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範本(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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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範本(精選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範本(精選6篇)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1

甲方:

乙方:

經清泉村青山隊群眾會議通過決定,特將本隊的荒山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荒山總面積xx畝,包括xx山,該承包金額按荒山每畝xx元計,合計大寫xx元。備註:經村民雙方協商,xx年付款一次,承包期為xx年。承包期滿後,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如甲方不優先承包給乙方,甲方將承擔違約責任。

二、乙方本著不汙染環境開辦養殖業及種植果樹等,有責任保護生態環境。

三、荒山承包期間,若國家開發修路等,需徵收其土地,土地歸甲方所有,苗木及附屬設施歸乙方所有,同時承包款自徵收之日起停付。

四、山林改造,經營方式等管理自主權一切歸乙方,但不得毀壞山上現有祖墳,但甲方自承包期內不得買賣墳地。

五、在合同期內,任何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訂本合同外的補充合同。

六、如甲方重複發包上述林地或長時間停電停水,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承包期間,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經營方式,如有違約,責任自負。

八、付款方式與時間為xx年付一次。付款時間為村民簽名當日之內付清,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山和地,本合同作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並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承包在xx村委,xx村(小地名xx)的荒山轉包給乙方(因甲方所承包的荒山離本村較遠不便於管理轉包給乙方)。為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現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當事人的姓名xx,住所xx;乙方當事人的姓名 xx ,住所xx。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位於xx,四至界線:東xx西xx南xx北xx面積約xx畝。

三、甲方轉讓給乙方的荒山包括在上述地方已種植的各種作物。

四、承包期限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

五、甲方山場承包給乙方後,種植的竹木所產生的經濟效益(純利潤)乙方佔xx%,甲方佔xx%。

六、承包期間,甲方負責處理周邊村民關係,維護好山場內的正常經營,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各項工作,不得藉故推諉。

七、本協議簽字生效後,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規定的前提下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否則,乙方因此產生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八、竹木成林後,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隨意在此山場砍伐,違者按村規民約處罰。

九、竹木成林後如甲方反悔,按市場價的十倍賠償給乙方。

十、砍山場由林業部門批覆才能砍伐,否則甲方不負責任。

此協議一式xx份,雙方各執xx份,本村委xx份,鎮政府xx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農村產業結構,發展多經果樹木,應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其山場荒田、荒地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協議,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積畝。

承包四界: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確定該田、地無任何糾紛,須提供一切與田、地有關的原始法律憑證及相關手續,保證面積、四至準確、權屬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為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承包期內,田、地所有權屬甲方,田、地使用權歸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於農林業發展,________年後並按該田、地經營產品出售時按市場價所得利潤按30%給甲方。

五、在承包期內,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開發管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如發生火災,甲方要協助安排人員幫助撲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山場內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須和乙方協商(不得超過8平方米),所有破壞林木及生長的作物須按市場價付給乙方。

六、在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將該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則要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間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重新協商,並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滿,乙方不得將山場變為荒田、荒地、並將當時生長的作物無償全部歸甲方所有,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承包權。

九、從屋場到山場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佔面積,所毀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擔,乙方負責修路資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權歸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維護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十、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訴訟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會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4

甲方:

乙方:

為合理開發塢葛村村後荒置多年的荒山荒坡地、旱地,配合完善虎鹿鎮的旅遊開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就承包荒山荒地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的範圍:

本合同所訂立的承包荒山荒地地點在東陽市虎鹿鎮塢葛村村後,小地名為大巖山。其四至界限為(見附圖):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承包的期限:

承包期限為70年。即20xx年6月1日起至20xx年5月31日止。

三、承包的方式、用途:

甲方將採取出租使用權和經營權的方式將其村裡的荒山荒地流轉給乙方使用和經營。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佔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乙方將承包的荒山荒地主要用於:荒山綠化、栽植果樹、生態(農家樂)旅遊等。不改變林地用途和用於非林建設,因為旅遊需要建設的永久建築,必須取得甲方同意並辦理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手續。

四、承包的面積、價格及支付方式:

1.荒 山: 畝,畝/元。

2.荒坡地: 畝,畝/元。

3.承包款的支付方式: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自承包之日起,每年12月20日前,足額支付下一年的承包費;乙方每次承包費打入村集體帳號,甲方需要提供蓋章簽字的收據。

