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薦】汽車租賃合同

來源:才華庫 1.87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薦】汽車租賃合同

汽車租賃合同1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第一條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汽車租賃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租賃物

本合同中所稱的租賃標的物為:一臺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及司機

一臺推土機及司機 (以下簡稱租賃物)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租賃期不得超過租賃物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2.租賃期滿乙方需要續租的,應當在期滿前 _______日內通知甲方,經協商一致後,雙方辦理續租手續。

3.若甲方在租賃期間轉讓租賃物的,甲方需提前 _______日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租賃物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所有人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期限

1.乙方 每季度 支付甲方租金 _______元整。

費用合計:元

2.支付方式:乙方租金按季度支付一次。

3.支付時間:乙方每季度第一個月 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上季度的租金。

4.甲方應按支付時間出具租賃費稅務發票,甲方延遲出具發票時,支付時間順延。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租賃車輛的所有權。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所租車輛,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1)承租方利用所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2)未經出租方許可連續拖欠應付費用超過個工作日;

(3)承租方提供虛假情況有可能對出租方帶來損失的;

(4)從事其它有損車輛所有者合法權益的活動。

3、提供車輛應裝置齊全、車輛狀況良好,相關證件齊全有效。

4、出租方提供的"五十鈴雙排小貨車"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機動車駕駛證》,且實際駕齡年以上;出租方提供的"推土機"司機必須持有合格有效的《北京市特種作業操作證》,且從事該工種年以上。

5、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的保險、車輛維修以及維護保養、車輛燃油等一切費用。

6、出租方負責交通安全的一切責任,承擔租用期間的一切風險、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車輛損失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

7、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車輛違章的一切責任。

8、出租方承擔租用期間所提供的司機的人身傷亡責任以及勞動保護和勞動報酬等費用。

9、出租方負責對所提供的司機適時進行交通法規、安全行車和安全作業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司機的安全行車意識和安全作業意識。

10、出租方所提供的司機必須遵守承租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承租方的用車調派以及現場管理和指揮。

11、出租方不得將所提供的機動車交與承租方的人員以及非出租方所確認的人員駕駛或操作,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12、出租方提供的車輛攜帶各類物品進出廠時,必須主動向門衛出示運輸貨物的有效證件,經確認後方可出廠。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擁有所租賃車輛的使用權。

2、按期如數交納所租機動車的使用費。

3、出租方所提供的機動車不能滿足承租方的正常使用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及時更換同等檔次的機動車輛。

4、出租方提供的司機不服從承租方的調派、管理時,承租方有權要求出租方調換司機,因調換司機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承擔。

5、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指使所租機動車從事違法活動,由此而引起的各種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第六條 租賃物的交付

1.本合同簽訂後 _______日內,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和指定地點共同辦理車輛的租賃登記手續並移交相關的一切運營證照,共同簽署"租賃物交接確認書"。

2.租賃物交接時,甲方應當向乙方說明當時知道或應當知道的租賃物質量瑕疵,並在"租賃物交接確認書"上標明。

3.租賃期滿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約定交接地點,並辦理相關手續進行租賃物交接,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甲方對租賃物的毀損有異議的,應當在雙方簽署"租賃物收回確認書"之日起 _______日內提出,否則視為租賃物完整無非正常損害。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內,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賃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在租賃期間內,由於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毀損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3.甲方在租賃期內沒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應返還乙方剩餘租金外,還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4.乙方延期支付租金的,每延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月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租賃物的,除甲方按規定履行上述義務外,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租金總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1.由於法定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採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賃物質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財產損失或無法滿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於履行雙方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各種保險、交通管理、危險品安全管理等費用的義務,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賃物連續或累計無法正常使用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5.甲方延遲交付租賃物或相關證照手續超過 _______日的,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6.乙方延期支付租金超過 _______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任何一方單方解除本合同的,應當以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1.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2.雙方均可以訴至 乙 方所在地法院依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 通知

甲方聯絡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 合同簽訂之日 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共 頁,一式______份,甲方執______份,乙方執______份。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人):______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2

甲方(出租方)聯絡電話:

乙方(承租方)聯絡電話:

駕駛證號碼:所租車輛名稱:型號:顏色:車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車輛出租於乙方使用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方將號車交付給乙方使用。

