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產品銷售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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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企業產品銷售合同範本,我們來看看下面的介紹。

企業產品銷售合同範本

篇一:企業產品銷售合同範本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通過友好洽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 乙向甲購買如下產品:(單位:人民幣/元)

1、 甲提供一年的售後服務,但是乙必須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進行正

常使用、且在壹年內發生故障情況下,甲提供免費維修;壹年以後酌情收費修理。

2、 可協助客戶解決軟體方面技術問題。

3、 即使在保修期內,如屬下述情況者仍屬收費修理:

a.因錯誤使用,或乙自行拆卸、改造或人為破壞引起的故障、損壞、損傷。 b.因公害、電壓異常以及地震、雷電、風害或其它自然災害等外部原因而造成的故障、損壞、損傷。

三、 交貨方式:送貨上門

四、 結算方式:機器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合同全額款項。

五、 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若甲未按期完成

安裝工作或者乙未按時付清貨款,則違約方每日必須承擔合同總額的30%作為處罰金。

六、1、本合同在雙方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文采用列印文字簽署,任何手寫的填充、補充、修改或其它形式的修訂均須雙方在修訂處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確認,否則該部分內容無效。

2、本合同生效後,買賣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一方需要變更合同,雙方需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確認變更事項,補充協議在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如若雙方未就變更事項簽訂補充協議的,提出變更方仍應依本合同約定繼續履行,否則視為違約。

3、特別約定: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項下之合作所達成的全部

合同,並替代雙方以前或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做的任何口頭交流、宣告或協議。本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對本合同內容的補充和修訂,但是任何補充和修訂僅能以協議各方蓋章的書面檔案形式進行,該類檔案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4、合同一式 附公司簡介、售後服務各1份。

甲: 乙: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簽約日期:

開戶銀行: 賬號:

簽約日期:

篇二:企業產品銷售合同範本

甲:

乙:

鑑於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委託乙作為上述產品的 地區經銷商事宜,特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定義

一、產品

本協議中所稱“產品”,係指 系列產品。

二、地區

本協議中所稱“地區”,係指  經雙方經書面同意的其他地區。

三、商標和專名

本協議中所稱“商標”和“專名”,系分別指____(商標的全稱和專名的全稱)。指定產品的中文名稱: 。(暫定名,乙將可能在此產品的整體CI策劃中,給予其名稱全新策劃)

第二條:經銷權

甲茲給予乙以“商標”和“專名”向“地區”內客戶總經銷“產品”的權利。

第三條:專管權

一、交易

甲不得再將“產品”售予、讓予或以其他方式使“地區”內乙以外的任何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取得“產品”。

二、委託

甲不得委託“地區”內乙以外的其他個人、公司或其他主體作為其經銷商,以進口和銷售“產品”。

三、詢購

甲收到“地區”內任何客戶有關“產品”的詢購,均應交給乙。

四、再進口

甲應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他人在“地區”內出售“產品”,並不得將“產品”賣給甲知道的或有理由相信擬在“地區”內再進口或出售“產品”的第三者。

第四條:價格、條件

一、價格

1、 甲給予乙的`價格和條件,應隨時由甲和乙商定,此項價格和條件的確定並應考慮到正常貿易慣例及經常存在的市場競爭情況,使雙方從銷售中獲得相當利潤。

2、 甲給予乙一個較穩定的市場價格,如有變動,也是每年年初發給的年度價格表。

3、 如有產品價格變動,甲應在改變價格和折扣的30天前書面通知乙,所有改變價格期限之前雙方簽定的合同一律保證價格,並按正常交貨期交貨。

4、 乙所享受的代理折扣由雙方另行商定,但甲應當保證乙應獲得不低於__的折扣。

二、單獨合同

在每次具體購買產品時,雙方應締結單獨合同。

三、最惠條款

甲宣告,本協議中各項條款是甲現在給予經銷商和製造商最優惠的條款,今後如甲向任何其他經銷商或製造商銷售“產品”時提供比本協議更有利於買方的條件時,甲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

方,並向乙提供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第五條:甲的責任

甲同意在下列方面承擔義務:

1、 承諾並保證作為 產品的中國總代理完全有資格與乙簽訂本協議。

2、 自費提供樣品和一切可以供應的廣告資料。

3、 提供現行的國內價目表,並將價目表內任何預期的變更迅速通知乙。

4、 甲將向乙免費提供一定數量的產品資料。大批量的資料在必要的情況下可由乙申請甲提供。

5、 應及時向乙提供其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最新的行業動態資訊,經常提供有利於推銷產品的意見,以便乙能採取多元化的市場推廣策略和銷售方式。

6、 甲將對乙的工程師提供全面的技術培訓,並提供足夠的技術支援。

7、 甲對於乙售出的產品,凡是屬於產品質量問題的而引起的損失,一切均由甲承擔責任或給予免費更換。

第六條:乙的責任

1、 為在“地區”內推銷“產品”併為客戶服務,應自費提供和保持一個有經營能力的機構,並盡一切努力爭取達到有利於甲為利用“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而制定的銷售指標。

