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期權合同模板

來源:才華庫 2.09W

甲方:

企業期權合同模板

乙方:

基於廣州願美主意廣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從人力資源開發的角度,為激勵人才,長效合作,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根據《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約定、針對本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公司基本狀況及甲方許可權

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0萬元,按品牌及公司價值:200萬元,其中乙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佔公司註冊資本的 %。甲方授權當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現金投入比例一致) %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準備,在2014年12月18日前將資金轉到公司指定賬戶

第三條準備期內其他事項,對公司員工公佈公司股權情況。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1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為1年。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

第五條準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職務期間,每年保證投資回報率不低於20% 。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分為季度考核與年度考核,乙方如在準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核辦法、程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六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準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關限制性管理要求,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利潤指標、銷售指標、人才指標、管理成熟度指標等,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和企業價值觀相違背;

8、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七條 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  元,即每  1 %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 20萬 元。

第八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九條 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即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如下:

① 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 3 年內(含3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七條執行;

② 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3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 1%股權轉讓價格依轉讓時,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為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執行。

第十條 關於聘用關係的宣告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一條 免責條款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登出、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所在公司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股權期權協議書

甲方(發起人股東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互利、誠信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章程》、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之規定,就公司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  有限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本合同簽訂時甲方擁有的股權佔公司註冊資本  %。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甲方承諾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約定條件時,乙方有權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 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無預備期,自簽訂該協議之日起即進入行權期。 乙方分三次行權,每年行權一次,即每年認購 %股權。行權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合同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分紅權待遇。

第三條 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享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四條 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違法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五條 行權價格

乙方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股權認購價格為:

第六條 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七條 特別約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規定,鑑於乙方是依據公司《股權期權激勵制度》取得公司股權,基於確保公司長期穩定發展、風險防範及股權結構的考慮,甲乙雙方就乙方行權後的股權轉讓事項作出特別約定:

(一)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及其他發起人股東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和其他發起人股東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認購的權利。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

(二)甲方承諾:

1、甲方是擬轉讓股權的所有權人;

2、甲方對所持股權以及簽訂本協議之前的持股金額,持股比列及公司的淨資產的真實性與合法性負責。

(三)乙方承諾: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等擔保,也不得用於交換、贈與或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其持有的股權全部轉讓給甲方或公司發起人股東。甲方或其他發起人股東不願購買的,乙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相關規定處置。

(1)因辭職、辭退、解僱、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履行職務時,有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有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乙方從符合法定退休年齡之日起,股權的處置(包括轉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八條 關於聘用關係的宣告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九條 關於免責的宣告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合同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登出、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本協議簽訂後,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甲方喪失發起人股東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 有限公司章程》發生衝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內容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  有限公司儲存一份,簽名) 年 月 日 (

篇三:期權協議書

甲方:王少華

乙方:劉冰

協議書

因公司長遠發展需要,形象是網站和公司核心競爭力之一,所以期待最優秀的設計總監。公司很榮幸邀請到劉冰先生加盟,擔任公司設計總監,並決定予以其期權,形成股東合作關係。公司董事會根據股東會授權,授予乙方10000份股票期權,每份股票期權擁有在授權日起1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和行權條件購買一股甲方公司(具體公司名稱)。公司共發行股份1000000份,本次期權涉及股份佔公司總股本1%。

第一條 期權數量

本次公司向乙方定向發行股票10000股,即公司總股本1%。

第二條 行權價格

0.01元,即乙方在行權條件成熟時,須向公司支付0.01元/1份期權,來受讓公司股份

第三條 行權條件

1,滿足以下條件乙方可按步驟行權,乙方提供:

1) 整套網站UE設計,落實到每個細節

2) 公司全套VI系統設計,包括LOGO及相關,VIS拓展,印刷品等,在客戶面前建立全

面專業形象,輔助公司業務發展

3) 整個公司員工商務禮儀培訓

2,上述工作或勞務質量要求:

4) 專業性:超乎常人的審美和設計能力,能夠設計出形成公司和專案競爭力的VIS系統

5) 及時性:能夠跟上專案總體進度,並按照自身邏輯運作

6) 長期性:隨著公司發展需要,不斷優化,持續保持競爭力

3,階段性行權條件:

1) 網站建設成立,即實現0.5%

2) 網站推廣營銷期間,大量宣傳工作結束,實現0.5%

3) 後續公司發展需要提供VIS支援等

第四條 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要求甲方將乙方寫入股東名冊的權利

2.乙方享有依照股份分紅的權利

3乙方必須忠實履行工作義務

4乙方簽定本協議即需要履行上述期權行權條件的義務

6甲方有對乙方工作考核權

7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情況的變化對乙方工作進行改變

8甲方必須保證股權的真實性

9甲方擔保股權出資到位,乙方不承擔出資不實的責任

第五條 保證與承諾

1,甲方保證公司定向發行股份之真實性

2,乙方承諾按時完成工作,並接受甲方及公司董事會考核

第六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的生效應全部滿足下列條件:

1 本協議各方的權力機構分別批准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

2  “公司”董事會批准本協議項下的期權計劃;

第七條 違約

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依法向守約方負賠償責任。如果甲方違約,甲方應立即將乙方已付轉讓款退還給乙方,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如果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

第八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適用中國法律。因本協議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各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通過協商解

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本協議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文字

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持()份,所有文字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名:

2008年

簽名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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