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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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一本名著以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此時需要認真地做好記錄,寫寫讀書筆記了。那麼你真的懂得怎麼寫讀書筆記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於《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通用5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通用5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1

最近心情很壓抑,有點小崩潰,和同事吃了飯,和同學聊了天,貌似好了很多,但時不時還是會難受,那就找點事情去做,看到靜靜推薦的書目《一個人的朝聖》,我就利用這段時間看了。

哈羅德並不是個職業的步行者,不懂路線、裝備、安排;他甚至不是個熱血澎湃的年輕人,自己年輕的時候,並沒有做過什麼讓別人深刻記得的事情。他要走,僅僅是個念頭,是聽聞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後,他想到兩人之間隔著他從不瞭解、只能想象的千山萬水:道路、農田、森林、河流、野、荒原、高山、深谷,還有數不清的人。他要去認識它們,穿過它們——沒有深思熟慮,也無需理智思考,這個念頭一出現,他就決定了。

這樣簡單的決定和行動嚇住了不少人,包括自己的妻子。可是人們都接受了他的行為,用心說服了理性,選擇忽略一切,去期待一種瘋狂性、可能性。最重要的,奎妮相信他,與相隔幾十年未蒙面的朋友相聚是他出走的動力,也會是她頑強活下去的信念。讀後感·你信我信你,這就夠了,而我貌似是那麼多疑的一個人,我不知我該相信什麼,可能我需要這樣一種無所畏懼的信念吧。

有一句話傳得特別廣:我們大多數人,都活在一種平靜的絕望裡。

我們正在,或是終將會像哈羅德一樣的生活著:只是一團穿著西裝的空虛,有時說話,有時聽到身邊人講話,每天上車下車,上班回家,卻與其他人沒有真正的交流。

幾年、幾十年都會這樣過去。其間會經歷若干的喜樂和痛苦,也可能會收穫一些慰藉和情意,但最終只有自己銘記。一生就這樣過去。習慣甚至執著於這種平靜的絕望。

我們其實也可以像哈羅德一樣,突然間想跳開這樣的生活,邁起步,到外面去。那我也是要改變這種貌似很平靜又壓抑的生活,去看看不一樣的世界,去過一過不一樣的生活。人生的終點,不是在山水踏盡時,亦不是在生命結束後,而是在於放下包袱的那一刻。放下包袱,去勇敢地做一切想做的事情,所謂勇敢,不是遺忘,而是要和痛苦再一次狹路相逢,然後很淡然的面對。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2

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著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著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

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一個人的朝聖》的主人公是一個年過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羅德弗萊,他的一生沒有任何閃光點,沒有朋友也沒有敵人,幹了四十年的銷售代表,既無升遷,連最後的告別儀式都沒有,和妻子疏離,退休後更是循規蹈矩,每天重複一樣的生活,走的最遠的路就是門口到車裡。這樣的一個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關於信仰的話的刺激,開啟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內心的旅程。

其實,追究他出發的動機,你會覺得,哈羅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閉自己的感情,他不會表達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樂全都壓抑在自己的心底。母親的出走,父親酗酒,兒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離,他的木訥和收攏,讓自己的一生都平淡甚至失敗。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識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選擇。封閉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後,轟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個朋友,但單薄的文字無法表述他內心的澎湃,於是在這個時候——也許是加油站女孩隨意說出的安慰之詞,也許是突如其來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壘,哈羅德決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堅定的信念換來奎妮一絲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要直麵人生,瞭解它的本質,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東西要學會理解並漸漸放棄。也正是因為自己對過去的痛苦和遺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後的時候,哈羅德還是很痛苦,他一開始篤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會活下去。可實際上並非這樣,奎妮即將死去的事實擺在那裡,他意識到了自己的渺小,沒有他,一切都是照舊,儘管他努力過,依然無法改變結局,他的這次旅程似乎也沒了意義。不過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漸漸釋然,因為一切確實有所不同了。如果說旅程改變了什麼,那不是事情的結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終於能自然的接受命運給予的一切,不再糾結於內心的痛苦,甚至讓負罪感毀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學會了珍視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納,去愛,更要去放下。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3

《一個人的朝聖》是英國資深劇作家喬伊斯.蕾秋的小說處女作,該書曾榮獲2012年英國最佳小說新人獎。寫劇本的作者寫起小說,有這樣幾個特點:一是場景鮮明,二是對白細膩,三是金句頻出。有了這麼三個特點,讀這本書的感受就是兩個字:不累。

