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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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編號:119778

立合同時間:XXXXXXX年____月____日

立合同地點:立合同雙方:賣方:

村民:

買方:

村民:

買方擬購買賣方中型廂式貨車一輛,賣方表示同意。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車輛買賣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車輛基本概況:車輛型別,中型廂式貨車,車牌號碼鄂。品牌型號:XXXX。車輛識別程式碼:。發動機號碼:。

二、車輛出售價格:經雙方約定,車輛出售價格為人民幣柒萬元整,元。此款於合同簽字之日一次性用現金付清。

三、車輛交接時間:於合同簽字之日,即XXXXXXX年____月____日賣方將車輛交給買方,買方當日將車輛接收並開走。從即日起,買方成為車輛擁有人和所有人。因該車產生的一切責任由買方承擔。賣方不負任何責任。機動車行駛證同時交給買方。

四、車輛交接後,由買方負責辦理過戶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

若買方未辦理過戶或在辦理過戶時因車輛本身原因或或者其它原因導致車輛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均由買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後果,賣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違約責任:

買賣雙方均應信守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若一方違約,則應承擔違約金元整,元。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沙道觀法律服務所存查一份。

立合同雙方:

賣方:簽名

買方:簽名

XXXXXXX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2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為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為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為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為準。

備註:付款方式為一次性付清,

收款賬號:

收款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賣 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有機肥料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標的、規格、數量、價格

品 名牌號/商標登記證號規 格包裝要求數量(噸)單價(元)總價(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第二條 交付時間、數量及價款

交付次數交 付 時 間數 量金 額(元)1234

第三條 質量標準

選擇下列第( )項標準:

1.國家標準

2.行業標準

3.企業標準

4.協定標準

有機質≥_________ 總養分≥__________ 遊離水分≤ ___________

ph值_________ 顆粒直徑__________ 長度__________ 或 粉狀_____________

大腸桿菌及蛔蟲死亡率等無害化指標執行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第四條 交付方式

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

1.送貨

2.自提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 。

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運輸費承擔_______________ 。裝卸費承擔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驗收

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

1.乙方在甲方交貨時當場驗收。

2.乙方在甲方交貨後________天內驗收。

3.其他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

對質量有異議雙方可委託_________部門抽樣檢測。

第六條 價款支付

1.付款金額及期限 第一期____________ ;第二期_____________ ;

第三期____________ ;第四期_____________ 。

2.結算方式

選擇下列第( )項方式:

(1)現金

(2)轉賬

(3)支票

(4)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經驗收數量不足乙方有權要求補足數量,由此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2.質量不符合同約定,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由此造成損失的`,乙方可要求損害賠償。

3.遲延交貨的,甲方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_%標準向已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賠償。

4.遲延支付貨款的,乙方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______%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賠償。

5.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

第九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簽訂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要求調解,或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約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裝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第二條 裝置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裝置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裝置驗收

1、乙方應於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進行驗收裝置,以示符合乙方質量要求。

2、乙方驗收認可後,若在接受後再出現任何質量問題,甲方概不對上述裝置承擔質量瑕疵責任。 第四條 裝置交付

1、甲方於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裝置款後 當 日內向乙方交付已驗收的裝置。

2、裝置交付地址:甲方工廠內。

3、乙方同意將上述裝置租賃給甲方繼續佔有並使用,雙方另行簽訂《裝置租賃合同》。

4、上述裝置的所有權自本合同生效時起歸乙方所有。 第五條 付款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上述裝置的全部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時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20xx年7月1日

賠償責任。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貨人名稱、發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 收貨人 名稱

發站到站品種規格質量交(提)貨時間、數量(噸)全年合計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交(提)貨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單價及執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貨款、運雜費結算方式及結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6

由於一、二線城市房價節節攀升,政府認為是投資性需求拉高了房價,所以,各地也紛紛出臺了限貸、限購、禁購等調控政策。隨著巨集觀調控的繼續深入,房產新政不可避免地會給房地產市場造成部分影響,城市房屋買賣糾紛也會持續增多。在審判實踐中,因房產新政引發的糾紛大體可分為兩類:一類是純粹受到房產新政影響,當事人履約困難而引發的糾紛。對於此類糾紛的處理意見已有定論,如《浙江省高階人民法院民一庭關於審理受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影響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第2條規定,純粹因受限貸、限購、禁購等調控政策的直接影響,合同確實無法繼續履行的,不屬於“不可抗力”,一般應認定屬於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當事人據此請求解除合同的,可予以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純粹因房產新政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另一類則是當事人存在違約行為,以房產新政為由企圖逃避責任。

(一)房產新政屬於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

訂立合同的目的,在於維護正常的社會交易秩序,規範商品交換過程。從鼓勵商品交易,穩定交易秩序的目的出發,對依法成立並生效的合同,不容許隨意的變更和解除。但是,客觀情況千變萬化,在合同目的難以實現的情形下,法律准許當事人通過行使合同解除權來重新調整各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消除合同因客觀情況變化所產生的不公平後果。雙方當事人以協議方式解除或者一方行使約定解除權而解除合同稱為合意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的稱為法定解除。

