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精選8篇)

來源:才華庫 1.49W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後,相信大家的視野一定開拓了不少,是時候抽出時間寫寫讀後感了。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精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精選8篇)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1

今天,我再一次閱讀了由美國的著名小說大師傑克。倫敦寫的短篇小說《熱愛生命》,文章的內容很簡短,但是意義卻是非常深遠。這篇文章對我的影響很大,我已經是第三次閱讀它了,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十頁紙,但是巨集揚的卻是一種志氣、正氣和骨氣,還讓我這個時常哭哭啼啼的小男孩也變得堅強起來。

《熱愛生命》這篇文章主要講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凱旋歸來的路上,被同伴拋棄,他揹著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磚尋找來時的路,飢寒交迫,腳扭傷了,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鬥爭;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氣追捕松雞;為了生存他勇敢的面對黑熊;為了生存他和一直追蹤他的病狼鬥智鬥勇……最後他被科學考察隊的隊員救了,而他的同伴比爾卻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殘骸。

讀了這篇小說,我感觸很深,我要感謝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對生命的這份熱愛和麵對困難的這份堅強,也一直影響著我。記得有一次,我不小心下巴受傷了,裂開了一個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媽媽把我送到醫院,醫生說:“不能打麻藥,還要縫三針。”我嚇得神魂顛倒,大哭起來。這時,我突然想到了《熱愛生命》這篇文章,我這小傷和主人公的飢寒交迫和隨時會被野獸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簡直就是“小巫見大巫”。這樣一想我馬上就不哭了,勇敢地對醫生說:“能不能輕一點啊?”醫生笑著說:“好的,你閉上眼睛,很快就可以了。”接著我又打了破傷風針、掛了鹽水,雖然都很痛,但是我活了下來。

通過這篇文章我領悟到:生命是很寶貴的,我們要熱愛它,如果我們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會派死神來剝奪我們的自由。面對困難我們也要堅強的面對,我們也不能夠輕易的放棄生命。現在就有很多生著絕症和重病的人,他們就是這樣不放棄一分鐘、一秒鐘,配合著醫生的治療,並等待著名醫來醫治他們病,時時刻刻想著生命是寶貴的,這種熱愛生命的精神也是非常寶貴的。

革命烈士矍秋白曾經說過:“本來,生命只有一次,對於誰都是寶貴的。”我們要告誡那些準備吸毒、跳樓和自殺的中國人,讓他們要好好享受在這充滿陽光、快樂和幸福的人間。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鐘,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這樣,天天要保持快樂的心態,去感受每一天。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2

生命有多麼的寶貴,應該如何去熱愛生命,我直到讀了英國傑克倫敦寫的《熱愛生命》才真正瞭解到。

《熱愛生命》的故事雖然短小,但卻深刻地講述了一個人對生命的熱愛、渴望。主要講的是一個賭博的人在去淘金的路上,經歷了千心萬苦,在生死間徘徊不定,那麼長時間,他一直靠著一個意念慢慢地前進,哪個意念就是:我不能死,我要活下去。

生命就像蠟燭人,也許不能確定自己生命的蠟燭會燒多長。但誰都可以決定自己是否擁有熱愛生命的權利。如果一隻蠟燭在燃燒到一半快要熄滅時,你可以選擇隨緣,也可以通過各種辦法,讓它繼續燒下去。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對夫婦住在山溝溝裡,他們已經窮得不能再窮了,有一頓沒一頓的,即使這一頓也只是泡飯加白糖;平常能不穿鞋就不穿鞋,大部分時間都是打赤腳。他們家的衣裳幾乎是用一塊塊補丁縫起來的。窮困的家境使得他們唯一的一個孩子由於得了病沒錢醫治而離開了他們。妻子想到自己現在的困境,又想到離開的孩子,悲痛得不得了,無奈之下,花錢買了砒霜,放在泡飯裡,想和丈夫一起吃砒霜好一了百了,丈夫聽後,十分氣憤,把飯倒了以後,生氣地對妻子說:“如果我們都放棄了生存的希望,不珍惜生命、熱愛生命,我們還有什麼奮鬥可言!”就從那一天起,丈夫和妻子決定走出山溝。他們來到農村向別人借了錢買了一丁點兒土地,開始辛勤勞作,他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汗珠摔八瓣。漸漸的,他們開始有了收穫,由原來的一丁點兒土地慢慢地擴充套件開來,收入也慢慢地增長,他們已不再是以前哪個山溝溝裡窮困潦倒的夫妻了。