二、租金:共計元(大寫:)押金:元(大寫:)月租續交租金時間應在租賃到期前三天辦理。

三、行駛里程:車輛允許行駛公里/(月/日),每超出壹公里,加收人民幣________元。

四、行駛區域:在範圍內。

五、起始地點:返還地。

六、甲方的權利:依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相關費用。

七、甲方的義務1.甲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提供乙方所需的車輛。2.甲方保證所交付的車輛,其效能由車輛檢測部門認定為技術狀況合格且車輛配置及相關證件齊全。3.甲方應每月定期對租賃車輛進行檢測及維護。4.如實告知乙方租賃車輛的相關資訊。5.對所獲得的乙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6.甲方承擔該租賃車輛的保險費及養路費。

八、乙方的權利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車輛使用權。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九、乙方的義務1.如實向甲方提供駕駛人員的駕駛證、身份證證明材料。2.按時根據合同的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議合同範本)使用租賃車輛。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保持車輛原狀。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其他設施。5.協助甲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6.不得利用甲方車輛,作非法用途,不得裝載易燃易爆物品。7.保護甲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所租賃的車輛。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後,再向交警、公安等部門報案並辦理相關手續。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乙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甲方。

十、免除或減輕責任1.雙方因不可抗力(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7條第2款所稱)原因不能履行協議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2.損失是由乙方自己過錯造成的,其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3.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積極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違約方應當承擔對方為防止損失擴大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損失擴大部分的數額為限。

十一、違約責任: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費用、使用和保管租賃車輛的,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總額的3%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根據所租車輛型號按日租收取租金。2.提前解除合同退租的,應按一個月租金數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甲方在扣除違約金後將餘款退還乙方。3.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前3日通知甲方續租的,在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4.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退還保證金和押金。(1)提供虛假資訊;(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的;(3)轉讓、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的;(4)確有證據證明乙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5.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6.未協助甲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不按車輛效能及操作程式使用車輛致使車輛修理、停運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7.非因甲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8.乙方違反交通法規所造成的車輛及人員傷亡(如喝酒,違章駕駛等)等其他原因致使保險公司不予受理或拒絕賠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9.如發生事故,事故修理費在1200元以下的由客戶自己支付;如損失費用在1200以上的按執行,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車輛損失費用在1200元以上的由客戶支付收取加速折舊費,(車輛自掛牌之日起未滿兩年的按30%,兩年以上的按20%),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10.在發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時,乙方未按上述規定通知甲方或未按甲方的要求辦理報警等相關事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首先從乙方交納保證金多餘的押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11.乙方在租賃期間發生車輛違章等行為所產生的罰款均由乙方負責,甲方無責任。

十二、擔保條款:租賃期滿,甲方按乙方實際履行合同情況,抵扣押金,不足部分從保證金中扣除。如乙方無違反合同約定情況的,應全額退還乙方。

十三、補充條款: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十四、其他1.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如發生糾紛,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前訴訟。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3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承租甲方車輛事宜經過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物及規格

1.甲方自願將其名下車輛出租給乙方作________用途使用。

2.乙方承租的汽車產商為_____________型號為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三條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時間

1.租金標準:如乙方系短期租賃(租期在一個月以內的),每輛車每日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如乙方長期租賃,則每月每輛車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含:______________),此價格為含稅價。

2.支付方式:以轉賬方式支付,由乙方將租金在約定日期內匯入甲方指定銀行賬號,資訊如下:戶名: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支付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當月的實際天數租金,以後應在每個月的______日前付清下一個月的租金。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自己是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合法企業,有權依法對外出租車輛,其所有的營運手續真實有效。

2.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租賃車輛給乙方,並保證車輛在交付給乙方時系安全合格車輛。

3.負責辦理出租車輛的全部租賃手續。

4.負責繳納車輛保險,如租期在三個月以內的,保險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租期超過三個月的,乙方應按照比例分攤保險費用。

5.有權依照監督檢查乙方是否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6.協助乙方處理髮生的交通事故並辦理保險理賠;

7.乙方如使用租賃車輛進行犯罪活動或者違法情節嚴重並給甲方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車輛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自己具備駕駛資格,積極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文明行車。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車輛。

