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個人房屋租賃合同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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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契約精神不斷增強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解決民事關係目前最好的方法之一。那麼寫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關於個人房屋租賃合同4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個人房屋租賃合同4篇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

承租人:

北京市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修訂

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共計 年個月。甲方應於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第一次交房租提前30日)。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

(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碼:(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市區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計個月。

二、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個月的總租金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同時乙方還向甲方交納房屋租賃押金人民幣元整(小寫:元),租賃期滿後,甲方將房屋租賃押金全額退還乙方。甲方足額收取(房屋租金)(房屋押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據。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拖延不交付的,按總租金%金額按天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在房屋租賃期間,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或須收回房屋,應與乙方協商,並退還乙方全部租金及房屋租賃押金,並償付乙方房屋租金%的違約金。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助。

五、就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丙方)

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與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雙方洽訂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民國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民國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學期(六個月)新臺幣______元整(收款付據)乙方每年(十二個月)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納(電燈費及自來水費另外)。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__________以前繳納,每次應繳_________年_______個月份,乙方不得藉詞拖延。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由甲方新臺幣_________萬_________千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及時遷讓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二倍之違約金至遷還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租賃期滿前二個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俾利甲乙雙方處置其房屋與家俬。或辦理繼續租賃契約。

第八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未到期之一個月房租,並應無條件將房屋照原狀還甲方,甲方即同意解除契約另外招租。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設施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覆原狀。

第十條甲方如有正當理由需進入房屋,除有緊急事故外,必須於二十四小時前通知,否則乙方得拒絕甲方進入。

第十一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二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致房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如甲方不於相當期限內修繕者,乙方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且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條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賠償損害,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五條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定一個月以上期限通知解約收回房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第十六條印花稅各自負責,關於房屋之一切捐稅由甲方負責。

第十七條本件租屋之綜合所得稅,若較出租前之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分,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八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家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甲乙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第二十條本契約未規定之事項,悉依民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

上開條件均為雙方所同意,恐口無憑爰立本契約書參份各執乙份存執,以昭信守。

甲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註

本租賃契約內容僅提供學生於租屋簽訂契約時參考所用。

可視與房東(出租人)協議結果就契約內容增減修訂。

如以本契約範例為雙方簽訂契約內容時,請撕去虛線部分。

個人房屋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單元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個月。

二、本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 元,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以及其他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他人,如需轉租,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租賃權,並沒收所有的租賃費及押金。

四、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如出現因乙方違法犯罪後產生的法律責任,甲方概不負責。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裝修或改造,需先徵得甲方同意,並承擔裝修改造費用。租賃結束時,乙方須將房屋設施恢復原狀。

五、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續租,則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甲方要漲房租也得提前一個月提出。

六、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七、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由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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