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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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密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保密協議

保密協議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

甲乙雙方正在就 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資訊(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資訊:

1、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3、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1、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2、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專案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3、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

4、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影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智慧財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智慧財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儲存和使用

1、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儲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專案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2、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專案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式做出答覆;

3、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影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宣告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保密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內;

3、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離職,仍需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再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收回有關待遇;

2、如果乙方違反本保密協議,應向甲方支付 萬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3、由於乙方洩露、披露甲方公司祕密行為或保密不當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第七條 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祕密,防止無形資產流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科委1995年1月6日釋出的《科學技術保密規定》檔案,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

第二條 技術祕密是一種重要的無形資產,保護本單位的技術祕密是每位職工的義務和責任,任何人不得利用職權和工作之便或採取不法手段洩漏、發表、使用、許可、出售、轉讓本單位的技術祕密。

第三條 各單位特別是技術業務和科研、人事、組織等部門要把技術保密工作列入工作規劃,計劃及經濟責任制,使技術保密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第二章 機構和職責

第四條 單位設立技術保密工作小組,由主管技術的領導任組長,技術管理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智慧財產權、檔案管理中心為技術保密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保密管理的日常工作。各部門必須指定一名技術管理人員兼管本單位的技術保密工作。

第五條 技術保密工作小組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一、技術保密工作小組職責

1、制訂技術保密工作規劃、計劃、各項規章制度及保密協議,同時負責劃定本單位內專案的密級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2、研究解決技術保密工作中出現的重要問題。

3、對各部門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總結評比,並負責對洩密、失密事件的調查和處理,對重大特大洩密事件上報及協同調查工作。

4、組織職工學習技術保密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二、技術保密工作者職責

1、組織本單位職工學習技術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上級保密規定,提高廣大職工的保密意識。

2、貫徹執行本單位技術保密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對本單位技術保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總結並及時報告洩密事件。

4、建立本單位保密管理及保密協議管理檔案;負責保密協議執行情況的跟蹤調查。

第三章 保密範圍

第六條 本《規定》所稱的技術祕密,是指被列入國家祕密的技術專案和列為企業祕密的專案、由本單位組織研製開發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不應為本企業外所知悉的,能給本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本單位採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資料、製作方法、技術方案、計算機程式等。技術祕密可以是有特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第四章 技術保密管理規定

第七條 各單位對載有技術祕密的檔案材料、圖紙、磁(光)盤、影象、聲像等資料及樣品,必須註明保密和密級字樣,並根據密級採取保密措施,歸檔儲存,嚴格查閱、借閱制度。

第八條 本單位科技人員、行政管理人員以及因業務上可能知悉技術祕密的人員或業務相關人員,必須與法人簽訂包括有保護技術祕密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

第九條 在職職工和新調入職工應籤而不同意簽訂包含有保護本單位技術祕密內容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的,本單位將予聘用的不予調入。

第十條 對列入確認為上級和本單位重大科技計劃專案的計劃任務書或者有關合同課題組成員名單的科技人員,在科研任務尚未結束前要求調離、辭職,並可能洩漏上級重大科技計劃專案或科研任務所涉及的祕密,損害本單位利益的,原則上不予批准。確有特殊情況需調離、辭職的,需與單位再籤保密協議,並專檔跟蹤履行情況。未經同意強行離職人員,列專檔跟蹤調查,一旦有違規,通過法律程式保護本單位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對本單位技術權益和經濟利益有重要影響的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在離開本單位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或經營業務且有競爭關係或者其他利害關係的其它單位內任職,或者自己生產、經營與本本單位有競爭關係的同類產品或業務。

第十二條 有關行政管理人員,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因各種原因離開本本單位時,其主管部門和人事部門應以書面形式向該人員重申其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並向其新任職的單位通報該人員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

