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誠信論文

來源:才華庫 7.24K

“早起,買兩根地溝油油條,切個蘇丹紅鹹蛋,衝杯三聚氰胺奶,吃完,開著錦湖輪胎的車去上班。中午,瘦肉精豬肉炒農藥韭菜,再來一份人造雞蛋滷注膠牛肉,加一碗石蠟翻新陳米飯,泡壺香精茶葉。下班,買條避孕藥魚、尿素豆芽、膨大西紅柿、石膏豆腐,回到豆腐工程天價房,開瓶甲醇勾兌酒,吃個增白劑加吊白塊和硫磺饅頭。飯後,抽根高汞煙,去地攤買本盜版小說,回去上一會兒盜版作業系統的XP,晚上鑽進黑心棉被窩……”這番調侃折射出中國百姓對食品安全等問題的辛酸與無奈,但這僅僅是中國商務誠信缺失的一個方面。“仁、義、禮、智、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先賢們也曾經實踐過“貨真價實、童叟無欺”的至誠理想,但在今天,中國社會商業欺詐現象頻現,商務誠信問題層出不窮。據商務部的統計,我國企業每年因信用缺失導致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高達6000億元。資料顯示,目前我國企業壞賬率高達1%至2%,且呈逐年上升態勢。相比之下,成熟市場經濟國家企業壞賬率通常為0.25%至0.5%;我國每年簽訂的約40億份合同中,履約率只有50010。

商務誠信論文

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提出,“把誠信建設擺在突出位置,大力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抓緊建立健全覆蓋全社會的徵信系統,加大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在全社會廣泛形成守信光榮、失信可恥的氛圍。”《商務部關於“十二五”期間加強商務領域信用建設的指導意見》中也明確指出:“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市場體系的基礎T程,也是規範市場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我國正處在市場化深入推進的關鍵時期,更需要在傘社會弘揚誠信美德,大力培育誠實守信的商務環境。審視我國當前商務誠信缺失的主要原因,將有助於我們對症下藥,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一、商務誠信缺失產生的原因

(一)傳統誠信文化存在弱點

中國傳統誠信觀念建立在德性誠信的基礎之上,是一種情感誠信。傳統誠信的實現依靠的是行為者的自律,而非物質利益或法律約束;傳統誠信觀以身份關係為主要表徵,是建立在親緣基礎上的封閉式誠信,這種誠信“內外有別、親疏有別”,是一種有限誠信;傳統誠信觀以個人心性為依託,(範文網 )體現的是個人自身的品行、品德、修養和情操;傳統誠信觀誠信的目的是一種道義追求,是誠信主體自身所追求的一種道德境界,它更多的是一種崇高的道德理想和更高層次的倫理規範。與之相對的西方誠信觀,則建立在契約誠信的基礎之上,以平等關係為主要表徵,以外部制約為依託,其實現更依賴於他律,表現為個人為追逐利益而兌現承諾的可靠程度。傳統誠信觀歷經千百年流傳至今,同然顯示了強大的生命力,然而歷史發展到今天,市場經濟建立所導致的社會轉型,改變了整個道德生活的外部條件,使得傳統誠信觀的現代轉換成為必然。傳統誠信文化的弱點不可避免地成為導致商務誠信缺乏的歷史原因。隨著傳統自然經濟向現代市場經濟的轉換,社會生活也就由“身份社會”發展到“契約社會”,傳統的德性誠信也必須轉向契約誠信,過去由主觀自律和道德教育支撐的誠信,也就必然過渡到由法律法規、信用管理等一系列客觀制度保障的誠信體系。

(二)市場經濟機制不夠完善

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市場主體通過契約來限定風險,以便減少信任關係建立的不確定性及非理性。契約就是商務誡信實現的客觀保障,商務誠信也因此獲得了普遍的基礎和客觀的標準,約束著所有進入市場的主體。然而,我國目前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市場經濟機制仍有不完善之處,這對於商務誠信體系的形成,產生了一定的消極影響。

1.產權制度不明晰。現代產權制度的基本特徵是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它是一種權責利高度統一的制度,其建立的基礎就是產權主體歸屬明確和產權收益歸屬明確。因為只有產權所有者和收益者明確,即其既是市場交易信譽價值的受益者,又是市場失信行為的相應職責的承擔者,才能使經濟主體的市場經濟行為別無選擇地堅持誠實守信經營。但是,目前現有的產權制度仍然缺乏對經濟活動主體的足夠約束力。尤其是在國有資產管理、運營體制中,仍然存在較為嚴重的權責不明現象。國有企業的經營者或領導者還僅僅是所有者的代表,他無須對自己的行為承擔財產責任或經濟效益,這種不明晰的產權制度就造成了國有資產所有權虛置、所有者缺位的現象,致使國有企業的經營者因無法確定企業的`未來收益將由誰來享受,從而忽視誠信經營,一切以眼前利益為出發點。另外,我國非公有制經濟的經營中,由於私有財產在法律上沒有得到應有的保護,無法激起其建立長遠的經營戰略和目標的動力,大量私營業主也是隻顧眼前利益,無心規劃長期的誠信經營。

