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汽車租賃合同模板彙總9篇

來源:才華庫 1.21W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汽車租賃合同模板彙總9篇

汽車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組織機構程式碼:工商註冊號: 出租方經辦人:身份證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組織機構程式碼或身份證號碼:承租方駕駛證型別: 承租方代理人: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福建省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約定事項

1.乙方向甲方承租核載人數為九人以下的載客汽車__ __輛,具體情況約定如下:

本表不夠,可另附表填寫

(1)按租期:起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 終租時間 年月日時分。租期 日時 分。日租金 佰 拾 元。超過租期的,每小時租金 元。乙方現付押金 元。

(2)按里程:限時里程__ __公里。租金 佰 拾 元。超過限時里程的,每公里 元。乙方現付押金元。

2.租車及還車地址:租車地址;還車地址 。(租賃壹輛以上車輛,有約定不同租車及還車地址的,可另行說明。)

第二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3.在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過程中,因非出租方原因造成的車輛、承租方和第三者損害,由保險公司依保險約定先行賠償,不足部分由承租方承擔,出租方不負連帶責任。承租方拒絕承擔保險賠償不足部分的,出租方保留索賠權利。

第三條出租方的義務

1. 向承租方交付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服務。

4.承擔車輛財產險及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

5.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五條承租方的義務

1.承租方是以單位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單位組織機構程式碼證、代理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承租方是以個人名義租賃車輛的,如實向出租方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等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隨車攜帶車輛租賃合同、車輛行駛證、《租賃汽車證》及相關標誌、標識。

4.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不得將承租車輛轉交給未持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人駕駛,不得超速、超員、超載、酒駕和疲勞駕駛,不得利用承租車輛從事違法活動。

5.承擔因不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使用租賃車輛出現的故障維修費用。

6.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愛護車輛及其附屬裝置,不得轉賣、抵押、典當、轉租、破壞租賃車輛及隨車物品。

8.租賃車輛發生損毀、被盜搶或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案,並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承租人在承租期間發生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應及時到公安部門接受處理。

10. 租賃期滿,應按時返還租賃車輛及有效證件。

第六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提供的租賃車輛安全技術檢驗不合格的,應予以更換。

2.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技術故障的,應承擔由此給承租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車輛危及承租方人身安全的,出租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歸還租賃車輛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提前解除合同歸還租賃車輛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車輛: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轉借、典當、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8.違反交通安全法規時,應在被告知的5日內接受處罰。如拒絕接受處罰,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將作為違章責任入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第八條擔保條款

1.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2.承租方如採用擔保人提供擔保的方式,擔保人應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做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

汽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駕駛證號碼: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租車輛名稱:________型號:_______顏色:_____車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租賃期限:從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時止,甲方將______________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租金: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 押金: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______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行駛區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範圍內。

起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返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

1.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二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

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

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

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

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 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

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

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

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

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五條 免除或減輕責任

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

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

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

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

(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

(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6. 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

汽車租賃合同 篇3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車輛出租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甲方自願將其擁有的牌汽車(牌照號碼: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應當於本協議訂立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交付車輛,同時還應交付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已付保險憑證、隨車工具。

二、租賃期限

自_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日,共____個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數額為每月______元,共_____元。乙方應於接車時向甲方支付第一年(或月、或季度)租金______元,以後租金採用先交後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應在上年度合同到期前1個月付清下年(或月或季度)的租金。

2、支付租金同時乙方還應支付______元租車押金,該押金在租期到期時,如乙方無違約及車輛損壞情況下予以退還。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應根據實際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在乙方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車輛時,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時間和數額足額支付租金。在乙方不按約定時間足額支付租金時,應按照遲延履行部分租金的每日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支付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由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負擔。

5、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具體投保數額按照保險公司核定數額計算。

6、在出租期限內,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過程中出現非甲方責任產生的其他風險,保險公司不予理賠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並均由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甲方出具手續,甲方予以協助。在車輛發生損壞時,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將車輛修復至可使用狀態,乙方應承擔補足責任並承當車輛實際維修費30%的折舊費。

7、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質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要求乙方承當損失,並要求乙方支付租金數額20%的違約金。

8、乙方應當妥善保護車輛,定期保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在租賃期滿或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向甲方交還車輛時,應當使車輛符合使用後的狀態,玻璃、隨車工具等應完整有效。

9、出租期間,車輛正常使用造成的損壞,由乙方負責修理。

10、如甲方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協議的,本協議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不主張優先購買權,但甲方應向乙方告知出賣事宜。

11、甲方應保證出租車輛不存在抵押、查封等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或甲方對車輛的權利存在瑕疵的情形,並影響乙方使用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租金數額10%的違約金,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五、租賃期滿

