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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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有關買賣合同模板集錦九篇

買賣合同 篇1

根據《合同法》第142條的規定,我國的風險負擔制度以交付主義為一般原則,在法律沒有特別規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風險隨著標的交付二轉移,這一點,與世界上的大多數國家的立法以及國際條約基本一致。由於標的物的風險隨著標的物的交付而轉移,因此交付時間的確定對於風險負擔制度來說就顯得十分重要。交付分為兩種,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對於標的物的現實交付的風險轉移學術界並沒有太大的異議,但對於簡易交付、佔有改定和指示交付等觀念交付是否也能導致風險轉移,學者們存在很大分歧。另一方面,由於不動產的物權變動我國採取的是登記生效主義,存在著佔有轉移與所有權轉移相分離的情況,因此有學者認為在不動產買賣中,交付主義只適用於不動產先交付後登記的情形,而不適用於先登記後交付的情形,不動產所有權轉移後即使還沒有交付,買受人也應承擔不動產損毀滅失的風險。

一、“交付”是否僅僅限於現實交付

交付就是由出賣人將買賣合同的標的物交給買受人佔有,即佔有的轉移。交付一般分為現實交付和觀念交付。所謂的現實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事實管領力轉移給買受人,使得標的物出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由買受人直接佔有標的物。所謂的觀念交付又可以分為指示交付、簡易交付和佔有改定這三種交付方式。在現實交付的情形下,由於買受人取得了標的物的實際處分權和控制權,也就取得了使用、收益標的物等現實利益,此時由買方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符合風險與利益相一致的原則。現實交付的本質特徵就在於讓受讓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直接處分權,並進而取得對標的物的用益權,這也是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的理論基礎,因此,交付主義中的“交付“應當是就現實交付而言。而對於其他交付形態,是否也可以適用風險負擔交付主義理論,是否產生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我國《合同法》都沒有做出具體的規定,有必要一一討論。

所謂的簡易交付,指在買賣合同訂立前,買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實際佔有標的物時,則買賣合同一經訂立則視為交付完成。《合同法》第140條規定:“標的物在訂立合同之前己為買受人佔有的,合同生效的時間為交付時間”。《物權法》第25條亦規定:“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權利人已經依法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法律行為生效時發生效力。”以上兩條是《合同法》關於簡易交付的規定。在簡易交付中,由於買方已經基於某種法律關係實際佔有了標的物,例如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所以出賣人無需再交付標的物使得買受人取得對標的物的現實佔有。買賣合同的訂立,只是改變了買方佔有標的物的權力基礎,即買賣合同訂立後,買受人不再基於租賃、保管等法律關係、而是基於買賣關係佔有標的物,此時,買方的身份也由他主佔有變為自主佔有。因此,簡易交付與現實交付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其依然可以發生標的物風險轉移的法律效果,只是此時的交付時間變成了買賣合同的生效時間,而不是買方基於其他法律關係實際佔有標的物時間。

所謂指示交付,是指在第三人佔有標的物時,出賣人將向第三人請求返還的 權利讓與買受人,以代替標的物的實際交付,我國《物權法》第26條規定了指示交付的情形:“動產物權設立和轉讓前,第三人依法佔有該動產的,負有交付義務的人可以通過轉讓請求第三人返還原物的權利代替交付。”在指示交付中,雖然買受人並沒有取得標的物的實際佔有,但是由於指示交付已經移轉了標的物的所有權,也就意味著買受人取得了對標的物的間接佔有,可以隨時提取標的物,使標的物處於自己實際支配下,也可以請求第三人採取措施加強對標的物的保護,降低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而賣方將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方後,就喪失了對標的物的實際控制權,也無法對標的物進行使用收益,因此,按照利益說和管領說,此時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是合理的。但是,指示交付也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形,即買賣雙方約定雖然標的物的返還請求權讓與買受人,但在一定期限內出賣人保留對標的物的用益權,例如繼續由出賣人向第三人收取租金等,依據“利益之所在,風險之所在“的市場原則,此時標的物的風險並不隨著指示交付而轉移。