五、地面附屬物的處置

1.紫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2. 雜樹:株(含大中小);合計 元。

承包範圍內樹木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次性作價補償後,乙方一次性付款給甲方;甲方在收款後不再享有其所有權、使用權和經營權,其後的各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應將承包範圍內山林完整的交給乙方使用,保證所承包的荒山荒地無權屬爭議,協助維護乙方的合法權利。

3、甲方不得干涉、破壞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保護乙方合法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乙方享有所承包荒山荒地的自主生產經營開發、使用及產品佔有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以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後所種植的林木的所有權。

4、在承包期內,甲方需協助乙方處理好所出租的荒山荒地與周邊的村民關係及承包期範圍施工或生產經營時影響承包範圍外的突發事情。

5、甲方應無償提供給乙方通行的道路,修路費用由乙方承擔。

6、甲方應及時向區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林地、林木權屬變更登記,並積極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義務。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對其承包範圍內的荒山荒地進行自主經營利用和管理。乙方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後,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

2、承包期內,因政策等原因給乙方帶來的的扶持、優惠、補助等合法權益,一切歸乙方獨自享有。

3、乙方保證依照本合同並且嚴格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使用此承包的荒山荒地。

4、乙方需依約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費。

5、乙方在承包期內除交納所承包費外,不負責其他任何目的的`費用,乙方對甲方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要求有權拒絕。

6、 承包期內乙方根據生產經營情況的需要,可對承包範圍內的路網、供電及灌溉等設施進行合理改造,也可建設相應的護林用房等護林設施,其費用自理。

7、在承包期內如遇政府部分徵用時,其補償費用為乙方所有,所剩餘未徵用部分繼續履行本合同,雙方也可平等協商後選擇終止合同。

8、承包期間乙方工程專案及經營過程中的用工,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使用甲方的人力、物力及裝置。

9、承包期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法律、政策,不得經營違法事業和做違法活動,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合同自行終止。

10、承包期內乙方在施工或經營過程中不得破壞和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產、生活及環境,並保證無水土流失等其他原因給村民造成損失。如有此事發生,其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1、在承包期間乙方如自動放棄經營,需通知甲方,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合同自行終止,且乙方不得故意破壞不動產。

12、乙方無故不履行合同約定付款義務,經甲方催繳後仍不付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限期搬出,所有不動資產歸甲方所有。

13、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不正當的費用。

14、本合同實施期滿後,甲方願意繼續出租時,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繼續承包。

1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本合同簽訂後需由當地司法部門蓋章鑑證公證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者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因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國家徵佔用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願要求的。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2、乙方不按時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所出租的荒山荒地。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或佔用出租給乙方的荒山荒地的,非法佔有乙方所栽植的植物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直至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4、在承包期內,乙方有權處置或轉租所承包的荒山荒地及其裝置、設施,但轉租第三方時必須通知甲方,並三方當面重新簽訂合同,本合同廢除。

5、承包期內甲、乙雙方無合理合法的理由不得終止本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5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農村閒臵荒山,發揮其經濟效益,甲方依照公開協商的方式,決定將荒山對外承包。現甲、乙雙方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荒山承包的具體事宜協商一致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1、甲方現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發包給乙方進行養殖業開發和荒坡管理。

2、承包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間,自主承包經營,自定經營專案,自負盈虧,在不改變土地權屬的情況下,有權在承包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開發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時依法需辦理相關手續時,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予以配合。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4、承包期間,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國家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變更,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承包年限或變更範圍一次性退還多收乙方的承包費,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補償,由雙方另行協商。

5、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如需補充或者變更,由雙方協商依法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滿後,如乙方繼續承包該荒山荒坡,必須在期滿前60天內用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中間人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荒山荒地承包簡單版合同6

甲方:

乙方:

為綠化荒山,保持水土流失,造福子孫後代,在各級政府部門,林業部門的支援下。經甲乙雙方討論協商決定,並向全村村民公開承包,黨的小組一至同意決定,將所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的荒山石巖子(豐收公路兩邊)承包給乙方造林使用。

一、雙方簽定如下協議:

二、四至界線:

三、石巖子荒山面積地屬小衝村十二組十三組所有。

四、承包年限自20xx年元月23日至20xx年元月23日止,伍拾年。

五、承包費共計人民幣壹仟叄佰元整(1300.00元)

六、乙方有權在所承包的荒山範圍內植樹造林,不得開荒種地。

七、在承包期間如國家徵佔用,所得補償費用歸乙方所有。

八、由於自然災害人為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

九、如乙方需採伐木料,需要有關手續,甲方必須無條件的蓋給公章,申請等並協助乙方辦理有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負。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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