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有哪些

來源:才華庫 2.13W

一、散文的定義

散文有哪些

現代散文,是指與小說,詩歌,戲劇並列的一種文學體裁,對它又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

廣義的散文,是指詩歌,小說,戲劇以外的所有具有文學性的散行文章,除以議論抒情為主的散文外,還包括通訊,報告文學,隨筆雜文,回憶錄,傳記等文體,隨著寫作學科的發展,許多文體自立門戶,散文的範圍日益縮小。

狹義的散文是指文藝性散文,它是一種以記敘或抒情為主,取材廣泛,筆法靈活,篇幅短小,情文並茂的文學樣式。

二、散文的分類

散文具有記敘,議論,抒情三種功能,與此相應,散文可分為記敘性散文,抒情性散文和議論性散文三種。

1、記敘散文

以記敘人物,事件,景物為主的散文,稱為記敘散文,記敘散文敘事較完整,寫人人物形象鮮明,描寫景物傾注作者的情感,這類散文與短篇小說相似,但又有明顯的區別,就敘事而言,散文所述的事件不要求情節完整,更不追求曲折變化,而小說對敘事的要求要較散文高得多,另外,散文在敘事的時候需要飽蘸情感,小說的情感則主要由人物體現出來,不須作者明確抒發,就寫人而言,小說要求努力塑造典型人物形象,典型人物是作者虛構出來的,而散文中的人物則是在真人真事的基礎上,進行某些剪裁加工,注重對人物進行寫意式的描繪。

根據該類散文內容的側重點不同,又可將它區分為記事散文和寫人散文。

偏重於記事的散文以事件發展為線索,偏重對事件的敘述,它可以是一個有頭有尾的故事,如許地山的<落花生>,也可以是幾個片斷的剪輯,如魯迅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在敘事中傾注作者真摯的感情,這是與小說敘事最顯著的區別。

偏重於記人的散文,全篇以人物為中心,它往往抓住人物的性格特徵作粗線條勾勒,偏重表現人物的基本氣質,性格和精神面貌,如魯迅<藤野先生>,人物形象是否真實是它與小說的區別。

另外,這類散文中還有一種偏重於描寫景物的一類,這種散文描寫一地的景物,除一些風土誌以外,主要是遊記性散文,它的內容十分廣泛,山川景色,風俗民情,名勝古蹟都屬記遊範圍,遊記散文最主要的特點是:作品所描寫的景物必須完全真實,不允許誇飾和虛構,但又不是照相似的實錄,而是作者融情於物,達到情景交融。

2、抒情性散文

主要用以抒發作者主觀情感的散文叫抒情散文。

富有情感是所有散文的共同特徵,但與其他散文相比,抒情散文情感更強想象更豐富,語言更具有詩意。

抒情散文主要用象徵,比興,擬人等方法,通過對外在形象的描繪來傳達作者的情思,因此借景抒情和託物言志是這類散文最常用的手法,而直抒胸臆的方法,在文章中可以出現,但通篇用此一法者並不多見。

託物言志式散文,即象徵性散文,作者將情感融於某個具有象徵意義的具體事物,藉助象形聯想或意蘊聯想把主觀情感表現出來,如楊朔的多數散文,矛盾的<白楊禮讚>等。

借景抒情的散文,將感情寓於景物之中,賦景物以生命,明寫景,暗寫情,做到情景交融,情景相生,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劉白羽的<日出>等。

3、議論性散文

以發表議論為主的散文稱為議論散文。

它與抒情散文一樣注重情感的抒發,不同的是議論散文重於理智,抒情散文重於感情。

它又不同於一般的議論文,用事實和邏輯來說理,而主要用文學形象來說話,是一種文藝性的議論文。

它既有生動的形象,又有嚴密的邏輯,既要以情動人,又要以理服人,融形,情,理於一爐,合政論與文藝於一體,魯迅先生的雜文,陶鑄的<松樹的風格>等都是典型的議論散文。

三、散文的特徵

1、較強的紀實性

散文具有較強的紀實性質,但對紀實性的理解,至今仍有較大分歧,比較有代表性的意見有三種。

一是主張絕對真實:[描述真人真事,是散文的首要特徵,散文家們要靠旅行訪問,調查研究了積蓄豐富的素材,要把事件的經過,人物的真實,場地的實景,審察清楚了,然後才提筆伸紙,散文特寫決不能仰仗虛構,它和小說,戲劇的主要區別就是在這裡,"(周立波<散文特寫選·序>,<散文特寫選>(1959-1962)人民文學出版社1963年)。

二是主張[大實小虛":[散文寫作,在選材上也並不是絕對地排斥任何虛構的,也就是說,在保持題材上大體真實(請注意,這裡的概念並不等同於文學科學中的`真實性`的含義,故稱之為`題材的紀實性質`)的前提下,某些細節的虛構,乃至某個次要人物的'虛擬,不但在創作實踐上是有成例的,被允許的,而且有時甚至是很必要的,關鍵則是要“大實小虛”,(韓少華<散文散論>,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寫作論>)。

