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保密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來源:才華庫 3.05W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密協議書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保密協議書模板集錦7篇

保密協議書 篇1

協議編號:

甲方(披露方):

乙方(接受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______________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披露方單位(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接受方單位(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簽字地點:

簽字日期:

保密協議書 篇2

協議編號:________

甲方: 乙方:

本協議所稱“雙方”指甲方和乙方,“一方”指甲方或乙方。

甲乙雙方在電影《》合作中涉及劇本、有關合同、意向書、會議紀要、備忘錄、客戶名單等具有保密性的資訊問題,為避免雙方相互提供的己方的祕密資訊被對方透露給他人,給雙方造成經濟損失及其他損失,經友好協商,就相互提供的祕密資訊的取得和保密等有關事宜,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劇本、劇本大綱或劇本策劃案(包括但不限於故事架構、情節線、人物關係)等。

2、甲方提供給乙方的客戶名單、客戶品牌內容營銷具體內容(含情節、聲音道具等表現形式)、方案、價格及有關資料,內部管理資訊。

3、雙方之間的合同書、協議書、意向書等對雙方權利義務、約定事務具有確定性意義的任何檔案。

4、雙方確認並承諾: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保密資訊屬於提供方合法擁有,另一方的接收視為對提供方擁有相關智慧財產權的認可。

5、一方在獲得對方的上述資訊之前或之後,該等資訊已經被公開的,則該等資訊不構成保密資訊。

6、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口述、文字、圖表、影象、電子檔案等。但如以口頭形式提供的資訊屬於保密資訊範圍時,提供方應向另一方事先明確告知其保密性,並在披露後及時以書面形式備忘。

7、保密資訊同樣包括一方從第三方得到的對方的相關資訊。

第二條保密措施

1、一方獲得對方的保密資訊時,應當由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確認。

2、雙方保證該保密資訊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或目的,任何將對方保密資訊用於其他用途的行為均被視為對保密義務的違反。

3、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任何一方不得將保密資訊用於本合同或雙方約定以外的任何目的,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第三方或者對方未許可接觸/披露的其他工作人員等進行披露、洩漏、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複製、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其知悉該等資訊,亦不得擅自利用或者許可任何第三方利用對方的保密資訊。

4、一方應當妥善保管對方的保密資訊,如若發生丟失或洩露,應當立即告知對方,雙方共同研究採取補救措施。

5、任何一方對任何資訊是否應予保密不確定時,均應按照保密資訊採取措施予以嚴格保密。

6、資訊提供方有要求時,資訊接收方應將保密資訊銷燬或歸還給資訊提供方。但根據雙方的約定,資訊接收方有義務提供該資訊時除外。

第三條保密期限

1、若雙方未能就轉讓交易達成一致而終止談判或雖然雙方已簽訂轉讓交易協議,但在協議履行完畢前經雙方協商而終止履行時,一方應當將已獲得的對方的保密資訊全部地、完整地歸還對方。

2、雙方合作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終止後,按照本協議規定對於在本協議終止前所披露的資訊和檔案的保密義務不受影響,而將繼續有效,仍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非相關資訊已被公開或發生本協議第4條約定的情形。

第四條違約責任

若因各種原因致使轉讓交易談判沒有如期進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均應遵守本協議,否則,若因此造成另一方損失時,應向另一方賠償損失,該等損害賠償包括但不限於一方的直接損失、有證據證明的間接損失及因此而實際付出的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訴訟費等。

第五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或本協議之履行發生爭議時,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祕密資訊及智慧財產權

1、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專有技術、專利、工藝、製作方法、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技術文件、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相關的函電、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採購情況、銷售渠道、銷售狀況、定價政策、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電子資訊渠道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2、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3、甲方排他的.享有乙方在履行職務工作過程中創造的任何工作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創造、技術改進、工具模型、專有技術、專有設計、專利、管理模式、商業模式、管理方法等,甲方可按照甲方制度和法律規定給予乙方適當的獎勵或報酬。雙方一致同意工作成果屬“祕密資訊”範疇。

第二條對祕密資訊的保密

1、乙方承諾,嚴格保守自己在為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有關甲方及甲方專案的一切祕密資訊。

2、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專案的工作需要交流此種祕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以任何方式,無論口頭、書面,還是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祕密資訊。

第三條禁止非法使用祕密資訊

乙方保證除非為了甲方的工作需要併為甲方利益而使用此種祕密資訊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或授權,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祕密資訊,並且不以任何方式許可或協助他人使用祕密資訊。

第四條祕密資訊的停止使用

1、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無論何種原因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停止使用所有的祕密資訊,而且只要此種祕密資訊尚未依法進入公眾領域,乙方就不得繼續使用,也不得向任何個人、公司、單位及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此種祕密資訊。

2、在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及終止或解除後,一旦甲方要求,乙方應立即按甲方要求將從甲方獲得的一切資料檔案及其複製件歸還甲方或雙方銷燬,包含該商業祕密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如果該技術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或載體中,則應刪除。

