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裝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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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裝合同8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裝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安裝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承建方(乙方):蒙陰奧德燃氣有限公司

地址:蒙陰縣工業園區 郵編:276034

電話:0539-4828093 傳真: 0539-8389127

為適應城市現代化發展,完善住宅小區配套功能,提升人民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城市燃氣管理辦法》和《城市燃氣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道燃氣設施配套事宜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以下稱“本合同”),燃氣安裝合同範本

第一條 配套工程範圍、內容

1.配套施工地點:

2.完工時間:根據施工現場進度要求施工(具備燃氣施工條件),竣工日期為接到甲方開工通知(具備燃氣施工條件)後二個月內完成。

3.乙方所負責施工的燃氣設施配套工程包括如下:

(1)對甲方燃氣設施配套工程的設計;

(2)管網建設:主要包括小區內戶外管線、裝置的安裝;

(3)立管:指戶內主管道安裝;

(4)掛錶及燃氣具安裝:包括立管以後的支管、燃氣表等安裝(不包括灶具、軟管)。

第二條 燃氣使用者建設費收取標準、金額、方式及時間

1、乙方根據臨沂居民與非居民使用者燃氣建設配套費市場收費價格,向甲方收取 號樓 使用者燃氣配套建設費,暫定每戶 元,總計 元,大寫 。

2、如蒙陰政府或物價局規定收費標準發生變動情況,本合同收費標準相應變動。

3、燃氣使用者建設配套費收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和時間:

1.合同簽訂後十日內,付總款項的30%;

2、施工人員,材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十日內付總款項的20%;

3、工程施工驗收合格後十日內,再付總款項的25%;

4、供氣前十日內再付總款項的25%。

第三條 工程施工

1.甲乙雙方應指定專門的人員進行設計定位和現場的施工協調。

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2 日內向乙方提供建築物平面圖紙及室內外水、暖、電、道路平面圖,合同範本《燃氣安裝合同範本》。乙方提供的設計圖紙必須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區域性衝突現場調整,不增加費用。

3.甲乙雙方指定的人員應對設計圖進行確認並簽字認可,經確認後的設計圖,若因乙方設計問題需變更,由此產生的損失及設計變更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對於隱蔽工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進行位置確認及質量驗收。

5、開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圖紙 2 套,工程完工後 5 日內,甲乙雙方應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雙方簽字確認。乙方應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內向甲方提供竣工圖紙資料 3 份。

6、施工過程中如遇到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

(1)甲方不具備施工條件而停工;

(2)由於甲方原因變更設計或提出修改施工圖,但原設計錯誤或不合理造成的設計變更及修改除外;

(3)甲方的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施工;

(4)出現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時。

7、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8、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採取安全措施,並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四條 雙方義務

(一)甲方義務

1、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付款。

2、應向乙方提供小區建築物平、立面圖紙,樓棟單體圖,室外地下管線設施、水、暖、電及管道平面圖。

3、為乙方在施工現場提供水、電介面及其他施工便利,施工用水、電費乙方承擔。

4、確定專人,負責協調乙方施工事宜及同現場其他施工隊的關係,以確保按期完工。

5、為保證調壓箱(櫃)的安全執行,甲方應為調壓箱(櫃)冬季採暖用電提供電源。電費乙方承擔。

(二)乙方義務

1.應按照國家GB50028—20xx《城鎮燃氣設計規範》、CJJ33—20xx《城鎮燃氣輸配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確保工程工期、質量和安全供氣。

2.在其管道設施發生故障或存在不安全隱患時,應當及時進行搶修和維護保養。

3.解答甲方對相關問題的諮詢。

4.質量保修期為一年,一年內若出現質量問題,乙方將負責無償維修更換。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之約定向乙方支付使用者建設費,逾期付款的部分按照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期限完工,應按照已收取款項每日萬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如需要修改本合同條款,應當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執行。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臨沂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 貳 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甲方購買乙方監控裝置,並由乙方負責安裝除錯,工程(包括監控裝置)造價人民幣大寫:(詳見附表)元。並達成以下協議:

1、乙方承諾為甲方提供的產品均具優良品質,若出現質量問題,一年內免費維修,(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對五個工作日不能修復的裝置,乙方提供備用裝置。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按規格型號安裝除錯,工程完工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付清全部裝置款及線、管件等各項費用。乙方承諾三天內開工,7天內全部工程結束。甲方必須保證在工程安裝除錯過程中給予乙方必要的合作。如:乙方安裝過程中甲方必須給予嚴格的監督和指導,否則產生的問題有甲方負責,乙方安裝工作時間以外,已安裝的裝置保管由甲方負責,因甲方因素造成的影象質量問題的排除費用以及因甲方因素造成的誤工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技術人員指導安裝並負責全部裝置的除錯。

