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訓中心安全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1.18W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下面是關於培訓中心安全協議書的內容,歡迎閱讀!

培訓中心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根據教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培訓課目:xx

二、培訓時間:xx月xx日

乙方從年月日至年月日甲方舉行的'培訓課程,具體時間以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課程時間安排”為準。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負責開發、準備有關課程。

2、甲方指定專人為乙方培訓聯絡人,負責培訓相關事項的溝通。

3、甲方負責保證課程的教學質量,配備優秀的講師及助教。

5、甲方負責製作培訓講義,安排培訓相關事宜,實施培訓。

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循以下培訓管理制度

一)培訓宗旨

小新星以一切為了孩子,為了孩子一切的辦學理念,努力打造永城第一培訓學校。通過培訓,使學員成績明顯提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生活習慣。我們的口號:家校攜手,共創未來。

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乙方學員健康成長,確保學校、乙方學員安全不受損失,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學員管理制度

1、學員行為守則

1)乙方應保證學員應嚴格遵循不遲到、早退,不曠課。

2)嚴禁學員在學校內吸菸、喝酒,隨地吐痰,不得攜帶道具等危險品上學。

3)在教學樓內不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4)學員應遵紀守法,嚴峻遵循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掩護正常的教學秩序。對於嚴重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擾亂教學秩序者,學校有權對其進行相應處理,屢教不該、嚴重者學校有權將其勸退。

2、學員課堂守則

1)乙方學員應嚴格按照學校課程表按時上課,曠課者學校不再進行相應補習,不退換學費。(特殊情況需提前請假告知老師)

2)學員應遵循課堂紀律,聽從教師的指揮,未經許可一律不準外出,不得打鬧。凡因學員不聽規勸擅自離開本中心和故意打鬧導致出現安全事故的,甲方不負安全責任。

3)學員應珍愛教室內一切教學裝置、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容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對與未經老師允許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者,老師有權進行制止

,造成裝置、儀器損壞的應按相應價值照價賠償。

3)學員應珍愛教室內一切教學裝置、儀器、和設施,未經老師或班主任容許,不得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對與未經老師允許擅自動用教學儀器和裝置者,老師有權進行制止,造成裝置、儀器損壞的應按相應價值照價賠償。

三)安全管理制度

1、乙方學員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乙方學員人身安全。

2、乙方學員之間應團結友愛,可於時間禁止追逐打鬧,嚴防發生鬥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3、乙方學員上學、放學接送由各自家長負責,學校不負責任何接送工作。家長應負責學員上學、放學的安全相關工作,並配合學校對學員進行相關的安全知識教育。

4、學校對乙方學員在校上課時間安全負責,對故意擾亂課堂教學者,學校有權進行制止、報警等相應的處理。在上課時間內,由於學員違反學校規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造成第三人或其他損害的,學校進行賠償後可以向違反學校規章制度者進行追償。對上課時間以外,由於學員本人過錯或第三人過錯導致的任何賠償責任,學校不負任何經濟賠償責任。

四)家長接送制度

1、孩子培訓時原則上由乙方親自接送,並將孩子親自交給培訓老師。自己來學校的學生家長應安排學生不要在上學路上逗留,上學來的一切時間,不與學校掛鉤。

2、學員接送人從老師手中接走後,一切安全問題由接送人負責。由於家長的過錯,沒能及時接送學員上學、放學,或者家長或者學員在上學、放學的路上,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的學校不負任何賠償責任,所耽誤課程一律按曠課記錄,課程所交學費不退回。

五、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補充相關協議,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如與有關法律法規相違背,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聯絡人:

地址:

年月日

乙方代表:(簽字)

聯絡人:

地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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