3.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租金及保險費:

4.乙方不得將車輛轉租或者有償借給他人使用,否則如發生交通事故甲方及保險公司均不承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如在使用車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應第一時間聯絡甲方和保險公司,否則甲方免責。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如有單方擅自終止合同,應按實際經濟損失予以對方賠償或按雙方約定賠償;

2.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按規定交納租金,乙方如逾期繳納租金的,自逾期繳納租金之日起每日按應交付租金的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日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賃車輛,並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項下全部租金的50%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駕駛證等證件僅進行初審,乙方保證自己提供的所有證件均為真實有效,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合同自動終止,乙方應立即歸還車輛,如超出期限歸還的需按規定補交租金。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的,雙方同意交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轄。

2.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雙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雙方自行承擔。

第八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之有效組成部分。

2.本合同如有塗改,雙方均應在塗改部分加蓋公章確認,否則塗改部分無效。

3.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起止。雙方簽署的相關檔案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裝置齊全且效能正常,並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影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於租賃車輛由於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後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於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註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並將車輛停放於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範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錶,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於加裝裝置或拆卸、更換原車裝置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後,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裝置、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裝置、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裝置、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並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後,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於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並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採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後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餘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資訊;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後或恢復通訊後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採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採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範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影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衝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地址:

電話:010-58209***

傳真:010-58209***

聯絡人:手機號碼:

電話:傳真:聯絡人:手機號碼:

汽車租賃合同5

甲方:____ __ 法定代表人:_ ______

乙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_

甲乙雙方為明確乙方租賃期間的權利義務和關係,就租賃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本著公平、平等、利的原則達成租賃協議如下,雙方共同信守。

一、 租賃合作宗旨

利用甲方展廳地點、地段的優勢,雙方各自充分發揮各自優勢,租賃甲方展廳售車。開拓收錢市場,便與售合贏利。

二、 租賃合作期限

租賃合作期限暫定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 日起至_______ 年___ 月_____日止。

三、 租賃方式、期限

乙方經實地查驗甲方位置,中寧汽車城小車區,面東展廳、展廳使用面積:________ ㎡及室內外配套設施後,自願承租甲方的該營業房用於經營雙方決定按年計算每年租賃費為_______ 萬元,大寫(_______),前8年 租金不變,自20xx年03月01之後,該展廳租賃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可優先考慮租用於乙方使用。

四、 付款方式、按年付款

乙方承租期間,必須按照承租用途合理使用房屋,因自然災害或意外事件損壞正常修繕由甲方負責或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修繕,費用由甲方負擔,配套設施及水、電、暖易耗品的修理及相關支出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房屋他人不得對該房屋主張權利,並保證乙方承租後 有合理使用的權利,乙方承租期間無論承租房產權是否 主、是否設立質押、抵押、轉讓、抵償。乙方有權按承租合同正常經營,應該房屋所有權或乙方承租前的使用權所產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乙方無關,乙方承租後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不影響乙方對出租展廳房屋使用權。乙方因個人原因歇業、停業、不影響甲方租賃費的交付及承租期限。

六、 甲方保證乙方承租展廳及展廳門前面積的使用全和支配權,不得隨意漲

房租不得干涉正常營用。

七、 乙方承租期間輕易不得對承租房屋轉讓如卻因經營不善等原因無法經

營,乙方同甲方協商後,可轉租經營但必須保證甲方按合同正常收取約定的房租。

九、本合同到期後,如乙方繼續承租,應提前三個月告知甲方。雙方應另行籤讓租賃合同,但合同期內任憑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隨意終止合同,否則視為違約,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十、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引發訴訟由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補充,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後生效各自一份不得反悔。

出租方(甲) 承租方(乙)

年 月日年 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6

出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xxxxxxxxx噸位:xxxxxxxx牌號:xxxxxxxx顏色:xxxxxxxx發動機號: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行駛證號:xxxxxxxx納稅證號:xxxxxxxx。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起到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止,共計xxxxx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xxxxxxxxxx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xxxxxxxxxx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後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執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範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資訊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並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效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範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xxxxxxxxxx%。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並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xxxxxxxxxx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於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後,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餘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xxxxxxxxxx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後,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於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xxxxxxxxxx%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簽章):xxxxxxxxxx聯絡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7