3、乙方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安裝佈線,裝置安裝上後,如果甲方需要更換位置而產生移裝費用由甲方負責。不是因為產品質量而造成的裝置損壞,更換費有甲方負責,乙方提供免費安裝。裝置安裝完後,使用過程中甲方應及時發現有隱患確保安全的條件下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報乙方維護(一年內免費維護),超過服務期限的,維護費用另行結算。乙方僅負責監控裝置的安裝除錯,不承擔由監控裝置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

4、因甲方拖欠款而不能提供售後服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5、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出現糾紛由起訴方所在地法院依法處理。

6、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附表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電話: 電話: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3

採購方(甲方):

供應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承包。

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於年月日竣工。

6、工程質量:

7、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二、甲方工作

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場地,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場地中所滯留的陳設物等採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裝置,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指派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3、負責保護好周圍建築及裝修、裝置管線等不受損壞。

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三、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指派

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

4、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

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結構及各種裝置管線。

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保護材料費甲方承擔)。

四、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付給乙方認可的報價單上確定的工程款總額的15%( 元)。

2、工程進度50%時,甲方按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總額的50% ( 元)。

3、工程進度80%時,甲方按進度支付乙方工程款總額的80% ( 元)。

4、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天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為同意。並在 天內,結請尾款。

五、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及裝置,(見附件清單),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凡約定由乙方提貨的,甲方應將提貨手續移交給乙方,由乙方承擔運輸費用。由甲方供應的材料、裝置發生了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甲方應支付材料價值 %的保管費。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凡由乙方採購的材料及裝置(見附件清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關於雙方責任的約定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 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由於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專案達到優良標準時,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為獎勵。

4、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裝置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採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1、石材價格清單、甲乙雙方所需提供的材料及裝置清單、施工圖和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的其他具體問題協議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工程地點: 辦公地點:

開戶行: 電話:

帳號:

電話:

安裝合同 篇4

甲方: 中鐵隧道集團三處有限公司 XX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互利的原則,就*** 專案活動板房購銷、安裝相關事宜,達成以下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合同標的為 “***”品牌的“拆裝式活動板房”(以下簡稱“活動板房”)。 2、活動板房的規格、面積、單價、金額:(專案依據實際情況填寫)

合同金額合計:大寫(人民幣):佰 拾萬 仟佰 拾 元角 分。 備註:

(1)數量為暫定數量;結算數量以實際驗收合格籤認的數量為準。

(2)活動板房夾芯材質為玻璃棉,燃燒效能為阻燃A級。

(3)要求安裝後的活動板房達到抗震8級,抗風10級,並預留防風加固裝臵。

(4)合同期內本綜合單價固定不變,綜合單價由材料費、搭設安裝費、運費、稅費和其它雜費等構成,即達到甲方驗收合格前乙方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3、活動板房總面積計算規則:

(1)活動板房主體面積=外牆外邊長×外牆外邊寬×層數 (2)室外樓梯、走道面積=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 (3)雨蓬面積=雨蓬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總面積=(1)+(2)+(3)

單層活動板房的雨蓬部分按雨蓬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數量計算,雙層活動板房的雨蓬只計二樓部分,按自然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

4、活動板房主要材料標準及要求:

第二條 活動板房安裝

1、乙方進場前,甲方應提供符合設計和施工要求的活動板房基礎,否則由此造成的進場時間及工期延誤責任不在乙方。

2、乙方進場材料必須符合本合同第一條第4點的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進場;在乙方施工過程中及活動板房使用過程中,因材料不合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進場日期:在甲方通知乙方後 日內開始進場安裝;安裝工期:暫定為 日,即年月日安裝完成並通過甲方驗收;安裝地點: 。

4、為便於現場的協調及順利施工,甲方指定 為聯絡人,聯絡電話: ;乙方指定 為專案負責人,聯絡電話: 。

5、活動板房的安裝及驗收以甲方確認的方案設計圖為準,同時符合建

設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範,滿足行業標準、地方標準。

6、活動板房的安裝基礎應遠離高壓線(水平投影距離15米以上),與深基坑或臨邊應保持2.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以保障活動板房安裝及使用的安全。

