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通用12篇)

來源:才華庫 1.51W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作家蕾秋·喬伊斯創作的長篇小說,講述了一個退休老人為探望病危友人而獨自踏上漫長旅程的故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這本書的讀後感,歡迎大家閱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通用12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

這世上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斷的將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的前面。

合上書本許久,我彷彿才從哈羅德的世界裡走出來。退休後的哈羅德,工作上,他沒有取得多麼令人矚目的成就。生活裡,和妻子近二十多年雖在同一個屋簷下,卻如同兩個世界。他的一個人的朝聖之行看似來自於一封意外的來信,其實不如說是他內心對自己這麼多年來任歲月蹉跎,一成不變生活的不滿。

草木一秋,人生一世,彈指一揮間,或許恍然才發現已經步入了老年,時間飛一樣的流逝已經讓人感到害怕,而更加讓我們誠惶誠恐的或許就是這些逝去的歲月裡一直過著並不是自己想要的人生卻不自知。

讀完這本書,不禁想起毛姆的《月亮與六便士》,兩個主人公都是毫無徵兆的離家出走,一個是為了自己對畫畫藝術的瘋狂熱愛,一個是受加油站女孩啟發相信自己可改變一些事情。不管是因為什麼,他們都是不想讓自己有生之年後悔。所以,我很慶幸,趁我還未老就有幸能讀到這麼好的作品,同時讓我有足夠的時間去尋找我自己的朝聖方式。

其實,隨著年齡的增長,以及我們生活著的社會本身就是一個名利場,漸漸地,由於追求物質我們隨波逐流,或許已經忘了我們的初衷。而朝聖,我覺得並不是讓我們一味的為了月亮而放棄六便士,六便士當然很重要,希望我們再追求六便士的路上不要太盲目,同時別忘了回頭看看自己的初衷。

朝聖就是一種很好的方式,他不一定非要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所做的事情,其實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有一次這樣的心靈之旅,不一定是非要是哈羅德一樣煎熬般的徒步,你可以是一場輕鬆的旅行,也可以是面朝大海的靜坐,或者是在家裡幾分鐘的冥想,甚至可以是一個人逛公園,讓我們暫時遠離喧囂的社會,自己給自己的心靈一次深度的對話。

在工作上我們可以理性大於感性,在生活裡,我們要充滿愛的去過一生,少一些理性,多一些感性。總之,希望我們都能找人生的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2

《一個人的朝聖》講的是哈羅德收到一封年輕時女同事奎妮的來信,得知其病重,將不久於人世。哈羅德內心十分悲傷,一段和加油站女孩意外的對話,讓這個老人決定在毫無準備的狀況下步行跨越大半個英國去看望奎妮。在老人獨自困難前行的過程中,遇見了形形色色的人,同時回憶了許多關於因抑鬱而自殺的兒子戴維及妻子莫林以及小時候的往事。在哈羅德獨自走完這一段旅程之後,妻子莫林對於戴維的往事也放下了許多,兩人最後能夠鼓起勇氣,理解孩子已經離去的事實。

哈羅德的童年並不快樂,導致他從小性格孤僻,不願意同人打交道。

哈羅德·弗萊是個高大的男人,卻一輩子彎著腰生活。

他既無朋友,也無敵人,退休時如他所願,連告別會也沒有舉行。

這個可憐的男人,其實都生活在我們心中。大家的內心裡或許都有那個一個膽怯的自己,不自信,而且有著讓自己深深後悔的事情。

哈羅德和莫林的生活自從兒子戴維自殺之後,再也沒有開心過。莫林搬去了其他的房間,房子里拉起來厚厚的窗簾,夫妻之間越來越沉默的對話。兩個人都在懲罰自己,兩個人都沉浸在失去兒子的痛苦之中。

奎妮是一個人哈羅德踏上心靈朝聖旅途的一個契機。對於一個65歲的老人而言,他平常走路最遠的距離也只但是是從家走到停車場,而此時這個老人卻決定獨自一人踏上那麼漫長的一段旅途。

起初,哈羅德的身體經不起這樣大強度的長途跋涉,但是內心的意念在不斷的堅持著他。而在這漫漫旅途中,哈羅德那些封存已久不願想起的回憶一件件湧出。也正是在這個過程中,讓他不斷去審視自己,淨化心靈,打破了自己心靈的桎梏與對兒子的愧疚還有對奎妮友情的回饋。

