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化增值稅系統構建論文

來源:才華庫 1.33W

一、適應數字化經濟

數字化增值稅系統構建論文

當前市場經濟形態中,數字經濟已經是典型特徵,人們的交易範圍已從傳統的三維空間轉向多維空間,在網際網路等資訊科技的推動下,虛擬空間中經濟活動和交易量令人吃驚,越來越多的生產力要素要藉助數字經濟模式來開拓虛擬空間中的市場版圖。對於稅務機構來說,為實現稅源管理和稅收的有效徵收,稅務機構建立了一套完備的稅制徵收體系,但是它是建立在傳統的實體經濟之上的,在具體的徵稅實踐中,為了降低徵納稅成本,稅務機構也採取了將徵稅活動放在網上,藉助於網路的便捷性,從時間和空間上方便徵納雙方的稅收活動。但是數字經濟到來,使得納稅物件和稅源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兩者相較之過去更加分散化,傳統企業是參與市場經濟活動的主要參與者,但是隨著在虛擬空間從事經濟交易成本的大幅降低,大量個體或者單獨的人都可從事經濟活動從而獲取價值收益,因此有新的稅源產生,但是過於分散化,且大量線上交易模糊了具體的交易地點,稅收徵管面臨稅收管轄權難以界定,稅收漏洞越來越多等稅收問題。正是由於數字化經濟模式影響了人們的生活和思維方式,所以稅收機構現行復雜的企業或者個人的預先註冊繳稅稅收制度會被端對端的數字稅收系統取代,納稅人,特別是個人和中小型企業的稅務申報變得更容易,對於稅收機構來說,企業,尤其是個人的稅收隱匿活動在數字技術的運用下會大幅減少。增值稅作為流轉稅,藉助數字技術可以擴大其鏈條抵扣範圍,從而實現增值稅在新經濟業態下更廣泛的覆蓋。

二、藉助數字化手段

虛擬經濟是在藉助數字技術下產生的新的經濟空間,它是數字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增值稅作為世界上主要的稅種,也是眾多國家的主體稅種,怎樣面對數字經濟新常態,適應新的具有變革性經濟業態,從而保證在數字經濟時代繼續發揮其主體稅種的作用,當前最重要的目標就是:完善虛擬經濟下的增值稅制度,通過數字化改造擴大其在虛擬經濟下的覆蓋面。當前的增值稅制度儘管建立在傳統實體經濟之上,但是增值稅徵管已經包含整個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並且徵管的初步網路化、資訊化已經實現。這是在各國政府推行電子化政務的背景下開展的,現代稅收管理系統由三部分構成:核心稅務處理系統、電子稅務管理以及合規管理系統。其中增值稅的電子稅務管理為納稅人提供基於網路的電子化稅務服務,包括註冊、備案、付款繳稅、合規、自我稽核、納稅人服務等等。對於中國來說,金稅三期工程就是實施包括增值稅在內的綜合性稅收管理資訊系統,是國家電子政務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它是圍繞“一個平臺、兩級處理、三個覆蓋、四個系統”的總體目標而建立。其中“一個平臺”指包含網路硬體和基礎軟體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兩級處理”指依託統一的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資料資訊在總局和省局集中處理;“三個覆蓋”指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覆蓋所有工作環節,覆蓋國地稅局並與相關部門如工商、海關聯網;“四個系統”指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範,逐步形成一個以徵管業務系統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資訊和決策支援在內的四大應用系統軟體。對於金稅工程,中國的增值稅的電子化徵收非常完備,除了金稅系統,部分地方也實現了微信小規模增值稅申報繳稅。儘管建立了完備的金稅系統,但是在面臨虛擬經濟下應涉及增值稅交易的經濟活動時還是出現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由於稅務機構對納稅人的經濟活動熟悉力度不夠,並且金稅系統主要還是面對企業法人性質的市場參與主體下,因此眾多應繳增值稅的交易活動在虛擬經濟空間被大量隱匿。從本質上來說,增值稅的稅收原理是適應虛擬經濟空間的,但是在具體的徵稅技術上要作出改進。