7、甲方應按乙方設計的基礎圖紙進行活動板房基礎施工,並確保施工質量,以保證活動板房安裝的工期及質量。

第三條 工期順延及延誤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安裝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提出設計變更、增補及專案的增加。 2、現場水電無法滿足安裝要求。

3、甲方不能按約定期限提供活動板房基礎。 4、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

在考慮以上因素順延工期後,若乙方未能按合同規定期限完成活動板房的安裝,每延誤一天,乙方須賠償甲方損失 元。

第四條 驗收及交付

1、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裝完成可以驗收的通知後,組織驗收人員到現場與乙方對活動板房共同驗收,並共同簽署《活動板房驗收情況表》;若存在問題需乙方整改,乙方須按期完成整改並再次通知甲方驗收,直至甲方驗收合格。不論甲方是否驗收,都不能免除乙方應承擔板房的工程質量責任。

2、如甲方接到乙方驗收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未到場組織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和交付手續完成。如甲方組織人員現場驗收時,經通知乙方,但乙方未到場,視乙方認同甲方單方的驗收結果。

3、驗收合格或使用後,活動板房保管責任由甲方承擔。

安裝合同 篇5

發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電力法》等相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供配電工程 建設施工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供配電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施工圖範圍內供配電工程的敷設、安裝、除錯及驗收。

二、承包範圍和內容

1、承包範圍:詳見雙方確認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2、承包內容:4臺箱變、外部高壓電纜、內部低壓電纜及相應的管溝開挖及回填;電纜穿越地下室的開孔及修復;高壓駁接裝置的安裝除錯;低壓電纜的路徑從箱變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線點(含進線端的電纜頭);高低壓系統除錯;本工程施工範圍內一切技術資料;辦理供電工程報建報審及驗收過程中所有手續、電力部門報驗及相關送電手續。

三、工期

1、開工日期:發包方簽署開工通知單次日開始計算。

2、竣工日期:1#、3#號樓於20xx年12月30日完成臨時供電條件,1#、2#、3#、4#、5#號樓和所有商鋪於20xx年01月25日竣工並正式通電。

四、質量要求

質量要求達到國標《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32-82)、《建築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GBJ300-88)為合格。

五、合同價款

1、本工程合同總價為人民幣:叄佰玖拾玖萬貳仟陸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總價簽訂後,除非雙方協商一致,否則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本合同價格為工程施工完畢驗收合格,送電後的價格。包括:材料及裝置的採購、運輸、保管(合同約定的全部材料裝置)、施工安裝、垃圾清運、與其他單位的配合費用、工程驗收及各項相關手續辦理費用、施工用水用電費、社保費用、利潤、稅金等。本工程價款為固定總價合同,合同總價一次性包乾。

2、本合同約定的工程總價款包含承包方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量內容。如有變更籤證專案,本工程竣工結算時,只計算變更、簽證部分,不再對原工程量清單報價進行重新核對。

3、本工程採用總價包乾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價格上漲和政府性調整、包稅金、包保修、包報建驗收、通電等所有內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價款可作相應調整:

⑴、承包範圍以內的技術核定、洽商記錄、設計變更等;

⑵、經雙方指定代表簽證認可的工程費用調整;

上述費用的確定執行發包方《施工現場簽證變更程式》。未按時辦理簽證變更手續視為承包方放棄追加變更籤證造價的權利,在竣工決算時只根據發包方資料調整變更減少部分。

變更增減費用計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審定的報價為依據進行計算變更增減費用,即發承包雙方核定的工程量計價後優惠7%計算,且該合同審定報價中材料價格不因市場價格因素而調整。

⑶、合同價款調整時,僅對變更部分進行核算,對未變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對。

六、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承包方施工人員正式進場後,支付合同總價的10%。

2、所有高壓裝置及電纜等主要材料進場並經驗收合格後,支付合同總價的40%。

3、除錯完畢經甲方初驗合格並經新鄭供電局驗收合格送電後,支付合同總價的45%。

4、技術資料移交齊全後支付《室外高壓供電系統(內外管網系統及箱式變壓器)》部分總造價的5%。

5、專配部分(商鋪、電梯、公共照明、泵房裝置)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預留此部分保脩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滿且乙方履行保修義務完畢後一次性無息支付給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供書面付款申請,並開具當期同等金額的符合國家稅務規定的發票,否則,發包方可拒絕付款。