第十三條 人事、組織部門在調入新職工時,應當主動了解該職工在原單位所承擔的保密義務和競業限制義務,以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科技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在因各種原因離開單位後,利用掌握或接觸的本單位所擁有的技術祕密,並在此基礎上做出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有權就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予以實施或者使用,但在實施或者使用時利用了本本單位所擁有的,涉及其本人負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時,應當徵得本本單位的同意,並按相關規定支付一定的使用費。未徵得本單位同意,或者無證據證明有關技術內容為自行開發的新的技術成果或技術創新的,有關人員和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承擔保密義務的科技人員依法享有因從事技術開發活動而獲取相應報酬和獎勵的權利。無正當理由,在長時間內單位未支付獎勵和報酬時,科技人員或者有關人員有權要求變更或者終止《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一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即發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六條 本單位對外宣傳機構的有關人員在釋出(表)新聞、通訊和報告文學作品,以及其他人員對外發表文章時,不得涉及技術祕密的實質性內容,其稿件必須經技術保密主管部門審查,在確認不會造成洩密後,簽字認可方可發表。

第十七條 本單位及各部門檔案館存檔案資料所涉及的技術祕密,應按照《檔案資料保密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外單位人員、外商等來本單位培訓、學習、參觀、考察、洽談生意等活動涉及技術祕密的,須報主管部門呈本單位主管領導批准,接待參加訪問的部門要有專人負責保密工作,並按指定的路線和範圍進行參觀考察。

第十九條 本單位有關人員在國內外學術交流活動中,包括講學、發表論文、參加會議、參觀訪問、提供諮詢、通訊聯絡、洽談生意等時,應嚴格保守本單位的技術祕密,不透露和不向他人提供涉及載有技術祕密的資料和物品等。

保密協議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並將獲得甲方支付的相應報酬,且乙方作為甲方的工作人員在任職期間將會獲悉甲方的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祕密,為有效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部委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就乙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應當履行的保密義務,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保密資訊”包括所有甲方的IT專利技術、技術祕密、客戶資料和商業祕密,以及與前述資訊、祕密相關的圖紙、資料庫、報表等所有資料。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內,嚴格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保密內容履行保密義務。

2、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該商業祕密既包括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所有或持有的商業祕密,也包括雖屬於第三方所有或持有,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四條 保密期限和費用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乙方離職後無限期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義務,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保密資訊合法進入公有領域。

3、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在職和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甲方無需在乙方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並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因追究該違約責任所產生的合理費用等。

2、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或有關法律規定,甲方按乙方自動離職處理,或者視情況給予扣除績效、降薪、降職甚至作出開除的處分決定。並且甲方不對乙方負擔任何形式的賠償,也不再支付任何保密費用。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七條 其他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4

甲方:_________工作組

乙方:_________(工作組成員單位)

乙方遵照《_________章程》自願加入_________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並依工作組要求完成_________的有關工作(以下簡稱相關工作)。

經雙方協商一致,為確保相應工作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源不被洩露,並防止上述保密資訊被濫用,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作為相關工作的承擔或參與單位,其工作任務依據相關工作的有關任務書確定,本協議僅涉及承擔或參與該相關工作過程中及以後的保密責任。

二、本協議涉及保密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包括:

1.相關工作任務書中涉及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以及有關會議檔案,紀要和決定;

2.相關工作承擔者之間往來的傳真,信函,電子郵件等;

3.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產生的新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4.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各有關當事人擁有的智慧財產權,已經公開的智慧財產權資訊除外;

5.經甲乙雙方在該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確認的需要保密的其他資訊。

三、甲方責任:

1.甲方應根據相關工作任務書的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

2.甲方在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傳真、磁碟、光碟等)向乙方提供技術資訊時,可以進行登記或備案;

3.甲方對乙方提供的註明保密的技術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給與本相關工作無關的任何第三方;

4.對不再需要保密或者已經公開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僅將工作組批漏的保密資訊用於工作組範圍內的_________制訂工作。

2.乙方對從甲方或者甲方以外的其他渠道獲得的涉及相關工作的技術資訊和技術資料負有保密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分支機構,子公司或委託顧問方,接受諮詢方;

3.乙方為承擔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責任,應妥善保管有關的檔案和資料,未經工作組事先的書面許可,不對其複製,仿造等;

4.乙方應對有關人員進行有效管理,以確保本協議的履行。如乙方在職或曾在職人員在保密期內;

5.在本協議約定的保密期限內,乙方如發現有關保密資訊被洩露,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積極的措施避免損失的擴大。

五、本協議中涉及的有關保密資訊,其中已經擁有智慧財產權的歸原所有人所有;相關工作實施中產生的智慧財產權,其智慧財產權的歸屬依相關工作任務書的約定。

六、甲方為實施相關工作的需要,除乙方特別宣告不能提供給他人的以外,可以將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訊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此行為不視為甲方違約。

