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房屋買賣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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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對法律的瞭解日益加深,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選】房屋買賣合同十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賣方:_____ 買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出賣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出賣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不包括 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_____%(包括 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

房地產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買受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 價格。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 幣)每平方米_____元,總金額為(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條 付款方式。

買受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賣方支付定金( 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出賣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 交付期限。

出賣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買受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買受方。

第七條 買受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出賣方對買受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天后,即視為買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出賣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出賣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買受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買受方據實賠償。

2.買受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出賣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出賣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買受方使用,買受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出賣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個月內按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個月,則視為出賣方不履行本合同,買受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出賣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出賣方按買受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買受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出賣方協助買受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出賣方的過失造成買受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買受方有權提出退房,出賣方須在買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方已付款退還給買受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賠償買受方損失。

第十條 出賣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出賣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出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出賣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買受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方(簽章): 買受方(簽章):

出賣方代理人(簽章): 買受方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xxxxxx8485 ),空調兩臺(型號:xxxxxx8549 ),熱水器(型號:xxxxxx4554),浴霸(型號:xxxxxx6985 ),飲水機(型號:xxxxxx9264 ),音響兩臺(型號:xxx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xx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xx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餘平方米,以房產證標註為準。?

三、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並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准檔案、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並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7、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購買款;

2、取得綜合樓的所有權和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各種相關批文、權屬憑證;

3、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第一條、第五條中任一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者甲方義務未全面履行,既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並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即構成對甲方的違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住址:

身份證號:

見證方:

見證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號樓房間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裝置。

第三條 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薄;

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託出賣的證明;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四條 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

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經批准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

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准代管房屋;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 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及影印件:

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檔案。

第六條 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甲方負責。分擔日期以辦完過戶手續乙方正式接手此房屋的日期為準。具體金額以物業公司的資料為準。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 年月日 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 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 :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餘款 :過戶完成一次性付清。

注:過戶完成首付款和餘款當日兌現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後將餘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 交房日期:。

第十二條 備註:室內留下的固定裝修及傢俱電器包括:(根據傢俱清單)。此清單是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傢俱清單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 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 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聯絡方式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聯絡方式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檔案批准,取得位於______市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檔案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由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 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

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達成如下共識:

一、甲方自願將位於 市 區 路 號 小區 棟 單元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並將房屋產權過戶給乙方。乙方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截止20xx年05月13日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完全部房款,甲方確定收到乙方支付的全部房款。

乙方已於如下時間、方式向甲方如數支付購房款

1、乙方已於20xx年05月19日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人民幣)伍仟元整(現金)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時已轉為購房款。

2、乙方已於20xx年05月20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由 乙方 銀行賬戶向甲方指定的 銀行, 賬號中轉賬購房款(人民幣)

3、剩餘房款(人民幣) ,乙方已於 年 月 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由乙方 銀行賬戶轉賬到甲方指定的農業銀行,66666 賬號中。

三、乙方購買甲方房產過程中不存在任何違約情況。

四、甲方保證:

(1)上述房屋的產權歸屬於甲方,產權無爭議,並自願出售給乙方。

(2)上訴房產未與任何人簽訂租賃關係。

(3)上述房產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定抵押。

(4)上述房產未出售給除乙方外的其他人。

(5)若上述房產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乙 方:

身份證號:

地 址:

電 話: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出售方):

身份證號:

乙方(購買方):

身份證號:

現經甲乙雙方充分了解、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房屋買賣合同:

一、甲方將其所有坐落於一套房屋出售給乙方。

房產證編號為:

房權證:字

第,房屋建築面積為114平方米。乙方給付甲方購房款人民幣:叄壹拾伍萬元整(¥35.00萬元)。

二、關於付款方式的約定總房款壹拾伍萬元整(¥35.00萬元),分兩次付清。首付款貳拾肆萬元整(¥20.00萬元),由銀行轉賬,由乙方轉到甲方帳戶上。甲乙雙方在房屋買賣合同上簽字捺印之日起7日內,乙方務必將首付款轉入甲方帳戶,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即生效。乙方的首付房款確已進入甲方賬戶時,甲方及時確認並向乙方出具首付房款收據。第二次付款:餘款壹拾伍萬元整(¥15.00萬元),在甲方或乙方通知對方辦理房產證及其它權證過戶登記手續,雙方同時前往辦理證機關辦理過戶手續,並將房產權及其它權證正式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日就將剩餘壹拾伍萬元整(¥15.00萬元)轉帳到甲方帳戶。(以轉帳單和收據為憑證)

