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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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接觸並使用承諾書的人越來越多,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承諾書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1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保障實習生的人身安全,醫院已明確規定學生不得在學生宿舍外住宿。

一、學生確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辦理走讀從20xx年8月6日到20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在醫院外發生的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佛山中醫院無關。

三、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期間,因私拉電線,自行使用爐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由本人負全責,並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四、若遇政府決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況,本人一定按照學院有關規定和要求執行,並願意負擔因此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五、經批准不在實習生宿舍住宿的學生必須定期向所在組長或者護理部xx老師彙報個人情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醫院聲譽的事,要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實習生家長應隨時瞭解學生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保證人(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聯絡方式(手機):

20xx年x月x日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2

甲方:曲屯鎮中心國小

乙方:走讀生家長

曲屯鎮中心國小是一所全日制公辦國小,為確保全校學生的在校安全,學校出臺了一整套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確保我校學生在晚上的接送安全和規範有序,學校與家長作如下承諾:

(一)校方承諾

1、學校執行週一至週四的走讀生晚自習制度,晚自習時間為18﹕30~20﹕00。晚自習期間,學校教師全程管理,督促學生完成課外作業並開展自主學習,對學習有困難的學生開展個別輔導。

2、學校實行每天24小時保安值班制和出入校門驗證登記制。晚自習結束時,學校將安排學校領導,配合值班教師共同做好家長進校接送孩子時的驗證工作,確保走讀生家長接送子女過程中的安全與有序。

3、學校原則上不主張學生走讀;若家長堅持讓學生走讀,需簽訂走讀協議。

(二)家長承諾

1、走讀生家長請根據自己子女就讀年級在晚自修結束前等候在校門口。學生憑走讀證出入。

2、進入校門時,請家長描述走讀年資訊,以便讓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確認你接送子女的家長身份。

3、家長應該自覺遵守學校的上述規定,表現出家校和諧合作的良好願望,遇到意外情況請及時與校門口的值班人員及時溝通,做到不急不躁,保持必要的禮讓,避免與值班人員產生不必要的.爭執。

4、如果家長不遵守承諾;出現問題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

學校實行憑卡接送制度,是為了每一位學生的安全著想,希望能得到大家的理解與配合,讓孩子們在中心國小學習和生活得更安全,更快樂。另:每週五下午15﹕30走讀生接送,制度同上。

此承諾書一式兩份,學校和家長各執一份。

家長接送簽名處:家長不接送簽名處:

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1日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3

根據《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院學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見》、《教育部關於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規定,學生因特殊情況特向學校申請自行在校外住宿。為明確學生本人與學校的責任,並有利於學校對學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學校保證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在校學生走讀申請表》所述原因堅持走讀。

二、走讀期間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財產安全,如發生一切人身傷亡及財產損失,以及發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負,與學校無關。

三、走讀時保證定期向所在學院彙報個人情況,保持通訊聯絡隨時暢通。如住所地址及聯絡方式發生變化隨時告知學院及輔導員老師。能夠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不做有違社會公德和學校聲譽的事。保證增強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家長隨時瞭解在外住宿情況,切實履行教育與監督責任。

四、本人保證不會因走讀耽誤正常的教學活動及學校各項活動安排。

五、本人如有下列情況之一,接受學校給予的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1、在走讀期間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2、提供虛假證明騙取走讀的。

六、如遇國家有關規定發生變化或出現緊急狀態等特殊情況,本人執行學校有關規定和要求,並自負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

七、本人如有其他違反校規、校紀情況的,服從學校根據《××××××××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相應條款給予處理。

學生姓名簽名(指摸):

家長姓名簽名(指摸):

走讀家長安全承諾書4

為了抓好走讀生的安全工作,全面貫徹上級有關學生安全的檔案精神,增強學校和家長的安全防患意識,多一分防範,少一分危險。給他們創造一個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確保學生的路途人身安全,維護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特簽定此安全責任書,以明確雙方責任:

一、家住學校附近的學生,若不在學校用餐及住宿,可由本人及家長向學校提出走讀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走讀。走讀生憑走讀生證進出校門。

二、甲方負責走讀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行為規範和校紀校規的教育與管理。並負責為學生提供安全、舒適的學習環境。

三、乙方每天督促學生嚴格按學校作息時間上學和回家,並督促學生在家堅持認真學習,完成作業,保證休息。早讀7:00必修到教室,下午2:20必須到教室,晚上9:20下課後立刻離開學校回家。

四、乙方要教育子女服從學校的管理和教育,並做到以下幾點:

1、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控制學生上學、放學的時間,放學後不得滯留學校。上學、放學時家長必須到校門接送。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若家長放學後沒有按時接學生,使學生在校內外逗留,玩耍,發生意外,責任自負。

3、教育子女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不騎單車及機動車輛上學,在公路上行走時注意過往車輛,不準追車、爬車和騎自行車,不乘坐摩的、等違規車輛或無證無牌車輛或不安全車輛,上學回家途中要結伴而行,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乙方要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並主動為學生購買保險。家長必須為學生配備手電筒等安全防護用品。

六、在離校期間(時間一律以學校正常作息時間為準),走讀生的個人行為、人身安全等概由走讀生本人及家長負責。

七、上述各條款,甲、乙雙方應相互監督,自覺遵守。此責任書由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學生家長、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章)乙方: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走讀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字: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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