處理受房產新政影響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首先應當明確的是房產新政影響下合同解除的法定理由。對此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26條規定:合同成立以後客觀情況發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於商業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並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解除。根據該條規定,情事變更原則指的是基於實現公平正義的價值目標,出於防止合同當事人因締約時無法遇見、無法抗拒的情事,而獲取不當利益或遭受意外損失等明顯違反一般公正觀念的情況發生,通過變更或解除合同穩定社會經濟秩序。房產新政符合情事變更的構成要件,屬於情事變更事由,當事人提出解除合同,法院應予以支援。另一種觀點認為,房地產市場過熱已有多年,無論政府、社會對該問題都十分關注,也出臺了一系列調控政策,從較為溫和的財政稅收措施,到限貸、限購,最後到禁購,市場有一個逐漸適應和接受的過程,對房產新政的出臺也有所預見,因而房產新政不屬於情

事變更,而屬於履行不能。關於情勢變更原則該如何適用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當前形勢下審理民商事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中指出,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把握情事變更原則的適用條件,嚴格審查當事人提出的“無法預見”的主張。由此可知,認定房產新政是否屬於情事變更的關鍵是分析其不可預見性。筆者贊同第一種觀點,認為房產新政具有三方面不可預見性,屬於情事變更:

(1)施行地區不可預見。根據《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在房價、地價上漲勢頭過快、投機性購房活躍的地區,需要施行房產新政,但國務院對具體哪些城市和地區必須施行房產新政,未作明確要求。

(2)施行時間不可預見。在已經施行房產新政的地區,政策的出臺時間也有先後順序,有的地區早在20xx年就施行了房產新政,而有的地區到20xx年底才出臺新政。即便在同一個地區,相同政策在不同縣市的施行時間也有所不同。

(3)內容不可預見。各地政府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對於房產新政有不同的理解和規定,這也是無法預見的。作為合同當事人,對於房產新政在本地區的施行會有一定的預估和猜想,但這種預估和猜想不能等同於房產新政具有可預見性。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無法準確預測合同履行時是否會受到房產新政的影響以及受影響的程度,具有不可預見性,房產新政應屬於情事變更的事由。在合同簽訂後尚未履行前受到房產新政的影響,導致繼續履行合同對於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房產新政成為法定解除事由,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其次,解除權是一種形成權,按其性質來講,不需要對方當事人同意,只需要解除權人單方的意思表示,就可以把合同解除。當合同因受房產新政影響而無法履行時,合同目的已不能實現,此時合同雙方均享有解除權。換句話說,在房產新政影響下,合同目的已無法實現,即使違約方也享有解除權,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二)房產新政影響下合同無法履行可歸責於違約方

違約責任又稱為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通常是指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合同法》第107條將嚴格責任確定為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據此,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只有一個即違約行為。比較一般違約行為與房產新政影響下的違約行為,有四點不同:

(1)原因不同。一般違約行為純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違約的結果。房產新政影響下的違約行為則因國家調控政策和個人違約行為兩個原因了共同作用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結果不同。一般違約行為發生後不一定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可以採取補救措施促成合同繼續履行。而違約行為發生後因國家調控政策導致合同無法履行;

(3)違約責任形式不同。根據《合同法》第107條規定,違約方應承擔實際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而在房產新政影響下,合同已無法履行,守約方不能主張繼續履行合同,只能要求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責任;

(4)責任大小不同。一般違約行為的違約方理應承擔全部的違約責任,而房產新政影響下的違約後果不是違約行為單方面造成,應依照公平原則,酌情認定違約方的責任。房產新政影響下的違約行為具有一定特殊性,但合同無法履行仍可歸責於違約方。其一,通常情況下,嚴格責任原則是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違約行為發生在房產新政施行之前,房產新政不能成為免責事由,合同解除後,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一方仍應承擔違約責任。其二,時間因素對房產新政影響下的房屋買賣合同至關重要,輕微違約行為也會造成合同錯過最佳履行時間而無法最終履行。合同目的落空,違約方就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而不論其違約行為的嚴重程度。

(三)定金罰則的適用

定金是合同當事人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依據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的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在合同訂立時,或者訂立後、履行前,按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預先給付對方當事人的金錢或者其他代替物。根據《合同法》第115條之規定,如果不履行債務一方是支付方,則喪失返還定金的請求權,如果是收受方,則對方有雙倍返還定金的請求權,此即為“定金罰則”。定金具有賠償和懲罰雙重性質,為保證合同按約履行,在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一般應完全適用定金罰則。然而筆者認為,在當事人違約和房產新政雙重因素影響時,並不完全符合定金罰則的適用條件。法律對此雖無明文規定,但由於民事活動本身十分複雜,法律不可能事無鉅細地作出規定,在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可以適用公平原則。公平原則是適用法律和解釋法律所應當遵循的原則,作為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它可以彌補合同法規定的不足。公平雖然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但因為社會對公平仍有一個基本的價值評判標準,所以法院應當依據社會的一般公平正義理念進行司法活動。法院應綜合考量客觀環境、各方責任、實際損失、補救措施等多方面因素,審慎適用定金罰則。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三洞鄉下街村下街組