2.市場競爭機制不健全。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競爭異常激烈,我國市場經濟又處於不成熟階段,沒有形成健全有效的市場競爭機制。這就促使企業家把追求財富的累積這一特質,表現得淋漓盡致,甚至肆無忌憚。在市場競爭機制不完善的情況下,企業以獲取利潤為目標,常常通過諸如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稅偷稅、商業欺詐、製假售假、非法集資等手段來獲取財富。

3.交易資訊不對稱。資訊是一種重要的資源和資產,但市場上的任何個體或組織都不可能掌握百分之百的資訊,資訊不對稱也就成為現代經濟生活的一種常態。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活動主要通過各經濟主體之間的相互交易來進行。南於我國目前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機制來確保資訊的公正、公開和公平的傳遞,資訊也主要是在各個交易主體之間橫向傳遞,向公眾公開或擴散的可能性很小。在交易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交易當事人可以利用自己的資訊優勢,通過隱瞞真實資訊甚至製造虛假資訊來操縱交易行為,實施商業欺詐,為自身牟取不正當利益。

4.法律保障不足。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正處於完善之中,相應的商務誠信法律體系尚不完善,對社會與經濟活動巾的誠信行為缺乏強有力的保障措施。目前,我國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系統的和規範的商務誠信法律,現行個別法律法規中雖也涉及對商業欺詐、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的處理辦法,但對其懲治辦法的規定卻明顯不妥。因此,就造成了在對商務失信行為的執法過程存在判決不當、執行不力、處罰不夠等現象。由此可見,在商務誠信法律保障不足的情況下,失信者不能受到應有的制裁,守信人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失信成本遠遠低於守信成本,這就大大助長了市場上不講商務誠信的風氣。

(三)政府職能作用發揮不夠

商務誠信不是孤立存在的,其與社會誠信水平,特別是政務誠信和司法公信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絡。從已經發生的案例來看,一些企業為了追求自身的利潤最大化,不惜突破行業底線和道德底線,甚至是法律底線。而個別政府部門和司法部門出於對地方經濟的保護,對於當地的假冒偽劣、非法經營的違法行為不是予以制止,而是採取默許甚至縱容的態度,使得這些企業更加肆意妄為。同時,由於相關法規、制度建設尚不完善,政府在監管方面缺乏依據、無法可依,加之有些政府在監督執法方面缺少經驗或是對監管企業發展方面根本不加重視,造成了執法不嚴的局面。社會上的失信違法行為不能得到應有的懲處;相反,失信者卻能得到鉅額的利潤。這種現象無疑會助長失信、違法之風,最終造成整個商務誠信環境的破壞。此外,商務誠信的建立需要政府的主導,但是政府在這方面的職能並沒有得到很好的履行,在經濟建設過程中,對誠信美德的教育、宣傳力度不夠,沒有出臺關於誠信的專門法律、法規和政策等。

(四)誠信意識淡漠

一方面,由於企業誠信意識的淡漠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的滯後,使得企業在經營中的所有行事方針都是以利益為導向。在利益的驅動下,企業會放棄道德的經營原則,轉向非道德的經營,從而導致失信行為的產生。同時,我們的企業過分地關注自身的經濟效益,對企業發展的評價也僅僅關注在一些數字指標上,而忽視了企業文化的建設,也忽視了對企業經營管理者和員工自身素質的培養與提升,尤其對於誠信素質的培養更是少之又少,績效成為衡量企業經營好壞與考核員工的唯一標準,沒有使經濟發展與文化發展相同步,這是企業執行不暢的又一內因所在;另一個方面,消費者法律意識淡漠,維權意識不強,對消費過程中的上當受騙,一般只是聽之任之。消費者缺乏自身權益保護意識,也助長了企業不誠信的囂張氣焰。

二、商務誠信建設的路徑選擇

(一)在商務誠信建設過程中,加強制度性保障

1.完善產權制度。深入推進國企改革,做到權責主體明確,企業有獨立自主的經營權、財產所有權、支配權以及償債能力。這樣,國企才能提高經營中重複博弈的積極性,在追求長遠利益中重視誠信

投資。對非國企來說,應不斷完善物權法、債權法之類的財產保護制度,確保企業在經營中財產流轉的穩定預期,為企業誠信經營放棄短期機會主義提供法制基礎。

2.完善企業徵信及信用資訊披露制度。加快信用網路建設,充分利用工商、財政、銀行、質檢、審計、司法等部門的現有資料和已有系統,出臺資料收集政策,加快建立企業和個人公共資訊資料庫,制定市場準入機制、失信約束機制和處罰機制,以及信用評估準則、評估辦法和管理辦法,資料資訊的採集和使用辦法等符合市場規律的信用體系,建立明確的信用資訊徵集和披露法律制度,擴大社會相關的信用資訊的徵集和披露範圍與頻度。在此基礎上,建立一個覆蓋全社會的信用資訊查詢系統,通過網際網路、新聞媒體等,在全國範圍內形成有效的信用資訊溝通傳播渠道。