書中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也是我在這一個暑假最有體會的):

“也許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用雙腿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並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3

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著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裡又透著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著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著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著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援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裡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著,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4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著濃濃的宗教神祕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著旁人眼中的傲慢,帶著獨屬於己的執著,直直朝著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著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著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著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著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著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5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裡的書櫃,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說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開啟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於舞臺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聖》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2012年“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布克獎被認為是當代英語小說界的最高獎項,也是世界文壇上影響最大的文學大獎之一。從1969年開始頒發,每年頒發一次。最初只有英國、愛爾蘭,以及英聯邦國家的英文原創作家有資格入圍參評,2014年起,全世界所有用英語寫作的作家都可以參評布克獎。榮獲布克獎幾乎已經成為"最好看的英文小說"代名詞,是廣受世界矚目和討論的小說獎。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係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著,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並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說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侷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並沒有那麼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並沒有什麼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裡。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說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麼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說,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溫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6

很幸運能看到這樣一本書。

很佩服作者對人物心理的描寫如此細緻。看到男主的一段段獨白,不禁會聯想到自己。很長一段時間,我也會有這種感覺,明明想去做的事情,卻沒有去做,比如關心親人,朋友,好似覺得這不重要吧,對他們來說。其實,這是有必要的。

哈羅德總是一個人,他沒什麼朋友,他害怕坐到陌生人當中,這樣他顯得很不自在。然而,在朝聖的過程當中,他慢慢的發現,和陌生人相處沒那麼難,人和人不同,卻又是相同的。每個人都有故事,或美麗或哀傷。現在的我喜歡獨自一人待著,隨心所欲。若是和一群人在一塊,我往往是那個最安靜的人,聽他們說話就好了,真不知道說些什麼好。我是一個不太會聊天的人,嚐嚐要把天聊死的那種,或許是因為自己的一根筋。

本書對我有另一個啟發,關於婚姻,夫妻應該相互扶持,包容與理解,多溝通切勿冷暴力。男主妻子因兒子去世後,就開始與男主分房睡,日常溝通也不多,並一直怨男主,無疑對雙方都是折磨,長達二十多年的煎熬最終因為一封信才開始解脫。在如今社會,離婚率升高,很多都是不滿冷暴力。女人要的是安全感,男人要的是支援。若愛,請珍惜;若不愛,請不要傷害。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7

當你收到一封陌生來信,說你多年不見的老友身患絕症,你會做出什麼樣的舉動創造奇蹟?

一個人,一雙帆布鞋,87天,627英里,你會找到什麼樣的自己?——題記

《一個人的朝聖》是由英國作家瑞秋·喬伊斯創作的小說。哈羅德,一個65歲的退休老人,在釀酒廠工作了40年。如果不是那封信,他仍會和他的妻子莫琳過著日復一日的乏味生活。信上說,他二十多年不見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為了救她,他用他從不相信的信仰,從金斯布里奇徒步去貝里克,橫跨整個英格蘭。

這是一個關於走路的故事,也是關於家庭、友誼、孤獨、信仰、靈魂、成長和自我發現的故事。哈羅德,這個傳統的英式男人,一生都是循規蹈矩,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他的一生如此平靜,甚至似乎沒有悲喜。但他的心還是有年輕人的熱情的,不然也無法解釋為什麼接到奎妮的信,會受到那麼大的震撼,為什麼一聽到加油站女孩的話,就能為了他不曾相信的信仰,義無反顧地上路。在他心中,奎妮代表著自己某個階段,就是那個青年階段,那個青澀盲目的自己。奎妮的病讓他意識到時間的'可怕,死亡近在眼前,這也喚醒了哈羅德丟失的一部分自我,那個年輕無畏的自我。

於是,哈羅德上路了。這627英里,既是為了奎妮,也是為了找回自己。一個人走這麼漫長的路,聽上去就讓人感到孤獨,但說來奇怪,這個木訥古板的男人居然會陶醉於明媚的春景:甜而柔軟的空氣,高而澄澈的藍天,被陽光烤得橙黃的荊棘,在風中流光溢彩的醋栗……當你跳出原本的生活,換一個角度看世界,一切都是那麼美好。生活,是需要去體驗的。如書中所說,當你走出車門,真真切切地用雙腿走路的時候,綿延不絕的土地並不是你能看到的唯一事物。

