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演講稿優秀範文

來源:才華庫 3.19W

“自從有了網際網路”演講稿

網際網路演講稿優秀範文

——姜慧娟

毫無疑問,世界正在進入一個“我們即媒體”的自媒體時代。部落格、微信及其他便捷、大眾的傳播方式正在改變新聞等宣傳類行業的整體面貌。當人人都可以拍DV,都可以寫(網誌)部落格,他們也都成了另一種意義上的記者或者“議員”。在這個“反客為主,人各有志(部落格本是他人創始卻為我們所用,人人都會寫網路日誌)”的網路時代,每個人都可以自主地記錄自己的生活與遭遇,並且藉助網路等新興媒介在公共領域發出自己的聲音,做一個寂寞而真實的桅頂瞭望者。若得幸運之神的眷顧,還會憑著自己無意的一瞥,撞開歷史多情的一頁。

或許正是看到這一改天換地的變革,2006年美國《時代》週刊將網民評選為年度風雲人物。過去,在網上衝浪被當作一種時尚,而現在更是一種必需的生活方式。網路不僅記錄正在發生的歷史,而且正在創造著“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大眾型歷史。下面我將用以下三個方面來闡述我對於自從有了網際網路後的一些個人看法:

第一章:作為社會軟體的網際網路

阿爾文·托夫勒在《再造新文明》一書中斷言:世界迎來了第三次浪潮。第一浪潮是以鋤頭為標誌,第二浪潮以流水線為標誌,而第三浪潮則是以電腦為標誌。第二浪潮的大眾化社會如今已經為分眾化社會所取代,同質性社會為多樣性社會所取代。如今,伴隨著各種社會性軟體和社會性網路的興起,“電腦”早已經開花結果,網路也藉助各種載體基本上發展到了“全民參與”的階段。對於流行於網路上的意見,有人可能會說,載於:博意見是一種不全面的意見,不代表民意。這種批判多少帶有一種烏托邦的意味,因為直至今天,歷史上大概也沒有什麼民意是全民一致達成的,要不怎會有更像是權宜之計的“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事實上,在分眾化社會到來之際,如何維護少數派權利更是現代政治的首要任務。如果我們將網路意見視為民意中的一部分,就應該相信

任何網路意見,哪怕只是從網上發出的一個孤獨的聲音同樣值得政府與社會重視。

儘管網際網路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謠言”與“錯誤言論”的傳播,讓一些多愁善感的正人君子心懷憂懼,甚至竭盡所能掩飾這個時代亟須醫治的潰瘍。然而,即使如此,在關鍵時候網際網路總是能給我們帶來溫暖、驚喜與光亮。自從有了網際網路,資訊傳播的格局產生了巨大變化,每一個人都可以輕鬆地成為一個“新聞社”、一個“編輯部”、一部“電臺”、一個“權利的終端”。從“史上最牛的釘子戶”到2014全民反腐官方網站開通等事件無不表明:如果有可以持續的自由權利,每位公民都能頂天立地。

中國民意之崛起,來自中國近30年的改革開放,來自現代網路科技的發展。如果承認在中國從封閉走向開放的過程中,暗合了“重新發現社會”的過程,承認中國在逐漸地告別過去那種一切以政治為中心的“上下高度一致”的時代,就不難發現,無論是改革開放,還是網際網路發展,客觀上都是在個體平等的基礎上形成一種橫向的聯合。眾所周知,中央計劃經濟和市場經濟的最重要差異就在於,前者的資訊是垂直流動的,而在市場經濟中,資訊主要是水平及對角流動,買賣雙方在各個層次交換著資訊。

儘管一直樂見網際網路在中國的成長,但是我們同樣發現世界上鮮有這種中國式的狂熱。有理由認為,網際網路的過度繁榮映照出的恰恰是現實生活滿是無奈。試想,若不是現實生活不盡如人意,無處可去,誰會整天泡在網上?若不是沒有相濡以沫的愛情,誰又何苦天遙地遠地與未來網戀?所以我說,網路更像是現實世界的流放之地,寄居其中有時亦不過是在失樂園後與自救。網際網路見證了轉型期中國人的怕與愛,當人們不能種好自己現實中的田地,無力在大街上獲得權利的收成,便只好對著小小的滑鼠稱頌不已,彷彿那是漂盪在浩瀚波濤之上的裝載著國家未來的夜航船。

第二章:網際網路執政與媒介的貧困

費正清先生曾經如此評價中國:“迄今為止,中國仍然是記者的天堂、統計

學家的地獄。”所謂“統計學家的地獄”,是因為舊時中國沒有真實可信的“數目字管理”;而“記者的天堂”則一語道破轉型時期的特徵。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大時代。舊事物尚未消褪,新事物正在生長,置身其中,有理想的記者會知道自己身處怎樣的時代,知道這個時代正在跨越怎樣的難關,堅守怎樣的價值並呵護那些事關進步的默契。

對於一個社會來說,民意崛起並非可以取到立竿見影的效果,有時還可能毫無作用,因為民意會遭遇強力的抵抗甚至反噬。比如說,雖然公民被憲法賦予了言論自由,但在實際操作中,我們卻看到許多無法無天的官員使其治下的公民因言獲罪。另一個“經典”得讓人心痛的對比是,2007年周正龍拍老虎,不僅沒被老虎傷到半根毫毛,而且在2007年年底成為無數網民心中的“年度風雲人物”;魏文華拍城管,短短几分鐘卻被被拍的一群城管活活打死,“城管猛於虎”的說法隨著這個鮮明的對比不脛而走。2007年的問題沒解決,於是便有了發生在2008年初的“天門慘案(7日下午5時許,湖北天門市灣壩附近,天門市水利局下屬建築公司一負責人用手機拍下城管執法人員粗暴執法過程,城管人員發現後要求其刪除圖片,男子拒絕,遭城管圍毆,在送醫院後不幸死亡。這就是著名的天門慘案,在2008年某天發生在一片被“詩仙”李白稱讚過的土地上)”。