七、材料、裝置供應

承包方負責採購、供應工程所需的所有裝置、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且應是合格產品,符合設計及國家規範要求,並附出廠合格證或材質證明且能滿足新鄭市供電局相關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裝置、主要材料以及輔助材料均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送樣,報發包方確認方可進場,未經發包方確認的裝置、材料視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裝置、材料驗收不合格或新鄭市供電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八、設計變更及工程結算

1、施工中發包方需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或增補設計,發包方以書面形式向承包方發出變更通知書,與設計院溝通、辦理出圖手續,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方的直接損失,由承包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裝置的換用,須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書面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承包方提出變更設計,必須經得發包方書面同意後,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書。

5、承包方在工程變更確定後7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書面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⑴、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⑵、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⑶、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方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書面確認後執行。

6、發生增加工程時,發包方需作書面通知,承包方報價經發包方確認後,承包方必須在所工程量完工後7天內如實、嚴謹地向發包方報送工程簽證,否則發包方有權拒收並視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價款的增加。

7、發包方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竣工結算時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9、本工程如有發生簽證,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⑴、承包方應在7日內書面提出;

⑵、經承包方專案經理簽字蓋章;

⑶、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蓋章;

⑷、經發包方現場負責人、成控部經理、工程副總、總經理、董事長助理簽字且公司蓋章備案。

10、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方書面認可後28天內,承包方向發包方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九、工程驗收

1、工程安裝完成後,應負責及時辦理驗收、正式通電等一切相關手續,由此產生的測試及相關費用均由承包方承擔,完成供電後即被視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經驗收合格、正式送電後,承包方填寫工程移交證明書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各執一份,即為工程移交。

3、工程驗收後14日內,承包方需向發包方提供裝訂成冊完整的工程竣工資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圖及電子文件)。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負責施工承包區域內的防火、防盜和產品保護等安保工作。遵守發包方對工地現場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於承包方違反規程、違章作業所造成的事故或損失,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且發包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雙方責任與義務

1、發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指派×××為發包方的專案負責人,負責合同履行。

⑵、開工前發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的電纜走向、出線介面位置進行書面確認。

⑶、發包方負責提供現場施工所需的場地及材料儲存位置。

⑷、發包方負責協調施工臨時用水、用電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裝表計量,裝好表後通知發包方抄底數,施工中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⑸、提供施工圖紙叄套。

⑹、負責組織發包方、承包方、設計、監理等幾方單位組織圖紙會審。

⑺、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制度,發包方將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監理嚴格按照國家相關監理標準嚴格進行監理。

⑻、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設計圖紙的處理及設計變更籤證,負責工程中間驗收,工程進度撥款簽證和其它必須的簽證。

⑼、協助承包方協調與工程總承包方的關係。

⑽、發包方發現承包方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裝置時,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採購,由承包方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⑾、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換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員,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由承包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時辦理並通過電力部門專項驗收、通電後,按時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責任及義務

⑴、負責辦理向新鄭供電局申請用電協議等一切相關手續。

指派 為承包方駐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負責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辦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關部門及設計等相關單位的對接、報建、報批、試驗、驗收、交接以及培訓等事宜。

⑵、接到發包方對低壓供電系統的電纜走向、出線介面位置書面確認通知後,承包方按照確認意見進行電纜路徑測算並進行採購施工,結算時僅對電纜數量進行調整。

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完成施工任務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國家現行電力工程規範的要求。

⑷、在接到發包方開工通知後次日組織施工人員和材料、機械裝置進場。施工所用材料、裝置需經發包方及監理單位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⑸、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裝置、材料、成品、半成品的進場計劃,報監理工程師稽核後送交發包方。

⑹、承包方人員進入工地時,應進行安全教育並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規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損失均應由承包方承擔。

⑺、承包方負責施工期間裝置、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並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隱蔽工程覆蓋前三天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監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進行中間檢查。如有不符合規定的,承包方須按照發包方、監理和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的意見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申請辦理隱蔽工程複驗手續,驗收合格後方可覆蓋隱蔽工程。

⑼、按圖紙和施工總說明、設計修改(變更或通知單)、國家現行施工及技術驗收規範組織施工,並按發包方或現場監理工程師的檢查、監督,做好施工記錄、報驗、隱蔽工程記錄,及施工技術資料。

⑽、工程施工中應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時清運,承包方施工人員辦公和材料堆放應在發包方認定之區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隱患,一旦發生由於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須承擔相關事故責任和損失費用。

⑿、承包方採購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須提供原廠證明合格證及質量保證書,進場時報監理工程師及發包方現場工程師檢驗。

⒀、承包方負責向發包方、監理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詳細的裝置清單及使用說明書。