甲方或乙方通知對方辦理過戶手續時,對方不得藉故推遲,至遲不得超過五日。

三、關於房屋交付時間的約定

甲方收到乙方的首付款時,即交出房屋鑰匙和房產證以及相關的證件、材料,該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四、關於產權證及過戶登記費用的約定

雙方交易之房屋的過戶登記的所有費用(含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五、關於證件問題的約定:

甲乙雙方不得提供虛假的證件。提供虛假的身份證或其它虛假證明材料的一方,屬欺詐、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及法律責任,造成損失的由違約方向受損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且違約方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總房價的10%。

六、對其他事項的約定

1、甲方與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甲方有真實告知乙方該房屋有無質量問題和抵押債務的義務。如該房屋交易前產生抵押債務,甲方應解除其抵押債務後,方可出售給乙方。

2、甲方交付房屋後,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等的開通過戶,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方保證乙方購房入住後至房產證和過戶手續辦理妥當期間無任何與房屋相關的糾紛發生,這一期間內若有與此套房屋相關的糾紛發生,將全部由甲方出面負責解決。

4、辦理房產證和過戶手續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給予積極配合。待房產證和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後,甲方將不再與此套房屋有任何關係。

5、乙方在接收房屋後,該房屋如需增加其它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在使用房屋期間的一切水、電等其它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該房屋在乙方使用之前所產生的一切水、電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並及時付清。

7、乙方在未取得該合同的標的物(即房屋)所有權時,不得轉賣他人,否則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自動解除,甲方將收回房屋。

七、關於違約責任的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合同上簽字捺印時生效,即對雙方產生約束力。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自覺履行合同。如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其損失自負。

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在乙方沒違約情形下)或拒不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致使合同解除),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總房價10%的違約金,並退還乙方已支付房款。如乙方已裝修,尚須賠償乙方裝修費損失。

乙方要求解除合同(在甲方沒違約情形下)或不支付第二期房款及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權時再轉賣他人,乙方須向甲方支付總房價10%的違約金。

合同解除後,甲方自合同解除當日退還乙方已付房款,否則,尚應承擔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以應退金額為基數,從合同解除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合同解除後,乙方自合同解除當日退出房屋,如不搬出,乙方從合同解除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按當時同地段租金價格給付。延期支付租金,仍應承擔延期付款利息,利息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從應付之日起算至付清之日止)。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以道德、道義、良心、習俗為衡量標準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共有人:姓名:___(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___層 戶,房屋結構為__,房產證登記面積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 ),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天內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 日內,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稅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出賣人(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購買甲方合法擁有所有權的房屋之相關事宜訂立如下條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雙方陳述和保證

1.1 雙方均是根據其成立地或註冊地的有關法律正式組建、有效存在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獨立法人。

1.2 雙方均具有訂立本合同所需的一切必要權利、許可權和政府批准,並具有充分履行其於本合同項下的每一項義務的能力。

1.3 雙方認可本方代表已獲授權,並在授權範圍內行使其權利,本方代表簽署的

合同或其他檔案對本方具有約束力。

1.4 在合同成立生效後,各方均應受本合同及其共同簽署的附件的約束。無論現在還是將來任何管理機構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或阻止雙方履行各方在合同及其附件項下的義務。

1.5 雙方承諾對本合同的標的及與標的有關的財產、權利均不存在任何不確定因素,均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爭議。

1.6 雙方承諾互相提供的與本合同有關的政府部門頒發的檔案、資料均是真實、有效的。

1.7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規劃房地產權利人與乙方建立買賣關係。

1.8 商場名稱為:

第二條:買賣房屋(以下簡稱“商業物業”)用途、地址、面積

該專案規劃為 雙方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向甲方購買 ,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上述權證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一、二。

2.1 房屋座落於,範圍。(房屋位臵見“附件一”)

2.2 房屋現狀為主體封頂。

2.3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裝置設施包括:合格並正常使用的消防系統、合格並正常使用的供水供電供暖系統、有線電話預留線路、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有線廣播等。具體見甲乙雙方列出的附屬裝置設施清單,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六。

2.4 該商業物業的附屬場地包括商業頂部及外立面的商場店招位、廣告位、白天

提供40個收費地下停車位及該商業物業門前的停車位等。詳見附屬場地清單及分界圖,該附屬場地清單和分界圖,由甲乙雙方蓋章後作為本合同附件九。

2.5 房屋範圍見“附件一”中雙方認可的各層平面圖中用紅線所圈畫的範圍為準,

建築面積約為平方米。最終以雙方共同認可的政府房屋測量部門的測量結果為準。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方式