乙方在實施相關工作過程中,需要向本相關工作的有關方面(包括:承擔相關工作的其他成員、聘請的專家、政府主管部門)提供保密資訊時,必須取得甲方的書面許可,或者由甲方負責提供。

七、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要求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本協議簽字之日或者自雙方中的一方取得有關檔案,資料之日起,以時間在前的為準,至本相關工作全部完成之日止。如在本相關工作實施過程中,乙方提前退出本專案,雙方應在終止本相關工作後的_________年內繼續履行有關保密責任。

九、雙方在履行協議中產生的糾紛,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約定的糾紛裁決地點為工作組所在地,機構為_________人民法院。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持有兩份,乙方持有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成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密協議5

本協議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簡述

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有效條款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

(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

(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

(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

(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

(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

(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

(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

(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

(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

(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8.對於雙方爭議,由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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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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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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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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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保密協議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客戶個人資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製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戶資訊、交易資料、分析資料等資料資訊。

5、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戶個人資訊。

6、產品銷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戶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資訊。

8、上述保密資訊的洩露可以經資料、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乙方失去儲存涉密資訊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資訊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因乙方洩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戶的個人資訊,因乙方洩露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 無限期 ,直到涉密資訊依法經公開時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市_______區

保密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鑑於乙方在為甲方工作,有接觸、瞭解、利用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之便利和需要,為保證甲方的商業祕密不被洩露或被用於乙方工作之外的用途,明確甲乙雙方當事人關於保護商業祕密的權利與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相關地方規章,簽訂本協議,以資甲、乙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涉之商業祕密是指,本合同列明的以及其他甲方未公開的、能夠給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的資訊和材料。甲方對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合作伙伴等,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也屬於本協議規定的商業祕密。

2、技術資訊

本協議所涉之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研發戰略、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關鍵演算法、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源程式、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等。

3、經營資訊

本協議所涉之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市場資訊、客戶名單、分銷網路、銷售價格、行銷計劃、廣告策劃、競爭策略、採購資訊,採購渠道、進貨價格、供應商名單、管理資訊、財務資訊、人力資源資訊、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資料等。

4、載體

本協議項下載有商業祕密的載體,包括但不限於傳統紙質載體及u盤、硬碟、光碟、網路儲存空間等儲存介質載體等。

5、任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所指之任職期間是指,乙方進入甲方的工作場所、理解甲方指派的任務、或進入甲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最早之日起計)起至乙方實際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任務結束或離開乙方指定的工作場所之日止(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日期的,以後一個為準)。

6、離職期間

本協議項下的離職期間是指,乙方離開甲方的工作場所或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以後的期間。

7、全部經濟損失

本協議所稱的全部經濟損失是指,因一方當事人的違約或侵權行為導致相對人蒙受的以下經濟損失或費用之和,包括但不限於因違反本協議約定的保密職責導致的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因商業祕密被洩露而喪失的商業機會中甲方可預見的利益、甲方為了維護合法權利所支付的'調查費、公證費、取證費、律師費、車旅費及訴訟費、仲裁費等。

第二條:商業祕密歸屬原則

1、乙方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業務所構成的商業祕密歸甲方所有。

2、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因完成本職工作或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時構成的智慧財產權也歸甲方所有。

3、依照法律規定,如果一項智慧財產權應歸乙方所有,可是如果乙方完成該項智慧財產權時使用了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仍對對前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如果在申請相關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權時不可避免地要公開相關商業祕密時,乙方必需在對外提交任何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說明前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第三條:保密義務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必需對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任何前述資訊的部分或全部經過任何方式洩露給第三方,不得自行或與他人串通利用前述商業祕密,直到前述商業祕密被甲方公開。

2、若前述商業祕密經由非正常的渠道被甲方以外的人公開的,乙方也應繼續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3、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應遵守甲方制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保密規章、制度。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的情景下,乙方應當本著誠實信用原則及謹慎的態度,並依理性人的標準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乙方應遵循如下的保密行為規範。

(1)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影印、摘抄、隨意或惡意拿走與商業祕密相關的檔案、電腦軟體、電腦、筆記本、U盤及其它儲存介質、電腦硬體等任何資料與物品。