這對夫妻就憑著不管周圍的環境多麼殘酷地對待他們,他們始終能堅持下來了。因為他們看到了千分之一生存的希望,也把握住了這個希望,儘管希望很渺茫。正由於他們對生存的渴望,對生命的熱愛,所以他會最終脫離險境。

生命只有一次,我們何不珍惜、熱愛這一次呢?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3

人與自然的較量,野性和人性的角逐,死亡壓力下的生存意志,自然困境中的掙扎,極限狀態下的自我挑戰,瀕死狀態下的不屈抗爭,都是人類,不,是任何生命對生命的熱愛。

無論是淘金人、拳擊手、水手還是作家,甚至那條名叫雪虎的被馴化的狼,都是典型的硬漢形象,他們表現出驚人的生命力和特有的鬥志,代表著蓬勃向上、樂觀不凝的精神。

那位淘金人為了自己的生命不向命運低頭,雖然他一條腿已經受傷,但是他卻用牙咬死了一條狼。

拳擊手,在我眼中是個比狼沒有人性,比獅子還凶猛的人物。但是,自從讀完《熱愛生命叢書》之後,我才明白:老拳擊手為了不餓死和別人比賽,並爆發出驚人的鬥志。其實拳擊手也是熱愛生命的。

水手,在跳入海中後遇到鯊魚,不向死亡屈服,奮力抗爭,最後竟然“鯊口脫險”,保全了性命。

噢,還有那為作家,雖然一開始他的作品並不成功,但是,他並不氣餒,在極限中挑戰自我,最終取得了成功,他的作品被登上了報刊。

雪虎為了生存,在和別的狗互相“比武”時,表現出無比的強悍,這讓我大吃一驚。

相比之下,現在的某些青少年人因為某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自殺,我從資訊時報上得知:2010年1月22日晚普寧市第一中學18歲女生羅某,趁學校雙休日放假之機在本校一單槓上吊自殺。據悉,死者性格內向、多愁善感,自殺原因疑因學習壓力太大、擔心無力回報父母恩情所致。這哪能說得上是熱愛生命呢?現在的青少年,你們捫心自問一下,自己是否熱愛生命?如果不愛的話,請注意,你正在死亡邊緣“‘死’海無涯,回頭是岸”,不要為了一點點小事就***,那不久太不值得了嗎?想一想狼、狗都那麼熱愛生命,你就不能忍一忍嗎?孔子曾經說過:“小不忍則亂大謀。”請君三思。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熱愛自己的生命,熱愛生命世界,乃是每一個人的義務和權力。

熱愛生命,是每一個生命體最基本、最不可缺少的基質,也是自己最不可放棄的權力,也是自己最不可讓渡的責任。熱愛自己的生命,熱愛生命世界,乃是每一個人的義務和權力。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4

可以說,《熱愛生命》描述的是一個淘金者的故事。主人公獨行於茫茫曠野上,他的同伴離他遠去了,他陷入了困頓中。他該何去何從?

那時,他擁有的東西不多。一個疲憊不堪的身軀,不知道還能撐多久;一個沉重的包袱,那似乎是他身上最貴重的東西,黃金,此時於他無益,甚至是足以致命的東西,這是個太大的累贅;一支槍,這是他防身的武器,卻找不出一根子彈;還有那豐富的幻想力,他曾設想比爾會在前方等著他並與他一起南下,結果比爾早死於狼口。飢餓的他也曾設想美美地吃上一頓鹿肉,卻可望不可及。嚴峻的事實使他更感飢餓。豐富的幻想力在嚴酷的現實面前一次又一次受重創;他唯一可以感愛到的實在的依靠是那67根火柴,它曾溫暖那顆失落無助的心,並給他以前行的些許勇氣,所以他視如珍寶般地小心包裹。文中有一個細節,他將那67根火柴數了4、5次仍“意猶未盡”地想再數數,這有點卑瑣的舉動也許看起來會很可笑,可是火,對於處在那樣未知的、恐怖的自然界裡,是多麼重要的工具和能源。他珍惜火柴,因為他珍惜他的生命。

