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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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店鋪員工勞動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店鋪員工勞動合同

本店鋪(以下簡稱甲方),現聘用 (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店堂員工,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一年。試用期30天。

第二條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後廚、收銀、店堂服務工作。

甲方有權根據業務經營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見

的權利,但未經甲方批准,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乙方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三條工作條件的勞動保護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甲方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要按照甲方的規定安全作業。

第四條教育培訓

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

度的教育和訓練。

第五條工作時間

按照乙方所在崗位調整,根據派遣店堂的地點工作時段要求。

每月休息 天,每天工作 小時,加班 小時。

工作餐每天2餐,標準為每月500元

第六條勞動報酬

工資以綜合工資體現包括基礎工資、加班、節假補貼、社保補助等,第一次實發到卡的工資為月綜合工資。法定節假日11天三倍工資補助分攤到每月綜合工資中50*3*11/12=130元。其中含社保補助350元,乙方的基本工資按溫州市最低標準計算,扣除工作餐後工作崗位綜合工資 元,崗位變動時,乙方工資待遇按甲方規定予以調整。

甲方發薪日期為每月15 日結算上月工資,實行先工作後付薪。

第七條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由試用期滿之日起辦理,辦理社保之日起,取消社保補助,綜合工資相應降低,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在試用期滿一個月後的30天不辦理社保,甲方按照乙方意見,不再辦理社保,延續發放含社保補助的崗位工資。

第八條勞動爭議

雙方履行本合同和因辭退、除名、開除乙方而發生勞動爭議時,不能協商解決的,可由爭議的一方向企業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和同期滿自然中止,乙方不服從管理違反員工手冊甲方可以單方面中止合同。春節前45天內不允許辭職。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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