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房屋買賣合同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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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精華】房屋買賣合同十篇

房屋買賣合同 篇1

出 售 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購 買 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出售方與購買方就位於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上玉路56號 的房屋買賣事項(因出售方急需長期流動資金),經雙方充分、平等 ,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上饒市信州區合法常住居民。

二、房屋情況:

1、 本合同交易的房屋位於上饒市信州區的上玉路56號,建築面積約為______平方米,房屋結構為大門朝東坐北朝南。

2、 該交易房屋由出售方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集體土地,並徵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佔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佔有、使用,並可以出售轉讓該房屋。

三、 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方保證並承諾如下:出售人自願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方,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方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方;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後,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徵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方願意積極 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願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四、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佔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2、購買方: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當天,一次性將現金人民幣 萬元支付給出售方,出售方開具收款收據以為憑證。

五、出售方因本次房屋出售事出緊急,故一時未找到新的居住場所,且出售方同購買方雙方關係較友好;所以購買方同意把本協議購買之房屋暫時借給出售方居住,但最長居住期限不得超過______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算起);且出售方只限於享受暫時居住權,該房屋的其他一切權益包括但不限於該房屋的轉讓權出售權和徵地補償、拆遷補償權全部歸購買方獨享。

六、購買方根據第四條支付清購房款之日起,出售方應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方支付價款後不能正常佔有(雙方另有商議的除外)、使用該房屋及獨自享有該房屋的轉讓權出售權和徵地補償、拆遷補償權的;出售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暨(購買方一次性全額返還購買方:購房本金共計人民幣 萬元及支付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購買方一次性全額返還購房本金及違約金之日止,按總購房款計量每日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七、出售方、購買方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協調解決不了可上訴當地人民法院仲裁。

八、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每份共二頁;雙方每人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並持續有效。

九.本合同條款中若有無效條款並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實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出讓人):

乙方(買受人):

丙方(乙方指定第三人或代理人):

丁X(擔保人及本房產交易中介方):

事宜,甲方已與乙方簽訂定金協議、____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相關協議。為落實協議中有關公證委託事項的約定,經乙方要求和同意,甲、乙、丙、丁XX當事人協商一致,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除該房屋尚未辦理過戶到乙方名下的手續外,甲方按照房地產買賣合同及協議的約定義務已經履行全部完畢。甲方確認,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甲方作為名義權利人無權擅自對該房屋進行任何處分,該房屋的全部權利(權益)和義務均由胡X享有和承擔。

2、自本委託書出具之日起至該房屋過戶至胡X名下止,胡X作為房屋的實際權利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自行(或委託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沈X)租賃或再轉讓該房屋,具體委託許可權為:代為簽訂定金協議;代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代為出租該房屋、簽訂該房屋租賃合同、及收取該房屋租金;代為辦理該房屋審稅、代為支付該房屋買賣過程中應支付之相關稅費(包括公證費用);代為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代為收取該房屋買賣價款。但甲方保留該房屋轉移登記過戶簽字權。

3、本次公證委託事項是甲方根據協議約定配合乙方過戶,按照乙方的要求履行協議內容作出的一項形式意義上的公證委託,乙方對甲方公證委託於丙方的相關事項均予認可,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為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最終全部由買受人乙方及丙方承擔。同時,丁X承諾對丙方就該房屋所實施的相關法律行為及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乙丙丁XX共同確認,自公證處出具委託書之日起至公證委託書失效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內,若丙方濫用代理權而產生的債務糾紛、租賃糾紛、合同糾紛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糾紛由乙方、丙方共同承擔所有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5、甲方承諾若在收到乙方全部房屋價款後,不能對該房屋進行出售、抵押、租賃等任何處分行為。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全力配合乙方過戶給乙方指定的買受人。

6、若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的該房屋過戶截止期限與公證委託期限不一致的,則延長至以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為該房屋的過戶手續辦理截止日。如果丙方不能在公證委託期限失效之日前尋找到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則自公證委託期限失效日之日起____日內,則甲乙雙方自行或委託中介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辦理將該房屋過戶至乙方名下,如果在上述期限內,由於乙方或丙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戶手續,乙方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果由於甲方的原因怠於辦理過戶手續,將按照該房屋總價款的20%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7、甲方保留該房屋的原始產權證件直至過戶手續辦理完畢,如果丙方在上述代理許可權內就該房屋實施相關法律行為或簽訂買賣合同時,需要向乙方指定的買受人出示該房產證原始證件時,則甲方應當將該房屋產權證原件交予丙方、丙方在使用過該房屋產權證之後當天返還給甲方。

