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技術轉讓合同四篇

來源:才華庫 1.09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技術轉讓合同4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華】技術轉讓合同四篇

技術轉讓合同 篇1

合同號:_________

合同目錄

第一條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第三條合同價格

第四條支付條件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第十條稅費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附件

附件一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引數(略)

附件二技術資料的內容,數量和交付計劃(略)

附件三合同產品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略)

附件四出讓方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五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略)

附件六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附件七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略)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資料、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和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除錯、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本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注:可根據具體專案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和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某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最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等8、9條的規定返樂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

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十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賬程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賬的程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成的下列單據之日起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檔案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四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稽核無誤,在三十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四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效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檔案一式二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二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十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三十天內經稽核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

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檔案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人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效能考核,考核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專案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效能保證期為_________個月,效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

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為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效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效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注:遲交罰款和效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予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專案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檔案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擠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九十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並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14.2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簽字):_________出讓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

技術轉讓合同 篇2

受讓方(甲方):XXX有限公司住所地:

XXXX法定代表人:XXX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轉讓方(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專案聯絡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開戶帳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研究院XXXXXXXXXXXX

“XXXXX片”(以下簡稱“XX片”)為乙方開發的中藥6類新藥,該品種已於20xx年X月XX日獲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No:XXX)。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XX片”專案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技術轉讓的專案名稱、技術內容、範圍、形式和要求

(一)專案名稱

中藥6類新藥“XX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

(二)專案合作的內容和要求

1、乙方將自行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XXX片”(以下簡稱“XX片”)的全部技術及藥物臨床試驗批件轉讓給甲方,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全部研究資料,並指導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的生產製備。乙方保證“XX片”專案臨床前研究及其成果的科學真實性,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2、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條款向乙方支付“XX片”專案的技術轉讓費,負責本專案的臨床研究、申報新藥證書、生產批文等工作及費用,並且承擔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義務。

二、專案技術資料的交接

1、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技術轉讓費後一週內,向甲方提供申報臨床的整套技術資料。

2、乙方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藥物臨床試驗批件”中“審批結論”的要求,補充完成第XX項,並在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前,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甲方在付清合同約定的全部款項後,即獨家擁有“XX片”專案的全部相關技術及專利申請權。

2、甲方擁有“XX片”專案“新藥證書”持有者的署名權,以及“新藥證書”的獨家所有權。

3、甲方擁有“XX片”專案的技術及臨床批件再次轉讓權。

4、甲方負責按照合同約定條款支付技術轉讓費用。

5、甲方負責完成該專案的臨床研究工作及費用。

6、甲方負責組織對乙方提供的“XX片”專案的工藝及技術資料稽核和接收,並組織和生產二批合格中試樣品。

7、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製備臨床研究所需樣品。

8、甲方負責在乙方的技術指導下,完成申報生產中試、穩定性試驗等及製備申報生產所需樣品,並完成現場考核工作。

9、甲方負責申報新藥證書與生產批文事宜,並支付相關的檢驗費用及註冊費用。

10、甲方承擔乙方派出的生產技術交接人員的食宿交通費用。

11、甲方負責對有關技術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與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XX片”專案的全套申報臨床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套)、電子版、雙方商議的原始資料影印件(一套)及該專案臨床研究批件(原件一份、影印件三份)。如需補充資料的,應向甲方提供補充資料(原件、影印件各二份)。

2、乙方負責儲存臨床前所有研究工作的有關原始資料,以備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機關的檢查。

3、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的全部研究技術資料均符合審評要求,並負責該專案申報生產審評時就乙方所提供技術資料的答辯等。如需補充臨床前的技術資料,仍由乙方負責提供,直至審查通過。

4、乙方負責對甲方的人員進行“XX片”製劑的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專案製劑的生產技術和檢測技術,並指導試產二批合格的中試產品。

5、乙方負責臨床前研究工作的改進及完善並承擔此研究費用,負責協助甲方進行“XX片”專案的申報生產工作,負責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該專案申報生產過程中相關藥學、藥理毒理技術資料補充工作並承擔以上補充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

6、乙方對該轉讓專案涉及的智慧財產權問題負責,乙方需保證本專案技術不存在智慧財產權糾紛問題,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利。乙方需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未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未許可他人使用本項技術。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中的技術進行商業活動,也不得許可第三方使用本項技術。

7、乙方負責對有關的技術資料保密。

8、乙方負責在收到甲方每一期付款後七個工作日內,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

四、驗收標準和方法

“XX片”專案取得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

五、技術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XX片”專案技術轉讓合同總額為人民幣XX萬元,分以下五期付款,其具體數額和支付方式如下:

第一期:合同簽訂生效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X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二期: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期款後的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XX片”專案的全部申報臨床技術資料,甲方收到後即開始對上述資料進行稽核,確認後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X萬元(總金額的10%);

第三期:乙方完成對甲方該專案的技術交接,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甲方對乙方相關技術進行確認後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X萬元(總金額的40%);

第四期:本專案Ⅱ期臨床研究結束後,甲方和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對研究結果進行評估,在初步確認藥物在統計學意義上安全和有效,並決定繼續進行下一期臨床試驗之日起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X萬元(總金額的20%);

第五期:甲方獲得本專案“新藥證書”和“生產批件”後的十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指定帳戶匯款人民幣XX萬元(總金額的10%)。

