四是汛期來臨,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形勢越來越嚴峻,工作壓力越來越大。

三、切實抓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確保安全渡汛

(一)明確職責,落實責任

一是安監局作為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要切實擔負起水上安全工作中出現的跨行業、跨部門、有著職責交叉的一些問題和隱患的'綜合協調和解決工作,並負責牽頭督查督辦水上安全隱患的整改。

二是交通主管部門要加強轄區內水上交通安全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規劃,解決和落實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監督經費,協調解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跟蹤整改轄區水上交通安全隱患,搞好水上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三是航務海事機構要認真履行好國家賦予的法定職責,嚴格水路運輸市場準入的行政審批,加強船舶的技術監督和船舶檢驗工作以及船員管理工作,堅決防止不合格船舶進入水運市場。要建立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巡查制度,從嚴查處違法行為,跟蹤整改水上交通安全隱患,務必做到轄區內船舶適航、船員適任、無超載等違法行為發生。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要把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作為當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黨委、政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鄉鎮人民政府、管船站要切實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的源頭管理,按照“一崗雙責”和屬地管理的要求,認真履職盡責,做好船舶管理、渡口管理和人員管理,堅決杜絕轄區內出現漏管現象。要大力排查轄區內安全隱患,特別是汛期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要做到有預案、有記錄、有排查整改結果。同時,要完善汛期水上安全資訊通報、報告制度,遇有重大安全隱患,及時上報。

五是航道養護管理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大對航道養護管理的力度,要按照國家標準設定助航標誌,開展好航道的安全檢查,及時進行疏浚,加大對侵佔、破壞航道的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確保航道安全暢通。

六是水利主管部門作為水庫管理機構的主管機關,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督促水庫管理機構切實做好水庫內船舶安全管理的機構、人員、經費、措施和責任的四落實工作,並解決好必要的安全經費。同時要加強對漁政監督工作的領導,堅決制止漁船非法載客等違法行為。

七是水利局和防洪機構要密切配合,在汛期要及時準確傳遞水情資訊,使水上交通安全渡汛工作做到早知道、早準備、早安排、早落實。

八是旅遊主管部門對從事旅遊的船舶要加強行業管理,按規定辦理有關旅遊經營許可手續,加強對水上風景區的旅遊安全管理工作,向旅客廣泛宣傳水上安全知識,使遊客自覺遵章守紀。

九是氣象部門要加強大風、大雨等可能影響水上安全的災害性天然的預報工作,並及時通報相關部門或予以廣泛公告

十是公安機關要對水上安全執法工作起好保障作用。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拒絕、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執法的,要採取強制措施,改善水上安全執法環境。

十一是XX航電工程建設單位、金電辦等要高度重視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切實做好安全渡汛的準備工作,要注意密切同各部門的溝通配合,及時通報水上交通安全資訊。

十二是電視臺等新聞單位,要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加強對水上安全工作的宣傳和報道,普及水上安全常識,並充分發揮好新聞媒體的監督職能。。同時,沿江鄉鎮人民政府、各管船站要加強對廣大群眾的宣傳力度,形成全民參與,齊抓共管水上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圍。

(二)密切配合,形成聯動

各級各部門在水上安全工作中要緊密結合,暢通訊息,切實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次會議後,各級各部門要以確保水上安全為目標,根據各自的職責,兼顧好各個環節,加強資訊溝通,形成工作聯動,決不允許互不買帳,互相扯皮,互相推諉。交通局要根據我縣水上安全的實際情況,牽頭組織相關部門建立重大水情預警機制,重大災害性天氣預警機制,安全隱患整改聯動機制等制度,形成水上安全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確保我縣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好轉。特別是汛期,各有關部門要嚴防死守,加強監管,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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