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結構變動中的投資約束學術論文

來源:才華庫 2.68W

一、引言

產業結構變動中的投資約束學術論文

現有的關於產業結構失衡問題解決的分析,大多集中在對產業政策的制定上,並沒有深入分析造成產業結構失衡的原因,以及產業政策如何調整產業結構。本文著重分析產業結構變化中的投資約束,並從投資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和既定的產業結構對投資的反作用兩方面來加以分析。 

由於一國在某一時期的產業結構變動是由產業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共同決定的,因此,我們在分析產業結構變動中的投資約束時,是從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兩方面展開的。首先有必要對產業結構的這兩方面下一個定義。結構升級指產業政策向屬於朝陽行業且佔社會 經濟 比例較小甚至尚處空白的新興產業和產品傾斜,以促動和 發展 與之相關的產業群。產業結構調整指產業政策對那些在性質上雖屬於夕陽產業但佔社會經濟比例不是很大,產品供給不足需要適當發展的短線產業進行扶持。

二、投資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一)投資規模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投資規模直接影響產業結構調整的規模和幅度,影響產業結構升級的水平。目前,我國 企業 的投資較為分散,規模過小,造成技術起點低和產業結構升級困難。從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劃分可以看出,相對於產業結構升級來說,產業結構調整所需的投資規模較小,因此,投資規模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強於產業結構調整。同時,對於這些投資規模較小,社會所佔比例較小,供給不足的產業來說,更容易吸引企業投資,相伴隨的是易造成重複投資,生產能力過剩現象,所以,產業結構調整的投資應更傾向於盤活固定資產存量,進行存量調整,而對於產業結構升級來說,應增加促使產業結構升級所需達到的投資規模。

(二)投資流向和投資結構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如果說投資規模直接影響著產業結構的變化,那麼,投資流向和投資流向結構則是通過塑造的投資結構來影響產業結構變化的。

生產能力形成的約束和既定的產業結構在短期內具有相對穩定性,易造成投資效用的發揮滯後。對不同的產業來說,滯後期的長短是不一樣的,第一年用於產業結構變化的投資可能在第二年產生效用,也有可能到第十年才產生生產能力。用於結構調整的投資應流向那些在性質上屬於夕陽產業,佔社會經濟比例不是很大,產品供給不足,需要適當發展的短線產業,像紡織、機械等產業。短期內,投資對產業結構的調整效果較好,第一年將投資流向產品供給不足的紡織產業,第二年該投資產生的生產能力可能可以發揮出來,滿足市場需求。而對於產業升級來說,其投資是流向那些屬於朝陽產業,且佔社會經濟比例較小甚至尚處空白的新興產業,這些產業最明顯的特徵是從研發到投入生產需要很長一段時間。短期內,投資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力強。相對於短期,從長期來看,投資流向結構調整的產業使產業結構從不平衡走向平衡,亦或從平衡走向更加合理,亦或從不平衡向更趨於平衡發展,都使得整個社會的產業結構優化,從而達到產業結構升級。而那些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投資發揮出效用後,使得整個社會的產業結構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

不論是流向產業結構調整的投資,還是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投資,都有兩種——存量資產調整和增量資產投資。存量資產調整指轉讓和重組企業中那些尚在其壽命期內的固定投資。增量資產投資則指投資的是新增資產。我國當前經濟執行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盲目投資和重複建設,這使得部分產業的生產能力過剩,這些產業面對的主要問題就是固定資產存量調整。固定資產增量投資和存量調整是相互影響的,存量調整需要一定的增量投資加以推動,合理的增量流向會通過其最終效應反饋於存量調整,而不合理的增量流向不僅使得存量資產不能及時而有效的轉讓和重組,而且可能會帶來資產存量僵化佔用和調整秩序的混亂,使得已不合理的產業結構更加不合理。

