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協議書三篇

來源:才華庫 2.72W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協議書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一般協議書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業務協議書3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業務協議書三篇

業務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就甲方委託乙方代辦電信業務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辦業務範圍1.天翼行動電話業務發展及受理(不含拆機);2.易通卡批銷及受理(不含拆機)3.寬頻業務發展及受理(不含拆機)4.融合套餐發展及受理(不含拆機)5.小靈通業務發展及受理(不含拆機);6.固話業務發展及受理(不含拆機);系統電信通訊費現金收費;8.充值付費卡、電話卡銷售;9.其他通用業務受理(不含拆機)

二、代辦地點:乙方代辦業務的營業網點地址為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3.1甲方權利和義務:3.1.1 甲方負責對乙方業務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考核:(1)負責對乙方主管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2)對專營店進行經常性的業務、服務質量檢查。(3)有權對乙方辦理入網使用者的真實性進行稽核。(4)有權對乙方收取營業款是否及時入帳進行檢查。(5)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及甲方相關內部業務、服務管理辦法,對乙方作出扣減代辦費等代辦保證金的處理,直至暫停、取消代辦資格。

3.1.2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營業受理條件:(1)負責為乙方提供統一規範的專營店門頭、主背板等裝修。(2)免費安裝CRM系統及BSN收費系統及其他甲方授權使用的辦公系統。(3)負責制定乙方業務受理人員的上崗標準並進行考核,甲方在乙方取得業務上崗資格後即為其開放相應的業務受理許可權,未經甲方考核認證通過前不予開放。

2 (4)甲方負責免費安裝一條2M ADSL用於接入業務系統,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乙方天翼、有線寬頻、小靈通等重點產品(如有新增產品另行書面通知)月均累計放號量達到20戶的免除寬頻月使用費,否則按協議5.21條款進行收費;乙方負責購買MODEM、集線器,並向甲方購買金鑰(500元/個,屬一次性交納,不退還);若專營店連續三個月業務收入突破30萬元,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改造升級為光纖接入,若甲方稽核同意後,則由甲方免費安裝、提供收發裝置、並免月使用費,乙方負責購買集線器。(5)負責各種營業系統(非終端)的維護。3.1.3 甲方負責通過系統向乙方提供相應的業務受理號碼用於業務發展。

3.1.4 甲方進行業務資費調整時應提前24個小時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客響工單工單形式通知乙方。3.1.5 甲方應在收到經雙方稽核確認金額的代辦費發票後10個工作日支付代辦費。3.1.6 甲方按專營店業務量免費向乙方提供辦理業務所需的業務登記卡、協議書、及宣傳單、海報、弔旗等宣傳物料。3.1.7 甲方給予乙方廣告支援:在報紙、電視、宣傳單頁、室外廣告、簡訊宣傳業務時,應增加專營店的名稱及地址。3.1.8 如乙方業務預存款餘額不足時,甲方有權通過系統暫停乙方的業務受理、話費收繳許可權。

3.1.9 甲方有權按甲方相關終端銷售規定流程對乙方代辦場所上櫃銷售的終端型別、品牌、型號、銷售價格等進行指導、監督、考核。3.1.10 雙方協議到期或提前終止後,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發展使用者的後續話費提成及其他代辦費。3.1.11 雙方協議到期或提前終止後,甲方有權不支付乙方發展使用者的後續話費提成及其他代辦費。3.2乙方權利和義務:3.2.1 乙方營業執照中必須有“代辦電信業務”經營專案。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資費標準,積極參與甲方開展的各項經營活動,規範服務行為,為使用者提供優質服務,嚴格保密使用者的有關資料和甲方的有關商業祕密,並接受甲方的業務管理、指導、監督和考核,維護甲方信譽。3.2.2 本條款適用於乙方合作廳/專營店(1)未經甲方允許,乙方在營業網點劃定區域內不得從事與通訊業務無關的活動,也不得從事其他通訊運營公司的一切活動。(2)乙方在其他任何地點設立代辦網點,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由甲方授權乙方委託其他網點代辦業務。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增減代辦業務的專案、種類、規模、範圍和營業時間。3.2.3 本協議簽訂前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一次性向甲方交繳代辦保證金 萬元人民幣至甲方指定帳號。

