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股權分配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2.42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股權分配協議書,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最新股權分配協議書

最新股權分配協議書1

創始股東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創始股東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單稱“創始股東”或“股東”,合稱“全體創始股東”或“全體股東”或“協議各方”。)

全體股東經自願、平等和充分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本協議項下公司,啟動本協議項下專案的有關事宜,依據我國《公司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各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公司及專案概況

1.1公司概況

公司名稱為,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幣種下同):_________________萬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經營期限等主體基本資訊情況,以公司章程約定且經工商登記規定為準。

1.2專案概況

專案是一個____________,致力於______________,發展願景是成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股東出資和股權結構

2.1股權比例協議各方經協商,對出資方式、認繳註冊資本、股權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資,認繳註冊資本________萬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權。

2.2如任一股東決定以專利、商標、著作權、不動產等法定其他出資形式出資的,應依法辦理相關評估、交付或轉讓手續。

2.3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約定,按時履行出資義務,否則,其股權比例自動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公司註冊資本金的比例。

2.4公司註冊資本金到位後,如仍不能滿足公司資金需要,則全體股東應按各自股權比例追加投資,不願意出資的,則其股權比例調整為實際出資金額佔追加投資後公司的註冊資金的比例。

第三條、股權稀釋

3.1如因引進新股東需出讓股權,則由協議各方按股權比例稀釋。

3.2如因融資或設立股權激勵池需稀釋股權的,由全體股東按股權比例稀釋。

第四條、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負責________。

第五條、表決

5.1專業事務(非重大事務)

對於股東負責的專業事務,公司實行“專業負責制”原則,由負責股東陳述提出意見方案,如其餘股東無反對意見的,則由負責的股東執行;如其餘股東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對票的,負責股東可繼續執行方案,但CEO應就負責股東提出的方案執行後果承擔連帶責任。

5.2公司重大事項

對於公司重大事項,全體股東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在不損害公司利益的原則下,由佔公司以上表決權的創始股東一致同意後做出決議。

第六條、財務及盈虧承擔

6.1財務管理

公司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規範財務和會計制度,特別是資金收支均需經公司賬戶,並由公司財務人員處理,任一股東不得擅自動用公司資金。。

6.2盈虧分配

公司盈餘分配、依公司章程約定。

6.3虧損承擔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全體股東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條、股權成熟及回購

7.1全體股東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權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滿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權,仍享有股東的分紅權、表決權及其他相關股東權利,但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股權處分行為。

7.3任一股東如發生以下情況之一的,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將其未成熟的股權依其餘股東各自持股比例轉讓給其餘股東:

7.3.1主動從公司離職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職務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被解職;

7.3.4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競業禁止義務。

7.4任一股東的股權在未成熟前,發生因婚姻關係解除而導致股權分割,或股權繼承,或被認定為喪失行為能力的,參照上述第7.3款執行。

7.5回購

如發生上述第7.3款任一約定情形的,其餘股東有權要求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以最近一輪新的融資的估值的____%的價格,將已成熟的股權按其餘股東各自股權比例進行轉讓。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決定行使本條、款權利的,發生該等情形的股東,應按公司章程約定履行出資義務,並無條、件予以配合。

第八條、股權鎖定和處分

8.1股權鎖定

為保證創業專案的穩定,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資本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或申請股票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前,任何一方未經其他股東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協議外任何人以轉讓、贈與、質押、信託或其他任何方式,對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權進行處置或在其上設定第三人權利。

8.2股權轉讓

任一股東,在不退出公司的情況下,如需要對外轉讓已成熟的股權的,其餘股東按所持股權比例享有優先受讓權;如確實需要轉讓給第三方的,則該第三方應取得其餘其他股東的一致認可,且對專案的所能給到的支援和貢獻不能低於轉讓方。

8.3股權分割

創業專案存續期間,任一股東離婚,其已成熟的股權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東地位。已成熟的股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該股東承擔),並由該股東對其配偶進行分配補償,否則,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代為向其配偶進行補償,並按補償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股權繼承

8.4.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在本協議及公司章程約定:創業專案存續期間,如任一股東去世,則其繼承人不能繼承取得股東資格地位,僅繼承股東財產權益;針對已成熟的股權遺產財產權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公司承擔),其餘全部或部分股東有權按評估價格受讓,並按向該股東繼承人支付的轉讓款金額比例取得相應比例的股權。

8.4.2未成熟的股權,參照本協議第7.3款約定處理。

第九條、非投資人股東的引入

如因專案發展需要引入非投資人股東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該股東專業技能與現有股東互補而不重疊;

(2)該股東需經過全體股東一致認同;

(3)所需出讓的股權比例由全體股東一致決議;

(4)該股東認可本協議條、款約定。

第十條、股東退出

創始股東,經其餘股東一致同意後,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權應按本協議第7.5款約定,全部轉讓給公司現有其餘股東或其餘股東一致認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條、一致行動

11.1在公司引入投資人股東後,在涉及如下決議事項時,協議各方應作出相同的表決決定:

11.1.1公司發展規劃、經營方案、投資計劃;