以上我們已經看到,投資有存量調整和增量投資兩種,這兩種投資可流向需要產業結構調整的產業,也可流向產業結構升級的產業,那麼,我們可能會問在既定投資量的前提下,究竟該有多少投入結構調整的產業,又有多少流入結構升級的產業呢?即投資結構該如何安排?對於固定資產存量調整來說,不存在上述問題。因為不論是結構調整還是結構升級的產業出現固定資產僵化佔用,都可使用行政或市場的辦法來促進其轉讓、重組。而增量投資則不同,增量投資的主體有兩個,一是政府投資,二是企業作為市場主體的自主投資。一國在一定時期內受其財政收入的約束,增量投資是一定的,這部分投資有多少投入結構調整的產業,有多少投入結構升級的產業,直接關係著今後一段時期內產業結構的水平。企業自主投資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投資多少到那些國家產業政策允許的夕陽產業,多少到朝陽產業受到企業自身實力的約束。這裡,我們認為,企業作為短期利潤追逐者,會更傾向於投資那些結構調整的產業,而政府作為長期利益追求者,傾向於投資結構升級的產業。將政府與企業投資的相互促進,稱之為產業結構調整與結構升級的共向,將政府與企業投資的相互制約,稱之為結構調整與結構升級的異向。近幾年來,國家一直把投資重點放在基礎設施建設上,這是必要的,是結構調整的要求,但是,對企業技術進步的投入卻明顯不足,造成產業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的異向。要想有利於一國的產業結構優化,需要將異向轉變為共向。因此,我國提出的結構調整,即在繼續擴大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應加大對能拉動產業結構升級的領域的投資,要通過對基礎設施建設所需要的原材料生產和裝置工藝改造,積極採用新材料提高 現代 化水平,使基礎設施建設成為拉動產業升級的重要力量。近年來, 電子 通訊、住宅、汽車等產業對產業升級具有很強的拉動作用,產業結構調整拉動產業結構升級,就是變異向為共向。

因此,投資流向和投資流向結構共同約束著產業結構優化。

(三)投資風險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投資風險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可以說是由於產業所需投資規模不同而造成的風險差異。產業結構調整的是那些短線產業,所需的投資規模較小,投資週期短,相應的投資風險也不大。一個企業用於產業結構調整的投資若出現失誤,可以及時抽身,轉產也相對容易,對企業的整體發展來說,影響不大。而對於產業結構升級來說,其投資的是那些高科技等長線產業,投資規模大,投資週期長,相應的投資風險也較大,特別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可以說是“一著不慎,滿盤皆輸”。對於關係產業升級的技術投入來說,見效慢,且若投入方向錯誤,會造成前期投入完全沉沒。因此,投資風險對產業結構調整的約束力弱於產業結構升級,這是由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自身的物件決定的。

(四)投資品種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上面考察了投資規模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並且將投資分為存量調整和增量投資兩種,默認了投資所需的資金或固定資產都可得到,但現實中,並不是所有的投資品種都是可得到的,特別是對稀缺資源的投資,因此,投資品種本身將對產業結構變化產生約束。發展高科技產業,人力資本投入可謂是起著關鍵作用,若將人力資本作為投資品種,那麼投資品種就受到一國或一地居民受 教育 程度的限制。所以,一般來說,高科技產業一般分佈在人均教育程度高的發達地區,更有甚者,緊靠大學城而建,而對於結構調整所需發展的短線產業來說,所需的投資品種一般都不存在短缺問題,因為結構調整的產業大多為夕陽產業,可以說是曾經輝煌過的產業,技術、原料等已成熟,所以對投資品種的約束力弱。因此,投資品種對結構升級的約束強於結構調整。 (五)投資環境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

新古典 經濟 學通過假定環境是既定的來分析所有的經濟問題,然而,這裡將投資環境看做是影響產業結構變動的一個內生變數。投資環境包括政策環境、市場環境、基礎設施條件、人文環境、地理環境、資源稟賦等。可以看到投資環境中的資源稟賦條件對產業結構的約束力,特別若從人力資本角度來看,類似於上文所說的投資品種。但仔細的分析,可以看出兩者的差別。投資品種是從資源,準確的說是投資品的稀缺性來看,而投資環境則是構成了一國或一地吸引資本流入的程度。兩者是從不同的角度來分析投資對產業結構調整和升級的影響的。