六、違約責任及違約賠償

1、甲方應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每期費用,超過應付時間30日,乙方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每延期一日甲方按當期應付款項金額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2、甲乙雙方若違反技術保密規定,將該專案的技術成果轉讓給第三方,將追究違約一方的經濟及法律責任。且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不得就該專案發表論文。

3、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甲方提供專案相關的全套檔案資料,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按每延期一日需支付甲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來計算。

4、如乙方不能指導甲方按照申報工藝生產出二批符合穩定性試驗要求且質量合格的中試樣品以及臨床試驗藥品,或者不能按照申報資料進行工藝放大重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XX萬)。

5、如Ⅱ期臨床結束後,甲方和參加臨床試驗主要研究者由於受試藥物安全性和有效性原因而決定終止臨床試驗,則乙方退還甲方已付款的50%(XX萬)。

6、如由於乙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乙方全額退還甲方已付款。

如由於甲方未完全執行本合同中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使得本專案不能獲得新藥證書和生產批文,則甲方應在合同簽定六年內或臨床試驗啟動四年內全額支付合同未付款。

七、意外情況及未盡事宜

1、意外情況:在本合同的簽訂及執行時間內,如果發生戰爭、或地6震、洪水、風暴等自然災害,或重大流行性疾病如瘟疫等,或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等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導致本合同條款無法繼續履行者,雙方均不需承擔違約責任。如由於合同簽定後國家藥品註冊政策變化需要補充臨床前已審評通過技術資料,則乙方負責補充技術工作,甲方承擔所需費用。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變更的條款或有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該技術轉讓後,甲方擁有專案的完全處理權(如技術轉讓等)。

4、乙方僅保留本專案申報各級科技成果獎的共同署名權,其它權利如獎金等全部由甲方享有。研究單位署名排序按甲方第一、乙方第二排列。主要研究人員排列次序甲方為一、三、五、七,乙方人員為二、四、六、八。

八、爭議及解決辦法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雙方發生爭議,應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進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法律程式,提請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裁決。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陸份,用中文書寫,甲、乙雙方各執叄份,經雙方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蓋章簽字後即生效,且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年月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3

合同編號:13406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技術讓與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中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所轉讓的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

二、使用祕密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保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方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技術讓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中介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鑑證單位意見

(公章) 經辦人:

年月日

公證單位意見

(公章) 經辦人:

年月日

技術轉讓合同 篇4

技術轉讓合同,包含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轉讓合同。轉讓人與受讓人進行技術轉讓,應當簽訂書面的技術讓合同,簽訂的技術轉讓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一、技術祕密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及工業化程式。本條應有以下內容:

1、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祕密的專案名稱;

2、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祕密所涉及的技術領域、行業;

3、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祕密所具備的技術性能、達到的技術指標;

4、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祕密的成熟度、使用程度、經濟效益、預計年產量、預計年產值、裝置的生產能力等。

二、轉讓的技術祕密的技術情報及提供的資料和提交的期限、地點、方式。本條款應有以下內容:

1、轉讓合同中應明確該轉讓的技術祕密應提供哪些技術情報、技術資料,不能用“等等”表示;

2、轉讓合同中應明確提供技術情報、技術資料的具體時間,是一次性還是分階段性提供,及每次提供的具體內容和份數;

3、轉讓合同中應明確應提供的技術情報、技術資料以何種方式,在什麼具體地方提供給受讓方。

 三、使用非專利技術範圍。

本條是約定使用非專利技術成果的範圍,應有以下內容:

1、可以使用的地區;

2、可以使用的方法。

本條款不應有使用時間的限制,如果受讓人掌握了轉讓的非專利技術,可以永久使用,直至該技術被新技術取代。

四、轉讓費及其支付方法。

本條應有以下明確的約定:

1、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費用(用大寫標明);

2、轉讓費支付的時間,可約定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

3、支付轉讓費用的地點和具體時間。

五、違約責任。

本條應有以下四種違約責任的約定:

1、轉讓人未按合同的約定轉讓非專利技術,包括1)轉讓不成功;2)只部分轉讓;3)轉讓的技術存在嚴重缺陷;4)轉讓的技術使用後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指標;5)轉讓人沒有提供技術資料;6)轉讓人沒有提供技術指導;7)或者轉讓人提供的技術資料不全或提供的技術指導不到位。

2、受讓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約定的轉讓費,包括1)拒不支付;2)延遲支付;3)支付不足等情況;

3、轉讓人或者受讓人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包括1)故意公開技術祕密;2)過失公開技術祕密;

4、轉讓人或者受讓人使用非專利技術超越了合同規定的範圍,構成對非專利技術約定使用權的侵害。

 六、技術指導的內容。

本條應包括:

1、要求轉讓方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裝置、技術資料、配方等;

2、要求轉讓方進行技術培訓、指導、交流;

3、要求轉讓方進行現場技術演示、排除障礙;

4、技術指導相關費用的承擔:如差旅、伙食補助等。

 七、後續改進技術的提供和分享。

本條是指在技術合同轉讓有效期內,一方或雙方對技術的改進後,轉讓人和受讓人對其後續改進技術成果享有使用權和轉讓權。如果合同中對此沒有約定,不享有使用權和轉讓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