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紀律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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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加強我市各高校大學生帶薪實習期間的安全管理,規範學生的實習行為,提高實習的質量,使每位學生都能安全、圓滿地完成實習計劃,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等相關規定,就學生帶薪實習期間的安全紀律提出如下要求:

安全紀律承諾書

(一)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得從事任何違法活動;

(二)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明辨是非,堅決拒絕他人的無理要求;

(三)要自尊、自重、自愛,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場所的有關規定,文明禮貌,不說粗話,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觀看淫穢書刊和音像製品,不瀏覽色情網頁,不得參加傳銷,不從事迷信活動,不參加非法組織;加強自律,維護好大學生形象

(四)注意實習期間的生產安全和實習期間以外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注意防火、防盜,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五)嚴格遵守實習紀律和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包括上下班制度、請假制度、保密制度等,不搞特殊化,不遲到、不早退、不缺勤。嚴格按章操作,遵守工位的安全規則;實習期間,一般不得請假,如需請假時,必須向實習單位履行請假手續,經同意後方可離開。

(六)非工作原因,不得晚歸,夜間不得擅自離開學校或離開實習單位外出活動,不得擅自在外租房或在外留宿;如在外租房應向實習指導老師報告

(七)遵守交通法規,提高防範意識,不得無證駕駛,不乘用不合規定的車輛。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特殊問題應及時向實習單位領導或實習指導老師報告,不得拖延;

(八)不得擅自對實習單位提出經濟要求和實習工作外的請求,不得做任何有損實習單位利益或聲譽的事情。凡是接到實習單位投訴,一經核實,將通報所屬學校並依據相應規定進行處理。

(九)保持與校內實習指導教師的密切聯絡,定期彙報實習情況。在實習中發現與實習崗位不適應等情況應及時報告校內實習指導教師,未經學校同意,不得私自脫離或更換實習單位;

(十)在實習期間,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有關規定,將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我承諾,以上安全紀律須知我已認真閱讀,並會嚴格遵守。

  承諾人:

  承諾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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