11.1.2公司財務預決算方案,盈虧分配和彌補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減少公司註冊資本,變更公司組織形式或主營業務;

11.1.4制定、批准或實施任何股權激勵計劃;

11.1.5董事會規模的擴大或縮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財務負責人;

11.1.7公司合併、分立、併購、重組、清算、解散、終止公司經營業務;

11.1.8其餘全體股東認為的重要事項。

11.2如全體股東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其餘股東應作出與CEO一樣的投票決定。

第十二條、全職工作

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經營和管理事業,不再存有任何其他業務或工作關係。

第十三條、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13.1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13.2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13.3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2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4.3本協議終止後:

14.3.1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

14.3.2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14.3.3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通知

協議各方一致確認:各自在本協議載明的地址、手機號碼、電郵均為有效聯絡方式,向對方所發出的書面通知自發出之日起7天內視為送達,所發出的手機簡訊或電郵,自發出之時,視為送達。

第十九條、生效及其他

19.1本協議經協議各方簽署後生效。

19.2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所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協議一式四份,協議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後,報公司備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以下為簽章欄,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最新股權分配協議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通過平等協商,就共同出資設立股份合作制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達成如下協議:

一、公司基本情況如下: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________萬元

經營期限:_______________年

二、出資各方:

甲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資額、出資方式及佔出資比例、實際出資:

出資各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全額註冊。其中:

甲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丙方以_______萬元人民幣出資(大寫:_____________),佔出資額的_____%,實際出資金額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四、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出資各方共同推舉______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其餘股東參與並共同負責公司的一切經營事物,並享有充分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檢查權。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協議約定者共同簽字才能做帳,實行按月結賬,每月___號為結算日。

六、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股東會出席權。股東會原則上是_____人共同參加,如果本人不能到會,可以書面委託他人蔘加,但會議決議必須經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執行。

(二)表決權。股東有權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並選擇自己滿意的管理者。_

(三)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事權。

(四)知情權。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所有股東如實報告公司事物執行情況以及經營情況和財務情況,股東有權在審議報告的基礎上提出質詢或建議。一旦有股東對公司某項經營內容執行情況提出異議,公司就應該暫停該項事物的執行,交股東會討論決定。

(五)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六)紅利發取權。股東有權按出資比列分取經營所產生的紅利,紅利在每月____號發放。

(七)依法轉讓出資,優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八)優先認購公司新增的註冊資本;。

(九)公司終止後,依法分得公司的剩餘財產。

七、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後,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定。

八、股東會職權

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股東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

(四)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准監事或者監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九、股東會的表決方式:

(一)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行使表決權。

(二)股東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定期會議每月一次。臨時會議的股東會議由一半的股東發起。在召開會議的15天前應將會議的日期、地點和內容通知全體股東。

(三)凡股東會作出決議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的2/3以上;凡股東會選舉或審議決定的事項,同意的票數應占出席股東持有或代表的半數以上。

(四)股東可委託代理人行使表決權,但須出具書面申請。

在對下列重大事項作出決議時必須全體股東一致通過才能形成決議:

(一)改變公司的名稱和經營專案。

(二)處分公司的不動產。

(三)轉讓或處分公司的智慧財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四)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五)以公司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增加公司註冊資本。

(七)增加新股東。

、本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由公司總經理擔任,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執行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公司正式註冊當日開始計算。

執行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六)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七)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八)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十一、公司設總經理,由執行董事兼任,總經理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執行董事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執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執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職權。

十二、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是公司內部監督機構,現出資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_為公司監事,任期____________年,從本合同簽定開始計算。

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行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十三、稅後利潤的分配

按照下列順序進行分配:

(一)按規定所交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上個月的虧損。

(三)發放員工工資、獎金後按個人投資股權進行分紅。

十四、競業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勸誘

(一)協議各方相互保證:在職期間及離職後年內,不得以自營、合作、投資、被僱傭、為他人經營等任何方式,從事與公司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關係的產品或服務的行為。

(二)任一股東,如違反上述約定,所獲得的利益無償歸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權的,應將已成熟的股權,應以壹元的價格(如法律就轉讓的最低價格另有強制性規定的,從其規定)轉讓給其餘股東。

(三)協議各方相互保證:自離職之日起2年內,非經公司其他股東書面同意,其不會勸誘、聘用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及以後受聘於公司的員工,並保證其關聯方不會從事上述行為。

第十四條、專案終止、公司清算

(一)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專案終止,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二)經全體股東表決通過後可終止公司經營,協議各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終止後:由全體股東共同對公司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後有剩餘,全體股東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全體股東決議不破產的,協議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

第十五條、拘束力

本協議是全體股東的真實意思表示,如與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約定不一致的,在全體股東股東範圍內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全體股東違反或不履行本協議、公司章程約定的義務,須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公司與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爭議解決

如因本協議及本專案發生之爭議,協商不成的,任一股東有權向本公司註冊地所在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份,除留一份在公司備查外,各股東自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全體股東簽名(按手印)後生效,至公司破產、解散或個人退股後失效,其它未盡事宜,經全體股東討論通過並簽字後生效,如有爭議,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和指模):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署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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