1、租賃期屆滿時,本協議終止,如乙方不再租賃,應在租賃期屆滿時按本協議約定的條件向甲方交還車輛。如乙方繼續租賃,雙方應協商重新訂立協議。

2、租賃期屆滿,雙方沒有對繼續租賃達成協議,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

六、協議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如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時,本協議解除,乙方按照實際使用期限支付租金,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在依據本協議單方解除協議時,解除協議方向另一方發出解除協議通知到達對方聯絡地址之日視為協議解除生效日。協議解除時,乙方不向甲方交還車輛時,除按照本協議約定租金標準的2倍賠償甲方損失,如需訴訟解決時,乙方還應承擔按規定標準計算的律師代理費。甲方不接收車輛時,乙方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存,提存時的車輛狀況視為符合協議約定的交車狀況,並有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到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生效及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4

甲方(出租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有汽車事項,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車輛

車輛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額定載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保險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年審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

車輛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________(天/小時),自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時至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_______時至。

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終止,乙方需按約至甲方住所地交還汽車。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

乙方租賃甲方汽車價格為________元/(日/時)(大寫:____________),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事先繳納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作為押金,交還汽車後乙方支付全部價款,甲方返還押金。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租賃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甲方辦理手續不全導致使用車輛過程中被有關部門查處,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耽誤乙方使用車輛的,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賠償損失;

2、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車輛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車輛交付乙方後,計程車輛的車船使用稅、保險費、年審等一切因使用車輛有關的稅費等均有甲方向有關部門繳納,燃油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因繳納不及時或未繳納而造成的相關責任由各責任方自行負擔;

4、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人責任險;

5、甲方如在租賃期內出賣車輛的,甲方應當向購買人宣告本合同,本合同對購買方繼續有效;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未主張優先購買權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出賣事宜;

6、對非因甲方原則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7、甲方有權按時收取租金,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他抵押物繳納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對於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抵押仍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按照雙方約定的付款方式,準時支付合同期限內的所有租車費用給甲方;

2、乙方應安排適當位置提供給租賃車輛停放,並負責租賃車輛的燃料、停車、過路、過橋等費用;

3、在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造成交通安全責任或者交通違章罰款等事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應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者造成附件毀壞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需要延長租期的,應當提前______(小時/天)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否則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押金;

7、乙方在承租期間,若遺失牌照或有關證件,乙方應向有關部門申請補辦,補辦期間的車輛租賃費及補辦手續由乙方自行承擔,直至車輛能正常行駛時為止;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小時/日)通知對方,經與對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款履行義務的,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納的押金;若乙方未按約定簽訂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押金;合同簽定後違約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並沒收乙方所交納的押金,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的,除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外,還應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

3、如因車輛在出租期限內達到報廢年限或報廢里程被強制報廢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取得有關證明之後,雙方友好終止本合同,互不追究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做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為自然人的,由該自然人簽字後按捺手印;當事人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並由法定代理人或者委託代理人簽字。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租賃車輛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租賃車輛檢驗報告>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和<汽車租賃結算單>

三、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已收取的款項在計算所有損失後多退少補。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承租方將所租賃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

(3)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出租方書面許可,在車輛租賃期限結束後拖欠還車。

在以上情況下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承租方應作相應賠償。

2、不承擔租賃車輛於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3、其它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租方應有的權利。

4、按合同約定提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齊全的車輛。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及客戶信譽實施監控。

四、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於租賃合同規定的租賃時段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2、對租賃車輛承租前已有的損傷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3、在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足額交納抵押金並以現金方式全額繳納租金;如使用銀行信用卡消費,則需自行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應支付給銀行的手續費。

4、自行承擔租賃期內所租車輛的燃油費用。

5、遵守<汽車承租人須知>的義務。

6、租期內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並承擔由於違章、違法肇事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7、承租方必須承擔由於承租方行為帶來的其他經濟損失。

8、協助出租方在租賃期內辦理車輛保險事故的定損、理賠。

五、抵押條款

1、承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籤署之日根據出租方關於押金的規定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抵押金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租賃合同書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及附件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給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4、如由出租方提供駕駛人員,承租方不用交納押金。

六、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賃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詳見<汽車租賃登記表>。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且承租車輛符合<汽車租賃登記表>中規定的由出租方進行保險理賠的車輛時,停止計算租賃費用。承租人在承租車輛期間若發生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人應負擔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最長不超過____個月)的車輛租金的____%及保險免賠部分。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4、車輛發生保險事故,承租方應交付車輛加速折舊費及保險公司免賠額。加速折舊費相當於本次事故總維修費的____%,如承租方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理賠必須的有關手續,則由承租方負擔全部維修費用及加速折舊費,並承擔保險事件不能賠付的責任。