主要問題是確定在虛擬經濟空間下應徵增值稅活動供應地點、執法地點、交易地點和管理等方面。針對虛擬經濟空間中交易點的確認和稅收管轄權問題,目前切實可行的辦法就是通過網際網路域名和IP地址許可相結合的辦法來確定納稅人與所在地稅務機構的聯絡問題,同時稅務機構還必須儘快實施將身份證納入統一納稅人識別號,確保將個人應稅活動納入到統一的增值稅管理當中。而完成這些內容,稅務機構應該與政府相關部門實施資訊共享,這也是中央政府協調統一各部門電子政務一體化的必然選擇。由此來看,儘管中國增值稅在制度建設上已經實現了對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的覆蓋,但是由於增值稅徵管技術尚未數字化,因此虛擬經濟下的現行增值稅徵收存在稅收漏洞,在虛擬經濟規模日益重要的情況下,對增值稅制度進行數字技術改造,是完善全鏈條抵扣,建立真正覆蓋市場經濟並體現稅收中性的增值稅徵管體系的技術基礎。

三、邁向區塊鏈技術

市場經濟的數字化程序仍在繼續,隨著5G技術、萬物互聯技術的實現,數字經濟時代將會加速到來,為此支援增值稅體系的現有技術基礎必將被新的技術所替代。國家稅務總局已經著手開始研究區塊鏈技術在稅收體系中的應用。所謂區塊鏈是分散式資料儲存、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它是一種網際網路資料庫技術,其特點是去中心化、公開透明,讓每個人均可參與資料庫記錄。其中交易是指一次操作並導致賬本狀態的一次改變;區塊是指記錄一段時間內發生的交易和狀態結果,它是對當前賬本狀態的一次共識;鏈是指由一個個區塊按照發生順序串聯而成,它是整個狀態變化的日誌記錄。普華永道在一份關於區塊鏈技術報告中指出其在稅收方面發揮的作用,即利用區塊鏈可以實現對增值稅支付的時間與地點的追蹤,以及防止製造虛假交易資訊隱匿應繳稅款,基於該技術稅務機構可以獲取更加全面、真實的稅收資料。這與以往的增值稅體制相比,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有效抓住了痛點,即解決了稅務機構增值稅稅源管理難以全面覆蓋的困局以及納稅人主觀偷逃、隱匿稅款的行為。為此參照位元的區塊鏈模式,針對增值稅現有執行場景來分析區塊鏈技術下增值稅運轉流程。該系統是在一個相對封閉下的.區塊鏈系統中,由稅務機構、銀行、納稅人以及監督機構組成。代幣作為代替真實貨幣在系統中作為交易媒介。其中稅務機構作為系統管理員全面負責該區塊鏈增值稅系統的執行,負責代幣的挖掘和證明,監控代幣交易,利用公鑰為納稅人提供數字證明。銀行作為代理向納稅人出售代幣並進行收付款,代幣由稅務機構建立,並交給銀行,納稅人在銀行設立代幣賬戶,實現真實貨幣與代幣的交換。

銀行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的交易僅限於代幣與納稅人真實貨幣的交易,且必須通過稅務機構的認證。因此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中有檢視和建立交易的許可權。納稅人根據自己唯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被區塊鏈地址取代,每個人可以擁有一個或者多個地址,當具有信用的交易方訪問時,該納稅人可以通過私鑰與其完成交易,交易的媒介代幣通過銀行進行兌換並轉移到納稅人區塊鏈地址上,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中,納稅人擁有檢視和建立交易的許可權。監督機構為第三方機構,它僅根據調閱檢視許可權實施審計監督,如圖。具體的區塊鏈下的增值稅運轉流程如下:首先納稅人在銀行的真實貨幣賬戶與代幣賬戶實時交易下,通過實體或者虛擬經濟下真實的交易過程發出資金流進流出的指令,繼而代幣轉移到納稅人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的地址實現與對手的代幣交易,記錄交易資訊並與交易對手形成下一個連結,同時代幣轉移到交易對手的區塊鏈地址,整個一次完整的交易會形成報告並根據代幣與納稅人銀行賬戶的連結傳送到銀行地址,銀行將報告遞交稅務機構。在這個過程中,交易包含增值稅發票數字資訊,而增值稅的繳付通過增值稅發票的數字形式以嵌入代幣交易的形式完成流轉並實現繳付,稅收最終通過銀行賬戶兌換成真實貨幣實現。具體的增值稅發票的數字形式可以根據世界海關組織《商品名稱及編碼協調製度》(簡稱HS)的商品標準化編碼並利用JSON資料交換格式來實現,同時增值稅的納稅申報表的數字形式也可以用嵌入形式來表達。通過構建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下的增值稅流轉系統,現有增值稅面臨的增收方面的痛點將會有效解決。

