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協議書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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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收養協議書6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收養協議書六篇

收養協議書 篇1

收養人: _______,男,____歲,_______________,住市_____區_____小區_____樓_____室。

收養人:_______,女,____歲,__________職工,住址同上。

被收養人:_____,男,____歲,_____市______公司職工,住址同上。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養人______、_______夫婦共同從______市協和醫院收養了棄嬰(男),後取名為______,經有關部門同意報上了戶口。從此,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夫妻成立了養子女與養父母關係,至今已有________年。

________年來,收養人對被收養人視同親生子一樣,完全履行了自己的收養義務。______幼年時,收養人對其精心撫養照看;到其青少年時期,收養人對其耐心培養和教育。為了______的健康成長,收養人付出了全部的心血和精力。_______現年已20歲,具有了獨立生活能力,因此,收養人已完成了自己的撫養義務。

收養人夫婦2人,均已年高體弱,本應由養子_______對養父母盡贍養義務;但由於養父母與養子之間關係不夠和諧,無法共同生活,雙方自願達成協議,解除雙方的收養關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協議如下:

一、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經協商同意,該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解除收養關係。

二、解除收養關係後,雙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務,養父母與養子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即隨之解除。

三、收養關係解除後,原養父母有權隨時要求原養子______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生活費和教育費(鑑於______工作不穩定,收養人暫不提出補償要求)。

四、雙方涉及其他債權債務等問題中行協商處理。

被收養人:_______(簽字) 收養人: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簽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收養協議書 篇2

甲方(收養人):×××(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是××單位的××(職務),現年××歲(已婚的,收養人為雙方),住在×市×區(縣)××街××號。

第三條 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麼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本收養協議自×××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說明

收養協議是指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收養被收養人的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收養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是確立擬製血親關係的重要途徑。因此,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以充分維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收養法》第4條規定,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①喪失父母的孤兒;②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年滿三十五週歲。

送養人的條件是:①孤兒的;②社會福利機構;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詢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⑤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簽訂收養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願。收養年滿十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徵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願意繼續履行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週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登記與公證。這不是收養的必須程式。收養查詢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收養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並可以辦理收養公證;

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3)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祕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願,不得洩露。

收養協議書 篇3

收養人:姓名、性別、籍貫、年齡、職業、現住址。

我們要求領養×××為養子(女)。

我們一定將他(她)撫養教育成人,決不遺棄,享受親子(女)一樣的權利。

送養人:姓名、現住所、被送養人姓名、性別、年齡。

送養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同意將×× ×送給他們撫養、教育。

送養人:_______(簽名蓋章)

收養人:_______(簽名蓋章)

× ×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 篇4

收養人:王×麗,女,山西×縣人,現年37歲,××儀表廠工人,現住××市××街×號。

我要求領養張×娃為養子。

我一定將他撫養教育成人,決不遺棄。

送養人:吳×華,現住××市長治路×號;

送養人:張×軍,現住××市×路×號。

被送養人:張×娃,男,3歲。

送養理由:張×娃出生半年以後,我夫婦感情破裂,經法院調解無效,已於x年×月×日判決離婚。張×娃由吳×華撫養,現因吳×華體弱多病,無力撫育張×娃,因此將其送與王×麗撫養、教育。

送養人:吳×華(蓋章)

張×軍(蓋章)

收養人:王×麗(蓋章)

x年×月×日

收養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監護人):

第三方:

被監護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孤兒監護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為孤兒 的法定監護人,監護時間至孤兒年滿18週歲止(即至20 年 月 日止)。

二、在監護期內,乙方有權利支配國家發給被監護人的生活福利補貼及其它補助,同時,必須承擔下列義務:

1、負責被監護人的吃飯、穿衣、住宿等基本生活條件,讓被監護人享有與其他兒童一樣寬鬆的生存生活環境。

2、被監護人到適學年齡,乙方必須送被監護人入學,並負責被監護人因上學產生的一切費用。

3、乙方負責被監護人因病、因傷或其它意外原因而產生的醫藥費或其他費用。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必須監督乙方按協議內容認真履行義務,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義務可以對監護人進行說服、批評、教育,若乙方仍不能履行義務,甲方可按照法律程式向第三方提出變更監護人申請,依法變更監護人,此協議內容則自動終止。

四、鄉鎮民政所做為協議第三方,同時又是鄉政府組成部門,既有公證權又有監督權,若乙方不能按協議內容履行監護人義務,可會同甲方及時終止監護人權利義務,依法變更監護人。

五、此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第三方各持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第三方:

二o 年 月 日

收養協議書 篇6

收養人:;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戶籍地址:;現在住址:;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送養人:;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戶籍地址:;現在住址:;身份證號:;聯絡電話:。

經收養人與送養人自願友好協商,就收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被收養人:;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戶籍地址:;現住址:;身份證號:;健康狀況:;父母情況:。

第二條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工作單位:職務:

婚姻狀況:身體狀況:

收入狀況:財產狀況:

有無子女:與被收養人關係:

第三條送養人的基本情況

工作單位:職務:

婚姻狀況:身體狀況:

收入狀況:財產狀況:

子女情況:與被收養人關係:

第四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收養人保證在收養關係存續期間,盡撫養被收養人之法律義務,不得虐待、遺棄被收養人;

2、送養人保證向收養人告知被收養人等資訊的真實性,不得干擾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的正常生活,並按時履行本協議約定之其它義務;

3、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

第五條自收養關係成立之日起,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適用法律關於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係的規定。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因收養關係的成立而消除。

第六條 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日內,到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後日內,送養人應協助收養人辦理被收養人的姓名變更、戶口轉出手續。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收養關係自收養登記之日起成立。

(以下無正文,為收養人、送養人等人簽字並按手印頁)

收養人(簽字按手印):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送養人(簽字按手印):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年滿十週歲以上的被收養人意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其他撫養義務人意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被收養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意見: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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