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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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就業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就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2

用人單位、畢業生、學校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算不算勞動合同?近日,文昌市人民法院對一宗醫學院畢業生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的勞動爭議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對上述問題依法作出了裁判。

就業協議書可視為勞動合同

個人檔案被扣,她起訴醫院

馮某系吉林醫藥學院畢業生,20xx年4月24日馮某與文昌市某醫院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同年7月12日,馮某與醫院簽訂了《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其中規定“馮某跟班期滿並獲得執業資格後,必須在醫院連續服務5年以上”“跟班學習期間醫院暫不負責馮某的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

雙方簽訂協議書的當月,馮某進入醫院工作。20xx年9月馮某參加了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但未取得執業醫師資格證書。之後馮某離開醫院。但醫院以馮某未達5年服務年項為由,扣留了馮某的個人檔案,也未給馮某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等費用。雙方因此發生爭議,馮某起訴到法院,請求確認《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為勞動合同;《協議》中的上述2條規定無效;判令解除合同,醫院歸還檔案,並賠償因此給馮某造成的財產損失。

醫院辯稱醫療行業是特殊行業,需要每位醫務人員必須具備相關資格,我國醫療規範要求醫院提供培訓機會,發放補助。馮某僅在醫院進行培訓學習,她沒有醫師資格,不可能與醫院形成勞動關係,雙方是培訓關係。

她和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係

法官經審理後分析,醫院與馮某之間是否存在勞動關係是本案裁判的關鍵。根據原、被告及吉林醫藥學院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原、被告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以及馮某在醫院的活動看,馮某在醫院的管理下協助醫師開展工作,雖然也參加各種培訓,但主要目的是工作,同時由醫院支付工資。因此,可以認定原、被告之間存在勞動關係。醫院以學習為主抗辯,缺乏證據。

由於馮某與醫院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其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從其性質和內容看屬於勞動合同。該協議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協議中關於服務年限的規定,並沒有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應是有效的。醫院未給馮某繳納各類社會保險,違反相關規定,馮某以此主張解除合同,理由充分,於法有據。

醫院根據雙方簽訂的《醫學專業畢業生跟班學習協議書》而收取並保管馮某的個人檔案資料,因該協議書的解除,醫院應當將個人檔案資料返還給馮某。馮某主張醫院賠償其財產損失,由於沒有證據證明其損失,該項主張缺乏事實根據和法律依據,不予支援。

就業合同 篇3

實習期間,大學畢業生都會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一般簽訂就業協議在先,簽訂勞動合同在後。畢業生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並不是完全相同的,他們的共同之處與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相同之處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法律依據。就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相通的,可以這樣認為,就業協議的實質就是準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它們的相同表現在以下方面:

(1)合同的性質一致。用人單位對大學畢業生這類勞動者,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勞動者,在培養、使用、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但從確立勞動關係這一點來說,就業協議與勞動合同是一致的。

(2)主體的意思表達一致。簽訂就業協議的雙方在表達主觀願望,意思表示真實、無強制脅迫方面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簽訂勞動合同而雙方的主觀意思表達所處的狀態完全一致。

二、不同之處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佈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而就業協議因目前無《就業法》,也無國務院頒佈的有關畢業生就業方面的法規,因此只能適用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適用主體不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無欺詐、脅迫等行為,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目前的就業協議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簽證機關(人事部門)介入。

簡單地說,兩者的程度不同,勞動合同的法律力度較大,不管是權利還是義務,一旦簽訂,就必須遵守,一旦有違約現象,必須付出應負的責任。而協議帶有雙方協商的.成分,一旦有一方違約,後果比合同要輕一些。

就業合同 篇4

訂立合同書人:甲方: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甲方聘用乙方為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並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週5個工作日,其工作、休息、休假等,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六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的事由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依員工手冊辦理。

第七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為乙方投保。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九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定為 等,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下列事項調整乙方職等

1.乙方每月工作考核記錄;

2.乙方工作職務(或工種)變換情況;

3.甲方盈利狀況;