第三條:售價及定金

3.1銷售總面積:平方米,1-4層平均售價為:元/平方米。

3.2本合同定金:本合同簽訂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1000萬元人民幣作為定金,甲方在收到定金後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以上合同定金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後,充抵房款。

第四條:正式買賣合同的簽訂及房款支付方式:

該商業物業在甲乙雙方確定改造方案後,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在該合同簽訂之日七日內,乙方付總房款的50%,年月日付總房款的40%,年月日前付總房款的10%。

第五條:稅 費

甲乙雙方按國家的法律法規,各自承擔其應承擔的部分。

第四章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第六條:交房時間、條件、使用和維修

6.1雙方一致同意將本合同“附件五”所確定的建設基本條件和技術要求的協議作為甲方交付房屋的條件。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交付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房屋交付乙方,經乙方按“附件五” 建設標準驗收後,雙方簽署房屋交接驗收

確認書。甲方未能在交付日前交付房屋或交付的房屋未能達到“附件五”確定的交付條件、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接收該商業物業的書面通知的5個工作日內接收該商業物業,否則,甲方書面通知到達乙方的第六個工作日視為甲方已將該商業物業交付給乙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交接確認書無法簽署的,視為甲方按規定交付該商業物業。

6.2甲方保證切實擁有出租商業物業的合法處臵權,(包括“附件二、四”中的房屋的產權證、房屋所在地的土地使用證),並能夠作為商業用途,符合當地的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6.3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整改電梯的位臵及設計,詳見附件七。

6.4該商業物業的交付標準:地面,地板磚800㎜×800㎜×12㎜;牆、柱面層採用高質量的乳膠漆刷白;頂棚為輕鋼龍骨礦棉板吊頂600㎜×600㎜×6㎜;照明為:(詳見附件五),水、電、暖、電話線路、有線廣播,按乙方確定的位臵安裝。

6.5甲方應將電源接至乙方所購買房屋的配電櫃並獨立安裝計量表,並確保該商業獲得不少於1200KW的正式用電量(遇政策性限電、供電部門停電除外)由乙方獨立控制。貨梯、自動扶梯的用電不包括在前述的1200KW中,由甲方另行提供並能滿足上述裝置的正常使用。甲方在移交時應確保現有照明、燈具、開關、插座、配電櫃等供電裝置設施符合國家電氣使用標準並處於正常完好的使用狀態。

6.6經營用水壓力不低於0.20Mpa—0.45Mpa,水量在80㎡/d,(政策性限水期、供水部門停水除外)確保租賃物水、電、暖(如逾正常停水、停電影響正常供暖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能完全滿足乙方商場的需要。

6.7甲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前” (“表前”:指甲方主供裝置至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表後”:指乙方購買房屋的配電櫃(水)電錶至乙方使用的全部裝置設施)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乙方應對該商業的“表後”供水、供電裝置設施進行維護保養,並承擔全部費用。甲方應按當地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在交付商業時向乙方提供符合開設商場要求的固定消防設施(包括噴淋、煙感、消防栓、報警聯動系統以及應急燈、疏散指示燈)和相應的驗收合格證明,該消防驗收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亦應配臵滅火栓、滅火器等必須的消防器材裝置,並通過消防驗收及年檢。

6.8甲方應在交付該商業的同時,提供能正常使用,並通過當地有關部門的驗收的`自動扶梯6臺、觀光電梯(一臺)、貨梯(一臺)等。甲方應同時提供有關部門的驗收合格證明,該驗收合格證明覆印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6.9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進行維修保養,並按規定年檢,在合同到期後應保證自動扶梯、觀光電梯、貨梯完好。保修期外,乙方承擔維修保養的全部費用。

第七條:房屋改造和附屬設施、裝置的增添。

7.1甲方同意乙方在不危及房屋結構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商業形象和經營需要對所購買房屋(包括但不限於房屋的外立面和內牆面)進行裝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屬裝置、設施,而無需另行徵得甲方同意(外立面改造需經甲方同意)。需要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7.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物業範圍內裝設必備的招牌、標記、商號和指引系統等,乙方無須支付甲方任何費用。乙方承諾按當地政府規定辦理批准手續並承擔相應費用。乙方裝設的上述標識所有權歸乙方。

第八條: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租賃範圍內的物業管理由乙方自行解決,其費用也由乙方收取。乙方租賃範圍以外的物業管理由甲方負責。詳見附件十三的物業管理協議。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商業物業的產權關係清晰沒有爭議,如因甲方的產權有爭議或引起糾紛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總房款的10%乙方支付違約金。

9.2甲方確保出售房屋的主體結構、樓梯、樓板和牆體的承重,樓板和牆體的防水性,線路的安全性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不存在任何現實的和潛在的危險。