承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單位名稱:

聯絡電話:

單位地址:

擔保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工作單位:

出租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車輛牌號:

車輛型號:

租金標準:

租賃期限

起始時間:

終止時間:

限駛公里:

超時加費超程加費:

付款約定:

備註: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

1.擁有租賃車輛所有權。

2.依合同向承租方計收租金及約定費用。

第二條出租方的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技術狀況為有關車輛檢測部門認定合格的,裝置齊全的租賃車輛,以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交接租賃車輛時如實提供車輛狀況資訊。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以及故障維修服務。

4.提供本市行政區域內故障、事故的24小時救援服務。

5.承擔保險公司相關條款範圍內的第三者責任險。

6.對所獲得的承租方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承租方的權利

1.按合同的約定擁有租賃車輛使用權。

2.有權獲知保證安全駕駛所需的車輛技術狀況及效能資訊。

3.有權獲得出租方為保證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應服務。

第四條承租方的義務

1.如實向出租方提供駕駛本、身份證、戶口本、營業執照等身份證明資料。

2.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及其他費用。

3.按車輛效能、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租賃車輛。

4.妥善保管租賃車輛,維持車輛原狀。未經出租方允許,不得擅自修理車輛,不得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

5.協助出租方按規定期限對租賃車輛進行車檢和維修保養。

6.承擔不高於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盜搶造成的租賃車輛現值損失。

7.保護出租方車輛所有權不受侵犯。不得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

8.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盜搶時,應協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門報案並協助出租方辦理相關手續。

9.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租賃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第五條租金、保證金

1.租金單位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時。租金標準雙方約定。

2.承租方用保證金提供擔保的,保證金不得用於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畢後,保證金應退還承租方。承租雙方經約定也可採取其他方式擔保。

第六條意外風險

1.雙方約定的意外風險責任,出租方可向保險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擔,對約定承擔的意外風險未投保的,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參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式進行。

2. 政府政策重大變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無法歸究於承、租雙方的原因造成的損失,依照有關法規和公平原則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出租方的違約責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約定的車輛、服務等義務時,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合格標準的,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出租方承擔違約責任。

2. 本能按約定提供故障維修、救援時,承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出租方應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並支付停駛期間租金20%的違約金。

3. 維修、救援後租賃車輛仍無法恢復使用功能,出租方應提供相當檔次替換車或採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的,出租方應嚴格依照汽車維修規定的標準收取修車費用。

第八條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交納費用、使用租賃車輛、保管租賃車輛,應承擔下列違約責任:

1.逾期交納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總額的0.5%交納滯納金。逾期歸還租賃車輛的,除繼續計收租金外,應交納逾期應交租金20%的違約金。

2. 提前解除合同歸退租的,應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總額的20%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已交納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違約金後應將餘款退還承租方。

3. 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虛假資訊。

(2)拖欠租金或其他費用。

(3)轉賣、抵押、質押、典當、轉借、轉租租賃車輛或確有證據證明存在上述危險。

(4)確有證據證明承租方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

4.不按車輛效能或操作程式使用而造成的租賃車輛修理、停運損失;承擔因過失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的損失。

5.未經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裝、更換、增設他物等改變租賃車輛原狀造成的損失。

6.未協助出租方按時參加租賃車輛車檢或維修保養而造成的損失。

7.非出租方原因導致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責任。

第九條擔保條款

如採用保證人提供擔保的方式,保證人應就承擔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 特別約定

承、租雙方可對本合同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增加,細化作為補充條款,但不得違反有關法規及政策規定,不得違反公平原則。補充條款中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本合同條款中規定應由出租方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一條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本合同項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或向XX市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各級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未果的,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向雙方選定的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出租方: 承租方簽字:

擔保方簽字: 中介方代表:

(或蓋公章)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出租方與承租方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租車條款: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車主)的________品牌車(車牌號為____________)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車輛用於承租方合法營業所用。

三、租用期定為叄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到期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提前停用應在10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出租方有權按合同規定照收租憑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收回。

四、租金為每年________元(即人民幣________元整),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按年結算支付租金,第一年的租金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年起為每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