那時,威脅他生命的因素很多。首先是孤獨,孤獨意味著無助。無助地行走在危機四伏的曠野中,孤獨一次又一次企圖吞噬這個單薄的生命。其次是飢餓,飢餓是無法用言語形容的,他只能靠槳果之類充飢度日,而這些東西又是稀少的,他只有在飢餓的死亡線上掙扎著,以致在獲救後,他歇斯底里地囤積食物的行為也能讓人感受到當初的飢餓是怎樣脅迫著他的生命。最後是狼群的威脅;狼群在他周圍頻頻出現,他也曾看到狼群捕食時那撕咬的血腥。當他面對同伴的屍骨時,那種感覺就更深切了,因為那昭示了他的命運。他與那頭病狼之間存在一種競爭關係,他們為生存權利而戰,誰倒下來就意味著對方的勝利。環境逼迫主人公回到那個茹毛飲血的原始時代,因為適者生存。

文中沒有言說的是對生活的渴望,主人公用行動證實了一切。

在生存信念的感召下,他無所不能。因為有信念,即使過著風餐露宿,食不裹腹的日子,他仍堅持著;因為有信念,取捨就有了原則。再耀眼的黃金的光輝此時也顯得暗淡了。因為有信念,無懼路途的艱險,無畏敵手的凶猛。

《熱愛生命》製造了一個絕境,在這樣的絕境中主人公通過自己的行動,在他尋找求生之路的過程中,我們也抽絲剝繭地看到了生命的原意。不是對財富的迷戀,不是對飛黃騰達的嚮往,僅僅是為了活著。是的,就是為了活著,雖然聽起來是那麼簡單,但它卻是一直支撐著主人公的支柱,對生命本身的渴求,使他的咆哮能嚇退一隻熊並在最後咬死了病狼。讀到這裡,我突然想到我們常常也會為平庸中的一點升遷或佔有而趾高氣揚吧,也會為貧窮時的一點不公或失去而氣急敗壞吧,難道這就是生命的意義或生活的全部?生活中越來越多的慾望只會讓人更加頭腦發熱,更加迷茫。對一些得失、榮辱,我們之所以有的時候無法看得開,恰恰在於我們把它們放到了放大鏡下面,於是它們成了我們眼中的一切。我們總會因為“為什麼別人有而我沒有”焦慮過,因為“為什麼該我有而我沒有”氣憤過,也許這些想法本身並沒有對錯,但在這一切都無法實現或在短時間內無法實現的時候,我們又何妨把它們統統放入生命的本意這個前提下,把它們和活著的幸福比較,把它們和人生的漫漫旅途比較?可能這會讓我們更心安理得一些吧。

當然,我更欽佩的是主人公即使在這樣無助的關頭依然能維持一個人的尊嚴,他沒有為了活下去而去啃食同伴的屍骨。在他的生命受到如此嚴重威脅的時候,當飢餓在不斷榨乾他的生命的時候,他能有這樣的舉動實在令人感佩,我想假如他在這時去吮了同伴的骨頭,那麼這個故事便不會如此深刻地打動人心,甚至有些讓人厭惡。正是因為在這樣生死存亡的關頭,主人公所表現出的人性而不是獸,讓我感動於生命的偉大。

不過,當我面對小說中那個拋棄了同伴的比爾時,我又無法認定他就是一個壞人,認定人性在他身上展現的就是惡的一面。因為小說畢竟是虛構的,我不知道真實的生活會是怎樣,如果我是比爾,在那樣的環境中我會怎麼做?是不是一樣會棄他人於不顧,因為我也想活下去,而受傷的同伴在那時是否就成為了我的累贅?一樣是為了求生,一樣是對生命的渴望,我真的能大義凜然地譴責比爾的行為嗎?什麼是善,什麼又是惡?我又想到,如果是在中國的小說、電視劇裡,可能我們更多地會看到這樣的情節:兩個同伴在面對生死威脅時,那個受傷的總會含著眼淚說:“你走吧,別管我了。”而另一個一定會怒不可遏地大吼道:“我絕不會丟下你,背也要把你揹出去”或者“要死也要死在一塊兒”之類的豪言壯語,最後的結局又大多是好人有好報,兩個人一起化險為夷。但是,這真實嗎?是普遍存在於人性中的東西嗎?還是比爾的做法才代表了絕大多數人的選擇呢?在中國從小的教育中,好像好人總是不怕死的,在面對民族大義和各種原則的時候,他不習慣妥協,喜歡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而壞人大都離不開貪生怕死的套路。好像比爾求生這件事情本身,就足以支援我們對他做出道德上的審判了。可是,人活在這個世界上的動機有很多,有的人是為了一日三餐,有的人是為了拯救全人類,我覺得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這個法律上的平等,就並沒有考慮道德上的因素。不能因為一個人怕死,就判他有罪,不能因為一個人的行為不能給你以感動,就否定他求生的權利。最起碼,善與惡的界限不能這樣簡單地劃分。

