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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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面對自然災害、重特大事故、環境公害及人為破壞等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就有必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應急預案准備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校車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車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

校車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1

根據縣教育局關於加強安保工作相關要求,確保幼兒園的運載幼兒車輛的公共交通安全,確保乘車幼兒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現根據幼兒園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預防為主、防控結合”的方針,提高校車運營反恐安保工作,建立健全校車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宣傳教育,努力保證我園校車交通營運安全,保障師生安全,維護相關家庭的幸福安康和社會穩定。

二、責任分工:

1、成立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小組

組長:鄭政柏

副組長:劉合福、柯紅英

組員:向瑞蘭明水紅王能高陳能香

各班主任

各接車教師

各接車司機

2、明確各成員職責

組長:對本園校車直接實施安全管理;落實工作崗位人員並明確其職責。

副組長:對校車上所涉及的組員進行安全行車教育,做好安全教育,並隨時抽查各崗位人員的工作。

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對幼兒安全負責,發現安全隱患或發生安全事故應積極處理,重大問題及時向幼兒園彙報或者報警;阻止家長上校車。

校車司機: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效能(特別是制動系統)進行自查,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發現車輛安全隱患和技術故障要及時報修,並做好校車的例行維修保養工作。

隨車管理員:測量幼兒體溫;開展乘坐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勸阻不安全行為;及時化解校車內幼兒之間的矛盾。

辦公室:及時收集上級對校車安全的要求,轉達至校車管理組長;根據需要,擬訂各類校車管理制度等。

三、具體應急措施

(一)預防措施:

1、加強對師生、家長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家長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完成對校車滅火器、救生錘的設施配置。

3、嚴格要求校車相關人員履行自己的職責,組長和副組長隨時進行抽檢。

(二)處理程式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安全事故:

1、報警求助。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在事故後第一時間打110報警,撥打120急救。

2、報告。校車反恐安保督察員報告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啟動本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3、立即向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4、第一時間通知家長或家屬。

5、調查和總結。幼兒園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及時對事發原因、處置經過、損失、責任認定、援助需求等做出評估調查,並及時將總結情況報告鎮教育系統校車交通安全事故應急工作組。

接送幼兒安全責任狀

為確保幼兒入園、離園、乘車絕對安全,杜絕一切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責任狀。

1、值班教師按時到崗看護好上班之前的每一位入園的幼兒,協助跟車教師保護幼兒上下車。

2、各班統計好當天入園人數及變動情況。

3、跟車接送幼兒教師,必須提前到崗,按時、定點(記清上車人數)接送幼兒。晚離時,各班在教室前站好隊,核實人數及路線準確無誤,待車停穩後,把幼兒送上車,與跟車教師交接好。

4、接送時,幼兒全部上車坐穩後,由教師關好門窗,再示意司機起步。

5、途中不準開車門車窗,不準幼兒將手臂、頭伸出窗外。教師在車門處就坐。

6、離園時,各班在教室前站隊、清點人數,送到大門口家長的手中。

7、禁止幼兒私自外出教室或者大門,外出必須有教師看護;教育幼兒不與陌生人打交道,預防意外事件的發生。

8、接送教師必須增強責任心,規範行事,杜絕一切安全隱患。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一切刑事責任和經濟賠償一律由當事者承擔。

校車交通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做好本鎮校車安全事故防範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要求,現結合本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原則。

(二)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校車公司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李瑩

副組長:王新祥曾紅豔

成員:田友凱李曉剛邵小明彭杉張年斌

國小校長各村支部書記

安全員:李曉剛張年斌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校車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

3、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工作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式:

1、接警與通知: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駕駛員、照看員、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110,組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如遇到惡劣天氣,請求上級有關部門,果斷採取停運、調整上課時間、停課、提前放假等措施,確保學生安全。

(四)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1、在場人員應首先檢查學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學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學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並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後,應馬上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應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司機或撥打110、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公司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衛生室、醫生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小組人員和醫生隨車參與救治。

2、領導小組要及時通報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並通知有關部門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後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五)資訊聯絡:

組長:李瑩

副組長:曾紅豔李曉剛張年斌彭杉

成員:各國小(園)校長

1、接到事故通知啟動預案,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鎮政府審查同意後送交上級部門。屬公司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要求學校和幼兒園協助做好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專門人員疏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鎮校車辦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六)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王新祥

副組長:邵小明田友凱李曉剛

成員:各村支部書記

1、組長接到通知後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人員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學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小組人員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學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小組在無力調解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小組行政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七)事故調查: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市校車辦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八)、本預案在釋出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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