五、租賃期間,承租方要承擔所租車輛使用過程中的全部費用(包括加油費、過路過橋費、交通違規處罰款及車損維修費用等,車輛年檢、交強險等費由出租方承擔),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

六、與本憑相關的需由出租方承擔的相關稅費等,由承擔方代為扣繳及辦理。

七、雙方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收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金額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處理並另訂附件條款。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噸載重量____牌汽車____輛租給承租方使用,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於工地運載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只有排程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裝置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東北山村情事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但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而且出租方每天還要償付承租方____元的違約金。

四、租用期定為____,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月為____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月結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收費。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方負責。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否則將按租金的雙倍賠償承租方。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加罰一天的租金。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九、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旅遊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 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遊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峰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執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並且熟悉甲方的旅遊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遊。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遊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遊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後,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遊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於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餘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託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遊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於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於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裡說的是這麼一個情況:由於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後生病,並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採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裡說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裡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麼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裡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裡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遊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遊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後,方可安排多餘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佔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於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說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裡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說,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後,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那麼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遊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並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並且按照甲方提供的遊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後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說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遊景點和縮短遊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於在遊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裡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並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並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於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並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並支付旅遊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遊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並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遊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10%;

(2) 在旅遊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20%;

(3) 在旅遊開始日及以後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遊費用的50%

12、對於甲方在旅途中委託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遊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後,對方應當採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自治區旅遊局有關旅遊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遊執法機構(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並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 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麼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X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X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後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經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約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車輛出租

乙方因需要向甲方承租車輛,租車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車輛型號:

車牌號碼:

租車用途:

租車費用: 元/天,(大寫: )

二、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車輛手續齊全,包括行駛證、購置稅繳納證、交強險等各種行車手續,如因手續不全造成損失,損失全部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繳納的保險費應當包括: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盜搶險、交通強制險等險種;

3、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用途使用車輛。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保證提供給甲方的資料真實有效,如有違反,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5、甲方配備的駕駛員應持有有效駕照,駕駛員的工資及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車輛的維修保養費用由甲方承擔,燃油、過路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不得要求駕駛員在不利於安全行駛的環境下強行出車;

8、出租期間,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予以轉讓、轉租、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設定擔保。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9、因甲方駕駛員操作不當或冒險駕駛發生不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方承擔;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三、爭議解決方法

因本協議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其他約定

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確定;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12

甲方(轉讓方):XXXXXXXXX有效證件:XXXXXXXXX地址:XXXXXXXXX電話:XXXXXXXXX

乙方(受讓方):XXXXXXXXX有效證件:XXXXXXXXX地址:XXXXXXXXX電話:XXXXXXXXX

甲方擁有XXXXXXXXX車壹輛,使用性質XXXXXXXXX,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XXXXXXXXX,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X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X。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小寫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剩餘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後,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後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並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效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後,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乙方(受讓方):

年月日年月日

汽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甲方):湖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承租方(乙方):武漢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停車位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合意,雙方共同遵循並執行。

第一條場地位置及用途

1、甲方同意將位於武漢_______________城地面停車場西南角停車位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承租;

2、承租停車位共_____個,由甲方隨機安排;

3、承租用途:僅供停放小型汽車之用。

第二條租賃期限

1、本合同期限共_____個月,從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乙方應在合同期屆滿前10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續約,經甲乙雙方協商,若甲方同意續約的,應另行簽訂書面合同;若不予續約的,合同期滿即終止。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1、該停車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位,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

2、乙方簽訂合同時應支付給甲方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擔保,若合同期內乙方不履行本合同,該保證金不予退還。本合同期滿10日內,乙方應結清所有合同約定款項及完結所有經濟糾紛後甲方無息退還該保證金。

3、租金按季度方式支付,首次應付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在甲、乙雙方簽約後一個工作日內,乙方採用銀行轉帳方式進行支付。下次租金在前次租期滿前10日以轉賬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方賬戶資訊如下:

單位:湖北__________管理分公司,

賬號: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

如甲方銀行賬號變更以書面通知為準。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之日時依約將甲方指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

