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品採購合同

來源:才華庫 3.17W

甲方:青島恆星職業技術學院

印刷品採購合同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

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印刷教學輔助資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明細及質量要求

1、貨物明細:

注:此表所列價格為大包價,包含稅、運輸費用、搬運費用等。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印刷品與本合同規定的規格、質量相一致,保證印刷的產品顏色均勻,字跡清晰,色正,無雜色,無重疊,用紙規格符合甲方要求。

二、包裝標準

1、乙方保證合同貨物包裝防雨、防潮並適合運輸、搬運。

2、因包裝不當而造成貨物損壞或丟失的,乙方應負責退換或賠償,並在指定日期內交至甲方指定場所。

三、交貨時間、方式及地點

乙方在20**年3月2日之前交貨,交貨地點為青島恆星學院倉庫,運輸費用和搬運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驗收

甲方用專業工具驗收產品紙張重量,確保產品單本重量不低於 克,並與本合同條款一所定規格型號相一致;不足 克的'部分,按重量比例減額計算。

五、付款方式

乙方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後,經甲方驗收,確認符合本合同所定標準,在甲方發放完畢後付款;乙方應在發貨時,向甲方開據與合同標的額等額的正規發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或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的,乙方應在10天之內負責補充、更換,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規定時間內仍無法解決該產品質量問題的,甲方有權退貨。

2、乙方應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將合同貨物交付甲方。因乙方逾期交貨而影響甲方學期計劃的,每逾期1天,乙方應按總貨款的0.5%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超過合同規定交貨截止日10天乙方仍不能交貨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而乙方仍須立即付給甲方上述違約金。

七、仲裁及適用法律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執行本合同引起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青島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相關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執行爭議部分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八、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經生效,關於本合同條款和內容的任何變更均須由雙方通過書面方式進行確認。其確認須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這些檔案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青島恆星職業技術學院 乙方:

蓋章:

代表: 蓋章: 代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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