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協議書模板5篇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各種協議書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書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那麼協議書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分居協議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分居協議書 篇1
協議人(甲方):
協議人(乙方):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 見證人:
協議人(乙方): 見證人: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2
協議人: (男方),男, 年 月 日生, 族;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女, 年 月 日生, 族
協議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並育有一子,隨女方姓。現因夫妻感情不和,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經協議人自願協商,達成正式分居協議,如下:
一、分居時間:
20xx 年 9 月 1 日止。
二、住所安排:
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
女方居住於
三、財產規定:
1、分居前的共同財產(包括存款、房產、車)及其產生的收益雙方平分,一人一半;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產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4、雙方各自承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互不干涉。
5、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
6、分居期間的房屋借款由
四、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權利義務,任一方不得強制要求對方履行夫妻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享有平等的分居權利,雙方互不履行相互扶養之義務。
五、分居期間,孩子由 方撫養,正常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等撫養費雙方均分承擔; 方有權探視, 方應為此提供便利。
六、分居期間或結束時,雙方有如下選擇: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正常夫妻關係。
2、雙方達成離婚協議併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
3、雙方協議不成,任一方可以據此協議到法院起訴離婚。屆時本協議將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民事證據。
七、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八、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甲、乙雙方自願協議分居,時間為 個月;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二、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分居協議書 篇4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男女雙方自願協商,就夫妻分居協議如下:
一、目的:因夫妻感情出現瑕疵,為緩和夫妻矛盾,雙方一致認為用兩年時間冷靜思考婚姻之繼續與否,分居滿兩年依然無法和好的,雙方可依據本協議協議離婚或依法提起離婚訴訟。
二、分居時間:雙方一致認可夫妻分居從20xx年5月25日開始。
三、住所安排:分居期間男方居住於南寧市青秀區民族大道xx號xx小區xx號;女方居住於南寧市西鄉塘區xx路xx號。
四.財產規定:
1、分居期間,雙方的各自收入仍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雙方在分居期間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不得主張為夫妻共同債務;
3、分居期間,為夫妻共同使用需支出超過五萬元的,需經雙方同意;
4、關於其他財產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五、人身規定:
1、分居期間相互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
2、分居期間雙方仍應恪守忠誠,任何一方均不應在分居期間出軌;否則,依《婚前財產約定》處理。
3、其他.........
六、撫養和扶養規定
1、子女撫養:
2、父母扶養:
3、夫妻扶養:
七、分居終止:分居期間如果能夠相互容納,再共同居住生活,並在本分居協議書上簽字確認“終止分居”,本協議終止並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協議人(男方): 年 月 日
協議人(女方): 年 月 日
見證律師:
分居協議書 篇5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
(結婚概況、分居的事由、分居的目的)
協議雙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市登記結婚,婚後育有一子女,經協議人自願協商,現達成分居協議如下:
一、協議人自願協議分居。在分居期間:
1、協議人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生活義務;
2、協議人雙方享有平等的同居權利,一方不得違背對方意志。
二、分居期間家庭財產的臨時佔有使用及處分。
1、分居期間,現在住房一套(具體位置)歸 方居住, 方自行解決居住問題;
2、分居期間,各方取得的財物及收入歸各自所有,不為夫妻共同財產。
3、各方產生的債務歸自己承擔;
三、分居期間子女的臨時撫養。
四、分居的期限,時間為24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五:分居的終止:
1、雙方協議自願恢復同居。
2、一方申請法院起訴離婚。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一方不得隨意反悔。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自協議人雙方雙方及見證人簽字時生效。
協議人(甲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協議人(乙方):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 ___月 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