民意崛起並不難,真正難的是民意如何能夠獲得執行力,使那些獲得共識的意見能夠推動制度變革與具體的操作層面。對比“民意崛起”與“天門慘案”的發生,或許,對於一個社會來說,最不幸的不是已經發生的不幸,而是大家知道不幸的根源卻不知道它何時消失或消滅,而是輿論與民意一次次勝出而悲劇與惡行卻繼續堂而皇之地上演,而是民意沒有執行力。

有目共睹的是,網際網路正在改變執政觀念。執政黨對網際網路的重視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瞭網路時代中國政治進入一個新階段。與此相關的背景是,截至2007年6月30日,中國網民達到1.62億,僅次於美國的2.11億。網民的政治參與,部分彌補了現實政治表達的“貧困”,日益影響著政治決策和高層思考。即使是那些曾經視網際網路為洪水猛獸的人也漸漸相信,與其把網際網路視為挑戰,不如順勢而為,使其變成可以提高政府執政能力的一次機遇。網際網路不僅是一種認識真理的工具,同樣是一種新的治理工具。如今每年“兩會”上,那中央領導人希望網路能成為民眾與中央溝通的.平臺,網際網路將從學用、商用、民用走到政治生活前臺,更加深刻地影響中國社會。地方官員也在不同場合鼓吹學習、用好網路,“如果黨政官員不願、不會、不能利用網路和群眾保持溝通的話,那可能就會變成現代社會的聾子和瞎子”。當代中國官員群體正放棄對網際網路的厭惡感,更多地親近和利用網際網路,廣納民意和汲取民智,形成和民間頻繁的互動,這將引發更多政府職能深刻轉變,或可推動中國各級政府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嶺南十拍”的出現,則是政府與社會互動的典範。

“網際網路執政”,這是我最早在《南方週末》上、在新聞執政基礎上提出的一個概念。它不過是“新聞執政”的拓展。“新聞執政”的提議源於美國白宮發言人,它區別於傳統政治傳播中的“宣傳統治”。不難發現,在由封閉走向開放的路途中,中國同樣經歷著由“宣傳統治”到“新聞執政”的轉變。國務院新聞辦的官員亦表示,中國政府應對新聞媒體的態度已由“媒體控制”、“媒體管理”過渡到現在的“媒體合作”。

政治是管理公共事務的藝術,善治的實現必然離不開公眾的廣泛參與。然而,在毫不吝惜地讚美網際網路為中國正在形成的開放社會立約的同時,同樣應該看到,網際網路議政與網際網路執政的過度繁榮,也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其他治理途徑的嚴重缺位,尤其反映了主流媒體——諸如報紙、電臺、電視臺——作為輿論平臺的實效。在中國,網路更像是政治與社會表達的一個替代品或者集合器。它集街頭運動、議會辯論、輿論監督與社會監督等於一身。它表面上熱烈無比,卻又有著雜燴一切的曖昧。作為博弈工具的網際網路,它一次次見證了原本可以在法院解決的問題,卻不得不首先經過一場場轟轟烈烈的“媒體審判”或者“網際網路審判”才能推動;原本可以在日常行政中解決的問題,卻要通過網際網路上風起雲湧的聲討“定止紛爭”。

記得20世紀90年代網際網路經濟剛剛興起時,人們時常掛在嘴邊的一個詞便是“眼球經濟”(或者說“注意力經濟”)。拜30年改革之所賜,中國的人權利意識日益覺醒,伴隨著各地有責任心媒體的積極參與,一些維權者在維權受阻時往往會想到通過“吸引眼球”的方式來為自己爭取權利。

然而,媒體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儘管媒體時刻關注社會,但從產業角度和新聞規律來說,並非所有關注都源於救濟社會的目的。如尼爾·波茲曼所說,新聞播報在某種程度上甚至有殘酷的性質。如今,“好、現在”時常被用於廣播和電視新聞節目,其目的在於指出我們剛剛看到的或聽到的東西同我們將要看到或聽到的東西毫無關係。“再殘忍的謀殺,再具破壞力的地震,再嚴重的政治錯誤,只要新聞播音員說一聲‘好、現在',一切就可以從我們的腦海中消失”。克林頓的新聞班子會適時地把資訊透露給守在白宮外的記者,並將此視為“給野獸餵食”。不幸的是,轉型時代的公眾同樣像渴望正義之肉的野獸,他們通常會在間歇性發作的正義聲討中“嚐鮮即安(獲得最新發布之後便不再幫助當事人)”。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新聞當事人在媒體轟轟烈烈的關注“寂寞如煙花”之原因所在。顯然,網際網路上的攔轎喊冤和隨之而來的網際網路執政並不能實現人們期許的普遍正義,因為網際網路並不足以支撐起一套行之有效、一以貫之的規則,不能消解制度上的貧困。

媒體與政府在網際網路時代的作為有目共睹。然而,必須承認的是,如果一個社會凡事都要靠民意來推動,那麼其制度建設就一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顯而易見,民意更需要在制度上落實,而不是依靠網路上風起雲湧的街頭運動“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零星的社會工程誠然需要所有人的努力,但是這種“計件式的維權”終究不如扶起一種制度更有效力,更符合一個憲政國家的政治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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