4.勞務市場供需狀況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

第十條 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於次月5日發放。若工資發放日適逢週日或假日,甲方得提前或推後一日或數日發放。

第十一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十二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宣告: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獲得員工手冊,並知悉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為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宣告,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為第一審理機關。

甲方: (加蓋公章)

簽約代表人: (簽字)

乙方(姓名): (簽字)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法人代表:

地址:

乙方(受僱職工):

性別:

出生日期: 年月 日(或委託代理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年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截止日期 年月日 ,其中試用期 月。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 工作。

三、勞動報酬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 元。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應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徵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月至少休息4天。

甲方 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則、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措施。根據從事工作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五、勞動紀律

甲方指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式,並向乙方公式。乙方遵照執行。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做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傷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5)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還不能勝任工作的。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的;

4、勞動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1、下列情況之一,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條件或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2、 甲方扣或者五拖欠乙方工資。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

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已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按本合同第十六條規定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甲方按乙方在甲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相當乙方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

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補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損失。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人員,應向甲方賠償培訓費和招接收費。

八、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當地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的相駁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聯絡電話:

年月日

乙方簽字(蓋章)聯絡電話: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6

記者在全國工商聯舉行的界別討論會上獲悉,就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以及在實施《勞動合同法》中存在的問題,工商聯提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中要合理支付分配和管理勞動補償金,規範執法,穩定中小企業勞動用工,協助企業貫徹勞動合同法,穩定就業勞動關係等。建議在稅收上允許企業稅前預提經濟補償準備金,經濟補償準備金管理應參照社保管理辦法;為中小企業營造較為寬鬆的用工環境,為穩定用工提供政策支援;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

為有效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保障勞動合同法的順利實施,工商聯建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1、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允許困難企業在一定期限內緩繳社會保險費,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簡化特殊工時制審批程式,妥善解決困難企業支付經濟補償問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

2、指導各級勞動執法部門和人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服務水平,在執法過程中,注意區別違法行為的性質,靈活執法;對於惡意拖欠勞動工資、非法用工等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對於受經濟危機影響而出現的社保繳納困難、工資支付困難等問題,要協助予以解決,維護企業的正常經營和就業。

3、及時出臺勞動合同法配套規章,針對法律實施中出現的問題,進一步對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進行細化,對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更合理的配置,適當減輕企業義務,增強法律的操作性和科學性。

4、繼續幫助協調工商聯加入國家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發揮工商聯在引導民營企業應對當前經濟形勢、穩定勞動關係中的作用。

5、完善就業促進法配套法規,督促各地出臺促進就業的優惠政策,對積極吸納就業的企業一定的政策優惠,引導企業承擔社會責任,鼓勵企業堅持做好就業安置,促進勞動立法整體的協調實施。

就業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年月:

廠址: 家庭住址:

所屬區: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負責外貿進出口業務,主要操作阿里巴巴國際平臺。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檔案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核。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為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九、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長安勞動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 (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日期:

一九九 年 月 日 一九九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就業合同 篇8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9

一、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是高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要求:"經供需見面和雙向選擇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指定就業計劃和派遣的依據。"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勞動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

(1)適用的法律、法規不同

勞動合同適用《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勞動人事部門頒佈的有關勞動人事方面的規章。就業協議使用教育部頒佈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有關政策。

(2)適用主體不同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的協議,只要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符合過阿甲的法律,政策法規,無欺詐、脅迫等手段,經雙方簽字蓋章,合同即生效。就業協議目前除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外,尚需學校和鑑證機關(人事部門)參與。

(3)內容不同

勞動合同的內容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比較詳細。就業協議的條款比較簡單,主要是畢業生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自己情況,願意在規定期限內到用人單位報道,用人單位如實向畢業生介紹本單位情況,同意錄用該畢業生等,另外還有一些簡單條款。

(4)適用的人員不同

勞動合同可以適用於各類人員。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要有勞動能力並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經過供需見面,雙向選擇,一經錄用都可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只適用於高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

(5)簽訂時間不同

一般來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就業協議是畢業生在找工作過程中,落實用人單位後簽訂的,就業協議的簽訂在學生離校前。

