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之晚矣情感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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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和愛人出去吃飯回家的時候,在解放大路執勤的交警攔截了愛人開的車。當時我心想:正常行駛,沒違章啊!愛人開啟車門時,我聽到交警說是檢查酒駕的。當然,這樣的檢查與我們是無關的,愛人20多年來就一直是“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那夥的。交警放行後,我對愛人說:現在抓的這麼狠,誰還敢酒駕啊?愛人說:有頂風上的。我不解地搖了搖頭。

悔之晚矣情感散文

說到酒駕,因酒駕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長期以來,由於中國傳統的酒文化,許多的駕駛人面對酒杯無法抗拒。要在“開車≠喝酒”之間選擇太難了,因為喝酒駕車的人很多。因此,酒駕也釀成了太多太多的悲劇。看過幾次因酒駕而引起的交通肇事,目睹過車毀人亡的畫面,真是慘不忍睹,讓我有種毛骨悚然的感覺。看到這些悲劇,真為天天開車在外面跑的愛人擔心。有一點讓我放心的.是,20多年來,愛人酒後從來不駕車,他真的做到了“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擔心的是喝酒開車的人多,你開車不喝酒,別人照喝不誤,你不撞他他撞你。想到這些,讓我想起了根據音樂人高曉鬆酒駕後而改編的歌:誰遇到橫衝直撞的你,誰就被撞來飛起,誰看了你代閻王傳的信,誰就想把你撕碎丟在風裡……

從5月1日起酒駕醉駕將受到嚴厲的懲罰,這一新聞應該是全中國的人都知道了。以“危險駕駛罪”嚴懲醉駕行為,表明國家對於懲治這種危害公共安全行為的決心和意志。新法執行,各地交警也揪出所謂“吊證第一人”、“刑拘第一人”等。5月1日是全國醉駕入刑實施的第一天,在當日下午,我所在的吉林市一名江蘇籍司機醉駕行駛。成為吉林市也是全國醉駕入刑的第一人。接二連三,長春酒駕第一人,邢臺酒駕第一人,北京酒駕第一人,淄博酒駕第一人,南昌酒駕第一人,重慶酒駕第一人,成都酒駕第一人,廣州酒駕第一人等等相繼出現……

酒,是好東西,人們常說無酒不成席。中國自古就有“無酒不成席”,酒文化歷經數千年,在傳統的中國文化中具有其獨特的地位,無論是公務接待、親友聚會、民間交往都離不開喝酒。參加過一些酒席,現在的酒桌上,勸酒詞可謂五花八門。感情深一口悶、感情淺舔一舔、感情薄喝不著、感情鐵喝出血等等,讓人感覺喝的不是酒而是感情,這時候的酒真的有種被逼迫的感覺。有時候在應酬的場合,酒杯端慢了,就會聽到“喝酒不喝醉、感情不到位”之類的話。所以,為了應酬只好端杯喝下別人的勸酒。好在,我不會開車,雖然能喝一點點的酒,喝下這樣的勸酒,不用擔心警察攔截我。為了減少麻煩,在外面有事飲酒後從來不用任何人開車送我,都是自己打車回家,最安全而且還不用還人情。飲酒後駕車,人的自控能力差,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緒,判斷能力降低,會不由自主想踩油門,對他人的安全造成巨大威脅。

喝酒能給人自由,許多人卻因為喝酒失去了自由。前些日子,著名音樂人因為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這個訊息對所有開車的朋友來說應該說是當頭一棒。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的調查還顯示,96。6%的人承認身邊有酒後駕車現象。這個較為普遍的現象,也算是自然生態中新的相生相剋了。自然生態裡,許多事情是相生相剋的。五行上,金木相剋,木土相剋,土水相剋,水火相剋,火金相剋金木相剋,木土相剋,土水相剋,水火相剋,火金相剋等等;食物中也有相生相剋,雞蛋糖精相剋,同吃死亡;豆腐蜂蜜相剋,同食耳聾;牛肉紅糖相剋,同食脹死人等等。相生相剋,是生態學的基本規律。我們的自然生活中,喝酒和開車應該算是相剋的。生態學中的相剋,有些時候還可以通過緩解來解決,而喝酒和開車的相剋,是慘不忍睹的交通事故。

新法規釋出快一個月了,酒駕者還有。酒後駕駛屢禁不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成本太低,缺乏震懾和懲戒作用。母親節那天,我省長春市一位女士為母親過節,喝酒後駕車被查。之後母女後悔莫及,原本喜慶的事變成了這位女士的牢獄之災。我在電視中看到了一些被抓酒駕後的人們的悔悟感嘆狀:北京醉駕獲刑第一人說:下輩子再也不喝酒了;全國醉駕入刑第一人說:接受判決,不上訴;遼寧醉駕第一人說: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西安醉駕入刑第一人說:心煩,抱著僥倖心理喝了酒;漢濱醉駕第一人說:非常後悔……這些悔悟和痛哭流涕,只能用一句成語來形容:悔之晚矣!

“五一”後醉酒駕駛將觸犯刑法,構成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從今年5月1日起正式開始生效。量變決定質變,當醉駕入刑觀念日益得到理解和普及,當刑罰力量在一定程度上慢慢斬斷酒文化對駕車人群影響之後,酒後駕駛的行為必會大大減少。公安部交管局說:5月1日至5月15日,全國共查處醉酒駕駛2038起,較去年同期下降35%;日均查處136起,較去年全年日均查處數下降43%。全國因醉酒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和受傷人數同比分別下降37。8%和11。1%。現在我所在的城市,幾乎天天晚上都有交警查酒駕的,而且還給經常能查到。醉駕者頂風違法,從另一個側面反映出遏制酒後駕駛任重道遠。僅靠出臺法律也許是不夠的,交警部門有行動時這種現象能緩解一陣兒,但這個行動能堅持多久,是未知數。也許過一陣風聲不緊了,會不會死灰復燃?但願對酒駕的嚴懲不要治標不治本。

“醉駕入刑”已過去一個月,各地“醉駕第一人”相繼被發現,繼而被刑拘,被判決。熱門話題還沒有降溫,多數家庭有車,多數人會開車,開車人群中多數人會喝酒。現在這樣做是在犯法,要受到制裁。千萬不要讓自己成為“醉駕入刑”普法班裡“同桌的你”,到那時候再喊“李剛是我爸”不好使了。所以,想想人生一世,沒犯過法,別因酒駕而犯牢獄之災,代價太大了。會開車的朋友,做個守法公民吧,從自律開始。珍惜生命,珍惜生活,不要等到“你把你的雙手拷起,你給你自己穿上囚衣”的時候再醒悟,到那時只有痛心的四個字: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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