七、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____%的違約金。承租方應按雙方簽定的還車時間及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交還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每提前交還一日,在交付日租金____%的違約金後退還該日租金。

本合同所指經濟損失,均包括租金損失,租金損失賠償標準按<汽車租賃登記表>所列租金標準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賃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__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由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合同及附件

<汽車承租人須知>、<汽車自駕租賃登記表>、<租賃車輛檢驗報告>、<汽車租賃結算單>及<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租賃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貨運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築公司____________隊

一、出租人根據承擔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噸載重量__________牌汽車租給承租人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沙子、水泥、磚、本料和預製板用。承擔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人司機負責。

三、承租人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人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人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人負責,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人不但不給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而且出租人每天還要償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一年,自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協商,否則按合伺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__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承租人有權按租金的雙倍索賠。承租人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並由承租人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關部門備查。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人:(章) 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擔保單位:(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 篇7

經 營 方(甲方):

承 租 方(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1、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年月日時分至年月日時分。租還車地點均為淮安市解放西路77號。

2、甲方按每天 元,將車輛租給乙方使用。乙方現預付租金元,押金元,

用車輛期滿憑押金收據結算。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證照齊全有效,技術狀況良好的車輛。

2、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對租賃車輛投保財產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繳納養路費。

3、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4、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5、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和及時按規定辦理索賠手續。

6、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有權以乙方的押金和其它抵押物抵繳租金和車輛損壞缺件,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賠償,押金仍抵壓不足的,有繼續索賠的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乙方租用的甲方車輛不能從事其它營業性客貨運輸、不能轉租、轉包、抵押、投資、贈與,不能賦予自己對車輛任何超出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4、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活動,轉租所導致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租用車輛除繳納租金外,另須繳納押金,(押金為現金,支票需三天扣提車)乙方不可以押金視作租金使用。

6、乙方要求延長汽車租賃合同,必須提前到本公司辦理延期手續。還車時應保持車內外的清潔,否則將收取20元清理費。

7、乙方合同到期不按規定還車,又不辦理延期手續,按延時實際小時收取每小時超時費20-40元,租車以每天24小時為一租車日計算,平均每天使用不超過200公里,根據不同車輛每超過一公里加收租費1-3元。

8、車輛發生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及有關部門,車輛修理由甲方安排修理地點,乙方不得擅自安排修理,一旦車輛損壞,禁止繼續使用,乙方應全力配合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好車輛事故,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將按照交通管理條例處理。

9、車輛發生事故,修理費由乙方預先支付,在停駛或修理期間的租費由乙方承擔,同時還應賠償本車輛加速折舊費,折舊金額按修車實際發生額的50%計算。若發現乙方發生事故不報告,擅自修理將按正規修理費的3倍罰款。

汽車租賃合同 篇8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車輛期限、使用範圍

1、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_車型,車牌號碼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時起租給乙方使用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時止收回。

2、交付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範圍:

第二條租金、押金及交付期限

1、每天租金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訂立合同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

2、乙方辦理租賃手續時需一次性繳納押金________元。

3、乙方還車時需繳納交通違章保證金________元,二十個工作日後、如無違章記錄即退回。如有違章甲方將代付出交通違章款後餘額返還乙方。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400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收______元;還車時,6小時以內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含6小時)按全天計費。

5、司機服務收費標準:每天8小時工作時間,服務費每日50元,節假日100元,超時加班每小時付加班費10元,節假日20元,乙方負擔司機食宿費用。該費用由乙方在租車時向甲方繳納,還車時按實際工作量據實結算。

6、乙方租車期滿,如需續租車輛,應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甲方,經甲方允許,方可延期租賃,否則,將視為騙租。

第三條甲方義務和責任

1、提供合同規定之車輛,保證其處於適租姿態。

2、確保車輛的手續合法齊全,牌證有效,保險手續完備。

3、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和年檢。

4、乙方租賃其間車輛出現故障、發生事故,甲方提供救援,協助乙方處理,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擔。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乙方義務和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2、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情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一經發現,除向甲方支付5000元的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賠償甲方全部經濟損失,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3、承擔車輛租賃期的燃油費、通用費、停車費及違章罰款。

4、租賃期間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除及時向當地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外,還應及時通知甲方協助解決。並承擔車輛出險維修停駛期間的損失及車輛折舊費,停駛期間損失費每天按日租金的50%計算;車輛折舊費按保險公司賠付以外,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車輛被盜搶應及時報警、通知甲方,並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後的不足部分。