本協議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向甲方退還相關甲方提供的辦公傢俱及營3 業裝置,並拆除標有甲方企業標識的門頭。協議終止三個月時甲方扣除本協議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再將剩餘代辦保證金的80%金額退還給乙方;協議終止十二個月時,甲方扣除本協議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後,再將剩餘的代辦保證金退還給乙方。3.2.4 本協議生效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指定帳號繳 元首次業務預存款,乙方每在電信業務系統發生一筆業務收入,甲方將自動扣減相應金額的業務預存款,預存款餘額不足時,甲方業務系統將自動暫停乙方的業務受理、話費收繳許可權,直至乙方向甲方補繳預存款。

3.2.5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電信產品的,應根據所領取的電信產品的價值交納產品押金,產品押金的數額原則上不得低於所領取電信產品應收帳款的90%。產品押金應在領取電信產品前交納,當批電信產品銷售完畢且貨款回收後,乙方不再代理電信產品銷售的,甲方應在5個工作日內退還產品押金。以批零差價形式購買和銷售電信產品的,不收取產品押金。3.2.6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地點開展代辦網點,不得隨意更改、增減代辦業務的專案、種類、規模、範圍和營業時間;代辦場所內原則上不得從事其它與通訊無關的活動,不得辦理其他通訊運營公司任何業務。

3.2.7 乙方專營店的變更(包括地址、名稱、代辦單位、負責人的變更,代辦業務種類範圍的變更、營業時間的變更),應由甲方與乙方共同決定,並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3.2.8 乙方須按照甲方專營店VI標準對代辦營業場所進行裝修,及配備符合甲方規範的傢俱。3.2.9 乙方須妥協保管、維護甲方免費提供的門頭、主背板及其他營業傢俱、裝置,不得惡意損壞或挪作其他用途。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業務協議書 篇2

合約編號:________

立合約書人:____保險代理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稱乙方)

茲因乙方同意為甲方報告訂立保險契約之機會,雙方依誠實信用原則訂立居間合約如下:

第一條 合意事項 雙方依本合約之約定成立居間關係,不適用其它勞務關係相關約定或規定,乙方同意為甲方尋覓及指示可與其簽訂保險契約之相對人,而提供簽約之機會。

第二條 居間報酬 保險契約因乙方之居間而成立生效,並逾契約撤銷期限確定生效後,乙方始得按甲方之相關報酬標準支領報酬。

第三條 合約期間 本合約自甲方完成相關程式並核定生效日起生效,乙方無異議同意以甲方核定之生效日為準。本合約以個_______月為一期,每期屆滿後一個月內如乙方無異議則視同續約。

第四條 權利義務 雙方同意遵守本合約之規定,乙方倘有違反本合約及其它相關辦法之約定,或為本合約約定範圍外之行為,致損及甲方或第三人權益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五條 合意管轄 甲乙雙方同意如因本合約而發生訴訟時,以_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六條 其它約定 本合約之條款及甲方所訂其它相關辦法均為本居間合約之構成部份。 本合約未盡事宜,悉依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業務居間人)身份證字號: _______________戶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業務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總則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彩鈴服務相關事宜特簽定本協議,供雙方信守。

二、定義

1.“彩鈴(個性化回鈴音)業務”是一項由被叫客戶定製,為主叫客戶提供一段音樂歌曲、其它特別的聲音或其他錄音來替代普通回鈴音的業務。當客戶申請開通彩鈴業務之後,可以自行設定個性化回鈴音,在其做被叫時,為主叫客戶播放定製的個人鈴音,來代替普通的回鈴音。

2.彩鈴有效期:每首彩鈴的有效期為內容提供商自相關版權人處所獲得的該個人鈴音作品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

3.帳期:每月1日0時至當月末最後一日24時。

三、業務開通範圍

甲方本地_________網路行動電話使用者。

四、試用期和試用規模

當前為試用期,試用期甲方免收乙方相關資訊費,試用使用者總規模為_________戶,每天開戶限制為__________戶,暫定試用期截止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24時。請及時關注本網站的公佈資訊。