⒁、承包方應按施工計劃進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試驗完畢後,應以書面形式向發包方、監理及相關電力驗收職能部門提出檢驗申請及竣工報告,並辦理竣工驗收及通電手續。

⒂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通電後,承包方負責對小區物業部門相關人員進行裝置日常的維護、操作進行培訓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現場必須任命一名駐工地的專案經理,一名專業的工程師及一名技術員負責(須持有有效上崗證),並向監理工程師和建設單位提供上述人員職務名單及資質證、上崗證影印件,及其現場施工人員的聯絡電話。

⒄、辦好竣工驗收後14日內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資料給發包方,並負責發包方使用人員的培訓工作。

⒅、承包方應及時、足額支付從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員的工資及購買工程期內有效工傷保險等,並保證不因上述事由影響工程施工,否則,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承包方承擔;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時足額支付工資,導致停工或引起件的,發包方可從應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撥出應付工資,向施工及管理人員支付;同時,發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損失。

⒆、承包方應按本合同約定辦理報批、報建手續,或無條件配合發包方辦理施工、驗收、備案等手續。承包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承擔發包方由此產生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發包方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間,應服從總承包方及發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1、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質量保修範圍包括華福國際生態城·華福綠洲專案供配電工程所有線路、裝置的損壞和使用功能的維修。

2、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電工程質保期為壹年,質保期內承包方免費並提供技術支援和維修服務。

⑵、工程質量保脩金自免費保修期滿後15日內,雙方辦理完後期保修驗收結算手續後一次性支付(無息)。

⑶、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正式通電之日起計算。

3、質量保修責任

⑴、屬於保修範圍、內容的專案,承包方保修期內對發包方有關質量問題的意見、要求承包方在接到發包方通知24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處理,承擔維修責任。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方可以委託他人修理。由此產生的責任及一切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⑵、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⑶、建立工程使用者檔案,承包方定期回訪聽取意見,並及時予以反饋。

⑷、質量保修完成後,由發包方組織驗收。

4、保修費用

⑴、免費保修期內,由於承包方施工質量造成的後期維修或承包方不在約定期限內進行保修的,發包方委託他人進行維修的費用保修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⑵、如承包方違反其保修承諾或質量問題而造成發包方損失的,發包方有權將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償發包方損失,該尾款不足以賠償發包方損失的,發包方有權向承包方追償。

十三、違約責任

1、承包方未經發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還發包方已支付的款項,並需支付發包方工程總價的20%作賠償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損失均由承包方承擔。若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逾期竣工,從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總造價3 ‰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天,發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應當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

3、工程竣工後,若經新鄭市供電局驗收不合格,承包方負責自費返工並向發包方承擔工期逾期等違約責任。因承包方原因導致本工程不能按時正常供電,承包方承擔全部違約責任並賠償發包方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4、承包方須嚴格按照圖紙及清單報價表中規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更換材料,承包方應無條件予以更換成符合合同約定的材料,發包方同時還可處以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5、未經發包方同意,不得將工程轉包、分包給其他施工單位或個人,否則發包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價的20%向發包方支付違約金。

十四、合同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同意,並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2、由於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3、由於另一方面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許的推遲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由於合同當事人的一方違反合同,以至嚴重影響訂立專案合同時所期望實現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

十五、爭議處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協商解決。當事人雙方協商不成時,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附則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7日內,承包方應向發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單》作為保修憑證,逾期提供的,發包方有權順延結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在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後失效。

3、如雙方經協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關清算、賠償、結算的合同條款仍然有效,直至相應的清算、賠償、結算完成後失效。

4、承包方作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對本合同及其涵蓋的任何風險已作充分、綜合的考慮,承包方將按專業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約定及其涵蓋內容。

5、雙方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發生爭執的,由×××市當地政府指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

6、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時,雙方應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籤訂補充協議,以利於本合同的順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當附件與本合同相沖突時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8、甲、乙雙方約定按合同載明的地址以郵政快遞的方式向對方傳送各類通知函件及檔案,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圖紙

2、經發承包雙方審定的工程量清單報價(工程費用匯總表和工程預算表)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裝合同 篇6

甲方(委託單位):

乙方(受委託單位): 婁底市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裝置安裝部

甲、乙雙方單位本著平等、友好的原則,就起重裝置安裝一事,共同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作內容

乙方受甲方委託承擔塔吊檯安裝工作,拆卸高度米,附牆道。安裝約米高度。(注:不含裝車、卸車、轉運費用及維修)。

二、安裝費用及檢測資料費用按元包乾。(注:)