8、乙方同意並確認:丙方在其代理許可權範圍內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的同時,則乙方與甲方________年____月份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及協議無效。

丙方代為收取乙方的指定的買受人的所有房款後,應當將房款交於上海XX公司,並由上海XX公司將房款轉交至實際權利人乙方手中。乙方因此所得的房屋價款及相關權益,都與甲方無關。

9、若丙方在委託代理期限內與需要乙方指定的39;買受人辦理房產過戶手續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乙方、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辦理該房屋轉移登記過戶的所有手續。甲方公證委託事項以及過戶乙方指定的買受人房屋產權登記的事實是經過乙方同意並確認,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乙方不得追究甲方一房二賣的法律責任。如果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追究甲方一房二賣法律責任,相應法律後果最終由乙方或丙方承擔,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0、該房屋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契稅、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公證費用等所有稅費都由乙方承擔,如果丙方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辦理該房屋產權過戶所產生的稅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稅費。

11、乙方及丙方承諾,乙方只能指定一位買受人與丙方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只能與乙方指定的買受人簽訂一次該房屋買賣合同。丙方與乙方指定買受人簽訂的該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情形下,乙方可以繼續指定下家買受人;丙方繼續在其代理許可權內,與乙方指定下家買受人簽訂該房屋買賣合同,否則乙方及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2、甲方配合丙方在授權委託期限內辦理該房屋所有相關事項,應當在三天內完成,丙方應當在三天前通知甲方,否則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3、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相關義務的,都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本補充協議內所有提及的違約責任承擔的違約金標準:不論是甲方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還是乙方、丙方、丁X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都按照該房屋約定的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承擔標準。

14、甲乙丙丁各方共同確認本協議為該房屋買賣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若本補充協議與買賣合同及相關協議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5、丁X應當對丙方上述代理許可權範圍的行為進行監管,確保丙方在該房屋買賣合同交易過程中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相關的規定規範操作。

16、本協議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所產生的法律後果全部由乙方及丙方承擔,丁X對此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7、本補充協議經甲乙丙丁XX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對各方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絡地址:

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絡地址:

丙方(簽章):

簽署日期:

聯絡地址:

丁X(簽章):

授權代表人:

簽署日期:

聯絡地址

房屋買賣合同 篇3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基礎上,就乙方自願購買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交易房屋具體情況:

1、房屋地址:

2、房屋面積:

第二條 交易房屋價款及給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

2、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給付甲方購房定金10000元整(大寫:壹萬元整)。

3、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款,乙方還應向甲方共支付房款人民幣元 元整(大寫: )。

4、乙方於甲乙雙方辦理更名手續當天,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 元。

第三條 稅費承擔及合同備案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更名等行為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交易稅費、更名所產生的費用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2、甲方配合乙方辦理房屋更名等手續,交由九江市房產局備案的房屋買賣合同由乙方負責辦理,上述兩份合同約定不同之處,以本合同為準,且因備案合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因備案合同造成雙方買賣行為無法履行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並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經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在交房當日將水、電等費用結清。

3、甲方於20xx年 月 日前,配合乙方辦理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給付的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甲方雙倍返還收取乙方的定金。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__市________路_______號__________房屋__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裝置。

三、房屋價款包括附屬裝置,雙方議定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由甲方出售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方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以致影響主權過戶登記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交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另付給乙方與已收房價款等額的違約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按日加付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以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裝置與合同約定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訂於_________市(縣)

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於住宅一處,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土地證和房產證兩證辦理費用。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影印件:身份證;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七條此合同與出售委託合同、承購委託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條附帶傢俱(見傢俱清單)

甲方(簽字):年

乙方(簽字):年

日日 月 月

房屋買賣合同 篇6

一、什麼是違約金?我國違約金的性質是什麼?

按照合同法第114條的規定,違約金是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一方違約時應當向對方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其具有以下法律特徵:1、違約金是在合同中事先約定的,它主要是在訂立合同時作為合同的手段之一規定在合同中,也不排除在合同訂立時或訂立後對違約金進行專門的或補充的約定。2、違約金是違約時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違約金是當事人雙方對違約方承擔損害賠償數額的一種約定。3、違約金是對承擔責任的一種約定。

在我國違約金的性質具有多重屬性:它具有補償性為主、懲罰性為輔的性質,同時具有擔保屬性,為了使違約金的性質整體發揮功能,國家應當對違約金進行適當干預。這是本條司法解釋出臺的歷史背景。

房產律師寇志中特別提示:為什麼要在這裡9特別提到違約金的法律屬性,是要弄清在法院審理時可以對違約金的支援程度。還有,如果你想在合同中加大對違約的懲罰力度,制裁違約,想適用懲罰性違約金時,就特別註明,“本違約金的約定,是經雙方慎重磋商,用以嚴懲不誠信的違約方的,屬懲罰性違約金,故不適用調整條款。”這樣法官就會支援特別約定條款。沒有特別約定的,則一般適用補償性違約金處理原則,即以補償損失為適當。

二、本條司法解釋適用的條件是什麼?

