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集錦7篇

來源:才華庫 1.06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選】勞動合同模板集錦7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 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 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 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第一條 合同型別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為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為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注: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

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注:本合同應註明勞動者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績效工資由業績考核確定。"甲方指定的單位"解決的是勞動合同所在單位和工資支付單位分離的情況,即"外派用工"的情形。"25日"比正常發薪時間延後5日,規避有時合理期間晚發工資的情況。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注:加薪情況應明示與合同中。)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

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衝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洩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注: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專項培訓只在主合同中做原則約定,另行簽訂協議處理。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並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

姓 名_________ 性 別______ 出生年月 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 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名稱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社會保險個人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__________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B、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

自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C、 以完成____________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 。

(四)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_______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休息__________天。

B、甲方實行輪班制,安排乙方實行_______班_______運轉工作制,每班工作時間______小時。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_________工作崗位,經批准屬於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崗位,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確定。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_條款執行: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__________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其他形式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或本單位工資集體合同規定,每年合理提高乙方工資。

(五)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為基數計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七)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

五、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因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有職業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監督下,乙方須採取以下防護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____________條款

A、因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___________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甲方依法執行有關福利待遇規定,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八、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法定時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且符合起訴條件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九、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實際居住地、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簽章日期:______________ 簽名日期: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文化程度: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

單位地址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終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出租汽車駕駛員崗位工作。乙方應按照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以及崗位責任制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營運任務。

第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和出租汽車管理局規定的營運車輛,建立健全駕駛員服務規程、勞動安全等有關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遵章守紀、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不定時工作制,乙方在保證安全行車、完成甲任務的前提下,工作、休息和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七條 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_________元。乙方的其他勞動報酬按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辦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車輛停運的,在停運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大病醫療統籌及其它社會保險費用。

第九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病假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甲方按照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保障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工資、保險和有關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乙方應保證完成甲方擔負的外事、搶險、主要客運集散點供車及其它特殊任務。

第十三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有關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租汽車準駕證》、《出租汽車駕駛員監督卡》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符合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雙方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七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復員轉業軍人和國家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5.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他問題正在被審查或處理期間,乙方不得依據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在本合同工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十六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經濟補償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損失或損害的,應當說依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六條 北京市出租汽車駕駛員營運任務承包合同及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日 期: 二〇一四年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住 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絡方式: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和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上海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上海勞動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型別為: 。

(一)有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期限____ 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上海勞動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為: 。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甲方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 。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 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 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計件單價為 。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 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險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上海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上海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上海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上海勞動合同終止:

(一)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上海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上海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上海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上海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

乙方:

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_______區(縣)__________街道(鄉鎮)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年。

本協議於_____年__月__日生效,至______年___月__日終止。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工作。甲方因經營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可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必須服從。

第三條 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 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願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祕密主要包括:乙方從甲方獲得的與工作有關或因工作產生的任何商業、營銷、客戶、運營資料或其他性質的資料,無論以何種形式或何種載體,無論在披露時是否以口頭、影象或以書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六條 按甲方現行的商鋪工資管理制度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發薪每月日期為次月10日。合同期間若甲方對乙方工作進行調整或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時,乙方的工資待遇則作相應調整。

第七條 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八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協議提前終止:

1、發生甲方或乙方不可抗拒的因數,造成一方或雙方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2、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3、乙方由於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

1、乙方因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按甲方員工守則及獎懲辦法規定可以辭退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4、甲方宣告破產、不再從事原經營行業。

第十條 乙方有以下行為,甲方有權立即通報開除乙方並追究由此造成的損失:

1、虛報帳目,帳目不清,弄虛作假,貨款。

2、偷盜財物,散佈影響公司及同事形象的謠言。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且自願放棄各項社保福利。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二條 本協議終止、解除後,乙方應在一週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並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另一方。

第十四條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任何一方不服仲裁裁決的,可繼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絡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就此合同內容向第三方保密。

甲方(公章) 乙方(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為本企業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公司保密協議》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願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共年。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個月。

第二條 工作任務

1.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

2.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任務。

3.乙方應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管理

1.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 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勞動、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 完成情況的權利。

3. 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 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 甲方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

2. 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 8日為發薪日。

3. 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及乙方的技術熟練程度、勞動 效率以及工作年限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4. 甲方支付乙方崗位工資 元、三金補助 元。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 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專案,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 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 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 乙方在工作期間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3) 乙方未遵守《保密協議》而造成公司機密洩露的;

3. 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4.甲方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辭退乙方而解除合同的,以及試用期內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 知對方。

5.由於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在合同期滿後續訂合同。

第六條 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簽章)

年月日 乙方(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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