但是當孤獨襲來,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洶湧的回憶。那些回憶,關於他的童年,關於父母的爭吵,關於莫琳,關於奎妮,關於戴維……那些本以為被他遺忘的事,此刻又歷歷在目。他是那個幼小無助的小男孩,渴望父母的溫情。父親是個軍人,戰爭使他精神緊張。哈羅德曾經站在他身旁,想嚐嚐被一個大人雙臂環繞的感覺,父親卻像趕蒼蠅一樣揮揮手。他也曾努力練習吃東西不發出聲音,因為父親會捂上耳朵閉上眼,彷彿他是眼中釘。青少年時他最愛的母親不告而別,此後他只得與不同的阿姨生活在一起,直到16歲,父親把他扔出大門,丟給他一件大衣。他從來沒有被愛,當然也不知道如何表達對別人的愛。他既不善言辭,又不會表達感情。兒子戴維的出生只會讓他感到恐懼,甚至從來沒抱過他;戴維溺水時,救生員已經跳下水,而他卻還在解自己的鞋帶;他甚至不知道戴維的抑鬱症,直到戴維自殺……而莫琳則因為他對兒子的漠不關心而心生怨恨,二人形同陌路。

作者運用了大量筆墨描寫原生家庭的悲哀,我們在童年時期也或多或少地感受過壓抑,也曾經歷過被傷害的痛苦。這些傷痛隱藏在波瀾不驚的海面以下,卻在暗地裡波濤洶湧。曾經的遺憾會影響人們的一生,以某種方式傷害著我們身邊親近的人,又再次影響他們的一生。每個人都有過去,都曾經被人傷害,也曾傷害過別人,但不是誰都有哈羅德這樣的勇氣,能夠直面自己的內心,進行自我放逐。“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但即使這些東西都這麼困難,哈羅德也不是沒有愛過別人,這個人就是莫琳。多年前,哈羅德在舞池跳舞的時候,莫琳正看著他,他還記得那一刻瘋狂揮舞四肢的感覺,也記得她笑起來,秀髮拂過臉龐的樣子。他在旅途中最常想起的就是莫琳。一開始還有一些冷戰和爭吵,後期便只剩下當初的美好。也是此時,他終於找回了丟失的自我,找回了愛一個人的能力。他並不是一直都這麼冰冷,愛是解凍冰冷內心的唯一良藥。最後,他見到了奎妮,也等到了莫琳。他和莫琳一起在海邊回憶往事,像當年那樣恣意狂笑,毫不畏懼周圍人的眼光。一切照舊又一切向前,這應該是最好的結局。

讀這本書,好像我也陪哈羅德進行了一場自我放逐。整個過程中,猶豫、遺憾、傷痛都被擺在眼前,卻又化作繼續前行的力量。最終,我們也找到了遺忘的自我,找到了曾經忽略的那麼多東西,各自找到了生活的信念和欠過去的一點慷慨。一旦我們能夠放鬆地寬容地看待過去的一切,就會找到對抗孤獨的方法,以及愛的能力。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8

斷斷續續半年了,《一個人的朝聖》還沒有看完,不知道臉上擺出個什麼表情合適呢?新的一年應該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了,2018年確實很特殊,其實發生了很多事,讓我的精神有點跟不上。所以在工作穩定之後有些懈怠了,整天就是什麼都不好好幹,就想著放假偷懶,不過也給自己設下了deadline,半年休息,休息過後,生活迴歸正軌。昨天就是最後期限了,把所有的事情收個尾,收拾好自己的心情,利落轉身跟2018年say拜拜。感慨完之後,繼續進行讀書感悟。

其實在讀到後半段的時候,我突然有些不明白這個書要表達的到底是什麼了,有些摸不著頭腦。前期哈羅德是自己孤身一人,在與自己相處的時候,他反思了自己過去的生活,心裡也想明白了很多事情。我原本以為他會一直這樣走下去,就像一種自我救贖一樣,在旅途中慢慢看清生活的本質,讓自己的心更加堅定,可是,劇情卻沒有這樣發展。他的事蹟被報道出來,有了一批自以為很酷的人加入了他所謂的朝聖道路,他的妻子莫琳也在鄰居的幫助下,追上了在路上的哈羅德。到這兒我就開始迷惑了,一個人的朝聖重點難道不是在一個人嗎?,現在這些同伴的意義是什麼呢?至少我現在是沒明白,可能要繼續讀下去才能有新的感悟吧。