五、資費

1.月租費:乙方申請開通彩鈴業務後,甲方按月收取乙方彩鈴業務月功能費(待定_________元/月),使用不足一個月的.按整月收取該月月租費。

2.資訊費:乙方下載個人鈴音時按次交納資訊費,每條個人鈴音資訊費由內容提供商定價,由甲方受託代其向乙方收取。

3.乙方撥打特服號碼(_________),甲方按各品牌現行網內通話費標準收取通話費。

4.乙方應於甲方規定的每月交費期內向甲方交納上述通訊費,試用期間免收月租費和鈴音下載等資訊費。試用期結束開始正式商用時,將收取相關資訊費。

六、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對訂製彩鈴業務的行動電話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服務並向該行動電話機主收取相關費用。

2.乙方位於甲方_________網路覆蓋範圍且不處於關機、不在服務區、客戶忙、來電轉駁、呼叫等待、以及其它無法接通的狀態時,呼叫乙方的主叫方滿足下述條件之一,主叫方可聽到乙方定製的個人鈴音:

(1)撥打乙方行動電話時處在甲方行動網路覆蓋範圍內的甲方行動電話客戶;

(2)位於_________行政區域範圍,使用_________其他電信運營商號碼撥打乙方行動電話的主叫方。

3.每首彩鈴標註的有效期為內容提供商自相關版權人處所獲得的該個人鈴音作品的有效許可使用期限。甲方向乙方提供該彩鈴的期限以該彩鈴有效期為限。彩鈴下載入乙方“個人鈴音庫”後,只要乙方不刪除,且未到達該彩鈴版權有效期,即可使用;若該彩鈴版權有效期限屆滿,則版權有效期過期的彩鈴將被刪除且被系統預設彩鈴代替,但在乙方向甲方申請取消“彩鈴(個性化回鈴音)業務”並經甲方確認前,甲方繼續按照約定標準收取月租費。

在當前試用階段,我們不對鈴音的有效期做承諾。試用期結束,使用視內容提供商與甲方之間的續約情況,以及與相關版權人之間的續約情況而定。如續約後乙方擬繼續使用已訂製的個人鈴音,是否重新收取資訊費以內容提供商規定為準,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乙方月租費。

4.在特定情況下(包括但不限於網路資源不足、音源故障等)甲方系統可能不播放個人鈴音,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充分知悉並自願接受。

5.如因甲方難以避免、難以排除的技術或網路故障造成甲方無法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乙方同意不視為違約。但甲方將盡最大努力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6.乙方承諾於甲方規定的每月交費期內向甲方足額交納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費用。

7.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申請停機或因發生欠費被停機滿一個自然月時,免收乙方當月的彩鈴業務月租費;乙方停機、開機當月,按整月收取彩鈴業務月租費。停機期間甲方中止向乙方提供本協議所約定的服務。

8.本協議如有變更,甲方將在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若乙方對新協議有異議,須在業務公告發出後一個月內與甲方協商,否則將視為乙方已知悉並同意本協議的變更。

9.對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戰爭、等)及政府行為而使本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保密與安全

1.為確認業務使用者的真實身份,彩鈴業務在網站受理時採用相關認證鑑權,甲方已採取現行有效的技術手段保障乙方資料的保密和安全,但甲方並未承諾網路的絕對安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密碼洩漏、他人盜用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客戶使用_________客服熱線、_________自動服務系統辦理彩鈴業務,甲方有權且有合理充分理由相信使用手機辦理該業務者為該手機機主,且甲方只為撥叫上述系統時所用的手機號

碼辦理彩鈴相關業務;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手機丟失、他人盜用所產生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甲方免責條款

本協議約定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彩鈴服務限於通訊服務,彩鈴業務中所有個人鈴音內容及音源的合法使用授權由相應的個人鈴音內容提供商提供,內容提供商負責其提供的個人鈴音內容合法性、音源使用的合法性和鈴音的質量。因個人鈴音提供商提供的鈴音內容不合法或侵害第三方合法權利或存在質量瑕疵而影響本協議履行的,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九、協議變更終止及其他

1.如甲方彩鈴業務服務內容有擴充或其他變動,以甲方網站所發相關業務公告為準。

2.在提前30日於甲方網站以業務公告的形式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協議約定之彩鈴業務的前提下,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3.此協議試用於彩鈴業務試用期,對彩鈴業務正式商用僅有參考價值。

4.中國_________公司對本協議保留在法律許可範圍內的解釋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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