所謂佔有改定,指的是買賣合同中約定,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於買受人,但標的物仍然由出賣人實際佔有、買受人取得的是間接佔有。見我國《物權法》第 27 條的規定:“動產物權轉讓時,雙方又約定由出讓人繼續佔有該動產的,物權自該約定生效時發生效力。” 在這種情況下以買賣合同生效的時間即為交付的時間,例如買方將標的物出售給買方之後,又基於保管合同或租賃合同繼續佔有或使用標的物。在佔有改定的情形,“雙方約定出讓人繼續佔有標的物,觀念上可視為發生了標的物從出讓人到受讓人再從受讓人到出讓人的兩次交付,實際上先後發生了買賣與保管或租賃兩類合同關係,此時對這兩類合同應分別適用各自的風險負擔規則。”

二、“交付”是否適用於不動產買賣

在動產買賣中,由於一般情形下交付即移轉標的物所有權,因此風險負擔制度採取交付主義還是所有權主義並沒有實質的區別。但是對於不動產買賣而言,由於所有權不是隨交付時移轉,而是從完成過戶登記手續時移轉,而且實踐中不動產的交付與登記一般不是同時發生的,存在標的物已交付但未進行所有權變更登記,或者所有權已變更登記但尚未交付兩種情形,此時採取所有權主義還是交付主義分配風險負擔至關重要。筆者認為,不管是動產買賣,還是不動產買賣,都統一適用交付移轉風險原則,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已移轉,亦即不動產買賣中,無論是先交付後移轉所有權,還是先移轉所有權後交付,風險均自不動產交付時起移轉於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的碩碼手機在授權地區的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合作模式: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約定甲方和乙方的經銷關係的基本內容,指定乙方為區域獨家代理商, 代理期限屆滿後,如果雙方一致同意續延,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條件下,附上補充檔案,可續簽協議。

3. 如乙方超出規定的區域銷售,即視為乙方竄貨,按照《竄貨亂價協議》處理。

4. 甲方分階段制定乙方區域任務和價格體系,乙方完成本階段提貨任務後才可以享受相應的價格體系,如乙方未完成本階段提貨任務需繼續按前階段價格體系執行。

二、 銷售價格:

1. 雙方就本著合作相關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甲乙雙方均有保守價格機密的責任。甲方給予乙方的代理價格以另行通知為準。

2. 乙方作為甲方的經銷代理商,應保證該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的規範運作。乙方保證按照與甲方協商共同確定的價格體系供貨,並在甲方指導下,約束下級經銷商不正當的銷售行為,防止竄貨亂價等不正當的商業行為,具體按防竄貨亂價執行。

3. 甲方統一進行價格調整;

4. 廣告促銷管理,甲方統一製作、發行雜誌及其他媒體的品牌廣告;

5. 甲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執行。

三、產品銷售:

1. 試銷產品在市場反應遲緩的情況下,須在一個月之內申請退換貨政策,逾期一個月不予以作退換貨處理;

2. 乙方務必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提貨任務,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對該產品後續的經銷權。如乙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的提貨數量後,可優先享有後續產品的經銷權。

3. 在乙方銷售不力的情況下,甲方可直接對乙方無法供貨的大賣場、連鎖店或核心售點進行直供,或由甲方另行指定第三方負責直供。

4. 20xx年 月 日至20xx 月 ,必須完成保底提貨量 臺。

四、 結算及提貨方式:

1.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2.提貨方式:甲方負責發貨至乙方指定的一個收貨地點(門到門)。

3. 產品執行買斷價格。

五、 雙方職責和義務:

1. 甲方保證乙方所需供貨的數量和供貨時間。

2. 在協議範圍內,甲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內容並採取必要措施,保證乙方在代理區域內的各種利益。

3. 為規範市場行為,乙方應向甲方交納 貳萬元 竄貨保證金,協議終止時可抵衝貨款或返現金。

4.甲方嚴格執行區域獨家銷售(按機型)的政策,乙方只能在授權區域內銷售產品,禁止跨區域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竄貨保證金,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5. 乙方負責在授權地區內獨家銷售甲方的產品,乙方如在非授權的區域銷售甲方的產品,一經發現,甲方將扣除全部返利並取消代理資格。

6. 在協議範圍內,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內容,保證甲方在代理區域內的各種利益,並且不得代表甲方作出任何擔保、承諾及其他對甲方有約束力的行為。對於乙方超出協議範圍所做的一切行為及其發生的後果,甲方都將有權不承擔任何責任。

