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員工的保密協議優秀範文
公司與員工的保密協議優秀範文
編號: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設南路31號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保密義務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的規章制度,按確定的工作職責,向乙方開放其職責範圍內的技術及商業資訊。
乙方同意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盡最大的努力,不從事任何危害電信安全的行為,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商業祕密或技術祕密的行為。
二、保密的範圍
乙方因工作信任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經營管理過程中,未向社會公開或只在一定範圍內公開的任何資訊、經驗、技術和資料,包括建設和經營計劃、重要會議內容、重要公文內容、招投標方案、技術方案、財務資料、營銷策略、使用者資訊、公司技術、工程、經營、文書、人事檔案等一切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技術及經營管理祕密的資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涉及通訊保密和網路安全的內容。
三、保密資訊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務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間:
1、保證不擅自發表、不洩漏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缺損;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漏;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間接參與同公司競爭
的行為。
(二) 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結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時,都應及時將所有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和影印的資料、電子文件等)歸還給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時效及時效期間內應遵守的準則
鑑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乙方受聘於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間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五、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項下的任何規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權:
(一) 責令乙方停止違約或侵權行為;
(二) 視情節處以年總收入以下的罰款,扣發獎金或其他紀律處分、行政處分直至開除;
(三) 要求乙方賠償其違約或侵權行為而導致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其可能的尋求法律救助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用、訴訟費用;
(四) 觸犯法律的,提請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七、如乙方與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簽訂《保密協議書》,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原協議同時廢止。
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規章制度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無衝突的,仍繼續有效。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甲方:(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與員工的保密協議優秀範文
甲方: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為維護企業與員工的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保守工作祕密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和範圍
(一)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二)公司尚未付諸實踐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
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會議記錄。
(四)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表。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六)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七)公司規劃、設計、工程圖紙等未公開資料。
(八)應公司客戶要求保密的資料。
(九)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以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書面檔案資料和電子資料資料。
第二條 保密原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保密法律法規
和制度;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接受保密教育和監督,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二)乙方在離開甲方工作崗位後對在甲方工作期間知悉的甲方各類祕密,應履行相應的保密措施,否則若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責任。
(三)甲方的保密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甲方的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一)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露、傳播、釋出、發表、傳授、轉讓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的保密規定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他人的各類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二)乙方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閱甲方加有祕密標識的檔案資料和有關軟體等,亦不得向負有保密義務的人打探有可能涉及到甲方各類祕密的有關資料。
(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屬甲方保密內容和範圍內的任何資料回家、出差、外出參觀、旅遊、探親、外出公共場所和出境;也不得利用信件、電話、網路等通訊手段洩露公司祕密。
(四)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離開工作崗位時,不得擅自保留和帶走原在崗位時得到的任何文件、圖紙、資料、磁碟、膠片等載有公司保密資訊的資料及影印件。
第四條 保密責任的除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須承擔該項祕密的保密責任:
(一) 某項祕密已經公開或已經甲方解密。
(二) 乙方實際上不知悉或者沒有接觸到某項祕密。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如因乙方違約,造成公司保密事項外洩,乙方應按公司《XXXXXX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的相關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六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
第七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