這本小說雖說出自劇作家之手,但是它卻並不戲劇化,故事樸素、人物平凡,讓人感動的正是字裡行間的那種簡簡單單的細膩質感。這不禁讓我想起周杰倫的《安靜》:“睡著的大提琴,安靜的舊舊的。”就像該書的宣傳語:“有關自我發現、愛的迴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這本書之所以能一度成為歐洲最暢銷的小說,大概是因為主人公哈羅德是一個和我們一樣,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的經歷、思考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可能會經歷的。簡單地說,平凡人的故事、平凡人的信念,直指平凡人也就是我們的心靈。

在《一個人的朝聖》的扉頁上節選了第五章的一段文字:你還以為走路是世上最簡單的事情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多麼困難,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正是因為很難,所以我們不妨跟著哈羅德一路向北,一同發現生活、發現自我。

本書將從十個主題點來帶大家領讀:

1、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1-3章)

2、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4-6章)

3、生活充滿了令人恐懼的未知,但一切都會好起來(7-9章)

4、把目光集中在比自己偉大的事物上,希望無比豐盛(10-12章)

5、想要堅持一件事情,你得站定你的立場(13-15章)

6、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16-18章)

7、人生最後悔的事,莫過於沒有搏一搏(19-22章)

8、人要學會放手,放開自以為離不開的東西(23-25章)

9、滿目山河空念遠,不如憐取眼前人。(26-28章)

10、愛的威力讓一切都開朗起來(29-32章)

周國平說:世上有多少個朝聖者,就會有多少條朝聖路。每一條朝聖的路都是朝聖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聖路上,你其實並不孤獨。

是的,走一條自省的朝聖之路。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4

《一個人的朝聖》講述了一位65歲的老人哈羅德,收到近乎20年失去聯絡的老友奎妮身患癌症時寫下的一封道別信,在震驚、悲痛中帶著回信去投遞,路上塵封許久的記憶零零星星不斷浮現在腦海中,走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箱,在一處加油站停歇就餐時,受到一個女孩的啟發,內心騰起一股信念,只要徒步從自己所在的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奎妮所在的最東北,那她便可以活下去。在沒有計劃、沒有手機,甚至沒有一雙徒步專用鞋子的情況下,哈羅德僅是憑藉信念歷時87天、行走627英里,克服重重困難最終來到了奎妮的身邊,見到了這位苦苦支撐等待他到來的老友,雖然這場飽含希望的徒步行走並沒有挽救奎妮的生命,甚至相見時場面令人痛心,但是此番一個人的朝聖既是結束亦是開始。

這一路,是發現自我的道路。當用一個窗簾隔開室內與外界的連線,整個人呆坐在一把椅子上,一坐一整天,日復一日、年復一年錯過的不只是鳥語花香,還有人生的各種可能性。是奎妮的這封來信促使哈羅德走出家門,起初只是覺得回信的分量太輕便不斷的走到下一個郵箱,後來當察覺到了內心的舒暢,體會到了自由的味道,尤其是萌生強烈的信念時腳下的步伐便更加堅定。這一路風餐露宿、食不果腹,哈羅德在行走的過程中欣賞著身邊的美景,學會了辨識種類繁多的植物,掌握了通過日月星辰判斷天氣、方向和時間。一路上,哈羅德由最初的與他人說話含糊不清到可以侃侃而談,目光從躲躲閃閃到可以坦然直視。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在和自己的身體做鬥爭,學著讓身體和勞累、疼痛達成和解。一路上,哈羅德一直和肯定、否定兩種不同的.聲音做鬥爭,在回憶帶來的痛苦與現實中的艱難雙面夾擊的情況下,他絕望到幾近放棄,卻又再次出發。

這一路,是自我救贖的道路。哈羅德有一個不幸的童年,父親酗酒、母親不帶一點眷戀的離開了這個沒有溫度的家,隨後父親帶不同的女人來家裡廝混,在他剛剛年滿16歲時又被父親趕出家門,這使得他的內心極度缺乏安全感,怯懦、敏感、內向。當兒子戴維出生後他實際滿心歡喜,卻不懂得該如何去愛,他羞於在兒子面前直接表達情感和愛意,總是顯得冷漠、自私,甚至冷血。在親子關係出現問題時,他的第一反應會是像鴕鳥一樣躲避。在戴維自殺後,他陷入到了深切的自責與悔恨中。一次酗酒後他去釀酒廠砸了凶殘老闆保留的母親遺物,是他唯一的好友奎妮為他頂罪,但是他卻沒有勇氣站出來說出真相,在奎妮被解僱離開時,也沒說過一句對不起,亦或是謝謝。當無法面對這些時,遺忘便成了最好的止痛藥,正是這一路的行走讓自己內心的愛意再度湧出,雖然痛苦但是能夠直面曾經的錯誤,漸漸平靜的接受自己。

