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範本

來源:才華庫 3.17W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範本

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1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手機:

乙方(居間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地址: 手機:

甲乙雙方為了發揮各自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依照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玉皇山文化旅遊景觀園建設工程專案(北京延慶,以下稱該工程專案),推薦給甲方,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或總包單位簽訂該工程專案的轉∕分包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權。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專案與總包單位簽定分包合同,即視為乙方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委託事項。甲方未簽定分包合同以取得實質性施工權,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前期的主要資訊,並提供相關的業務諮詢服務,開展與業主方和總承包方有效的協調,並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分包權。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專案基本資訊的真實可靠(但涉及專案審批手續是否齊全、建設資金是否到位等重要資訊,在乙方促成雙方見面溝通後,由甲方自行向總包方或業主方諮詢,乙方對其完整性、真實性等不具進一步核實義務,不承擔連帶責任),最終促成甲方能夠如約進場進行實質性施工。否則,視為乙方提供資訊不真實,居間服務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間報酬。

2.3乙方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協助甲方做好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為甲方協調爭取並達成施工合同後,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協調好與建設單位、總承包單位的關係(前提是甲方已經及時地履行了本合同規定,向乙方足額支付了相應的居間報酬。且如需乙方出差,其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否則乙方有權不予協調)。

2.4 在居間服務過程中,乙方具體開展的渠道、方式、人物、過程等細節,不必向甲方彙報溝通,不屬於本合同履行之前提條件。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所需要的各類資金的籌措,並做好籤定合同前所需的手續準備。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總包單位所簽訂的分包施工合同。甲方應認真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遇下列情形(包括但不限於),均不影響甲方對第3.2和3.3條的執行,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居間報酬不得索還:

3.3.1甲方將此工程予以轉包、分包或與第三方公司∕個人合作的;

3.3.2因甲方技術、資金等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繼續履行建設工程合同的;

3.3.3因施工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工程質量等問題,被業主方或總包方 勒令停工、中止工程建設合同的;

3.3.4其它非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的工程停工、中止。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於 “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託人應當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專案合同時本合

同立即生效。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服務費:

4.1本專案居間服務費為工程總造價的8 %(稅後)作為酬金。甲方應無條件地按此標準,即專案簽定的合同工程量 萬元的 8 %計 萬元(稅後),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工程結算造價確認後,如因施工範圍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最終結算價與原合同存有明顯差異(上下超過±2%),最後一期居間服務報酬支付時可作相應調整,多還少補(但出現第3.3條之情形的,不予調整)。

4.2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在與業主方或總包方簽訂施工轉∕分包合同後,甲方按照下表時間、數額要求分3次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稅後,不需居間人開具任何發票)。

其中:①甲方每次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均與業主方或總包方向甲方撥付工程款項同步。不論其款項性質(臨建費、備料款、進度款等),在甲方到賬後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支付給乙方;

②每次付款時,如向乙方支付的居間報酬高於同批次業主方或總包方向甲方撥付的款項,其差額由甲方自行補足,不得以此為由拒付、延遲支付,否則按本合同第5.3條執行;

③每次支付具體帳號、方式等,由乙方指定,甲方無條件服從。

五、特別約定

5.1甲方是指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自身、甲方的分公司、子公司、甲方掛靠的公司、甲方絕對或相對控股的公司、甲方的股東或者甲方股東所投資的公司等。甲方承諾向乙方、業主方及總包方提供的相關資料是真實、有效、合法的,是可查詢、可驗證的。

5.2在居間服務過程中,甲方為完成委託事項產生的居間費用,即使乙方最終未能完成居間服務,也由甲方自行獨立承擔。如果乙方居間成功,這費用也不從居間報酬中扣除。居間報酬如需納稅,由甲方承擔,乙方所得居間報酬為稅後的合法資金,擁有永久性支配和使用權。

5.3甲方取得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後,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願接受下列處治,並放棄一切抗辯和反訴權利;居間人可憑此合同依法凍結甲方公司的銀行帳戶及資金,採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合同自動轉為甲方公司欠居間人報酬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居間報酬並按該筆費用總額加收滯納金(2‰∕日);按所欠居間報酬部分的二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4居間服務成功完成後,在工程建設期間,若業主方、總包方與甲方發生實施過程中一切執行糾紛或資金糾紛等,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由甲方全部承擔。

5.5本居間合同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其他相關義務不相牴觸,獨立執行,不受甲方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或股東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項

6.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業祕密,包括甲方的財務資訊、技術專利、經營資訊等,也包括乙方對居間報酬的支配等。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洩露本合同內容,由洩密方承擔一切後果。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書面協議約定的除外。

6.2保密期為五年。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本工程專案由第三方獲得,乙方未完成居間服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7.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自雙方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生效之日起生效。

9.3本合同不得作任何修改,如其中一方合同有塗改、破損等,均以另一方完好的合同為準。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書面協議予以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附件