第一,實現從企業法人到個人,從實體經濟到虛擬經濟的全覆蓋。無論納稅人是法人還是個人,交易是在線上還是線下進行,通過銀行作為資金交換的中介,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轉換到區塊鏈系統下後,每一筆交易都將以數字形式被詳細記錄並且每一個區塊被相互連結。基於共識原則,交易不可篡改,這樣應稅行為產生並記錄在資料鏈資訊當中。

第二,有效解決稅收漏洞,杜絕納稅人的主觀隱匿稅收行為。在區塊鏈技術應用下,納稅人的隱匿交易以偷逃稅款的目的行為,只能通過銀行系統構建虛假的交易,但是交易在區塊鏈地址中會自動被判別是否真實存在,然而一旦被審計查出,銀行會承擔違法違規責任,因此銀行也會形成對納稅人的監督,即使納稅人修改區塊鏈增值稅系統中的交易記錄,但是由於分散式賬戶技術,去中心化的特徵使該記錄的修改影響到所有鏈條上的記錄資訊,因此其實際可操作性不強。

第三,解決稅收的管轄權問題。針對納稅人識別號、網際網路域名和IP地址有效利用,在區塊鏈增值稅系統中,每一次資訊記錄,通過大資料的搜尋、爬蟲等技術,可以輕鬆通過匹配來確定納稅人屬地,從而確定其所屬管轄的具體稅務機構。第四,稅務機構以極低的成本深度參與納稅人經濟。通過區塊鏈增值稅系統,稅務機構可以實時、便捷的瞭解某一納稅人在某一空間(真實空間或者虛擬空間)某一時點的交易資訊,但是稅務機構所花費的成本會很低,原因是區塊鏈技術是第一次利用技術手段實現人與人之間的信用問題,基於共識機制的區塊鏈技術作為人們之間信用的中介,其大幅降低了構建信用機制的成本,因此稅務機構檢視納稅人的資訊是真實的,與傳統增值稅徵收手段下對納稅人的納稅檢查所動用對成本相比,利用區塊鏈技術,其成本優勢顯而易見。

四、數字化增值稅體系

當下各國都在研究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幣。數字幣取代紙幣被認為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數字經濟時代下,數字幣已經產生並迅速被投資者追捧,位元就是典型例證。但是要讓數字幣真正實現流通執行,只有基於政府的主權數字幣符合要求。因此世界主要國家央行都在抓緊研究主權數字幣問題。中國央行數字幣研究團隊設計的主權數字幣是由央行擔保、簽名發行並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它採用安全晶片為載體來保護金鑰和演算法運算過程的安全。在發行方面,中央銀行負責數字幣的發行與驗證監測,商業銀行從中央銀行申請到數字幣後,直接面向社會,負責提供數字幣流通服務與應用生態體系構建服務。對區塊鏈增值稅系統來說,數字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產生的,它具備區塊鏈技術下的所有優勢,因此用主權數字幣取代代幣,可以實現封閉的區塊鏈增值稅系統變為政府主導下的開放式的區塊鏈增值稅系統,同時金融系統的區塊鏈技術採用,使得區塊鏈增值稅系統與區塊鏈金融系統並軌,這從根本上實現了區塊鏈增值稅體系的構建。也使得交易程式更加簡潔化,真實貨幣與數字幣的兌換將取消,數字幣將成為直接繳納增值稅的法定貨幣。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