而生命究竟有多大的潛質,究竟能在多大的程度上展示出它美好燦爛而不是醜陋邪惡的一面,我覺得是我們的教育和德育應該認真思考的。尤其是我們平日的教育環境往往是和平安定的,它掩蓋了一些潛在的危機,使我們看不出一些深層的'本質;而真正展現出這些本質的時候,往往是一些危急關頭,這些時候,既是對教育最好的檢驗,卻又是教育最無力的時候。教育的作用在這樣的關頭是會獲得理想的回報,還是無情的打擊,關鍵是我們在日常的生活中究竟是怎樣教育孩子的。

思考有很多,卻總是理不清頭緒,無法清晰記錄,是遺憾,也是繼續思考的動力。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5

在我們人生的道路上,有時我們會覺得行路難。但是,我們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我們只有直視目標才能心中有路,那些凶險的景象才不致讓我們止步不前,再窄的橋也能從容走過。人生當中遭遇的困難不是上帝為譴責我們的缺陷而給我們佈下的陷阱,相反,這正是為激勵我們而設定的加油站。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難,要想成功地闖過去,就得確定好日標,永不言棄。這一切努力的動力就是熱愛生命。

這就是我從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這本書中悟出的道理。在那危險的世界裡,不管是動物還是人,生存的艱難和鬥爭的殘酷是常人無法想象的。為了生存和不被擊敗,為了繼續前進和延續生命,必須做出巨大的努力,進行拼死的鬥爭。這本書就描寫了一位淘金者在美國北部的一段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的歷程。=

這位淘金者為了躲避即將到來的嚴冬,孤身一人,風餐露宿,在漫無邊際的荒原_匕匆匆而又艱難地向東南方趕去。他身上沒有食物,就在途中挖野草、抓小魚生吃來維持生命,天黑後他就躺在地面或岩石上度過寒冷的長夜。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周旋和搏鬥。他先是跳細而行,後來由於體力不支而不得不川四肢在地上爬行。最後,他只能是下意識地用身子在地上蠕動著向前。他與極度的飢餓、疲勞展開了常人難以想象的鬥爭。憑著求生的本能和頑強的毅力,還有膝朧的希望,他最後終幹活了下來,在北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這本書令我非常震撼。我想這本書能寫到這種程度,應該是融人了作者早年的生活經歷,滲透著作者切身的生活體驗和感受。讀著書中那位淘金者的種種遭遇,尤其是他在與飢餓、病痛進行鬥爭的時候,讓我感覺很心酸很感動。朋友拋棄了他,他獨自一人,拖著皮開肉綻的腳,忍受著撕心裂肺般的巨痛前行。飢餓帶來的疼痛則更加劇烈,痛得他神智迷亂。是什麼使他這麼堅強地堅持下去的呢?我想是因為他有一顆熱愛生命的心。他總是給自己希望,總是讓自己鼓起勇氣,總是想著要把生命繼續下去。這樣,任何微弱的力量都會變得無堅不摧,任何不幸的故事都會變得溫馨圓滿,任何弱小的生命都會變得生機勃勃!那些困難算得了什麼呢?

