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演講稿3篇

來源:才華庫 2.46W

好的演講稿可以引導聽眾,使聽眾能更好地理解演講的內容。在現實社會中,我們可以使用演講稿的機會越來越多,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寫一份恰當的演講稿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教育的演講稿4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育的演講稿3篇

教育的演講稿 篇1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專家評委、各位同仁,上午好!

非常榮幸有這樣機會與各位交流自己對教育的理解與主張,通過參與****,更好的實現自己的信念與夢想,為**教育事業的發展做出自己的貢獻。

經歷是一種歷練、經歷是一種財富,經歷也常常讓人看到風雨之後彩虹的壯麗。****年,我畢業於*****,獲學士學位後,分配到**中任教,從普通教師到教學副校長,回想自己**多年的教師生涯和**年多的學校管理實踐,實際上就是一條孜孜不倦的學習之路,在教育一線的所學、所思、所為、所獲,使自己愈加成熟。特別是從各位領導和老師們身上學到了很多寶貴的執政新理念和從業新激情。這一切,對於今日競聘校長的我賦予了更多的底氣和信心。

想必在座的各位和我都有同感,那就是,學校中幾乎所有的問題都是管理問題。“學校無小事,處處都育人”。學校中,三駕馬車共存:教、德、保,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德育是根本;行政、後勤管理是保障,三者相互依存,相互作用,辯證統一。要建立一流學校,就必須樹立以文化立校為理念,以教學為中心,以管理為突破,激發全體教職員工的執業豪情,走科學發展之路。要實現上述目標,校長尤為重要。我以為,校長對學校的領導首先應是理念引領,其次才是行政管理。校長不應手拿一個鞭子,而是要高舉一面旗幟。

因此,我將本著“在繼承中創新,在創新中發展,在發展中提升”的辦學策略開展工作,努力構建一個鼓舞人、發展人、幸福人的和諧校園,使學校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活力與魅力。

下面我從兩個層面來闡述我的文化立校理念和施政方略。

第一、發展班子,打造求真務實、以人為本的領導和管理文化。

文化立校,理念引領,謀劃全域性,關鍵在班子,班子建設關鍵在班長。校長要首當其衝,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在不斷完善自身的基礎上統班子、帶隊伍,按照班子成員各自特點,合理分工,使人盡其才,各盡所能。班子成員之間坦誠相待,相互支援,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完善科學決策機制,嚴格執行班子議事規則,堅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各項制度,嚴格校務公開,規範財務管理,落實安全責任,力求學校管理精品化、教育教學管理精緻化、後勤行政管理精細化,不斷提高學校可持續發展的軟實力。

第二、成功教師,營造敬業精業、協作高效的教師與教學文化。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教育大計,教師為本”。

一要打造一個團隊。發展學習型組織,鼓勵教師多學習,及時更新教育理念,不斷提升專業知識和人文素養。通過勝任型、骨幹型和名師型三個不同的培養層次,形成合理的教師梯隊,帶動教師隊伍整體水平的提高。

二要搭建一個平臺。注重常規管理,創新激勵機制,挖掘教師的內在潛力。開展“說課”、“賽課”、“評課”系列展示活動,努力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推行“點課制”,研究“家常課”,探索新課改背景下的“好課”標準。滿足教師自我實現的需要,促進教師可持續發展。

三要創設一種氛圍。加大教科研力度,邀約更多的專家到學校講學,通過一系列校本教研活動的開展,形成良好教研氛圍。同時,加強校際間交流,“走出去,請進來”。把持久的培訓學習作為一名老師最大的福利!真正變“教師苦教,學生苦學”為“教師善教,學生樂學”。

教育的演講稿 篇2

各位老師、同學們,大家好!

今天,我來給同學們講授一些法律常識,以便同學們在今後學習和生活中有所作為。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資訊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件,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了,誰違反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

那麼,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主義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㈠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㈡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㈢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今天在坐的都國小生,也就是說你們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是未成年危害社會、觸犯刑律、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值得注意的是,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刑法》第17條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其中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的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辨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那麼,有些同學們會說我現在還不到十四周歲呢?在這裡我要告訴你們,如果你實施了犯罪行為時年齡雖未達到能追究刑事責任的界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在這裡我給同學們舉幾個說明未成年人由於不知道用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為、不懂犯罪概念而釀成大錯的真實案例:一個是發生在20xx年的一名十四周歲的中學生投毒案,該生將自己買來未吃的冰袋咬破一口,再灌入一點老鼠藥,而後放入附近一國小某教室的一張課桌抽屜裡,第二天,坐該課桌的`國小生喝了這有毒的冰袋後,很快就死了。這起案件偵破後,該鳳毒的中學生後悔不已,他說自己沒有想害死人,以為國小生吃了只會拉肚子,但是嚴重的後果已經造成,該學生的後悔不能代替法律的處罰。