9.3甲方應保證按“附件五”規定的出售房屋的交付標準在規定的交付日向乙方交付該商業。

9.4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向乙方提供《國有土地使用證》《營業執照》影印件作為附件二中的內容,甲方還應於交付之日向乙方提交合法的、有效的《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施工許可證》影印件以及建築、消防、環保、裝置等驗收合格證明,上述影印件均由甲方蓋章後交付給乙方。

9.5甲方必須對房屋周邊的屬於甲方物業管理範圍內的道路進行全面管理,保證乙方的經營需要。

9.6甲方有權如期取得房款。

9.7本合同簽訂後,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甲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違約金外,還應賠償乙方招商費及乙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0.1乙方所購買的商業物業的用途為乙方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乙方必須依法經營、照章納稅,樹立企業的良好形象。

10.2代表乙方簽訂本合同的人為乙方的授權代表並提供授權委託書。 10.3乙方應保證按期交納房款。

10.4乙方有權對專案建設過程進行檢查、監督,其範圍見附件五“工程實施條款”。 10.5乙方負責購買房屋範圍內治安、安全問題,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6乙方在不改變所購買商業物業內部主要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該商業物業進行內部裝修與改造,甲方須予以配合。如裝修改造涉及到房屋主體結構的變動,須徵求甲方同意。

10.7乙方可以在本合同約定的外立面的範圍內,根據經營需要進行外立面裝修改造,進行店招和廣告的製作安裝及釋出,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乙方確保符合相關廣告安全消防規範並依法定程式進行。

10.8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及甲方提供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若因乙方使用不當,房屋或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如果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10.9本合同簽訂後,如由於乙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未能履行或解除、終止,乙方除按總房款的10%支付甲方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招商費及按附件五和附件六要求甲方支出的一切費用。

第十一條:保 密

甲乙雙方對在簽訂、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對方提供的資料、以及對本協議內容均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者公開、洩露及不正當使用。公開、洩露或不正當使用該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須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章 違約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①甲方違反本合同第6條中第1款,延遲交付該商業物業,延遲提供乙方正常供電、供水、供暖,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②乙方延遲接受該商業物業,延遲達10日以上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按每天8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達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1、 農村集體土地不可擅自用於商品房開發

[案例]:某開發公司同某鄉合作開發了一塊屬於鄉級所有的農村集體土地,公司出錢、鄉政府出地,開發了100多棟帶大棚的二層“洋房”公開銷售,吸引了許多城市居民前去購買。集體土地可以進行“商品房”開發公開銷售嗎?

[分析]:這種“商品房”的開發及銷售均系違法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房屋銷售合同為無效合同。其理由:(1)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建設佔用土地,如是農用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農用地的轉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已批准的農用地轉用範圍內,具體建設專案用地應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並依法辦理土地徵用、補償手續;(3)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集體所有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方可有償出讓,即交納入地出讓金;(4)沒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專案嚴禁市場銷售,城市居民購買農民房不受法律保護。

[王富利律師提醒]:(1)購房商品房一定要查詢該專案是否具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有了此證,表明國有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等四證齊全,此房可以辦理房屋所有權證;(2)事先可到房地產交易所官方網上查詢,若網上未登記備案,則最好不要購買。

2、工業用地上建住宅最好別買

[案例]:前不久,王先生看中了市郊某工業園區內一棟獨門獨院“公寓式”小樓,價格低、環境好、距離市區又近,可一瞭解,此房

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房屋產權證是“辦公用房產權證”,不能按揭貸款,還無法遷入戶口。是買還是不買,王先生陷入了兩難之中。 ”的房屋,最好不要購買。第一,此房屋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國家規定嚴禁在工業用地上開發建設除工業廠房、工業辦公用房、工業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第二,雖然工業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過工業專案總用地面積的7%的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可以辦出辦公用房的產權證,但和普通住宅產權證書完全兩樣,一旦消費者購買了此類房屋,日後將面臨諸多問題,如:銀行一般不予按揭貸款,無法公證、小孩上學,使用水、電、煤、暖氣等配套將全部按照工業用房的標準繳納,要比生活用房貴不少。

[王富利律師提醒]:購買商品住房土地用地性質不可忽視。工業用地國家規定使用期限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為70年。此類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滿自動續期的權利。

3、“鄉產權”房屋不受法律保護

[案例]:幾年前,劉女士在旅順北路購買了一棟180平方米帶大棚的兩層“小洋房”。最近,因生意需要,想貸點款,銀行卻以該房屋產權證不是國家法律認可、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頒發的房屋產權證為由,不予以貸款。劉女士這才知道自己購買的樓房的產權證是鄉一級政府頒發的所謂“地產小產權證”的“鄉產權”。