勞動合同是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訂立的。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工資待遇,住房等方面有事先約定,可在就業協議的約定條款中註明,附後補充,日後訂立勞動合同是對此內容應予以認可。

二、簽約---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

簽約的三種形式:

(1)與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註冊的山東

省內外用人單位網上籤約

(2)與沒有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註冊的

山東省內單位簽訂紙質協議書

(3)與沒有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註冊的

外省用人單位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

1、網上籤約流程

(1)畢業生登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註冊個人資訊,製作個人簡歷,牢記個人帳戶、密碼。

如果忘記使用者名稱、密碼可以聯絡學校就業指導中心或所在學院負責就業的輔導員老師,解除勞動合同。通過"設定密碼"的方式,設定一個新密碼,新密碼與使用者名稱相同。

(2)用人單位(包括省外單位)登陸"資訊網"註冊釋出招聘資訊。

(3)畢業生網上向意向單位投遞個人簡歷(普通會員可投遞50份),用人單位向畢業生髮出網上籤約邀請,畢業生應約,完成網上籤約操作。

(4)就業系統傳送簽約資訊到用人單位鑑證機關稽核鑑證,生成就業協議書(限省內就業流程)。

(5)用人單位列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後,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老師儲存。

(6)就業系統傳送簽約資訊到學校,學校使用者稽核、存檔就業協議書

網上籤約流程圖

畢業生註冊用人單位註冊

↓↓

建立簡歷釋出招聘資訊

↓↓

投遞簡歷傳送簽約邀請

KL

簽約

列印協議書→簽字、蓋章存檔

第一步---搜尋職位資訊

1)搜尋方法(重要功能)

智慧搜尋:綜合搜尋:快速搜尋,通過以上搜索把感興趣的職位加入收職位藏庫便於集中處理

2)與單位的交流

可以接收單位發來的面試通知

可以檢視已經發給單位的留言

可以檢視已經發給單位的簡歷

第二步---應約

畢業生登入專區後,點左側的"學生網上籤約"下面的"應約管理"欄目,右側顯示用人單位傳送來的簽約邀請列表,畢業生點選"應約"按鈕,則網上籤約成立,點選"拒絕"按鈕,則簽約失敗。

畢業生網上籤約注意事項:畢業生收到用人單位的簽約邀請後,在有效期內(系統預設是5天),應約之前單位傳送的簽約邀請內容一定要看。裡邊有補充條款內容涉及到學生的利益問題。

如果選擇"應約",表示被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約雙方認同的網上就業協議書正式生效,同時系統也鎖定了該畢業生與其他用人單位網上籤約的功能。只有與該用人單位解除協議後,畢業生才能重新獲得與其他用人單位網上籤約的許可權。而該協議書也是向畢業生髮放報到證的唯一依據。

第三步---協議書管理

畢業生對用人單位傳送的簽約邀請應約後,就可以在協議書管理欄目中看到已籤協議書的資訊了,包括用人單位名稱、應聘職位、協議書號、就業狀態等資訊。

第四步---協議書存檔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完成網上籤約後,就業系統傳送簽約資訊到用人單位鑑證機關稽核鑑證,生成就業協議書(限省內就業流程)。

(2)用人單位列印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單位蓋章、本人簽字後,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就業的輔導員老師儲存。

(3)就業系統傳送簽約資訊到學校,學校使用者稽核、存檔就業協議書。

網上籤約生成的協議書樣(例圖略)

2、簽訂紙質協議流程

(1)畢業生登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

(2)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功能,錄入用人單位相關資訊

(3)下載列印四份紙質協議書,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蓋章後,到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網上鑑證並加蓋相關公章

(4)一份本人保管,一份交學院負責老師儲存

簽訂紙質協議書操作流程

畢業生登入

錄入省內就業協議

列印就業協議書

人事局網上鑑證

簽字、蓋章存檔

第一步---錄入用人單位資訊

注意事項:此協議書為畢業生與省內暫時沒註冊的單位簽約使用。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後你將無法與其他單位在網上籤約。