(2)在離開甲方及甲方指定工作場所時,乙方應將其持有的任何承載與商業祕密有關的檔案資料、文字資料、光碟等妥善保管,鎖入甲方辦公場所內的辦公桌或檔案櫃,並確保桌面、影印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公用電腦等處沒有遺留任何前述資料或物品。

(3)除工作需要外,甲方不能經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將與商業祕密有關的資訊或資料傳送給任何第三人。在因工作需要的場合下,需要經過電子郵件傳送前述相關資訊或資料的,應當經過由甲方供給的郵件地址傳送,不能使用個人的郵箱地址傳送。

(4)如果乙方遺失了前述資料或物品,應當立即報告甲方相關主管人員並採取補救措施挽回損失。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理解任何外部機構的訪問,向其供給任何口頭或書面的關於商業祕密的任何資料或資訊。

(6)乙方不得將與商業祕密有關的資訊作為閒談話題。

(7)在甲方辦公場所內接待有關客人時,乙方應嚴格禁止來訪客人隨意進入甲方辦公區。

(8)乙方不得自行或誘導第三人經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商業祕密。

(9)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4、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並應當遵守以下競業限制義務:

(一)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或類似的業務,自營或為他人經營包括以專職或兼職的方式到相關公司工作,或成為相關公司股東等;

(二)不得受聘於與甲方同類或類似行業的市場經濟主體(包括正式聘用或以其他方式供給勞務、指導、諮詢、顧問等方式);

(三)不得直接或間接或協助他人勸誘甲方其他員工離開公司;

(四)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或試圖影響甲方的客戶關係,將甲方客戶引導與乙方或其他方私下交易或達成交易意向(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意向客戶、正式客戶、已合作過的客戶等);

5、在商業祕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祕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時,乙方應按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仍屬祕密部分的商業祕密的保密義務。

6、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後乙方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商業祕密依本協議的約定承擔保密義務。

7、乙方發現甲方其他工作人員存在不貼合保密規範的行為、不足以保護商業祕密的行為,或已經導致相關商業祕密受到侵害的行為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

8、乙方發現商業祕密或與商業祕密相關的資訊已經洩露或受到侵犯時,應當及時告知甲方相關主管人員。同時,乙方應當採取相應合理措施阻止前述商業祕密進一步受到侵害。

第四條:載體控制

1、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記錄了與商業祕密有關的資訊、檔案、資料、圖表、資料、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屬甲方所有。乙方應當妥善保管這些載體,確保載體內的前述資料或記錄不會被他人知曉。

2、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隨意移動前款規定的載體,或從前述載體中複製與商業祕密有關的資訊、檔案、資料、圖表、資料、報告等資料和記錄。

3、若記錄著與商業祕密有關的資訊和記錄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則視為乙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甲方。乙方應當在離職或甲方要求時返還這些載體。但當前述資訊和記錄能夠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能夠由甲方將相關資訊和記錄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相關資訊和記錄消除,然後將載體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違約職責

1、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時,應當賠償甲方所以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中任一條款時,均應視為乙方嚴重違反了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係。

3、乙方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相關義務,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如貼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則甲方保留進一步要求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職責的權利。

4、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無論給甲方造成多少損失,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本違約金不視為對甲方的損失賠償,甲方可依據損失向乙方主張賠償職責。

第六條:爭議解決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條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行政管理部門對乙方的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進行行政處理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資料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在簽署本協議前雙方已經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資料,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並特此在此簽章確認。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保密協議8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

乙方因在甲方單位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公司工作期間對所知悉的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及商業祕密的保密事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保密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範圍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對甲方的下列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承擔保密義務:

1、技術資訊:包括錄影帶、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產品設計、培訓資料、教材、資訊等等;

2、經營資訊:策劃方案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銷售渠道、進貨渠道、採購材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等;

3、管理資訊:管理策略、管理制度(CI設計及管理資料)、公司投資、會議記錄紀要、決議、檔案等等;

4、公司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5、其他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對第一條所列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不得打探與本職工作和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2、不得向他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利用上述祕密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的業務,或為其他有損甲方利益及商譽的活動提供上述商業祕密;

4、乙方如果發現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商業祕密被洩露(包括因自己的過失被洩露),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否則,將承擔進一步的法律、經濟責任;