10.1甲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蓋甲方公章予以確認。

10.2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10.3授權委託書(如需)。

(本合同共5頁,以下無內容)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居間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期:

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2

甲方(委託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 )工程專案,引薦甲方和該專案的管理方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與該專案管理方簽訂專業承包施工合同,協助甲方完成整個合同履行期間的協調工作,保障合同的順利實施。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資訊,或為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的資訊,最大限度的維護甲方的利益。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專案的上述資訊真實可靠

3、乙方應保證該工程專案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

4、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達成合同簽署,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期內),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專案管理方的關係,特別是在工程結算問題上,乙方全面負責協調,乙方無任何理由進行推脫。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專案管理方進行合同談判。

2、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專案管理方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專案居間費用按照合同期間實際運量每噸3元(叄元)結算(完稅後) 。

2、甲方每週為乙方結算一次,每週一為乙方結算上週居間費用,乙方有權向甲方查詢每週總體運量,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每週運量報表,甲方所提供報表必須保證真實有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剋扣乙方費用,如出現不實結算乙方有權索回,並保留雙倍賠償的權利。

3、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合同影印件一份,作為居間費用總價計算依據,甲方如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居間費用,每超過一天按照合同居間費用總價千分之三進行賠償 。

4、如甲方有終止本居間合同的意願,甲方可根據合同總量計算居間費用,並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做為唯一條款向乙方提出協商。

五、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合作細節及專案合作中相關利益人的祕密,任何乙方發現對方出現洩密行為均有權提出和提醒對方終止本行為,如因任何乙方的原因給對方造成實際的損失,受損方可向過錯方提出等價賠償。

六、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直至本合同約定專案結束,專案期順延本合同無條件順延,直至本專案結束。

七、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址: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個人介紹工程居間合同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居間人):

甲乙方為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把江西諾曼特織造有限公司年生產面料3000萬平方米、服裝280件生產線廠房建設專案(以下稱該工程專案),推薦給甲方,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專案的施工合同,取得施工權。

1.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工程專案與建設單位簽定總包合同,即視為全部完成居間服務委託事項。甲方未簽定總包合同,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2.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專案前期工作的主要資訊,並提供相關的業務諮詢服務,開展對業主方進行有效的協調,並促成甲方取得工程施工權。

2.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該工程專案的重要資訊,並最終促成甲方能夠如約進場施工。否則,視為乙方居間服務不成功,甲方不予支付任何居間報酬。

三、甲方義務

3.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施工所需要的各類資金的籌措,並做好籤定合同前系列需要的手續準備。

3.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上述所列的各位居間人分別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關於“居間人促成合同簽訂成功,委託人應當按按約定支付報酬”的規定,甲方完成簽訂該工程承包專案合同,本合同立即生效,反之則無效自動終止該合同。合同生效後甲方必須按如下方式支付居間服務費:

4.1本專案居間費用為該工程總造價金額的5.5%(稅後)作為酬金。甲方應無條件地按照事先約定的服務費標準,即專案簽定的合同工程量貳點貳億元的%計1210萬元(稅後),作為中介人的服務報酬。工程結算造價確認後,若有明顯差異,最後一期居間服務報酬支付時進行相應調整,多還少補。

4.2本合同簽字生效成立後,甲方在與業主方簽訂施工合同後,開工進場時支付首批居間服務費,計209萬元;其它按照工程完成進度同比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最後一次居間費結算以工程決算審計數為準。

4.3甲方按照下列支付分流表金額分配,可以現金或者銀行本票、或者轉帳形式進行分別支付。居間服務費支付分流表:

五、特別約定:

5.1甲方取得工程建設施工合同後,若惡意逃避或故意拖延支付,自願接受下列處治,並放棄一切抗辯權利;居間人可憑此協議書直接報經業主,從支付施工總包單位的工程款中優先扣除,用與支付居間人的費用;或者採取停止工程施工等措施。本協議書自動轉為甲方公司欠居間人服務費的欠條;追回應兌現的居間人服務費,並按該費用總額加收每天5‰滯納金;按中介居間人服務費總額的二倍收取罰金;追索期間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含律師費、訴訟費、執行費、財產保全費、公證費、違約金、罰金、差旅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5.2居間服務完成後,在工程建設期間,若業主方與甲方發生實施過程中一切執行糾紛或資金糾紛等,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風險由甲方全部承擔。

5.3本合同書為不可撤消、不可更改的無條件保證兌現的見索即付憑證,與甲方其他相關義務不相牴觸,獨立執行,不受甲方企業改制、更名或更換法人代表、變換各種形式而影響,具有永久法律效力。

六、保密事項

6.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任何一方以任何形式洩露本合同內容,由洩密方承擔一切後果。

七、合同終止

7.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甲方不能進場施工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7.2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有關本合同或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專案合同簽定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者當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一份,乙方每個居間人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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