三是供實用的散文,要嚴格地寫實,供欣賞的散文,允許有虛構的成分存在:[談散文創作,我們還不能不談虛構,虛構是文藝創作普遍採用的一種方法,它對於概括社會生活,塑造典型形象,突出作品主題均有不容忽視的作用,散文創作也不一味地排斥這種方法,具有寫實特點的散文體裁之所以不排斥虛構,是因為人們寫散文,自古以來就有供實用和供欣賞的分別,供實用的散文,只能嚴格地寫實,不允許有任何虛構,而供欣賞的散文,在寫實上就不那麼嚴格,允許有虛構成分存在,"(冠顯<散文寫實說>)。

在這三種意見中,我們認為第二種意見是可取的,首先,大實小虛"說在實踐上反映了散文創作的客觀實際,以冰心<小桔燈>為例,據散文家韓少華說:[前不久,在拜訪冰心同志的時候,得到了她的指教,得知文章中的小孩一家,以及作者同他們的接觸,包括女孩父親的姓氏都是確鑿的,是實有其人,實有其事的,"[只是在個別次要之處做了一點虛構,"冰心在<漫談〈小桔燈〉的寫作經過>一文中,對該文[個別次要之處做了一點虛構"作了補充說明,即[我的朋友"這個次要人物是虛構的,[大實小虛"說在理論上也是順理成章的,散文是文學作品,而虛構是文學作品常用的一種手法,所以散文不可能與虛構無關,但這種虛構又不能破壞散文的紀實性原則,所以它只能是[大實小虛"了。

儘管散文的細節可以虛構,但散文中的情感是絕對真實的,這一點也應該是散文真實性的一個重要側面。

2、取材的廣泛性。

散文的取材範圍十分廣泛,大千世界幾乎無不可寫,所以郁達夫說:[散文清淡易為,並且包括很廣,人間天上,草木蟲魚,無不可談,"(《<達夫自選集>》魯迅說,散文的“題材應聽其十分自由選擇,風景靜物,蟲魚,即一花一葉均可。”(《致羅清楨》,《魯迅書信》P241),人民文學出版社1959年版)周立波說:“舉凡國際國內大事,社會家庭的細故,掀天之浪,一物之微,自己的一段歷史,一絲感觸,一撮悲歡,一星冥想。往日的悽惶,今朝的歡快,都可以移於紙上,貢獻讀者。”(《散文特寫選·序言》)駱文說,散文“作為一種文體,好處甚多。一石之嶙,可以為文。一水之波,可以寫意。一花之瓣,可以破題。實在自由。”(《我的散文觀》)

正因如此,有人講散文作者“觸目聞聲,隨處可感。魯迅目閱白雪紛飛而抒懷,形成《雪》的精魂;茅盾見白楊挺拔而命筆,致成《白楊禮讚》;巴金觀朝暾乍湧而心吟,因有《海上的日出》;吳伯蕭憶紡車聲韻而揮毫,寫下名篇《記一輛紡車》;楊朔賞茶花絢麗引起創作衝動,留下膾炙人口的《茶花賦》。總之,一個作者的所見所聞,所知所感,都有可能被取來作為寫散文的材料。”(漢基《關於散文取材種種》))。

散文的內容涉及自然萬物、各色人等、古今中外、政事私情……可以說是無所不包、無所不有的。可以寫國內外和社會上的矛盾、鬥爭,寫經濟建設,寫文藝論爭,寫倫理道德,也可以寫文藝隨筆,讀書筆記,日記書簡;既可以是風土人物誌、遊記和偶感錄,也可以是知識小品、文壇軼事;它能夠談天說地,更可以抒情寫趣。凡是能給人以思想啟迪、美的感受、情操的陶治,使人開闊視野,豐富知識,心曠神怡的,都可選作散文的題材。

在取材領域上,小說、戲劇、詩歌都不能與散文相比。小說的題材,要有完整的故事情節,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戲劇的題材,要有激動人心的矛盾衝突。詩歌的題材,要有深鬱的情韻。而散文卻沒有這些限制,可以寫小說、戲劇、詩歌的材料。都可以寫散文,不可寫小說、戲劇、詩歌的題材,亦可寫散文。

取材廣泛,首先表現在它選擇題材可以不分古今,不分中外,不分大小上下,凡能給人以知識、美感,陶冶人的情操的東西都可信手寫來,綴成優美的篇什。其次,表現在寫作散文時,可以在一個主題的統率下選取不同時間、空間的材料,十分自由。如秦牧的《土地》。

我們承認和強調散文取材的廣泛性,但也不是說什麼東西都可寫成散文。那種不分青紅皁白,挖到籃裡就是菜的做法是行不通的。寫散文要選取揭示“人類

那種崇高感和莊嚴感”的材料,要選取反映具有“超世俗的審美理想、審美情趣”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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