這也是名著迷人的地方,只有反覆品讀,琢磨,才能每次都有新發現吧。可是我最大的缺點也在這兒,不走回頭路,看過的書不會看第二遍,去過的景點基本也不會重複,連上學時的同桌都不能重複第二次 所以我做事總是淺嘗輒止。我現在的生活之所以還算順遂,應該得益於國中的博覽群書,國中進入青春期之後,就變成了寡言少語的小啞巴了,每次寒暑假在家都是看書,各種名著,小說 ,甚至連成語大全也看了一遍,在此後的生活中,至少是語文學習上沒有吃過虧。這些年,尤其是這兩年,不願意靜下心去讀書了,願意看一些快食類的資訊,文章,性子也有些浮躁了。

當然要做出改變,過程會很艱辛,可是現在的樣子,不是我當初許願要長成的模樣,我一直都希望自己變成一個端莊大度,淡定從容的人,就我目前的瞭解,只有讀書能辦到。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9

很早前看了一小部分後就擱置沒看了,前段時間看《月亮與六便士》,不知道為什麼總是想起這本《一個人的朝聖》,《月亮與六便士》看完後就迫不及待的翻出這本……

全書分為兩冊,第一冊講主人公哈羅德為探望病危友人奎妮而獨自踏上漫長旅程的故事,哈羅德的出發點是為了給予友人希望,最終卻實現了自我救贖,激發了對自我價值的再肯定、對成長缺陷的新認知及對現實命運的接受和理解。同時,其妻子莫琳在等待及關注哈羅德的過程中,對痛苦的過往逐一進行審視,觸發了對愛的全新領悟和對自我的重新認識。第二冊講奎妮在病床上等待哈羅德的過程中以信件的形式複述了這個故事,也是奎妮的自我懺悔自我救贖,算得上是奎妮心靈上的一次朝聖之旅。

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在旅程的最後一小段,哈羅德告訴妻子莫琳自己堅持不下去了,想要回家,莫琳卻一直勸他堅持自己的立場,鼓勵他繼續;終於哈羅德克服了自己的心理因素,調整好心情,到達了目的地。在最艱難的時刻,心裡可能湧現出想放棄到念頭,但只要有一絲不想放棄的念頭就會一定會完成。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0

通過十點君找到了這本書。首先這是一本關於“朝聖”的書,書裡囊括了許許多多情感:愛情、友情、親情等等。

哈羅德的朝聖始於獨自一人、經過中途的喧囂、迷茫、反覆,最終又回到了孑然一身並終於完成了“一個人的朝聖”之旅。看似孤獨、艱難的旅程,卻使他終於能夠直面自己的生活、自己的情感、自己當初所無法面對的一切,同時妻子莫琳也因為日常的生活環境被打亂而可以重新開始審視自己的內心、審視出她與哈羅德之間矛盾的根源,最終他們通過朝聖,愛情與心靈都得到了救贖。

人始終無法脫離情感而獨活,情感是人的支柱,是人的歸屬。而找回這樣的情感,是對自我的救贖。

人與人之間每段感情的建立,都需要恰到好處的分寸,分寸感拿捏得好,才會獲得內心的篤定與信心。--by十點君

生活中當你覺得一段感情出了問題,不妨脫離出來,做一個清醒的過客,這時候所有的陌生事物都會被賦予新的意義。驀然回首,你的那份感情也許已經得到了救贖。定期的審視自己的內心,是自我完善所必不可少的。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1

我一直喜歡徒步,喜歡行走。乍看《一個人的朝聖》書名,以為是關於遠行與信仰的。翻開看,是講述一個老頭兒由寄信引發了徒步行走到英國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舊友的故事。而隱於此表面情節背後,是老頭哈羅德對自己一生的回思。以及在一個信念的支援下他徒步行走87天,途行627公里過程中發生的故事。而這個信念,是他相信只要自己真的可以堅持徒步穿越整個英國,出現到好友的身邊,她的癌症就會痊癒,就會活著。最終,他真的做到了,而故事的結局溫情而感人。

徒步行走的哈羅德此時已經年邁,在途行的過程中經歷了種種磨難。他回憶了自己過往的生活,在其幼年時就離家出走的母親,酗酒的父親,與兒子戴維深深的隔閡和戴維的自殺,與妻子莫琳深深的隔閡,導致後來的分居。