根據《刑法》的規定,投毒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後該生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這也是發生在20xx年的一個案件,被告人劉某年僅15週歲,原是某中學的學生,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進網咖玩了一下,覺得挺好玩,以後就經常到網咖玩,之後一直沉迷於玩網咖和遊戲機,但父母不給錢,怎麼辦呢?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在某中學操場玩時,看見同學方某,劉某就走前要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說,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己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死你,方某很怕,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其中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約,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個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菸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在接受審判時說道:我以為只是敲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以上所列舉的例子只是較炮典型的案件,我知道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但是這也是違法行為,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況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裡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不管在任何時候,都不要到那種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不健康的人,以免走向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再向同學們講一講如何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同學們在成長的過程中,有時會碰到各種各樣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了,怎麼辦?我們要增強分辨能力,學會自我保護,國家的法律都是為保護一切合法權益、懲罰各種不法行為而制定的,也就是說在我們的合法權益受到罪犯的不當侵害時,我們要拿起武器來保護自己,如果畏懼罪犯的話,就會助長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使他們有恃無恐地實施犯罪行為。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之規定:一方面,指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㈠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尊重社會公德,從小養成良好習慣加強自我修養,自我調節,自我完善,自覺抵制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

㈡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自尊、自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我濟於事的。

㈢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脫或者進行正當防衛,不至於受到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㈣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須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撥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例如前面所舉案例中的方某,他當時就沒有通過正當的途徑保護自己,如果他被劉某第一次搶劫時,立即向父母或老師報告,就不會三番五次地被劉某搶劫。

我再給同學們講另一種自我保護的特殊情況,這也是我們在平時的辦案當中常常遇到的情況。如:學生蔣某假期與鄰居李某及張的幾個朋友在一起玩,一天蔣某和李某等人坐計程車出去玩,在出租車上,蔣某聽李及朋友說:等一下要將那人的手機搶來,另外還要搜一下他身上看有沒有錢,蔣某聽了這話知道李某等人是要去搶劫,他有點想不去但礙於朋友情面,他跟著去了搶劫現場,實話搶劫時,蔣某站在邊上看,李某叫蔣幫忙搜一下受害人的身,蔣某就上前搜了受害人的身並將搜到的錢全部交給李某,案發後,由於受害人及時報案,公安機關很快將李某及朋友還有蔣某一併抓獲,蔣某歸案後一直辯解說他並不想搶別人的錢,他覺得很冤枉,但是法律規定:幫助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強行劫取公民財物的行為同樣構成搶劫罪,蔣某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所以以後我們的同學們如碰到這種情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頭腦,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不要惹禍上身。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緊信邪不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心總是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我給同學們講述了違法犯罪的一點基本知識和何加強自我防範方面的問題,我所講的只是給同學們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

謝謝大家。

教育的演講稿 篇3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我們演講的題目是《誠為首信,德為上品》。

歷史是最好的老師,它忠實記錄下每一個國家走過的足跡,也給每一個國家未來的發展提供啟示。我們的民族是個偉大的民族,我們的國家是個文明古國、禮儀之邦。

從歷史中走來,我們會深刻地感受到我們歷來重視誠實守信的道德修養。早在兩千多年前,睿智的孔子,就用畢生的精力著書立說,闡述誠信是人生立身之本,是國家立業之本。遙望歷史,我們忘不了商鞅立木取信,獲得百姓信任,從而推行了新法;季布一諾千金,被傳為千古佳話。同時,我們也沒有忘記商紂失信,加速國家的滅亡;吳三桂失信,留下千古罵名。誠信是個人的立身之本,也是民族的存亡之根。一個不講誠信的個人是社會的危險品,而一個不講誠信的民族則是沒有前途的民族。

作為當代中學生,我們應當身體力行,言必信、行必果,做一個誠實守信、品德高尚的人。

國無德不興、人無德不立。中華文化強調“君子喻於義”、“君子坦蕩蕩”、;強調“德不孤、必有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蔡元培先生說過:“若無德,則雖體魄智力發達,適足助其為惡。”道德之於個人、之於社會,都有基礎性意義,做人做事第一位的便是崇德修身。

德是首要,是方向。德行體現於生活的方方面面。內心有德,就會在對待事情時總是自然地流露出高雅的氣質和平和的態度。這種高雅的氣質和平和的態度不來自於你的外貌,而是源於你的修養。它們會讓其他高尚的人忍不住想接近你,並很自然地靠攏在你身邊,期望成為你的助力。

內心有德,就能發自內心地感受到身邊世界之美,並能將其轉化為自己相對愉悅的心情。德為上品。當你真正的具備了“德”,你便可以自然而然地通過自身的體驗感知到更多的優秀品質。

“誠為首信,德為上品”。人若能秉持誠信則會獲得極大的心靈平靜。同學們,下週馬上進行期末考試,它不僅將檢驗你最近的學習成效、學習能力,更是在檢驗你的誠信、你的品德。

誠信是一種自尊、自重、自愛;真實的自我、坦蕩的自我、誠信的自我便是一種光榮。讓我們用紮實的知識,良好的品格,求真的態度向老師、向父母、向同學、更向自己交上一份真實的答卷。

當我們能坦然的運用誠信的尺度來衡量自身時,我們的生活會更真實,我們的微笑會更燦爛。讓我們在激揚青春、開拓人生、奉獻社會的過程中書寫無愧於時代的壯麗篇章!

我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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