三、付款方式

1、起重裝置安裝進場施工日,甲方向乙方預付進場資金元。

2、起重裝置安裝至約米時甲方再付元。

四、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基礎施工及基礎驗收備案資料(材質證明書、材料實驗報告、砼試塊試驗報告及基礎安裝部位平面測量成果資料提供)。

2、負責提供該裝置安裝使用說明書及裝置本身技術檔案。

3、甲方提供的`安裝裝置應屬安監站及政府部門認可的合格裝置,安排。起重裝置在使用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相關事宜均與乙方無關,甲方自理(如起重裝置司機的操作與裝置質量造成的事故及基礎的承受能力等原因)。

五、違約責任

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都應向對方賠償不低於總承包金額50%的違約金。

六、其他款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至本裝置安裝工作、支付款項完畢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安裝合同 篇7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湖南省永州市有關規定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水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永州市公路局辦公新區專案水電安裝工程 (以下簡稱:本工程);

工程地點:永州市冷水灘區育才路與翠竹路交界處;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為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為: 中所有的水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範圍:包所有基礎、主體結構、裝飾結構、維護性結構、各種構築體、零星構件、花架、飄板、雨棚、女兒牆、各種預留洞孔、室內等所有一切給排水和強弱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給排水、弱電的全部安裝工程,消防、電信、電視、智慧化系統、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水裝置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a、給排水部分:給水部分:自水泵房外牆1.5米(含介面)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給水工程安裝及系統試壓。排水部分:自室內排水起端起至小區排水管網第一個排水檢查井處所有排水工程安裝及排水試驗。

b、電氣部分: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住戶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包括弱電的預埋、預留),以及從弱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弱電井、和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避雷帶,避雷網的施工;施工圖中從小區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弱電(包括電視電話、智慧化、寬頻三表抄送等)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消防工程預埋套管、線管介面、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裝置和輔助材料;橋架、電線電纜、排汙泵、;排氣扇、燈具、閥門、水龍頭、衛生潔具及其它電動裝置均按圖紙設計要求進行安裝。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合同工期: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本合同約定本工程總工期為 日曆天;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須服從和執行甲方專案部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隨時排程作業人數和其它資源(具體詳見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簽證後,工期可適當順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規定的形象進度或節點工期無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願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的違約金;若累計延誤天數超過7天或連續延誤天數超過5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損失(含間接損失)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選擇解除合同時,具體操作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條第4、5款”執行。

四、質量標準:

1、適應於本合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範名稱為(包括但不限於以下):

① 建設強制性條文;

② 《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

③ 《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XX;

④ 《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42-XX;

⑤ 《採暖與衛生施工驗收規範》(gbj242-82);

⑥ 《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42-82)

⑦ 《建築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

⑧ 省、市相關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質量驗收實施細則。

2、本合同約定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驗收評定。若工程質量驗收為“不合格”,乙方自願承諾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1000、00元)的違約金,並負責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約定“合格”質量標準方可予以結算,結算單價按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執行,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返工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按本合同協議書第三條第4款處理。

3、工程質量等級驗收程式:分項工程完工後,由施工班組組織自檢並報專案部,專案部根據班組自檢結果組織班組進行實測驗收評定後報監理公司,監理公司根據專案部初評結果組織工程部、專案部、和施工班組進行現場實測測量,核定該分項工程質量。工程部在每次結算單上籤注工程質量核定結果。

五、合同價款、工程量的計量及結算方式:

1、本工程約定單價為不含稅綜合單價,此綜合單價已包含趕工、停工費補償和臨時停水停電引起的誤工、窩工、雨季、夜間施工補償費、施工機具進退場費(甲供裝置以外的施工機具費已隱含在清單各子目單價中,不另行計價)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費、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配合費、超高費、措施費、保管費等費用,且在現場均不再計取二次運輸費用;在本合同簽署期間,甲方提供了乙方承包範圍內詳細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乙方作為專業施工隊伍,完全明瞭本合同所約定的工作內容和所包含的單價範圍,並完全自願以上述綜合單價簽署本合同。本合同執行期間,無論材料市場價格浮動、人工費變動或政府政策變動,本合同所約定綜合單價均不予調整,工程總造價以實際結算為準。本合同約定本工程綜合單價明細如下:

①綜合價:10.50元/㎡;

②計時工:普工65.00元/工日;技術工65元/工日(每工日按8小時計)。

2、工程量的計量:

(1)結算工程量以建築面積為準(本合同約定建築面積計算規則以《湖南省建築工程單位估價表》1999版執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為單位進行計算。

(3)工程量的確認及申報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

3、結算方式: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作為每次結算單位(“整層”包括:本層樓板、樑和下層柱、牆,其中①±0、000及以下的承臺、地樑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②屋面板及以上的機房、花架、女兒牆等作為一次結算單位,下同)。每次申報工程進度款額度按如下比率劃分施工各階段所佔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比例,具體每次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結合工程量結算方式綜合確定。各部分所佔比例明細為:

①結構預埋部分佔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35%;

②牆體預埋部分佔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25%;

③安裝部分佔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的40%(其中給水、排水、穿線及三箱安裝、橋架安裝各佔比率為10%);

六、違約保證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為加強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的工程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及民工工資發放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別約定: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1萬元違約保證金,此違約保證金在所約定期限內到甲方帳戶,本合同方為有效,否則此合同無效。

2、按實際完成“整層”工程量即工程節點為單位支付工程款:每完成“整層”工程量之日作為“結算開始日”,次日為工程量開始申報及審批日,甲方於“結算開始日”之日起15日內(國家法定節假日和金融機構原因順延,下同)支付乙方本節點(即“整層”)進度款。付款比例為:按照實際完成本節點(即“整層”)工程量結算的工程款的80%(所有工程款必須經過甲方相關部門和領導全部審定方為有效)。

3、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資料(包括結算資料),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甲方相關部門驗收合格後開始辦理決算手續,甲乙雙方在決算書上簽字值日起20日內,甲方付至本合同結算總價款的95%,剩餘5%作為質保金在兩年後(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計)20日內甲方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維修費用後,將餘款一次性無息按實支付給乙方。

4、若乙方工程質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達到本合同約定標準,甲方有權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畢為止。由此發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對此無異議。

七、施工管理規範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以及甲方相關管理法規,適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規和辦法: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

2、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59-86)。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5、永州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辦法。

6、公司施工班組管理辦法及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獎罰辦法(條例)

7、永州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

八、合同生效:

1、本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訂立地點: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且乙方按時繳納違約保證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安裝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變壓器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建設方:施工方:工程名稱:議定日期:簽定地點:

年月日

變壓器安裝施工合同

建設單位(甲方):

施工單位(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方同意將工程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

一、

二、

第三條 工期

本工程期限自合同簽定、預付款支付、甲方土建完成,場地交給乙方施工後至 個工作日止。由於甲方的原因或不可抗力所延誤的工期,經甲乙雙方簽證認可後,可對工期進行調整。

第四條 工程合同價款: 本工程合同價款為可變價。工程預算總造價為:元;大寫金額: 。工程發生設計變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計價辦法確定增加工程量的結算價款。

第五條 材料、裝置供應

一、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均須具備出廠合格證明並滿足工程施工的要求,經甲方專案負責人或監理公司檢查簽證後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有不合格者,乙方應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二、具有合格證的材料,如一方對材料有異議,提出對材料進行檢驗,另一方應積極配合,如檢驗屬合格產品,其檢驗費用全部由持有異議一方負責,否則由採購方承擔。

三、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鑑定或經過試驗鑑定為不合格的材料、構配件等,均不得用於本工程。

四、施工中,由於工程設計變更造成乙方採購的材料或裝置不能使用,甲方需按承包方式: 承包範圍: 第二條 工程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材料或裝置的實際採購價格,回收全部不適用的材料和裝置,或經乙方同意,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後,不適用的材料裝置由乙方自行處理。

第六條 工程質量和檢查驗收

一、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專案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的監督檢查,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甲方確定的專案負責人和監理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擔的工作通知乙方。

三、乙方確定的施工現場負責人、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應以書面形式將其姓名、身份及所分擔的工作通知甲方和監理公司。

四、隱蔽工程由乙方自檢後,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甲方和監理公司檢查驗收,甲方和監理公司在接到通知後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施工。甲方和監理公司未按時到場檢查驗收,乙方經自檢合格,並由乙方現場施工負責人、質檢人員及技術管理人員在施工記錄上簽字後,即可繼續施工,甲方和監理公司應予承認並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事後甲方要求複檢,複檢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其費用及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誤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各分項工程中間驗收,並辦理中間驗收簽證,該簽證作為竣工驗收的依據之一。

六、工程驗收,應以施工圖紙、技術交底紀要、設計更改通知、國家頒佈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為依據。