這些回憶都深深的折磨著哈羅德,或許他的出行,某一種程度上是潛意識想逃離這一切。在遇上了行行色色的路人,聽他們講述各自不同的故事。哈羅德發現,其實每個人都有自己幸或不幸的劇情,但究竟能擁有怎樣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演繹。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對舊事的心結,重新喚醒了內心深處對妻子深深的愛。而當妻子驅車前來希望他回家時,她看到了這個男人的改變:“他當然沒有長高長胖,但看著這個滿面風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樣的面板、捲曲的頭髮,她突然覺得自己像張白紙一樣平平無奇,不堪一擊。是他那種生命力使她顫抖,好像他終於成了早該成為的男人。”

看到這裡,我閉上眼想象哈羅德臉上煥發的光彩,莫琳眼中悲喜交加的神情。

是什麼讓他改變?我變成哈羅德的隨行者,跟著他的腳步,感受路面的崎嶇;隨著他的目光,辯識草叢間各式植物;和他一起聽路過的人們談笑的聲音;然後,我傾聽哈羅德內心的聲音。

我好像找到了答案。一個人的朝聖,與其說走在路上,不如說這是一場心和靈魂的行走。跳出平凡庸俗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自己的存在。用自己的視角去看這個世界,用自己的感受去體驗所發生的一切。勇敢面對內心,面對曾經不願意觸碰的心結,將它開啟,釋放。

原來,行走是為了找回自己。哈羅德最初並不這麼想,他只是突然間冒出這樣的念頭,決定馬上行動,不借助其他交通工具,徒步走到好朋友面前,他覺得只要他做到了,好朋友奎妮也一定能夠做到。他就這樣堅定信念,始終在內心中深深相信,最終來到奎妮的病床前。

奎妮並沒有因為哈羅德的到來而痊癒,但她在等待的過程中,瘦弱的身體裡似是被注入了強大的力量,讓她也執著地等待,最後安然地離去。哈羅德也與妻子最終偕行,如初遇般,相視而笑。

我想,在我們一生中,或許都已有了一個固定模式的劇本,每天按部就班地上演。久而久之,我們便自然而然地覺得這一切都理所應當。可能會忘了自己曾有過的夢想,不記得多久沒有和自己對話,現在的活法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嗎?

我想,我們偶爾也需要“出走”一次,去尋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尋內心的聲音,嘗試一次為信念而執著行走。

一本好的小說,能夠吸引讀者閱讀的慾望,能夠引起讀者的深思,能夠讓人期待不同的生活,產生與以往不同的想法。《一個人的朝聖》便是這樣的一本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篇12

斷斷續續看了兩個月,中間隔開一個多星期看了《法醫秦明》前五季,今天終於把這本書看完了。這樣斷斷續續看,很多看書時的感觸已經忘了。

一個退休的老人,原以為生活會是不鹹不淡一成不變地過下去,突然收到許久未見的舊時的同事患癌之後寫來的告別信,在加油站女孩的善意鼓舞下,懷抱著要治好同事讓她活下去的信念開始了長達87天六百多英里的信念之行。全書大數用了哈羅德和莫琳的角度講述了這段朝聖之路的心路旅程。對於哈羅德而言,奎妮的信給了他一個契機,一個去尋求改變的契機。從未掙脫過目前的困境,缺乏思考的機會,所以,放任生活過得一塌糊塗,對妻子,對早夭的兒子,對拋棄自己的母親,情感的遲鈍,丟失了許多原本該珍惜的東西。六百多英里的旅程,孑然一身,全憑信念,獨自面對生活的點點滴滴,反而,可以開始冷靜思考人生。重新撿拾起最初的初心,記憶深處的回憶。

對於莫琳而言,哈羅德的突然離家,以及哈羅德離家時間的疊加,都讓她的心開始受到觸動,有更多的時間去回顧過去,回味愛情、婚姻最初的美好。人的劣性,是永遠不懂珍惜眼前人眼前事,不經歷失去,便不懂擁有是多麼幸福的一件事。還好,雖然我們錯過許多,但如夢初醒時,你還在我能觸碰到的地方,你依舊屬於我。還好,我沒錯過你。這是一場一個人的朝聖之路,是兩個人的自我救贖之路,放下過去,放下執念,重新開始。其實我也不知道自己想表達什麼。書不錯,值得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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