3.建立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實行企業信用預警制度,對違法或失信行為輕微的企業進行預先警示,或預先約見,或口頭提示,或在日常檢查中予以提示;實行企業失信懲戒制度,對失信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強化日常檢查,注重事後回訪,由政府的監管部門和權威的徵信機構將企業的失信記錄列入相關信用資訊查詢系統,向全社會公示失信企業懲罰名單,由市場和全社會對失信企業進行經濟性、道德性懲罰;實行企業守信激勵制度,對守信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從積極方面鼓勵其他企業重視信用、保護信用、提倡信用;實行嚴重失信淘汰制度,對嚴重失信企業,吊銷其營業執照並加強後期監管力度;實行企業信用修復制度,對主動整改、糾正違法失信行為的失信企業,給予恢復信用的機會;對企業失信行為進行法律責任追究。企業失信的法律責任是失信懲罰機制的制度保障和延伸措施,因此,這種法律責任追究不能侷限於採取單一制裁的方法,而必須採取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內容兼而有之的方法。

(二)在優化商務誠信環境過程中,充分發揮政府職能

政府在商務信用活動中,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政府應帶頭誠實守信,起到表率作用,提高政府公信力,樹立高效、廉潔的政府形象。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擴大政務公開的渠道,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另一方面,政府應該充分發揮其對市場的監管作用,以規範市場秩序。遇到違法亂紀行為,要及時進行懲處,並向社會公佈。政府應針對目前各種分散的監督機構進行規範、引導,使其制度化、系統化,以在全社會形成健全的市場監管機制,為建設完備的商務誠信體系做好鋪墊。

(三)健全法制,加大執法力度,為商務誠信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

首先,加快立法步伐,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我國目前有關商務誠信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完善,對法制體系的建設尚處在起步階段,法律法規中存在的漏洞給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因此,加強商務誠信的立法工作,已經成為當務之急。國家應儘快制定《企業信用法》,並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補充修改,對於失信違約的企業和個人應加大懲處力度,使之付出經濟與信譽雙方面的慘痛代價。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杜絕商業欺詐行為的發生參照已開發國家的《公正信用報告法》,制定相關的法規,嚴格規範涉及信用記錄、使用及評估活動的機構和組織的行為。依照《破產法》等法律法規強制企業退出,對違法企業吊銷經營牌照,勒令其退出市場,不僅追究其經濟責任,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其次,加大執法力度,切實做好法律責任的貫徹落實。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時期,政府的行政機關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執法部門從嚴執法,這是促進市場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的前提條件。維護法律的權威,必須讓違法亂紀的人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遵紀守法的個人和企業應該受到保護和鼓勵,以增強他們誠實守信的信心。同時,應該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提高執法隊伍的素質,給執法隊伍提供必要的物質保障和技術支援,確保其嚴格執法、公正執法。

(四)加強道德教育,推進企業誠信文化建設

首先,加強個人道德教育。商務活動是否誠信,主要還在於商業經營者個人的道德水平和誠信意識。因此,應該將強化全民誠信意識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倫理建設的重要內容,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基本工程來抓。在經濟生活巾,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誠信規範活動,比如“質量萬里行”、“全城商品無假貨”等。還可以通過報紙、雜誌、廣播、電視等各種媒體進行宣傳教育,使人們清楚地認識到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同時,媒體也應起到監督的作用。對於誠實守信的個人和企業耍廣泛宣傳、大力頌揚,而對於失信的個人和企業要進行批評、譴責。

其次,加強企業誠信文化建設。通過制定企業誠信準則,開展企業誠信培訓,逐步樹立企業誠信文化理念,並不斷提高企業員工尤其是管理者的誠信文化素質,建立激勵誠信行為的制度規範,使誠信文化觀念滲透到整個管理過程中,變成人們的自覺意識和行動。

(五)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和信用中介服務機構的作用,加強商務誠信管理

一方面,對於商務誠信管理,行業協會也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行業協會的監管,既可以為本行業的會員提供各種經驗交流、政策諮詢、業務培訓、權益維護乃至頒發行業從業執照等服務,又肩負著維序的社會功能,需對其行業的各個機構進行監督和評價。因此,要強化行業自律,建立信用檔案,健全管理機制,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的作用;另一方面,要引導企業運用信用產品和服務,培育信用服務企業,大力開展信用產品和服務應用,從而加快決策速度,提高交易活動效率,擴大信用交易規模。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