5、乙方離開甲方公司後,應遵守竟業禁止的規則。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乙方在三年內不在同類的產業中任職,更不能向同類產業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甲方的商業祕密與技術,亦不得有任何通過第三人的變相違約行為。

6、研發人員和各類技術人員對其經手或所知的技術資料,離開公司時不得有任何的私人保留行為,同時承擔的保密責任不受期限限制,只要甲方還在利用該技術及本協議第一條所涉及的內容經營,乙方即負有保密責任。

第三條保密期限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乙方從事甲方的工作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依法公開時止。乙方是否在職,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違反承諾,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的違約金為人民幣元。

2、如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的甲方經濟損失(包括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超過乙方應交違約金數額,則甲方有權就超過部分繼續追加賠償。

3、如因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可以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甲、乙雙方的書面同意。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簽章)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日期:_____年__月__日

保密協議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報酬以工資和獎金的形式發放,工資和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000—10000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交於司法機關處理。

4. 乙方離職後本協議自動解除。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10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鑑於:

乙方在甲方任職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非公開的、專有的和具有保密資料及資訊(含甲方產品價格資訊、供應渠道、客戶資源資訊、對所籤經濟合同、財務資訊、尚未公開的重大投資決策、其他有關甲方利益或甲方產品的資訊),以及在乙方為甲方客戶服務時從客戶端得到的所有保密資訊都屬於本合同協議保密的內容。乙方應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雙方就以上保密內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確認:“祕密資訊”是指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未曾公開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和財務資訊等,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管理訣竅、產品或服務的銷售網路、銷售狀況、客戶名單、市場開發及售後服務情況、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

乙方承認在為甲方工作期間可能直接或間接地通過書面、口頭、圖表、音像資料等獲得或通過觀察全部或部分裝置、產品等獲得這些祕密資訊。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祕密資訊”不包含那些非因乙方過錯而進入公眾領域的公開資訊。

第二條 對祕密資訊的保密

(1)除因工作需要得到甲方明確書面指示外,不得使他人獲得或使用計劃使用這些資訊;

(2)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

(3)不得竊取、複製或公開包含這些資訊的檔案或拷貝;

(4)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無關人員洩露這些資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本協議規定的保密期限為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雙方勞動關係終止或解除後 年內有效。

在保密期限內,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從甲方或甲方關聯公司離職,仍須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第五條 協議的生效與效力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11

甲方: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手機)(固定電話)

鑑於乙方系甲方員工,並獲得甲方支付的報酬,甲乙雙方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雙方就乙方在任職期間的保密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1條、保密內容

乙方須予以保密之資訊指乙方與甲方勞動合同存續前、存續中及解除勞動合同後,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公司管理

乙方在從事制定工作中獲悉的甲方之近、中、遠期業務發展計劃、資金及融資狀況、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營運作業規範、分配方案、戰略計劃、行銷企劃、財務會計資料、物料採購、人事管理(人事資料、薪酬資料、錄用條件等)、品質控制制度、貨源情報等;

2、市場資訊

行銷計劃、合作計劃、方式、各類協議、經銷商名單、供應商名單、使用者名稱稱、招投標中的標底、標書內容、交易價格、定價政策、銷售策略、工程資訊等;

3、技術資訊

技術筆記及文件、保密資料、設計程式、技術設計方案、工程設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實驗結果、圖紙、樣品、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和甲方的公司內部系統有關之所有資料、圖表、檔案、電腦軟體等等及其他與甲方營業活動和方式有關之資料等;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內容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文字資料、電腦文件、圖片、視聽資料等資訊載體。

第2條、保密期限

1、甲、乙雙方勞動關係確立期間;

2、甲方的專利技術未被公眾知悉期間;

3、任何有可能造成甲方名譽及經濟損失期間。

第3條、保密義務

1、乙方應將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資訊視為公司資訊祕密,不得將這些資訊用於乙方接受聘用的工作以外的任何方面,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與其所從事工作有關的任何資訊。

2、乙方只能將其掌握的甲方的資訊祕密用於甲方許可的事由,或者用於完成甲方的工作。乙方不得將上述資訊祕密用於其他方面。乙方或者第三方對於甲方的資訊祕密的任何修改、列印、複製均需得到甲方的書面授權。