第二步---列印協議書

確認沒有問題後畢業生將協議書進行列印,一式四份。畢業生本人在列印的協議書上簽字、接收單位和接收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部門)蓋章。

第三步---網上鑑證

畢業生或用人單位將蓋章、簽字的協議書送到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進行網上稽核鑑證,並留一份協議書備案。

第四步---學校稽核存檔

單位所在地人事部門鑑證通過後,學校稽核通過,簽約資訊轉入就業方案庫。

手動錄入省內就業協議書樣本(例圖略)

3、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流程

接收單位:未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註冊的省外單位

操作流程:

①畢業生本人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申請省外就業;

②學校稽核通過後,系統自動鎖定省內網上籤約功能;

③畢業生本人到學校就業辦公室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④畢業生與接收單位簽訂紙質就業協議書後直接將協議書上交學校就業辦公室稽核、存檔;

⑤將協議書相關資訊準確錄入到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作為派遣依據。

省外就業操作流程

畢業生登入

申請省外就業

領取紙質協議書

簽訂就業協議

網上錄入協議書→學校稽核存檔

第一步---提交省外就業申請

畢業生登入專區後,點選"業務申請"下面的"省外就業申請"欄目,右側顯示省外就業申請介面,畢業生填寫原因後,點選"傳送申請"傳送申請,等待學校稽核。

第二步---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協議書

第二步---領取全國統一的紙質協議書

第三步---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後,登入第三步---錄入省外就業協議書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點選"學生網上籤約"下面的"錄入外省就業協議書"欄目,右側顯示就業協議書錄入介面。

簽訂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

1、畢業生與省外用人單位達成就業意向後,在網上提交省外就業申請,到學校就業辦公室領取省外就業協議書。

2、簽訂就業協議書前,與用人單位協商以下幾個問題:是否解決當地戶口、接管檔案,到單位工作後是否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定的年限,是否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幾個月,薪酬、違約金等問題。

3、與用人單位協商的內容都可以寫到就業協議書的備註欄或附加條款中,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書面依據。

4、簽訂省外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解決當地戶口,則不必將就業協議書錄入到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已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只作為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到用人單位報到時使用,不作為學校派遣的依據。畢業生可以選擇檔案戶口回生源地或人事代理。

三、派遣規定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經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稽核,報學校就業辦公室備案,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編制就業方案。山東省人事廳依據學校編制的就業方案編制派遣方案,發放《報到證》。

(1)學校派遣畢業生統一使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報到證》)。

(2)截止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對已落實就業工作單位(簽約)的高校統招畢業生,按《報到證》的報到去向派遣畢業生。

(3)截止學校上報就業方案時,對尚未落實就業工作單位(未簽約)的高校統招畢業生,派回生源所在地,由當地政府人事部門負責,幫助其繼續落實工作單位。

四、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是指各級人事行政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機構為三資企業、民營企業等無主管單位以及不具備人事管理許可權的非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要求委託人事代理的其他企事業單位;自費出國和以辭職等方式流動後尚未落實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或有關人事方面的代理服務工作。

如何辦理人事代理手續

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一次性就業

①簽訂協議---網上、紙質(跟用人單位)

②學校派遣

派遣去向--用人單位

檔案去向--人才中心

戶口去向--用人單位

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解決落戶等問題

①簽訂協議---網上(跟人事代理機構)

②學校派遣

派遣去向--人事代理機構

檔案去向--人才中心

戶口去向--人事代理機構

人事代理的內容

1.負責代理人員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等工作。

2.負責辦理失業、養老等社會保險服務,併為其代辦住房公積金。

3.接轉黨組織關係,按時收繳黨費。

4.開展代理人員崗位及專業技能培訓。

5.提供資訊諮詢服務。

6.辦理與人事管理相關的其他事項。

以上內容中,委託人事代理可劃分為單位委託人事代理和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兩個類別。各級人才流動機構與委託人事代理物件不發生行政隸屬關係,僅為其代理有關服務事宜。

人事代理實行契約化管理,雙方以合同形式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承擔的責任與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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