這些方面構成的投資環境整體能對產業結構變動產生影響,但這種約束力是通過影響資本的流向來實現的,投資環境好的.地區易吸引境內、境外資本進入。我國正處於 工業 化初期,在工業化 發展 過程中,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實現經濟增長,存在著三個缺口,即資金、技術和出口創匯能力。而跨國公司作為國際資本的重要媒介,恰恰具有投資和融資、利用高科技技術進行生產經營和商品貿易三大功能。所以,若吸引了跨國公司中的高科技產業進入,憑藉技術的溢位效應,通過產業叢集這一組織形式,可實現產業叢集內產業結構升級。產業結構的高水平又優化了投資環境,促進了資本的進入,可以說,這是一個良性迴圈過程,這也是目前我國東部沿海地區的產業結構水平高於中西部的一個原因。同樣,良好的投資環境也有利於產業結構的調整。由於產業結構升級對投資環境的依賴度大,所以投資環境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力強於產業結構調整。

具體來說,投資流向和投資結構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力最強,投資規模其次,而投資風險、投資品種和投資環境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力不強,這是因為投資的這些方面對產業結構的變化是間接影響的,有的是通過前兩個方面作用於產業結構的。綜上分析可以得出,投資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力強於對產業結構調整的約束力。

三、產業結構變動反作用於投資

短期內,產業結構相對穩定,因此,產業結構調整和結構升級會通過既定的產業結構傳遞作用制約投資。即任一時期的投資執行均是在特定的產業結構變化的執行方式下進行的,產業結構的變化會在相當大程度上影響或決定投資的變化,這種反作用主要體現在對投資結構的影響上。

(一)產業結構對投資結構的影響

前面的分析指出,現在的產業結構是由過去的投資結構決定的,而現在的投資結構又影響著未來的產業結構。投資流向結構對產業結構具有較強的約束力,那麼,產業結構對投資結構有影響嗎?回答是肯定的,產業結構對投資結構也具有很強的制約作用。例如,在固定資產投資中,要消耗大量的投資品,而投資品是由各產業部門生產、提供的,投資品不僅在總量上,而且在構成上制約著投資結構。產業結構合理,產業協調發展,投資品供應充分、構成合理,能夠滿足各種投資需求,則會形成合理的投資結構,否則,會影響投資結構的合理化和優化。另外,優化的產業結構是動態的產業結構,在其實現動態優化的過程中,對投資結構也提出調整的要求,引導投資結構的演化方向,投資必須圍繞著產業結構優化的目標及時調整在各產業之間的分配比例關係。

(二)產業結構對投資規模的影響

產業結構合理的地區,所需的投資規模較小。而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地區,由於產業結構不合理造成大量的資產積壓,即需要調整大量的資產存量,為了調整現有的產業結構水平,需要大量的增量投資,而且還需要通過增量投資來啟動固定資產存量調整。

四、補充說明及結論

可以說,以上主要分析的是投資對產業結構變化的約束,現把我們分析的鏈條拉長,可能會問,投資的這幾個方面是如何加以決定的?產業結構反作用於投資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呢?為了分析的完整性,現將這兩個問題簡要的加以闡述。

無論是投資流向還是投資環境等,都是由既定的投資制度安排決定的。可以說,投資制度安排是整個鏈條的起點,因為投資制度安排規定著投資的各個方面,包含產業政策指向和巨集觀調控實施手段對投資執行進行調控的內容。投資的各個方面決定產業結構整體水平後,產業結構並不是直接反作用於投資的,而是通過既定的產業結構所形成的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偏差反映在巨集觀經濟目標上,巨集觀經濟目標完成的程度又影響了下一輪投資制度安排,從而影響投資的。

可以說,這是一個很長的過程。因此,產業結構反作用於投資的效果可能不好,因為在這麼長的一段時間內可能會發生很多變化,這種反作用是在整體動態過程中體現的。這樣,我們從投資的上游,產業結構的下游將產業結構變化中的投資約束加以闡述了。可能投資還有很多方面都可以對產業結構變化產生約束,不論是直接的,還是間接的,但從投資的主要方面加以分析就已經達到了本文的目的。本文得出的投資對產業結構升級的約束力強於產業結構調整以及既定的產業結構水平對投資的反作用,對投資傳道迴圈的起點投資制度安排有很強的指導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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