2、 乙應根據需要,在“地區”內發展區域性代理商和分銷商,簽訂合同和管理將由乙獨立負責。

3、 乙將配備足夠的銷售工程師和技術工程師來配合市場銷售的需求,他們會全面瞭解  系列產品的特性及用途,並能夠承擔培訓,現場檢測服務和操作示範等任務。

4、 供給甲有關銷售“產品”的詳細報告,以及儘可能多的有關“地區”內各種銷售機會和競爭者推銷活動的情報。

5、 乙應尊重和保護甲的智慧財產權,並保證不將售出的任何甲產品`複製後用於商業目的。

第七條:雙方關係

根據本協議所建立的甲和乙,在協議有效期內的關係僅屬賣方和買方的關係。任何一方均無權對某一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義簽訂合同。本協議並不產生代理權,如果任何一方以另一方的名義或以另一方代理人的名義行事,以致另一方遭受損失時,該導致損失的一方,應使受害的一方不負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雙方並未也無意建立任何代理、合夥、合營企業或僱主和僱員的關係。

第八條:甲名稱等的使用

一、特許

乙得為商業上的目的使用“商標”和“行名”或它們的簡稱或變稱,並得標明自己為“地區”內“產品”的經銷商。

二、註冊

如乙提出要求,甲應自費負責為“商標”和“專名”在“地區”內辦理申請、正式註冊並保持其效力。

第九條:期限、終止

本協議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年,如遇下列情況和條件,本協議應終止:

1,如任何一方有違背本協議的實質行為,另一方得以書面通知該方,敘述此種違約行為,並說明除非該方對此種違約行為按本節規定加以糾正,否則另一方將按照本節規定終止本協議。如該通知發出後九十天內仍未得到糾正,則本協議根據這一事實在上述九十天期終時即時終止,或

2,如任何一方根據破產法或債務人救濟法提出或同意提出破產申請或其他救濟申請,或被裁定破產,或解散,或清理,或對債權人作任何轉讓,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類似人員,則在上述任何情況下,另一方得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即終止本協議,或

3,如遇本協議所規定的某種不可抗力事由,以致協議一方在超過__天期限後尚無法履行其義務時,則另一方可在任何時侯以書面通知立即終止本協議。

第十條:解約的影響

凡在本協議終止前雙方間已發生而尚未了結的任何債務,或在本協議終止前由於一方違約而發生的另一方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均不受本協議終止的影響。

第十一條:保證

一、標準

甲向乙保證,所有“產品”均符合“地區”內的標準。可以出售,並適合銷售目的。甲並保證“產品”在原料和製造工藝方面均符合質量標準。

二、免受損失

凡因“產品”被指稱質量低劣,或因侵犯專利、商標,或因在“地區”內銷售或使用“產品”而引起的其他任何類似的責任事由,甲應保護乙,使之不受損失。

三、質量

如乙發現任何“產品”質量低劣,並將此事實通知甲,甲應按乙提出的要求,立即予以調換或對乙給予補償,其費用由甲自行負擔。對由於上述調換或補償而引起的損害,乙不喪失其索賠權。

第十二條:一般條款

一、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如遇到非所能控制的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延誤或無法履行本協議及(或)各個單獨合同的一部或全部條款時,則在此範圍內得以免除其責任。此類事由包括但不限於:水災、火災、海嘯、地震、以外事故或機械故障、天災、戰爭、封鎖、禁運、劫持、戰爭威脅、戰爭性情況、扣押、**、動員、**、非暴力騷亂、革命、制裁、搶劫、罷工、勞動糾紛、工業干擾、動力供應不足、缺乏正常運輸工具、金融恐慌、交易所關閉、國有化、禁止進口或出口、拒發政府命令、敵對行動或其他類似或不類似上述原因而非該方或雙方所能控制的。如由於立法或政府行政命令以致任何一方或雙方失去根據本協議應得的利益時,雙方應重新審查本協議的條款以便恢復任何一方或雙方根據本協議原已取得的同樣的相應的地位。

由於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書面的通知,應由受影響一方以合理速度送達另一方。

二、轉讓

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內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轉讓在未徵得對方事前明確的書面同意之前,應屬無效。

三、商業機密

本協議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協議期限內或期滿後__內,對不論與另一方有否競爭的任何個人、行號或公司洩漏有關另一方業務經營或行情的任何訊息或情報。

四、通知

根據本協議規定所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中文和英文作成書面,並以預付郵資的航空掛號信,按上文載明的地址或本協議任何一方可能按本節規定通知送達的其他地址,送交收件人。任何此種通知應視為在付郵日後第__個營業日送達。而此種通知正式付郵的證件,應視為送達此種通知的充分證明。

五、適用法律和貿易條款

本協議的成立、效力、解釋和履行,應以 國法律為準。本協議內的貿易條件應服從最新修訂的 條款的規定和解釋。

六、仲裁

所有其他一切來自本協議或關於本協議、或關於違背本協議的爭執或異議,在雙方通過善意協商未能達成和解時,應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應視為終局裁決,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可分割性

本協議內各條款應視為可以分割,本協議內任何條款的無效,不應影響本協議其餘條款的效力。

八、保留權利

協議任何一方在任何時侯不堅持另一方執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時,不應視為放棄此項條款或放棄以後堅持另一方執行此項條款的權利。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包括雙方關於本協議主題的全部協議和諒解,並取代雙方以前關於本協議主題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任何性質的討論所達成的一切協議和諒解,除本協議有明文規定者外,其他有關本協議主題的任何條件、定義、保證或宣告,對雙方均無約束力。

關於本協議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換或變更,以書面為之,並明確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為證明起見,本協議作成一兩份,在本協議起自所載的日期內雙方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表簽署。

甲: 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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