本條司法解釋的內容為: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從該條款規定可以看出,要適用減少或增加違約金的主張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有約定的違約金條款;

2、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什麼是過高或過低,在下文中討論。

3、要有合同一方當事人請求;不請求則一般不處理,但也有法官依職權裁判的例項。

三、什麼是違約金過高?什麼是違約金過低?

本條司法解釋是對合同法114條第2款的具體規定,合同法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那麼什麼是違約金過低?合同法已有原則性規定,即以低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為標準,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則為過低;

本條司法解釋也直接引用了合同法的過低的原則性規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額。”

什麼是違約金過高? 合同法沒有原則性規定,合同法支援的是過分高於造成損失的,但什麼是過分高於,實踐中不便把握。

本條司法解釋, 對什麼情況下屬“違約金過高”,也即“違約金過高”的具體標準作了明確規定。明文將“超過造成損失的30%”定為標準,具有司法實踐上的指導意義,可說是提高了處理具體案件時的可操作性。

四、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哪些?

賠償損失的範圍在我國學術著作和司法實踐上有直接損失和間損失的提法,但我國現行合同法並沒有使用這兩個概念。《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直接損失就是實際上造成的財物減少、滅失或損毀,以及因此增加的支出;間接損失就是可得利益的損失或其他可能造成的損失。實際上,我國司法實踐中一直對違約損失的賠償範圍限制過嚴,正如某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所說:“國內通常的做法則考慮得太複雜,對損失額一壓再壓,對判決後能否執行也作為損失額考慮的因素。”

在實踐中,通常有這樣一些原則來界定違約損失的範圍:(一)確定賠償的目的是在金錢的是在金錢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使受害人置於合同正常履行所能達成的同樣的.狀態;(二)損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發生的損害;(三)違約受害人有權取得實際損失是訂約時可以合理預見的違約可能產生的結果;(四)如何確定當事人是否可以合理預見,要根據當事人的知識來認定。認定的方法有兩種:一種是推定,另一種是根據實際具有某種知識確定。

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合同雙方因一方違約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通常包括各種手續費、銀行利息及路費、誤工費、在合同中還可以約定因主張違約損失而訴諸法院的合理費用,並特別註明律師費、等等。具體數目可以由雙方在違約後共同協議商定。

對可得到利益的損失,可以主張,但計算要有度。這在我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中有明確的規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造成的損

房屋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市 鎮 村 號(自建住宅)的房屋,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建築面積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

二、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共 萬 仟 佰 元(小寫 元),乙方在 年 月 日 前,一次付給甲方。

三、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所有。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由甲方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辦好過戶手續。

五、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由 方負擔。

六、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經房地產交易主管機關稽核後,上述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同意上述協議,各無異議,不得反悔。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中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章

乙方(簽字): 章

中證人(簽字): 章

年 月 日

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築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1002105420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影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築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後,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餘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牆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並將抽風機一臺(型號:xxxxxx8485 ),空調兩臺(型號:xxxxxx8549 ),熱水器(型號:xxxxxx4554),浴霸(型號:xxxxxx6985 ),飲水機(型號:xxxxxx9264 ),音響兩臺(型號:xxx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後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 款:

1、轉讓過後,甲方不的以任何藉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xx (印)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20xx年04 月 28日

乙方(買方):張xx (印)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房屋買賣合同 篇9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本,也可以作為簽約使用文字,

商品房買賣合同範本

。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貨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聯絡電話:_____

郵政編碼: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 土地使用權。

1、本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

2、本合同所稱商品房是指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並出售的房屋。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字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字印刷文字視為雙方同意內容。

4、本合同文字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

5、對合同文本【 】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新增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 】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於實際情況未發生或買賣雙方不作約定時,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6、在簽訂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應當由出賣人提供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

7、本合同條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自有坐落____市_____路_____號房屋___間,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售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北至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包括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裝置。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屬裝置,雙方議定房屋價款人民幣萬元,由甲方售賣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准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後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日起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產權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後,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裝置與合同約定的不符,經鑑定屬實,甲方應於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得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後,並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佔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牆等)所有權屬於國家。乙方取得上開房屋佔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並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1份,另2份分別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立約人:

甲方: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月__日訂於_______市(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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