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轉讓協議書模板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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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我們該怎麼擬定協議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轉讓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精選轉讓協議書模板八篇

轉讓協議書 篇1

甲方(轉租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碼:

丙方(房東):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丙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房屋轉租協議。

1、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轉租給乙方使用。

2、 原甲丙雙方所簽訂的《房屋租賃協議》,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除甲方將其權利義務轉讓予乙方及本協議另有約定的條款外,合同項下的其它條款不變,對乙方與丙方均具有約束力。

3、甲方轉讓前經營所發生的責任、事故需由甲方承擔,甲方必須付清原租賃所有應該繳納費用(包括水電費等)後再將房屋移交給乙方使用。

4、轉讓費為___________ 元(包括從20年 月 日到20年月日止的租金和現有設施轉讓費),現有設施歸乙方自行處理和使用。

5、在本協議生效之前,甲方依原甲丙雙方合同已向丙方支付房租,則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款項視同乙方支付,丙方不得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轉讓期到期後,丙方不得再向乙方收取轉讓費,乙方如若繼續租賃,丙方需優先與乙方簽訂租房合同 。

6、轉讓期間乙方需承擔水電費以及裝修費。

7、本協議經三方簽字、轉讓費交清即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2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____%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公司擁有的全部股權,並且甲方轉讓其股權的要求已獲得公司股東會的批准。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公司擁有____%股權。

鑑於公司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____%股權。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的轉讓

1、甲方同意將持有的有限公司%的股份共____萬元出資額,以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份。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先支付甲方股權轉讓價款____萬元,剩餘股權轉讓價款____萬元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

3、甲方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中尚未實際繳納出資的部分,轉讓後,由乙方繼續履行這部分股權的出資義務。

4、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後,乙方即享受%的股東權利並承擔義務。甲方不再享受相應的股東權利和承擔義務。

5、甲方應對該公司及乙方辦理相關審批、變更登記等法律手續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第二條 甲方保證與宣告

1、甲方為本協議第一條所轉讓股權的唯一所有權人;

2、甲方作為公司股東已完全履行了公司註冊資本的出資義務;

3、保證所與本次轉讓股權有關的活動中所提及的檔案完整、真實、且合法有效;

4、保證轉讓的股權完整,未設定任何擔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權益;

5、保證其主體資格合法,有出讓股權的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

6、保證因涉及股權交割日前的事實而產生的訴訟或仲裁由出讓方承擔。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次股權轉讓涉及的工商變更登記。

2、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或二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條 爭議解決條款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各自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及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生效之日即為股權轉讓之日,該公司據此更改股東名冊、換髮出資證明書,並向登記機關申請相關變更登記。

3、本合同式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份,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____份,有限公司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3

甲方:乙方:

因經營需要,甲方轉讓門市房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轉讓協議如下:

一、甲方轉讓的門市房地址:

二、轉讓金:壹萬捌仟元整。移交時一次性付清。

三、移交時間:年月日前。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協調好房屋租賃等有關工作,負責徵得房主的同意,負責為乙方協調與房主簽訂好本門市房租賃協議書;

2、甲方必須於年月日前將本門市房移交給乙方,其後經營收入歸乙方所有;

3、甲方自行處理好自己的商品,乙方接收本門市房後,重新進貨;

4、甲方必須將其所有的固定資產(包括空調、玻璃門、門頭燈、照明燈等,商品除外)列出清單移交給乙方;

5、甲方的債權債務和未明確的帳款由甲方自己負責承擔;

6、甲方必須清甲方所聘用人員的工資和費用;

7、年月日前的水電費、電話費、網路費、物業管理費等全部由甲方清,甲方須將這些費用算單交給乙方。

8、甲方未使用完的房租由乙方在接收本門市房時,一次性付清。

五、附則:

1、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後處理;

2、甲、乙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須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本合同一式兩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日期:二0年月日

轉讓協議書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都市計畫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於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佔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並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並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定的條件履行義務,並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於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轉讓協議書 篇5

一、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標的:

甲方(出讓人)自願將 村 組 人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受讓人)。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土地界址圖》。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 元(小寫 元);本合同項下轉讓土地面積為 畝。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日以現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雙方責任