7.乙方在授權的區域內,應積極組織分銷渠道,配合甲方做好市場推廣,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該產品的市場佔有率,並積極反饋銷售資訊。

8. 在協議範圍內,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產品達到行業標準及國家有關規定。在按照國家對手機的三包政策確定為甲方應承擔責任的產品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

六、 售後服務:

甲、乙雙方另簽訂《售後服務協議》來補充此項約定。

七、 產品的儲運與驗收:

1. 乙方收到貨物時,應該當場拆開運輸包裝進行驗貨,檢查收貨數量是否與隨貨同行的送貨清單相符,每箱手機卡通箱包裝是否完好,尤其要仔細檢查封口有無被揭開後用透明膠紙重貼作二次封箱的跡象。

2. 乙方在簽收前驗貨時如發現有異常現象,必須立即開箱檢查,如果出現貨損或丟失,需立即通知甲方和承運商,由雙方協商後確定解決辦法。應甲方要求時乙方需向保險公司和公安機關報案,索取相關證明,作為甲方向保險公司或承運商索賠的依據,否則甲方將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同時在送貨清單簽收單上註明所有異常情況,包括包裝異常和貨物損失情況。

3. 乙方簽收貨物後,如果再提出包裝異常造成貨損或貨物缺失等問題,甲方將不給予受理,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 乙方驗貨無誤後,需簽收送貨清單。對於送貨上門貨物,簽收單需交給送貨的承運商返回。對於機場自提貨物,每月的簽收單需在下月5日前集中寄回甲方財務部。如果乙方拒絕提交簽收單,則甲方有權終止發貨並視為乙方已安全收貨。

5. 貨物運輸費用及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貨物所有權自乙方提取貨物或被視為提取貨物後自甲方轉移給乙方,貨物所有權發生轉移後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八、 保密:

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有關商業機密。甲方如發現乙方的行為有嚴重違反本協議條款,嚴重違背商業道德和法律或損害甲方利益,甲方可以書面形式單方終止本協議。

九、 違約責任

1、乙方務必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完成提貨任務,否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對該產品後續的 經銷權。如乙方連續3個月以上未完成月度最低銷售量,甲方即視乙方自動放棄在該區域的代理資格,並視違反本協議所約定事項,甲方有權在該區域另設代理商。

2、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不在授權地區另行許可第三方銷售代理本協議中的產品,甲方的後續新產品在該區域的代理權可以優先選擇乙方。

十、 協議續簽

本協議到期終止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協議的續延。本協議內容僅限於乙方內部使用,禁止向甲方的競爭對手及外界的第三方傳播,如果一經確認實為乙方所傳播本協議內容,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合同編號:

乙方(買方):簽訂地點: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

簽訂時間:年月日

傢俱名稱樹種名稱樹種產地規格型號商標輔材/

五金邊材

狀況油漆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

說明

□驗收合格□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買方送貨時間

送貨員年月日

第二條質量標準:

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

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

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為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

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

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主辦單位(簽章):

監製部門:東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方: 公司(以下稱甲方)

買受方: 公司(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舊鍋爐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標的物

標的物:甲方鍋爐房內鍋爐本體及所有鋪機、管道、閥門、儀表。

標的價: 元。( )

第二條 鍋爐資料

甲方向乙方儘可能提供現有的鍋爐圖紙等技術資料。

第三條 鍋爐驗收

1,雙方在合同簽字蓋章後 日內驗收鍋爐。驗收認可後,雙方將上述鍋爐進行封存,或拆卸上車。

2,甲方僅對鍋爐本體質量,以及鋪機配件拆卸時的質量安全負責,並保證原鍋爐的完整性。

3,甲方對上車後鍋爐的質量不負責任。

4,雙方可委託鍋爐安裝公司對鍋爐質量問題進行協調。

第四條 鍋爐交付

1,甲方負責鍋爐的拆卸及上車,協助乙方在甲方行政區域內的安全運輸及辦理當地特檢部門相關手續。

2,鍋爐交付地址: 。

第五條 付款

鍋爐上車後乙方應將轉讓款的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若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經另一方同意,並承擔合同總價的20%的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2,若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額的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三十日,視為乙方不再履行合同,應向甲方承擔約定損失賠償責任。

第七條 其它約定條款

第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處理爭議。

第九條 本合同在乙方對上述鍋爐驗收合格時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方: 買受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賣方: 簽訂地點:

買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藥的基本情況

編號

農藥

名稱

商標

或品牌

登記

證號

產品

批號

生產廠

包裝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金額(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附頁或加項)

第二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買方支付定金 元;賣方交貨後,買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價款,定金抵作價款或者返還。買方付款後,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2.合同簽訂後,買方在簽約地點當場支付價款,賣方應當開具銷售憑證。

3.其他方式: 。

第三條 交貨方式及期限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項執行:

1.合同簽訂後,在簽約地點當場交貨。

2.賣方於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地點 ,運費 元由 方承擔。

3.買方於 年 月 日到指定地點 提貨。

4.其他方式:

第四條 質量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其他標準:

第五條 驗收

1.雙方約定於賣方交貨後 日內對農藥進行驗收。

2.包裝應貼有標籤或者附具說明書,註明農藥名稱、企業名稱、產品批號和農藥登記證號或者農藥臨時登記證號、農藥生產許可證號或者農藥生產批准檔案號,以及農藥的有效成份、含量、重量、產品效能、毒性、用途、使用技術、使用方法、生產日期、有效期和注意事項等。農藥分裝的,標籤或者說明書上還應當註明分裝單位。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其他驗收內容 。

對質量有異議雙方可委託 部門抽樣檢測。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交付的農藥不符合第一、四條規定的,買方有權要求減少價款、補足數量、換貨或退貨;由此給買方造成的損失,賣方應予賠償。

2.一方遲延交貨或支付貨款的,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3.因農藥質量問題給買方造成損失的,賣方應予賠償。

4.其他違約責任 。

第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買賣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章): 買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供方: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農作物種子供、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需方向供方訂購以下品種、數量、質量和價格的種子:

二、供方對以上種子出具農作物種子檢驗證書(標明種子實際質量指標)供需方複檢,需方收到貨後15天內,對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的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三、調運種子前,供方要按需方要求,出具種子經營許可

證影印件、發貨時需方與供方對每批種子共同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於生產收穫結束。

四、供、需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等供貨、付款,如有變化,供、需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合同,否則,視一方為違約,違約方要賠償守約方違約金額10%經濟損失費。

五、所需供品,乙方根據當地生態型別進行合理佈局,若由於越區種植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如種子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由甲方負責賠償相應損失。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在合同外增加補充條款,增補條款屬於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地址:

甲方代表: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就二手船舶的買賣事宜,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船舶概況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型寬:

型深: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二、產權/經營權

1、甲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該輪的完整的所有權。

2、甲方確認該船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船價

該輪售價總計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

四、定金

為保證本合同的嚴格履行,乙方同意在合同簽定後的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以銀行匯票方式將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的定金匯到甲方指定的賬戶。賬戶如下: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付款

乙方應在實際交船前的_____天將剩餘船款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及剩餘油款匯至上述甲方指定的銀行,並將銀行憑證影印件交給甲方。

六、驗船

乙方已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甲方的安排下驗船,並同意按驗船時的船舶狀況接船。

七、交船時間和地點

1、交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船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同意乙方在支付了上述定金並簽署跟船保函後,可以委派_____名代表上船直至交船,以便熟悉船舶狀況,但跟船人員得干涉或妨礙甲方船員的正常工作。跟船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乙方自負。

4、甲方應以書面通知乙方該輪3天交船預報和1天交船確報,乙方在收到3天交船預報通知後,應立刻安排付清剩餘船款及油款,乙方收到1天交船確報後,必須在_____天內接船。交船時,該輪必須處於安全漂浮且可正常航行的狀態,甲方按該輪驗船時確認的狀態交船,自然損耗除外。

5、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和油款等後,雙方即簽訂交接協議書。交接協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該輪正式移交給乙方。甲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後的食宿和回程的車費由乙方承擔,並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乙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人民幣(或美元)______________。

6、交船前,倘若該輪發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動解除。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

八、備件和燃料

1、該輪包括船上的備品備件由甲方按清單移交給乙方。屬於甲方專用的船上圖書、資料表格和檔案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2、船上剩餘燃油、未使用過的潤滑油、伙食由乙方接收並按交船地當日市場價格計價付款,並一次性付清。

九、乙方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定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

2、若乙方未能在收到交船預報後_____日內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船款,或未能在收到交船確報後_____日內接船,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定金及其利息歸甲方所有。若定金及其利息收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並承擔甲方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甲方違約責任