2、在承租期間,若甲方建設或環境改造需要不能提供該場地供乙方使用,如甲方無位置可提供該合同自動解除。

3、在乙方租賃過程中,甲方可根據政府有關政策法規及甲方關於停車場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實施必要的監督管理。

4、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造成場地在租期內不能使用,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收回場地並不作任何賠償,但須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5、甲方僅向乙方出租停車場停車位,不負責乙方所停機動車輛的保管以及損傷、損壞、被盜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須提供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等政府規定的經營許可證交付給甲方備份,乙方應守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相關的一切費用及各項保險。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足額支付租金及其它應向甲方支付的費用。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不得將該場地用於本合同規定外的其他用途。乙方保證其在租賃場地內的一切商業活動符合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否則,因此產生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3、由於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處理,並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4、租賃期內,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及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管理規定,不得佔用該場地外的地方營業,停放車輛的放置,必須規範、整齊,不得亂擺亂放。

5、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該場地以任何形式轉租或轉借他人使用,如經發現,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收回該場地。

6、乙方不得在該場地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否則出現事故引起損失或危及他人人身或財物安全,全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7、做好該場地的治安、防火、防盜及環境衛生等相關工作,禁止他人非法佔用或搭建。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的結構,不得亂拉電線安裝電器。

第六條合同終止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2、若由於政府規劃需要或政府其它行為,需提前終止租賃關係,甲方有權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乙方需在十五天內將場地恢復原狀後,無條件無償將場地交還甲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場地租金、違約金等其中一項或多項達一個月或合同保證金不足原合同保證金,自甲方通知起5日內仍未補齊的;

B、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改變出租場地用途;

C、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場地轉租他人;

D、乙方利用該場地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第七條保險條款

乙方應購買包含但不限於車輛財產險、第三者強制險等與車輛及車輛內財物相關的保險,否則,乙方使用停車位過程中造成的自身或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規定,如期足額向甲方繳納租金,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欠繳月租金1%的違約金;若拖欠時間超過十五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索賠權利。

2、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管理不善在該場地上發生安全等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3、除上述各項規定外,本合同任何一方若有違約行為,均應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後7天內予以更正,本合同另有規定除外;逾期未能更正,另一方保留索賠的權利。但守約方是否向違約方發出更正通告,不構成向違約方索賠的前提條件。

第九條通知及送達

1、乙方通訊地址已註冊在本合同內,所有甲方的通知書應以上述地址為依據。如乙方遷移通訊地址應立即以掛號郵件知會甲方,否則因此而引至任何郵遞錯誤責任,概由乙方負責。

2、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發給另一方的任何通告必須以中文書面形式進行。如人手傳送,於送達時視為已接收。如以傳真形式進行,則以傳真接收人確認接到傳真時視為已送達。如專人直接送達的,應由接收人簽收;函件送達的,以收件人簽收函件為送達。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任一方可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對合同當事人具同等約束力。

3、本合同簽訂之時成立並生效,共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4

出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xxx

承租方(乙方):x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xx車架號為xx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貼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帶給狀況貼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並且告知車況,乙方應帶給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留影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能夠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職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於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個性約定:如還車一週後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務必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乙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汽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相關規章,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一輛提供給乙方駕駛,從_____年 月 日 時起到_____年 月 日 時止,交付給乙方使用。租車費用 5500 元/月,共66000 元。租期兩 年,合同為年籤制。此車輛只能由乙方指派的司機駕駛。

第二條:租金及交付期限

1. 本合同總金額合計人民幣 66000 元整,大寫__陸萬陸仟元整。

2. 租金支付方式為 年付制 。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一年年租金人民幣 66000 元,甲方提供等額的商業發票。

3. 甲方在本合同正式簽訂後即按本合同第一條安排車輛。並以交車之日起計收租賃租金及租賃時間。交車日為 年 月 日 。歸還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還車時間超過預定時間壹小時以內,不收取超時費用,超過壹到肆個小時按照超時半天計算,超過肆小時以上按照一天計算。

4. 乙方在提取車輛的同時須向甲方交納車輛押金 元,甲方提供押金收據。押金應本在合同順利履行完畢後無息退還。如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甲方車輛損失、事故責任損失或者其他應由由乙方承擔過錯責任的損失,則甲方可從押金中扣除相應賠償金額。