1、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

2、甲方確認其家人(包括父母親及兄弟姐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交易無任何異議,必須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且該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該土地轉讓後,乙方對該土地享有法律規定範圍內的佔有、使用、轉租、收益和處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甲方應當無條件予以協助。

4、甲方必須承認轉讓後的土地世世代代屬於乙方。

5、乙方的繼承人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甲方和甲方的繼承人應當保證乙方及乙方繼承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6、若遇該土地有權屬糾紛,由甲方(出讓人)出面解決,所造成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出讓人)承擔,乙方(受讓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7、若遇到村委會、村民小組幹部換界或者國家政策性變化,均不影響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讓人)必須保證和維護乙方(受讓人)利益。

9、該土地若被國家或村集體徵用,所得收益和相關補償概由乙方單獨享有,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實現上述權利。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各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若甲方違約,甲方除了須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轉讓金及相關支出外,應當另行賠償乙方投資建房及建造相關設施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和造成的損失,除此之外,還須按違約時土地、地上建築物和附著物三者市場價總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約,自願放棄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在該合同第八條進行協商補充,補充內容同樣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河南省商城縣長竹園鄉 村 組 人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轉讓協議書 篇6

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有幾個股東寫幾個人的)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受讓方(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方均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持股股東。現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同意將自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轉讓給乙方,其中×××持股比例為 %、×××持股比例為%。轉讓價款為人民幣萬元(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5日內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權轉讓費 萬元( 萬元整)。

甲方收款賬戶為:××

開戶人為:××。

第三條 股權過戶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乙方付清轉讓價款後辦理完畢工商、稅務等部門的股權轉讓備案、登記等手續。

第四條 雙方確認,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項前,××公司股權不發生轉移,仍歸甲方所有。

第五條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權轉讓費後,乙方派人進入××公司進行裝置維護工作,維護期間乙方應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人員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公司資產損失、對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等全部損失)均由乙方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方共同對××公司資產進行清點,並登記造冊,製作清單,該清單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權轉讓登記完畢後雙方按清單交接。因乙方未及時辦理股權轉讓登記或其他原因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完成交接的,××公司資產發生貶損風險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股權為××公司的全部股權,雙方確認交易價格為 萬元,對等的資產包括××公司的裝置、彩鋼板房、土建工程。其餘資產、負債由甲方20日內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條 承諾與保證

1、甲方在本協議書籤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書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定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2、自本協議書規定的股權轉讓交付日起,受讓股權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因本次股權轉讓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

稅、個人所得稅等相關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書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簽名)

乙方: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7

土地使用轉讓協議書

甲方(轉讓方): 電話號碼:

住址:

乙方(受讓方): 電話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自願將座落在以

二、轉讓面積向為東;南西北

三、土地使用證號碼

四、轉讓價格:甲、乙雙方議定土地的使用權成交價格合計人民幣 360萬 元。

五、付款方式:

第一次付定金元; 第二次在第一棟基礎攪搗完後為元; 第三次在第二棟基礎攪搗完後為元; 第四次剩餘款元。

六、甲方應保證該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合法清楚及周邊界址,並確保手續及費用合法,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產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若有糾紛甲方必須在七天內調解,如甲方在七天內未調解,甲方負責賠償乙方購地款雙倍的違約金,並註明違約金在一個月內給乙方。

七、若乙方不能按時間向甲方付清所購地價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土地,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於購地價款2‰的滯納金。

八、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辦理土地使用權轉讓所需繳納的各項規費,由乙方負責,但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各項房產及土地過戶手續(過戶的名字由乙方確定),並且甲方負責叫原土地使用證本人無條件到場簽字,如原土地使用證本人不到場簽字,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

1、2、3、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轉讓協議書 篇8

甲方(轉讓人):

乙方(受讓人):

甲、乙雙方為妥善解決債務問題,經友好協商,依法達成如下債權轉讓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將的債權共計元人民幣全部轉讓給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協議直接向主張債權。

二、陳述、保證和承諾:

1、甲方承諾並保證:(1)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實施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轉讓並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其轉讓的債權系合法、有效的債權。

2、乙方承諾並保證: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有權受讓本協議項下的債權並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三、如本協議因甲方原因造成無效或被撤銷,則甲方仍繼續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檔案履行義務。

四、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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