[分析]:諸如此類的“大棚房”、“生態房”、“農業園”一般都是打著農業專案的旗號,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由於此類房屋所用土地沒有變性為國有土地,沒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

地出讓金,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因而無法辦出國家法律認可的、享有房屋所有、轉讓、處分、收益等權利,並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交易所)正式頒發、國家建設部統一印製的《房屋所有權證》。一是從法律角度講,“鄉產權”房屋不受法律保護。二是從日常生活講,“鄉產權”房屋不能公證、不能貸款、無法體現個人財產。三是周邊的配套設施不完善。

[王富利律師提醒]:消費者在購買房屋前要弄清楚土地性質,分清居住用地、工業用地和出讓土地、劃撥土地的界限,要弄清房屋所有土地性質是不是國有出讓土地,是不是商品住宅專案,有沒有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可聽信開發商諸如“可變更為國有土地”、“可變更為產權房”的承諾,因為補辦土地出讓手續要通過國土資源部門的層層稽核,有些集體土地變性國有土地還要經過省國土部門或國家國土部門審批,商品房經營用地還要經過招、拍、掛環節,所以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

4、購買“合作房”、“聯建房”要慎重

[案例]:賀女士通過“中介”,相中了位於郊區附近一棟合作聯建二手“別墅房”,此樓獨門獨院、價格便宜、環境好,很快賀女士就同“中介”簽訂了“居間合同”。可與賣主一接洽,才知此房賣主僅有一份當初同開發商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和一張購房發票。 [分析]:(1)購買“合作聯建房”,特別是農村集體土地上合作開發的聯建房尤為注意,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建設需要使用的土地的,必須依法申請使用國有土地,建設

佔用土地,如涉及農用土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2)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定:集體所有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方可有償出讓。集體土地的所有者違反規定擅自與他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應當認定合同無效;(3)該房屋是某開發商與村裡合作開發聯建,其性質為土地使用權出讓的特殊形式。該村在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過程中未辦理法定的手續,不具有法律效力,其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房屋無法進行辦理有關房屋權屬方面的證明即房屋所有權證書。

[提醒]:通過“中介”購房,首先要了解此房屋的土地性質是國有出讓土地還是集體土地,若是後者,最好不要購買;購買二手房,還要查詢賣方有無此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書,若僅只有一份合同和一張發票,再便宜的房屋也不宜購買。

5、海景“地產房”買不得

[案例]:葉先生在海邊看中了某“生態小區”觀海房——一棟兩家連體二層小樓房,有地下室、有車庫、有私家花園,一、二層居住用房,每平方米4980元,一套250平方米樓房125萬人民幣。經瞭解,此樓房屬於集體土地上開發的“地產房”,土地使用期只有50年,不僅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書,而且購房時還要繳納總房價的4——8%的土地使用費。

[分析]:(1)在集體土地上開發建設的“海景房”等“商品房”,辦不了法律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因為它所佔有的土地是集體土地,國家法律明確規定,集體土地不能用於商品房開發建設銷售;(2)

由於是集體土地,沒有辦理土地徵用和集體土地變性國有出讓土地手續,沒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出讓金,沒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也就無法辦理國家法律認可的、國家建設部統一印製編號的、房地產管理部門(房地產交易所)登記備案並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3)這些房屋所佔土地往往是開發商從村或鄉鎮租用集體土地(一般為50年),葉先生除了購房款外,還要向開發商繳納購房款4%的土地使用費。而國家法律規定商品房居住用地為70年,土地出讓金包含在每平方米的房價中,由開發此商品房的開發商一次性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

[王富利律師提醒]:(1)購買此類集體土地上開發的、辦不了房屋所有權證的“地產房”風險比較大,最好不要購買;(2)購買此類房屋最好的辦法是看其開發的小區是否具有《商品房預(銷)售許可證》,有了此證則證明此房所佔土地必定是出讓的國有土地,可以辦理法律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3)必要時,可到房地產交易所查詢該樓盤是否已登記備案,若登記備案的,則可放心購買。

6、購買“尾房”要留神

“[案例]:前不久,小王購買了某小區一套開發商剩下的“尾房”,按規定的日期和開發商提供的有關手續到交易所辦理房屋產權證書,可一瞭解,此套房早在一年前就被開發商抵押給了銀行,非要等抵押解除後,再辦理產權證。

[分析]:“尾房”產生的原因大致有三大類:一是“問題尾房”,如土地開發規劃等必備手續不齊或未交開發土地出讓金、戶型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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