第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性能必須良好,各種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使證、汽車保險單及購置稅等)。

2.甲方負責對租賃車輛投保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交強險及不計免賠險。

3.甲方有按時收取租金的權利。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甲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

5.對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第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資料應保證真實有效(如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等)否則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認真檢查並掌握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和操作方法,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駛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遺失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向甲方賠償。因車輛自然折舊耗損造成的損失和故障,以及因車輛本身質量、缺陷、不足等原因發生的損失和故障,由甲方承擔責任。

3.本車使用93號汽油,因未使用指定汽油造成的車輛損失等後果由甲方承擔。

4.乙方負責在車輛保修期內對車輛進行免費定期保養、正常保修和年檢,甲方予以協助。(需承擔4S店根據汽車年限和公里數制定的保養計劃(包括空氣濾芯、汽油濾芯、空調濾芯器、助力轉向油、剎車油、變速箱油、火花塞,輪胎)

5.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法律責任,自行負責,並承擔行駛過程中因自身駕駛責任造成車輛的經濟損失。

6.如在租賃期間因違章駕駛(如超速駕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衝紅燈等被電子眼監控攝錄)而被罰款或責令承擔其他責任,乙方須承擔後續責任。

7.租賃車輛,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擔保或其他超出本合同的其他權利。不能私自拆裝甲方的車體(件)(車輛以交付時為原狀),否則甲方有權收回車輛並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8.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並承擔車輛維修費用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每天 元人民幣)。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甲方不負連帶責任。

9.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絡,通知甲方協助解決。如肇事後逃逸或駕離現場,乙方應承擔所有違法、違章、賠償責任。

10. 租賃期內或租賃期滿時,雙方須共同檢查租賃車輛的各種效能,點清車輛附件,驗收簽字後,合同終止。凡因乙方操作不當,保管不善,造成車輛損失(如劃花車身)或造成附件損壞,乙方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原狀賠償甲方損失,因碰撞導致的事故車輛加速折舊費用由乙方承擔。

11. 甲方要保護好乙方車輛上的特徵標誌,不得塗改遺失,嚴禁私自拆、換車輛上的任何部件及裝置,嚴禁拆動里程錶

12. 租賃期間,因乙方過錯行為導致汽車被盜或被搶或發生自然燃燒,乙方應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分和車輛理賠期間的租金損失。

13. 租賃的車輛不能裝載易燃、易爆、易腐蝕物品或其他違禁物品。

14. 乙方不能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違法活動;進行體育、軍事、競賽和作測試使用。

第五條 車輛行駛里程範圍

雙方約定,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限定每月行駛里程里程為 公里,超里程加付0.8 元/公里 。

第六條 期滿時的處理、續租

1. 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應在租期滿前24小時通知甲方,雙方共同協商重新達成協議。

2. 不締結新的合同時,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圓滿結束。如因乙方原因繼續使用,而不簽訂租賃合同,甲方有權收回車輛。

第七條 合同變更及附近補充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變更或刪除需經雙方書面確認,並達成補充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合同期滿後,乙方未辦理延期手續,也未按時歸還甲方車輛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要予以賠償。

2. 在合同期內因乙方原因提前終止合同,乙方須首先付清實際租賃期間的租金並賠償甲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3.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由於甲方未能完善履行其義務而造成的損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擔,並賠償乙方未履行部分總租金20%的費用。

第九條 不可抗力

1. 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部分或全部遲延或不能履行其在合同項下義務的,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立即與對方協商解決辦法,並及時採取措施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2. 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簽訂後發生的、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其中包括政府政策改變等乙方不可控制因素等。

第十條 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因合同訂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額外裝置的裝配

乙方要求額外裝配本合同外的零配件和裝置時,必須在徵得甲方的同意下進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其所有權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否則屬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及附件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乙方交納押金,甲方交付車輛起正式生效。

2. 本合同共兩頁一式兩份。甲方持正本一份,乙方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 備註(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約定處理)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授權人: 證件號:

電話: 電話:

附件:

1. 車輛行駛證、保險證明、路橋費、車船使用稅證件或標誌

2. 乙方公司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公司租車授權書或乙方的司機駕駛執照、身份證影印件、戶口本影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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