七、工程各階段驗收時,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需返工的,應分清責任。屬乙方責任的,由乙方負責修好後再進行檢驗,竣工日期以最後檢驗合格的日期為準。

八、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時,應提請質量監督部門裁決,裁決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敗訴一方承擔。

第七條 施工依據及設計變更

一、甲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均為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圖的重大修改變更,必須經甲方批准及設計單位同意,並於修改前2天辦理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經甲方簽證後,乙方才可實施。設計變更通知單和修改圖紙發出份數與施工圖份數相同,並作為合同補充檔案。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可提出修改設計的合理化建議,經甲方、設計單位或有關技術部門同意後實施。

四、在工程施工中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必須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確認。

(一)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與工程現場狀況不一致,設計檔案所標明的施工條件與事實嚴重不符。

(二)設計圖紙和設計檔案表示不明確或有錯誤及遺漏,圖紙與說明不符。

(三)設計圖紙和說明檔案中未明確的施工條件發生了預料不到的特殊困難等。

第八條 工程保修

自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 個月內,乙方對其所承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職責

一、 甲方

(一)組織乙方和設計單位參加的施工技術交底,並作好三方簽署的交底記錄,於簽訂後3日內送有關單位。

(二)稽核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根據施工進度及時向乙方支付工程進度款。

(三)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施工、隱蔽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負責設計圖紙問題處理,設計變更的簽證,工程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簽證。

(五)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配合乙方辦好結算工作。

(六)組織工程驗收前的施工技術資料審查工作。

(七)協助乙方排除工程施工期間外界對工程施工產生的干擾。

(八)工程停建緩建時,負責組織乙方及有關單位協商解決有關事宜。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十)負責提供符合國家規定施工條件的作業環境,否則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及由此造成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乙方

(一)負責向各施工班組負責人、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

(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施工進度計劃,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隱蔽工程驗收單、開工報告、竣工報告等,並及時送甲方。

(三)在開工前辦理工程施工報建手續,負責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安裝前的檢查工作。

(四)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成工程。

(五)提供驗收技術資料,參加工程驗收,辦理工程結算。

(六)確保施工技術資料填寫合格和真實,負責繼續完善驗收中發現不合格的施工記錄並及時移交甲方。

(七)嚴格遵守各項安全工作規程,做好施工安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施工中造成的安全和質量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八)加強現場施工管理工作,做到文明施工,不損害當地群眾利益,杜絕違法亂紀的行為。各分項工程完成後,及時清理好場地。

(九)在保修期內接到甲方申訴,應迅速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調查,對屬於乙方責任的問題,負責無償修理。

第十條 工程竣工及資料移交

一、乙方在工程施工完畢並通過自檢後,用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竣工報告必須經監理公司稽核,甲方確認。竣工日期以經甲方確認的,由監理公司簽發的工程移交證書上指明的竣工日期為準。

二、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報告的同時必須移交施工技術資料,否則其竣工報告將被拒絕,該工程被視為未竣工。

三、乙方必須按達標投產的有關要求移交施工技術資料(一式二份):

(一) 竣工驗收簽證書、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圖會審記錄、施工技術交底記錄、開工報告、竣工報告、設計修改通知單、中間驗收檢查記錄及簽證、代用材料清單及簽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處理記錄、裝置移交清冊。

(二)合格證、施工記錄及試驗報告。

(三)按實際施工內容修改後,加蓋竣工圖章的完整的竣工圖紙。

四、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甲方按本合同確認該工程後,乙方負責在3個工作日內將工程相關檔案移交供電部門,協助甲方辦理送電手續。

第十一條 工程合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工程合同價款

工程合同價款按下列標準計算:

(一) 執行定額或標準為

電氣部分執行:

土建部分執行:

工程設計費執行:

(二)裝置材料價採用施工期內《工程造價資訊》的釋出價,沒有釋出價的,按

雙方在前審定的預算書的價格作為結算價格。

(三)本合同增加的工程量的價款須經建設方和施工方共同確認。

(四)甲方提出趕工,工程竣工後,乙方可按上述定額標準收取工程趕工措施費。

二 、工程合同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合同簽定後甲方按工程總造價的取整支付工程裝置採購定金給乙方,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後乙方根據實際發生的工程量和本工程合同價款出具工程結算書。經雙方確認後,甲方按確認後的結算價一次付清工程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工程餘款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竣工資料移交甲方和供電部門,並配合供電部門完成本工程驗收工作。

承包金額調整原則

施工過程中經業主/監理單位批准的設計變更、現場簽證允許進行調價,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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