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範本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範本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人的委託,促成委託人與賣方訂立《房地產買賣契約》,並完成其他委託的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居間人為辦理購買本合同第二條所要求的房屋各項事宜。
二、委託人購買房屋的具體要求:
1、地段;
2、面積:
3、套型:
4、結構:
5、朝向:
6、樓層:
7、裝潢:
8、建築年限:
三、希望購房金額:
1、希望購房金額應在 元至 元之間。
2、支付方式: 。
四、居間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居間人促成委託人與賣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時,委託人一次性向居間人支付合同標的物成交總金額的 %作為服務報酬。委託居間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則與青海省產權交易市場另行簽訂《代理辦證協議》。
六、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人或居間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七、違約責任:
(一)委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本合同存續期間,委託人不得私下與經居間人居間的賣方達成房屋買賣交易,損害居間人利益,否則視為違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一次性支付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 %的違約金;
2、《房地產賣契約》訂立後,委託人即向居間人支付報酬,委託人與居間人之間的合同履行完畢;若委託人拖延或不予支付,視為違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一次性支付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 %的違約金;
3、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後若委託人委託居間人辦理房屋按揭、貸款等業務,不按照銀行規定向青海省產權市場交付按揭、貸款手續資料,視為違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一次性支付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 %的違約金。
(二)居間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合同存續期間,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委託人利益的,居間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的 %支付給委託人;
2、在合同存續期間,違反服務約定手去看房費的,居間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的 %支付給委託人;
3、在合同存續期間,賺取差價,損害委託人利益的,按照合同約定的委託標的物銷售總價的 %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託人。
八、委託人同意按青海產權交易市場交易流程支付標的物銷售總價的3%斡旋金或 元不高於標的'物銷售總價的20%作為定金,委託人與賣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後,居間人代收的斡旋金轉為定金,定金衝減購房款。
九、其它約定事項:
十、合同附件:
委託人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相關檔案,如《房地產買賣契約》、《帶看確認書》、《《定金同意書》《青海產權交易市場專用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委託人如不履行確定義務,應當依本合同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向當地消費者協會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居間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青海產權交易市場留檔一份。本人明白並同意遵守本合同書之約定內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交易居間合同範本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 電話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方欲購買房屋一套,特委託乙方提供賣房人的資訊,幫助甲方與賣房人簽定《房屋買賣合同》。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諮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欲購買房屋的基本情況
房屋坐落: ;
建築面積和格局: ;
房屋用途:(住宅或公寓或商業用房等);
房屋朝向:
房屋建成年限:
房屋總價款:
付款方式:一次性或需銀行貸款。
房屋性質為央產房或經濟適用房或房改房或商品房,或者房屋性質不限。以上為基本意向,最終以甲方實際看中的房屋為準。
第二條:甲方委託事項
1.乙方代為尋找賣房人;
2.乙方帶領其實際參觀房屋;
3.乙方代為審查賣房人基本情況等。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通知參觀房屋;
2.甲方經乙方介紹認識賣房人,不得私下與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3.支付居間費用。
第四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挑選合適的房屋。
乙方通知甲方參觀房屋,應當提前 小時。
乙方應當向甲方如實提供賣房人的資訊;
如甲方需銀行提供貸款支付購房款,乙方指導甲方辦理銀行貸款。向甲方提供合作的銀行、銀行認可的房屋評估機構以及銀行認可的律師事務所等。
第五條:委託期限
本合同委託期限為 月,期滿之前,甲方不得解除委託。
或甲方可以解除本委託,但因其解除委託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合同期滿乙方未找到賣方的,本合同終止。
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定委託合同。
第六條:乙方報酬
乙方完成居間事項,即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賣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居間服務報酬。該報酬於甲方與乙方提供的買房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之日支付。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如有違約,應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第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的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或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選擇其一)。
第九條:本合同共 頁,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