村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三洞鄉板南村 組

村民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自願將位於三洞鄉206省道旁的一宗轉讓給乙方,具體事宜如下;

一、界限:

正面靠 ;左面靠 ; 右面靠 ;後面靠 。

二、價格:雙方議定價格為總地價元(¥: ),在十日內付清。

三、雙方責任:1、乙方超出規定時間未付清,每天乙方另支付甲方餘款的百分之五的滯納金; 2、甲方保證該地基合法,無爭議,可轉讓。甲方有義務在乙方辦理相關用地建房手續中提供必要材料;如果宗地發生糾紛,(如在建房途中出現政府及其他人干涉的)由甲方協調解決處理;如不能協調解決,造成乙方不能建房的,甲方必須退還乙方所有地款,並另付地價壹倍違約金;乙方已經投入的建設資金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生效。生效後雙方不得反悔,如乙方悔約,照付甲方地價款,如甲方悔約,甲方按地價款的雙倍返還乙方。

甲方:(手印) 乙方:(手印)

甲方旁證人:乙方旁證人: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拍賣人:______________(甲方)

競買人:______________(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湖北省合同監督條例》及其它相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拍賣標的

乙方根據甲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上釋出的《______》,瞭解了以下內容並願意作為競買人蔘加競買。

1、拍賣標的名稱:____________

2、拍賣標的物展示時間及地點:____________

3、拍賣標的物現狀:____________

二、標的瑕疵

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拍賣標的物的瑕疵。

乙方有權瞭解拍賣標的物的瑕疵,有權查驗拍賣標的物及查閱標的物的相關材料。乙方一旦進人拍賣會現場,即表明已經查驗或瞭解拍賣標的物,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三、競買保證金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萬元存入甲方指定賬戶,乙方未足額存人保證金的,不得參加競買。

乙方支付了竟買保證金,參加了競買,但未成為買受人的,甲方在拍賣會結束後______日內將保證金如數退還乙方。

保證金不是定金,保證金只用於《拍賣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情況出現時。

四、拍賣方式

拍賣師應在拍賣會開始之前宣佈本次拍賣會的拍賣方式,並告知競買人,拍賣師可根據現場競價情況調整競價階梯。

乙方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後即表示拍賣成交,雙方不得反悔。

乙方成為買受人後,應與甲方當場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拒不簽署的,甲方除不退還競買保證金外,還將依據《拍賣法》追索乙方因此給拍賣委託人和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拍賣佣金的支付

乙方成為買受人後,應在拍賣成交當日按拍賣成交價的______%向甲方支付拍賣佣金。拍賣佣金可以直接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六、拍賣成交款支付及拍賣標的物移交

(一)動產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應付價款不足部分應在______日內______次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

時,視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在約定的拍賣價款付清後,本標的由______在______按拍賣標的清單向乙方移交。雙方在移交清單上簽字或蓋章交付始為成立。標的物拍賣成交時至買受人領受標的物時的保管費用由______承擔。標的物移交後的保管費用由乙方負責。

(二)不動產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的餘額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買受人須在拍賣成交之日起日內,支付拍賣成交價款的______%;剩餘成交款在______至乙方名下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買受人每逾期付款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逾期付款達天時,視為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

乙方在約定的成交款付清之日起日內,本標的由在拍賣標的所在地向乙方移交。拍賣標的權屬轉移手續由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各項費、稅支出

(三)債權類

乙方成為買受人後,競買保證金扣除甲方拍賣佣金後自動轉為拍賣標的價款。乙方在拍賣成交當日算起的日內次付清拍賣標的價款。乙方支付拍賣標的價款每逾期一天,按拍賣成交價每天%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付款達______天時,視為單方面無故終止本協議。

在乙方全部拍賣價款付清後日內,由債權人會同乙方共同通知債務人,乙方開始行使債權人權利。

(四)其它類

七、其它約定

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乙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不得惡意串通。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說明拍賣標的物瑕疵,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2、甲方和其他競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3、甲方不能按照約定交付拍賣標的物的,乙方有權退回標的,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無故單方終止本協議時,甲方徵得委託人同意可再行拍賣。再行拍賣時,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託人應當支付的佣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5、乙方和其他竟買人、拍賣委託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下列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乙方交納保證金且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9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雙方在彩鋼板購銷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如有補充協議視為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具體內容如下:

二、合同總價及結算方式:

1:合同單價:價格為元,大寫: 2:結算方式:

三、合同生效條例:

1: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預付款到位起生效。

4:本合同共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壹)份。

四、公司戶名及帳號:

公司戶名: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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