這一路,是愛迴歸的道路。哈羅德與莫琳曾經也是一對恩愛的夫妻,在兒子戴維自殺後,雙方都難以承受那份撕心裂肺的痛楚,由最初的不斷爭吵到最後的形同陌路。當恨與責備成了常態,愛不但不會再次出現還會被忘卻。在哈羅德最初離開家時,莫琳對這一瘋狂的舉動表示不理解,憤怒、焦慮、不安,後來經過認真的思考內心逐漸平靜下來,發現了那些過錯原來不只是出現在對方身上,發覺了哈羅德對兒子和自己深沉、細微的愛意。於是莫琳由客房搬回了主臥,重新整理了衣櫃,將兩人的衣服相互搭配並掛在了一起。點瓜種豆,再次將荒廢的菜園子打理的生機勃勃。拂去歲月的蒙塵,原來自己內心深處對丈夫依舊充滿了愛意。哈羅德在這一路的走走停停之間,大腦不斷由一個個昔日的生活片段填充,他對妻子和兒子的愛逐漸復甦,是生活的苦難遮擋了最溫情的記憶。

掩卷而思,感覺自己也跟隨著哈羅德的腳步行走,靈魂也隨著他的救贖得到了淨化。哈羅德,一個性格上有缺陷的普通人,就是憑藉一個讓眾人看來近乎瘋狂、妄想的信念,給自己、妻子的生活帶來了重生,也促使奎妮和死神做著頑強的鬥爭。這一路,與其說是一個人的朝聖,不如說是芸芸眾生行走在人生道路上去朝聖的一個縮影,信念有可能成就一番事業,實現一個夢想,踐行一句諾言,履行一份責任,亦或是扮演好一個角色等等。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未知,需要勇氣,去面對悲歡離合甚至天災人禍;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孤獨,需要智慧,學會與自己和諧相處、學會在眾說紛紜中堅持判斷、學會拒絕誘惑不忘初心;人生這條朝聖路充滿著平淡,需要激情,給漫長、平凡的歲月不斷賦予色彩和意義。

《一個人的朝聖》讀書筆記5

“雙腳泛著一層不健康的白色,幾乎發灰;襪沿在腳腕勒出了一圈粉色的痕跡;腳趾、腳跟、腳背上都有水泡,有些在流血,有些已經化膿;大腳趾的趾甲像馬蹄一樣粗糙,近鞋頭的位置還有一道藍紫色的淤血;腳跟上起了厚厚一層硬皮,有些地方裂開了在流血......”

如果你認為走路就是把左腳放在右腳的前面,再把右腳放在左腳的前面,剛剛引用的這段文字告訴你絕非如此。這就是哈羅德在連續徒步25天以後雙腳所遭受的苦痛。所以作者喬伊斯說:“你以為走路很簡單嗎?但是這些原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非常困難;吃也是一樣,有些人吃東西困難;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看起來簡單的東西有的時候很不易。的確如此,如果不做任何的準備,連走路這樣簡單的事情都會讓你苦不堪言。”

沒有徒步經歷的人應該很難理解為什麼說走路很難。可是讀完《一個人的朝聖》,和哈羅德一起用87天來完成開車10多個小時就能完成的這段路,我所能感受到的除了自由、欣喜和感動,更加觸動我的,是:“只有陷入真正的絕望才能重生;而在重生的旅途中,自己所要面對的彆扭、糾結和痛苦又是如此深刻而不可逃避。”

退休半年的老人哈羅德接到20多年前同事奎尼的來信,信中寥寥數語告知哈羅德她身患絕症不久將告別人世,特寫信來和哈羅德道別。哈羅德不知所措立馬回覆:“祝你早日康復”,然後批了一件防雨衣穿上一雙帆布鞋就出門去寄信。路過一個一個郵筒時,糾結於“早日康復”四個字太過於簡單,他從一個郵筒走向下一個郵筒,然後在小鎮盡頭的便利店裡,售貨女孩告訴他:“信念會讓一切好起來的,如果你堅持認為病人會好轉,那麼你就一定可以找到幫助她的辦法。”聽了女孩的話,哈羅德莫名其妙地認為如果自己可以徒步穿越627英里,奎尼就能活下來。他特意打了電話給奎尼所在的療養院:“請告訴她,她的朋友哈羅德正在來看她的路上,她要等著我;我會走著過去,讓她一定要好好活著。”於是一個人的朝聖之旅就此開始。