人生難免有傷痛,但真正的勇士會在傷痛的刺激下變得更加清醒;人生難免有苦難,但真正的勇士會在苦難的磨鍊下變得更加堅強。生命的力量正在我們的血液中翻騰。熱愛自己的生命吧,千萬不要輕言放棄!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6

“生命屬於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鬥。”

是啊,生命是多麼的神聖,多麼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麼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傑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於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佈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後,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飢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後,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儘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鬥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於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路,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麼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麼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麼都沒有,那有什麼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麼!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歎。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麼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麼重要麼?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後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麼?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7

今天我讀完了《熱愛生命》這本充滿鬥志的書,“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感染了我。

《熱愛生命》描寫了一位淘金者的生活遭遇和頑強拼搏歷程。他孤苦一人,風餐露宿,在途中靠挖野草、抓小魚來維持生命。一路上他與大棕熊、野狼等野獸進行了殊死搏鬥。最後體力不支而在地上艱難地蠕動著向前。他靠著求生的本能,頑強的毅力和朦朧的希望,終於活了下來。在荒原上奏響了一曲熱愛生命的凱歌。

面對死亡,主人公也有畏懼,而正是這種畏懼,激發了他頑強的生命力,並且在掙扎的過程中越來越頑強。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憑著對求生的渴望,頑強地活了下來。

生命有時極其脆弱,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生命有時極其強大,強大得讓令人驚歎。這種能量讓你不管面對什麼,哪怕是吞噬你的野獸、荒野,還是飢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後支撐生命的就是信念和希望,只要心中的信念和希望還在,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我喜歡胡楊,喜歡它“活一千年不死,死一千年不倒,倒一千年不枯”的堅韌品質。無論命運多麼坎坷,都堅強不拔,百折不撓,向生命挑戰,實現生命的價值。

我們雖然沒有文中主人公身處的惡劣環境,但不能只在生命受到威脅時才明白生命的可貴,不能在你遇到疾病、面對死亡時才悔恨當初沒有好好珍惜生命。趁著我們現在還年輕,好好感悟生命的價值,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珍惜身邊愛你的人,珍惜你所擁有的一切!

不僅是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在我們遇到挫折時,也要有頑強的鬥志,只有在克服了種種困難之後,才能更深的感悟到生命的珍貴與美好。

而在生命面前,金子又算什麼呢?丟下主人公的夥伴比爾至死也沒把金子丟棄,可此時金子和石頭又有什麼區別呢?沒有生命,金錢也沒有了任何意義。但主人公為了能活下去,丟棄了兩袋金子,如果他不這樣做,也許早已死在狼的腳下。與生命相比,金子顯得那麼微不足道。金子有價,生命無價!

《熱愛生命》的讀後感8

有一個文學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說過:“我熱愛生命,熱愛生命的真實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間即使的美。”這話正驗證在《熱愛生命》這部小說上。我最近讀完了這本書我對此感悟至深。

這本書主要是說2個人淘金者迷路了,面對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拋棄了對方,他們都各自求生,他們忍受著飢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們只能吃樹梗和小野果,他們餓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邊緣掙扎,但是最終還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運。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壓倒一切的力量擠壓著他們,正在殘忍地擺出得意的威風來摧殘他們。這些孤獨者在無情的荒野上號啕大哭。他們為何而哭?是為了世界的冷酷?是為了夥伴的無情?是為了現實的殘酷?他們起初深深的痛恨這個世界。可他們不久就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是錯的。在困難時,在寂寞時,在無助時,即將面隊死神時,想到了溫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快樂與幸福並不是豪華奢侈的生活而是擁有親情和衣食。

他們在惡劣的環境中只為一個字“吃”。他們為了這個做為人類最基本的事而拋棄了一切。他放下了黃金,放下了榮華富貴,放下了他以後能夠享受的一切。他們在飢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們把飯菜和溫暖當成了希望。再想想自己雖說不上是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無憂,自己還常常浪費食物,還挑食,如果把我不愛吃的食物給那些窮苦的人,那他們一定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個物體只不過是它的一位客人罷了:驚雷雖雄偉、花兒雖美麗、歌聲雖悅耳……但總是那樣的短暫。生命也如此,它雖然賦予我們活力,可也會像過眼雲煙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寶貴的,我們要珍惜它。它的敵人實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災、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燒的熊熊火焰,雖然明亮,可還是會驟然熄滅。我們要讓我們的生命在有限的時間裡去做許許多多有意義的事情,讓生命顯示出它的光彩奪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魚我所欲也》中的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之則死。生命是那樣的脆弱,有時還沒來得及體驗生活的樂趣時,生命就飛馳而過了。所以我們要珍惜自己的生命,讓生命的活力迸發著無窮的活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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