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餐配送服務(訂餐)合同

來源:才華庫 1.74W

甲方(訂餐人):佛山中國陶瓷城集團有限公司

工作餐配送服務(訂餐)合同

乙方(工作餐配送服務單位):佛山市順德區裕興餐飲管理服務有限該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公正、誠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根據《合同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衛生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就乙方為甲方製作、加工並配送工作餐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工作餐配送服務期限及內容

1、工作餐配送服務期限:自2012年10月18日起至2012年10月22日止。

2、訂餐時間:乙方須提供本週食譜/選單供甲方參考,甲方提前  以電話或其他方式向乙方下訂單,訂單內容包括品名、數量、質量、時間及特殊要求等。

3、送餐時間:乙方應於每個工作日的9時30分至11時零分按甲方訂餐的份數將盒飯送至甲方大廳處。

二、 配送工作餐質量、數量及驗收

1、配送工作餐的質量:乙方提供、配送的工作餐衛生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範規定的標準和本合同的約定。

2、配送工作餐的數量:乙方應保證提供、配送的工作餐份量的準確、足額。

3、驗收:乙方每次隨貨提供一式兩份的送貨清單,甲方驗收後由雙方人員簽字確認,作為送餐憑證。對不符合質量的工作餐,甲方有權退貨或要求乙方換貨。

三、 工作餐價格及標準

工作餐包括:一份飯、一份菜(兩葷一素)、一份例湯,共人民幣10元。總價按甲方提供的人數來確定。

四、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按量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餐和配送服務。

2、 付款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正規的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3、 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結算用餐費用並付款。

五、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並全面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的義務;

2、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應持有合法有效的《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

3、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餚的新鮮。

4、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乙方提供的餐盒、餐具等應符合餐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做到環保、無毒害。乙方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5、 乙方配送時,應採取相關的保溫措施,以確保工作餐配送至甲方處所時,溫度保持在35℃以上。

6、 乙方每天均應對製作、加工工作餐的廚房和配餐室的環境衛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清除蚊、蠅、鼠害等。

7、 乙方工作人員和配送人員應當身體健康,並具有食品衛生從業人員健康合格證明。

8、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就餐後按合同約定及時結算用餐費用。

9、 除本合同約定的費用外,乙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額外費用。

六、 違約責任

1、 乙方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衛生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衛生規範》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操作或未達到上述規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拒絕整改或違反上述規定情形嚴重的,甲方有權或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 如乙方因工作餐品種、質量、數量或配送時間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或甲方訂餐內容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做、更換、補充或退訂,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工作餐配送延誤的違約責任,且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乙方配送的'工作餐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甲方訂餐內容超過兩次次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3、 如經衛生檢疫部門確認因乙方所配送的工作餐的質量問題而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或損害健康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並向甲方支付5000元(大寫金額:伍仟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 甲方如無故拖欠或拒付餐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應付而未付餐費的萬分之四/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無故拖欠或拒付餐費金額達壹萬元以上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甲、乙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均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終止的,一方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對方;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1000元(大寫金額:壹仟元)違約金。

八、 其他

1、 本協議履行期間如遇重大疫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同時,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否則應就此擴大的損失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向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3、 經雙方簽字核認的送貨清單,作為本協議附件。協議附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2010年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2010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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