3、出於甲方的需要,乙方在公司內部更換職位時,乙方應在工作交接時交出其掌握的與新工作無關的所有資訊祕密資料。

4、在日常工作中,乙方應將涉及甲方資訊祕密的資料,與其他一般性資料、物品分別存放,並保證將涉及甲方資訊祕密的資料至於安全處所,以防止非相關人員之接觸,並確保該資料不致洩密。

5、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且不限於口頭、書面、磁碟、通訊網路等介質)向其任何其他方,包括個人、公司、商社、其他經濟組織等洩露資訊祕密。

6、乙方在完成工作後,對於廢棄不用的保密資料應作如下處理:檔案、圖紙等磁碟或移動儲存、視聽資料或其他不易銷燬的食物及時交還甲方,由甲方統一處理。

7、乙方在遺失甲方的保密資料時,應及時向甲方彙報,以便是甲方能立即採取相關措施,減少因資訊祕密洩露而可能造成損害的程度。若為故意情事,一經查核,甲方得依下述【違約責任】追溯既往。

第4條、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乙方在充分了解所從事工作會接觸公司有關商業資訊祕密且任何洩密將造成公司重大利益傷害的基礎上,作出如下陳述和保證:

1、乙方對在服務過程中獲悉的甲方的資訊祕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不因乙方的故意或過失是他人獲得、使用這些資訊。

2、除甲方正式的書面指示外,任何口頭或非正式的書面指示均不構成乙方向任何第三方告知或提供與甲方資訊祕密有關之資料的抗辯理由。

3、除工作上確有必要外,乙方保證不出於故意瞭解、掌握非本部門所涉及的資訊祕密和技術祕密,更不會出於故意獲取有關的資料。

4、乙方保證在任職期間或離開職務後(包括調職、離職、停職等原因),不私自影印或保留和甲方資訊祕密有關之任何資料,亦不將知悉的內容洩露於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協助第三方獲悉相關資料的內容。

5、乙方保證在職期間,不與任何第三方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不與第三方建立事實勞動關係。尤其在任職期間,不利用其在工作中瞭解的甲方的資訊祕密為自己或第三方從事本工作相同或類似之工作或研究,以獲得不正當之利益或造成甲方之損害。

6、鑑於乙方在職期間獲得或製作的資訊祕密,對甲方在競爭中的巨大價值,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或終止之後,乙方均承擔甲方因投資、培訓或提供創造機會而對這些資訊祕密的所有權,因此乙方保證: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或幫助他人在甲方的競爭領域內使用該資訊祕密,不直接或間接的勸誘或幫助他人甲方公司內掌握資訊祕密的職工離開甲方。

7、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時,所有由乙方所作或保管的有關甲方上述保密內容的筆記、備忘錄及任何形式的檔案、檔案、物品等均需即時交予甲方,並由甲方簽收。

8、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程式、技術祕密或其他資訊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資訊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無需經過乙方的同意。乙方應當依據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5條、說明

本合同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第6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義務及陳述和保證的,視為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利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2、若乙方違反上述規定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全額賠償。

3、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全額歸還甲方。

4、乙方違約的事實並不能解除其在本協議下的保密義務,乙方在因違約而賠償甲方損失後,仍需繼續遵守本保密協議。

第7條、爭議解決

甲、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甲、雙方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8條、其他

甲乙雙方可根據工具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合同未盡之處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生效

保密協議12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是指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 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上述保密資訊可以以資料、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XX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

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

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

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XX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乙方XX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XX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________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洩露給

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XX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4、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甲方:

聯絡電話: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聯絡電話:

____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13

【合同編號:】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資訊。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祕密:客戶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資訊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祕密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為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時間:

保密協議14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商業祕密是其自身勞動成果的結晶,是一種無形資產,屬於正當合法權益,乙方作為甲方的員工應當履行保密義務,並承諾未承擔其他公司的競業限制義務。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有為甲方的商業祕密保密的義務。

(一)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的或乙方為履行自己的職責或執行甲方安排的工作任務所開發完成的,或者與甲方經營業務有關的一切具有商業價值且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的所有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幾類:

1、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各類章程、組織管理架構體系圖表、各類管理制度及甲方下發的各類檔案、人事任命、薪酬制度、考核制度、甲方重要成員的檔案、合同與協議、重要報告與情況說明、重要會議記錄、重要客戶的資料、重要的外部來函、歷年的經營報表(包括業務統計報表和財務報表)、系統各種配臵和密碼等內容。

2、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產品設計、經驗公式、實驗資料、計算機軟體及其演算法、設計等方面的資訊、資料和圖紙等。

3、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專案資訊或資料。

4、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經營管理方法、定價方法、銷售及採購方法、質量管理方法等業務活動規則和方法。

5、甲方現有的以及正在形成或開發之中的業務計劃、產品開發計劃、財務情況、內部業務規程以及供應商、經銷商和客戶的名單等業務活動資訊。

6、甲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關合同/協議約定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或其他需要甲方保密的一切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

7、甲方依法制訂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或硬性規定所指定的各類資訊,本人及他人的薪酬,以及一切可能影響甲方經營/競爭優勢的資訊、資料。

(二)保密期限,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在職期間及離職後________年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加以使用,除非是為甲方利益行事。同時乙方還應採取一切必要且合理的措施對商業祕密進行保護,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乙方應遵守下列條款,否則即構成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

1、對在履行協議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洩露、也不得用作與履行本職工作無關的任何目的(正常工作需要溝通除外)。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任何方式加以傳播。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將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材料、檔案、電腦軟盤、硬碟、光碟、錄音帶、錄影帶等材料及其複製品帶出公司。

4、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私自擴大保密材料的傳播範圍,嚴禁私自摘錄、複製、影印、拷貝保密材料。

5、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乙方須保證其親屬也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牟取個人利益的活動。

6、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服務,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

三、乙方在履行協議期間或協議期滿後,不得實施侵犯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即乙方保密義務至相關業務祕密成為社會公知資訊始得解除,而不論其與甲方協議是否期滿。如果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賠償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和訴訟費用、律師費用。

四、其他事項

1、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在招收錄用乙方時已經明確告知了其在職期間及離職後所需承擔的保密義務,乙方確認甲方已將保密補償費和勞動報酬結合在一起以工資的形式按月發放,故在乙方離職時甲方無須額外向其支付保密補償費。

2、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資源所產生的著作權、鄰接權、專利權、商標權、智慧財產權,以及其他專有技術、生產工藝、技術祕密或產品方案、活動策劃等商業祕密資訊等均為職務作品,該等職務作品的智慧財產權或所有權均屬於甲方。甲方承諾在取得上述權利後,將依照法律規定給予乙方相應的補償或獎勵。

3、本協議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對其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其他可能影響甲方競爭優勢的商業資訊、資料等進行保護。以保持其機密性。

4、乙方在職期間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乙方離職時必須及時、全部的退還給甲方。

5、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時雙方均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項下的所有內容,並準確理解本協議項下內容的法律含義。

6、因本協議的訂立、履行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糾紛,由甲方所在地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15

甲方:xxx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因乙方現正在為甲方提供服務和履行職務,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有效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防止該商業祕密被公開披露或以任何形式洩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國務院有關部委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一、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

本協議所指的保密資訊是指技術資訊、專有技術、經營資訊和甲方公司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乙方對此保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上述保密資訊可以以資料、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公司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即使這些資訊甚至可能是全部地由乙方本人因工作而構思或取得的。

2、在服務關係存續期間,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公司,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製造再現商業祕密的器材、取走與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公司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服務關係結束後,公司乙方應將與工作有關的技術資料、試驗裝置、試驗材料、客戶名單等交還公司。

4、乙方因各種原因離開公司,自離開公司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自營或為公司的競爭者提供服務,不得從事與其在公司生產、研究、開發、經營、銷售有關的相關工作(包括受僱他人或自行從事),並對其所獲取的商業祕密嚴加保守,不得以任何理由或藉口予以洩露。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協議中的保密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並支付至少相當於其工作報酬或一年工資的違約金。

2、乙方如將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人或使用商業祕密使公司遭受損失的,乙方應對公司進行賠償,其賠償數額不少於由於其違反義務所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3、因乙方惡意洩露商業祕密給公司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將通過法律手段追究其侵權責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4、若雙方發生爭議,可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5、本協議一式x份,甲乙雙方各執x份。

甲方: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x

聯絡電話:xxxxxxxx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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