6、租賃期間負責儲存好各種證件,如有遺失,除承擔補bàn zhèng件的各種費用外,並交納停駛損失費,停駛期間按租賃標準的50%計收。

7、發車時,甲、乙雙方《按車輛交接表》檢查車況,如租賃過程中,車輛出現故障損壞,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8、按合同規定還車,必須保證車輛清潔,使用效能良好,裝置齊全有效,無刮痕,燃油量與出租前相同,否則甲方有權收取車輛清潔費和其他損失費、燃油費、異地還車收取車輛空駛費。如提前還車,退還未使用時間租金的50%;未經批准逾期返還,逾期租金按原標準150%計。

第五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定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各一份,《承租人須知》、《車輛交接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出租方: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章)

委託經辦人:_________委託經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 篇9

1、委託方:(即租賃車輛的所有權人)。

2、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即租賃車輛租賃受託人)。

3、承租方: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合法使用租賃車輛的單位和個人。

4、租賃車輛:依照汽車租賃合同約定,委託方或受託方提供給承租方使用的車輛。

5、車輛損失:指租賃車輛的丟失、交通事故或非正常損壞,輪胎、工具等附件的丟失或損壞,由此引起的其他任何方面的損失。

一、租賃車輛的狀況

詳見本合同的附件《汽車委託租賃代理車輛交接表》

二、佣金的計算及支付方式

委託方同意按每筆租賃合同營業收入總額的30%支付佣金給受託方。

三、委託期限

委託期為

四、委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方擁有委託租賃車輛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下,有權收回委託租賃車輛:

(1)受託方或承租人利用所代理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受託方或承租人將車輛轉讓、出售、抵押、質押、典當;

(3)從事其他有損車輛租賃委託方合法權益的活動;

(4)未經委託方許可,拖欠應付款超過30天;

3、其他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4、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技術狀況良好,並安裝GP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行駛證、保險卡、養路費、道橋等相關證件齊全,合法有效,車損為全車險,乘車險不少於2萬元/座,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30萬,另應保自燃險和盜搶險;

5、協助受託方及承租人在委託期限內車輛保險事故的處理;

6、負責車輛正常保養,維修、維護、年檢(每月時間不超過1天,超出時間按租車貴賓價計算扣減委託代理期租金)並承擔費用。

五、受託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方必須具備合法的營業執照,有權自主選擇代理車輛;

2、在受託期限內擁有所代理租賃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權;

3、對代理車輛在代理之前已有的質量問題及由此造成的損失不承擔賠償、維修義務;

4、按期如數向委託方支付車輛租賃費用(扣除代理費、保險費、稅費);

5、自行承擔代理期間的燃油、過路過橋、清潔等費用;

6、委託車輛未安裝受託方指定的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發生車輛被盜、被騙或丟失的,受託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可協助委託方查詢;

7、代理期內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經營,遵守代理人的權利、義務

擔由此給委託方帶來的法律、經濟責任;

8、代理期1天為24小時,超過4小時按半天計算,超過6小時按全天計算;

9、委託車輛在合同期內違章、違規、罰款由受託方承擔法律、經濟責任。

六、保險條款

1、委託方負責向受託方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以委託方或受託方為受益人的車損、乘座、盜搶、自然和第三者責任險);

2、代理期間,承租人所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及保險理賠的,車輛、人員損失及醫藥費用,由承租人根據實際費用自行支付,待事故處理完畢(必須有交通部門的有關處理文書)由委託方協助承租人到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所賠款項由委託方如實及時(保險公司賠款3日內)支付給受託方,

由受託方及承租方結算;

3、事故理賠保險條款,保險公司免陪不得高於20%,高於部分由委託方交由受託方協助委託方向承租人追收。

4、車輛發生事故,受託方或承租人應在理賠事件發生的24小時內通知委託方,並及時進行維修,同時向委託方提供全部相關的理賠證明,否則,保險公司不能賠付的責任及相關經濟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5、上述保險公司除賠償之外的所有損失,由承租人承擔,受託方應協助委託方追收。

七、車輛丟失

車輛發生騙租、詐租、丟失或其他形式的損失及承租人將所租賃車輛用於違法犯罪,使車輛超期不能收回,事故發生時起,受託方如實向委託方反應情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協助委託方追收,受託方不承擔租金責任,如果車輛三個月內收不回來,由保險公司評估實價,雙方按利分享,風險公共的原則進行分擔。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長期有效,每次每車的代理期限、租金標準、代理費率、車型、車況等以《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為準,租金、代理費每月底結算一次。

九、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變化或不可抵抗因素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不能全面履行的,

均應向另一方支付 違約金。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委託代理期滿,如無其他重大合同變更事項,經雙方認可,合同可繼續。

十一、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履行地: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十三、合同及附件

《汽車委託租賃車輛交接表》是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貳份,委託方、受託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委託租賃車輛基本資訊:車牌號 ,車型 ,車架號

委託方: 受託方:南充九州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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