第五條保密期限

1、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年,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計。

2、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用。

3、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支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相當於乙方任職期間取得的勞動報酬總額的25%。如果甲方的損失超過前述約定違約金數額,以甲方的實際損失額為準進行賠償。

2、由於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費、律師費、訴訟費用。並且乙方還應採取各種合理方法挽回洩密造成的影響,儘可能使祕密資訊繼續處於保密狀態;同時,本協議繼續有效。

3、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無論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簽訂、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

2、發生爭議後,任何一方可直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訴訟。

第八條其他

1、通知,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通知須用中文書寫,並應由專人交付或郵遞、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發出,地址以本協議為準。如聯絡方式發生變更,變更方應於變更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否則本協議地址視為有效地址。

2、效力,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署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效力等同,甲乙方各執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保密協議書 篇4

甲方: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乙方:性別:身份證件號碼:戶籍地址:通訊地址: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的保密及競業限制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用人單位有權採取措施保護商業祕密,但在訂立保密協議時應注意不能侵犯勞動者的合法權利勞動者有擇業的自由,但在行使權利時同樣不得損害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保密協議跟其它協議一樣,首先必須遵循公平、平等原則,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則該協議無效。

一、祕密資訊

1、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2、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3、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4、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乙方除署名權外不享該祕密的其他權利。

二、職務技術成果與非職務技術成果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並書面確認,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技術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否則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技術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三、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4、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5、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6、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無限期承擔保密義務,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7、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應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四、其它約定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五、保密期限

很多企業通常約定保密期限為任職期間及離職後2至________年,這樣的約定會給員工造成誤解即離職後過了2至________年後,可公開或使用商業祕密了,這樣的約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業____區別約定,對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應約定保密期限做為直至該保密資訊通過正常途徑進入公知領域為止,而不做具體的年限約定;對於一般的保密資訊宜約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

1、在職期間的競業禁止: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2、離職後的競業禁止:乙方離職之後年時間以內仍負有前款的義務。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六、其它約定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2、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七、商業祕密範圍

1、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設計方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2、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3、本協議提及的客戶資料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提供的原件、影印件、電子檔案、印刷檔案、核對檔案,等等。

七、爭議解決辦法

1、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2、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八、違約責任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承擔該後果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九、協議的生效條件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

3、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4、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協議的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有以下簽字蓋章為證。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保密協議書 篇5

甲方:道明中小企業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運河城商務樓B座15樓1504

電話:

電話:0537-2598811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特制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保密資訊,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條款:

1:甲方未向社會公眾公開的市場以及銷售計劃、競爭對手分析、行業分析、發展規劃、非公 開 的財政資訊、資本運作情況、規章制度、合同文字、會議紀要、客戶及僱員資料。

2:所有甲方認為有保密必要或者甲方內部使用(不管是否屬於甲方獨家所有或甲方內部開發)的資訊。

3:保密資訊不包括公開資訊或行業一般資訊,以及在其他同類公司工作乙方也一樣可以獲得的常規知識。

二、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應對保守甲方商業機密負有絕對的義務,並遵守下列各項:

(一):乙方作為綜合行政部應對甲方的以下資訊做到絕對的保密:

1:各種公章證件、合同、人事資料、薪酬情況、招聘網站的賬號密碼、辦公室鑰匙等與工作有關的核心物品。

2:各種規章制度、會議記錄、業務統計報表和相關統計資料資料。

3:各種票據、大型辦公用品的採購合同及領導和其他部門委託代保管的物品、資料和重要資訊。

(二):乙方不得將甲方公司機密透漏給第三方,確實因業務需要,須事先徵得甲方的許可。

(三):不得利用甲方商業機密進行其他經營活動。

(四):不得與他人串通為謀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損失。

(五):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與甲方業務無關的活動

(六):對於甲方要求返回的資料,在服務結束後乙方應如數返回,未經允許不得影印。

(七):不得因自己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損失或聲譽上遭受詆譭。

(八):主動防止洩露甲方公司機密,如發生公司機密洩露,應立即告訴甲方,並採取補救措施。

(九):不得以甲方公司機密作為謀職手段和發展途徑。

(十):事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公司機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十一):乙方承諾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從事第二職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在甲方同類企業內擔任任何職務。

(十二):乙方保證在離開甲方之日起不得以甲方的任何資源作為籌碼進入到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同行業企業任職或服務。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本協議,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予以立即辭退並依法追償相應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的權利。

2:由於乙方洩露批露甲方商業機密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3:甲方有證據證明乙方洩露甲方機密或利用甲方機密謀取私利時,有權給予乙方處罰和處分,有權拒付工資和各種費用,並終止雙方簽訂的有關合同,同時甲方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在嚴格保護甲方公司祕密的前提下協商解決。

6: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乙方已閱讀並理解以上條款,接受以上條款的約束,並簽署此檔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6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電話: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書 篇7

甲方:

乙方:上海CAE技術公共服務平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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