87天,627英里,無數次覺得堅持不下去了,又一次次踏上征程。路上哈羅德與許多的平凡人相遇而後揮手告別,每一次離別似乎都成就了嶄新的開始。旅店客人、騎自行車的母親、斯洛伐克移民瑪蒂娜、一群追隨者,一條喜歡石頭的流浪狗,甚至路邊的花草和天邊的雲彩都給了哈羅德不同的啟示和勇氣。“他明白,在彌補自己錯誤的這段旅途中,他也在接受著陌生人的各種不可思議。站在一個過客的位置,不但腳下的土地,連其他一切也都是對他開放的,人們會暢所欲言,他可以盡情傾聽。一路走過去,他從每個人身上都吸收了一些東西,他曾經忽略了那麼多的東西,他欠奎妮和過去的那一點點慷慨。”

徒步87天,最艱難的部分是什麼呢?是體力不支?還是風餐露宿?讀完這本書後,自己開始一個人早晚在公園獨自行走2個小時,再細細回想哈羅德的這87天,慢慢的越來越體會到最艱難的部分應該是他一個在路上,必須不間斷的回想自己的全部過往,想起自己這一生如此碌碌無為平庸不堪。長時間獨自行走在路上,哈羅德才意識到自己面對生活的不如意,他逆來順受,選擇了用孤獨和麻木的態度來對待一切。

一個人徒步旅行,意味著一個人長時間的獨處,可以掌控也最無法掌控的應該正是自己的思想,那猶如一場戰爭,沒有硝煙沒有敵我但一樣哀鴻遍地撕心裂肺。在路上,哈羅德斷斷續續主動或者被迫的回想自己的過往,想起少年時期母親的訣別、父親的放縱、成年後兒子的叛逆和妻子的絕望,回想自己一直以來習慣性的靜默。他會後悔自己沒有在兒子無助時大膽的給他一個擁抱告訴他“我愛你”,後悔在妻子痛失愛子絕望時選擇逃避。也許正是這樣一幕幕的昨日重現,逼著哈羅德去想清楚:“自己是誰?兒子為什麼選擇自殺?妻子為什麼會20年來形同陌路。”逼著哈羅德重新審視自己的人生。

人生是可以選擇逃避的,如同哈羅德這一生,面對生活中的種種不盡人意,他選擇沉默來把自己置於孤獨的自我空間裡。而就在快要走完這一生的風燭殘年,哈羅德突然有了第一次改變,突然有了逃離一切的勇敢和果斷。正是這樣的一次變化,才讓哈羅德開始如此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或許這樣的改變和調整為之晚已,或許任何時候,認真思考和審視自己的人生,都如同一次朝聖一樣,神聖而隆重。

所以,與其說哈羅德的這次旅行是拯救老友的生命,不如說他在藉此來追尋真正的自我。將自己逼到絕境尋求失去的自我,一如置於死地而後生的自我突破,最痛卻最有效。在絕境中,內心裡的焦慮和卑微被一點點丟棄,那些被摧毀的激情和渴望開始慢慢復甦,行將就木的生命開始顯現生機。每個人的人生都會有佈滿遺憾,每個人都需要直面痛苦,是選擇鬱鬱寡歡逃避到老,還是早一天如同哈羅德一樣勇敢的邁出第一步,而後再慢慢的解開生命中所有的心結?

讀完這本書,想起看了好幾遍的電影《轉山》。書中的哈羅德和電影裡的張書豪都是最普通的平凡人,生活中的他們平淡無奇到微不足道,但是因為一個有點率性的決定從此自己開始一段讓所有人豔羨朝聖之旅。

他們的勇氣和自由確實讓你我羨慕,不過細細想來,更加羨慕的應該是這樣的選擇促使他們對世界、對人生、對生活有了不一樣的感悟,也許經歷和體驗才是找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唯一途徑,而讓自己一生過得“真我”就是每一個人的朝聖之旅。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閒暇時喜歡看電影讀小說。電影如同點心,書本則是主食。讀小說,一個人,一本書,看似單調,但實際上卻是一場精彩絕倫的舞臺劇。導演是你,劇務是你、作曲是你,主角配角全是你,隨著劇情的展開,一個人對著文字或載歌載舞,或舉杯獨飲,或興高采烈或痛不欲生,一本書讀完,自己仿佛經歷了不一樣的人生,會有一種不現實的酣暢淋漓之快感。如此來看,閱讀豈不也算是一個人的朝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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