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的方式和期限通知乙方接船,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後,應在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的全部船價款(包括定金)及利息(按年利率_____%計算)。

十一、不可抗力

1、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地震、火災、海嘯、戰爭等不可抗力而致使甲方不能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終止合同。

2、另外若由於其它特殊原因如颱風、大於該輪抗風能力的大風、霧以及國家政府機關規定等造成甲方不能按合同條款規定之日期交船,甲方應提前_____天通知乙方,同時提出新的交船日期,乙方有權選擇撤銷合同或保留合同。若乙方選擇撤銷合同,則本合同立即終止;若乙方選擇保留合同,則乙方應接受甲方提出的新的交船日期。

十二、仲裁

在本合同的解釋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原則上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是終局的。

十三、附則

1、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通過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份。

甲方:

甲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乙方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8

出賣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

護照: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護照:

買受人:

聯絡電話:

身份證:

護照: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

護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出賣人和買受人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存量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出賣人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為【樓房】【平房】,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單元________號(室)。該房屋所在樓棟建築總層數為: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層,地下______層。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層,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平方米。

(二)該房屋規劃設計用途為【住宅】【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_。

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第二條 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共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權人對出售該房屋的意見見附件二。

(二)土地使用狀況

該房屋佔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 】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填發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該房屋性質為下列選項中第______種情形:

1、商品房;

2、向社會公開銷售的經濟適用住房;

3、其他房屋。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_______。

1、該房屋未設定抵押;

2、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他項權利證證號為:_________。

該房屋已經設定抵押的,出賣人應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抵押注銷手續。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______。

1、出賣人未將該房屋出租。

2、出賣人已將該房屋出租,【買受人為該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棄優先購買權】。 關於房屋權屬情況的說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賃情況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三。

第三條 成交方式及佣金

1、出賣人和買受人通過房地產經紀機構居間介紹成交(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稱:北京房田基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東城第一分公司,營業執照編號:110101013033744,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同時由 方向居間方支付服務佣金 %合計: ( 大寫 )。

第四條 成交價格、付款方式及資金劃轉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 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買受人可以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 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不高於成交價格的20%)。

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等的有關價格另有約定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一。

(二)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1、自行交割,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自行劃轉宣告》見附件六。

2、通過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劃轉,買賣雙方簽訂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見附件六。

(1)買受人支付定金的方式為【直接支付給出賣人】【存入專用賬戶劃轉】。

(2)買受人應將房價款存入雙方共同委託的___________(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在__________銀行設立的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專用存款賬戶(以下簡稱“專用賬戶”,定金約定直接支付給出賣人的除外),賬號為___________。買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後,出賣人持房屋權屬登記部門出具的《轉移登記辦結單》到備案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或交易保證機構按照《存量房交易結算資金劃轉協議》的約定辦理資金劃轉手續。

(三)關於貸款的約定

買受人向【______________銀行】【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辦抵押貸款,買受人因自身原因未獲得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批准的,雙方同意按照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買受人自行籌齊剩餘房價款,以現金形式支付給出賣人;

(2)買受人繼續申請其他銀行貸款,至貸款批准,其間已發生的及要產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自行負擔;

(3)本合同終止,買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價款應如數返還,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在申辦貸款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五條 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應當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出賣人應當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係,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併轉讓給買受人,買受人對出賣人出售的該房屋具體狀況充分了解,自願買受該房屋。

出賣人應當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裝置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_費用由出賣人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受人承擔。出賣人同意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轉移至買受人名下。

第六條 房屋的交付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買受人。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手續:

1、出賣人與買受人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 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第六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受人未按照附件五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買賣合同 篇9

甲方(出賣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買受人): 身份證號:

住址:

經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車庫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其名下位於____________樓下的第____號車庫,(實測建築面積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所買上述車庫僅作為貯藏室或車庫使用。

二、甲、乙雙方共同商定車庫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整( 元)。乙方在年 月 日首付 萬元( 元),餘款於 年 月 日結清。

三、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將上述車庫交付乙方使用。

四、該車庫如有可能辦理產權證,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產權證及過戶給乙方相關手續(產權歸乙方所有),辦理產權證及過戶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車庫產權及使用權。

五、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並對雙方都具有約束力,雙方均應執行。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七、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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